旅游景区咨询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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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咨询服务的目的、工作要求、人员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目的
为了给游客朋友准确、及时地提供旅游服务,进一步提高景区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3.工作要求
服务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着装整齐。大方得体,服饰发型、指甲、站姿、坐姿严格遵循《×××××员工守则》。
在接受客人的旅游咨询、投诉时,语言保持清楚、温和,面部表情应诚恳并带微笑.不得与客人辩论或争吵,只能作耐心、细致地介绍或解释。
旅游咨询服务处是景区的一个重要窗口,必须坚持侮天有人值守,不得擅自缺岗或离岗。
接听电话时,声音应当温柔、清脆,响铃二声以内必须接听,自报“你好,蒙顶山景区”,严禁用“喂”等不礼貌用语,严格遵守电话礼仪。
当游客到达时,应主动、热情地招呼问候,受理投诉时应作详实的记录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自己不能处理时应及时上报。
旅游咨询服务处除医疗药品外均属于给游客提供免费服务范围,严禁向客人索取费用,医疗药品只能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完整,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
4 人员服务要求
服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旅游综合知识,要随时掌握景区动态。对游客关于本地及周边区域景区情况的询问,要提供耐心、详细的答复和游览指导。
接受游客咨询时,应起立,面带微笑,且双目平视对方。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以示尊重与诚意,专心倾听,不可三心二意。
答复游客的问询时,应做到有问必答,用语得当,简洁明了。
接待游客时应谈吐得体,不得敷衍了事,言谈不可偏激,避免有夸张论调。
接听电话咨询时,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并首先报上几姓名或景区名称,回答电话
咨询时要热情、情切、耐心、礼貌,要使用敬语,通话完毕,互道再见井确认对方先收线后再挂断电话。
如有暂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向游客说明。并表示歉意,不能简单地说“我不知道”之类的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