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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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近年来,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

这些职务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财产利益,而且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下面将就浅谈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国有企业人员必须在入职的时候接受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将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职务犯罪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应当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不能轻信个人私利的诱惑,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所以,在加强法制教育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避免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二、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应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内部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不断进行实地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企业还应当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和秘密保护管理,避免和防范内部交易和股权资产被侵害。

三、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财务决策能力,确保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必须建立财务报告透明制度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对重要岗位的训练和考核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的训练和考核,确保企业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同样,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控和考核,通过实施财务审计、管理考核等制度,及时发现任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的行为。

综上,防止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层面上开展工作,加强对企业内部、人员、资产的管控和监督,建立全面的预防体系和机制,才能有效防范职务犯罪,确保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利益。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是新世纪检察工作发展目标之一,是事关检察工作全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对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至关重要。

我们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近年的工作实践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澄清的认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对职务犯罪的产生有充分的认识。

一、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权力失控职务犯罪现象如此严重,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而究其根本原因则应该是权力的失控。

国家权力是根据国家意识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公共生活的力量,它是基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

自国家产生以来,国家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治权力。

历史实践表明,无论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统治的国家,都无法做到统治者全体直接行使各种具体的国家职能权力,而只能经授权程序由部分人代为行使。

从理论上说,任何授权关系都存在着权力被代行者非合理使用的风险,这是权力政治学的普通常识。

当具体的国家权力偏离了法律规范的轨道,被用来服务于个人或小集体的意志和利益时,权力通常就处于同授权人整体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的状态。

这时,权力蜕变为个别人实现私欲的手段,成为被滥用的力量。

首先,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权力主要是由国家公职人员代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国家权力同样存在被其代行者滥用的风险。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在进行,但是腐败的蔓延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其主要原因就是单纯地打击和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

既然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应当对权力的行使者从制度上施以有力的约束和监督。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李婷摘要:近年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人数日渐增多,犯罪人员的级别越来越高,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本文简要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经济犯罪的现状危害及成因,探讨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应采取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原因;对策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现状与危害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十八大以来国企高管落马不断,涉及石油、钢铁、煤炭、电力、通信、航空等多个领域。

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且涉及面广,危害性越大,探究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对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国企职务犯罪的成因有很多,既有企业内部、外部的因素,又有现实直接的原因,也有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历史遗留因素等。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导致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根本原因随着国有企业体制的不断改革发展,政府丧失了过去传统体制下对企业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权。

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经营的是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缺乏必要的产权制度的约束,不必顾虑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责任,加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体制存在弊端,不能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实施监督,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运用其掌握的经营决策权,以损害所有者权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职务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二)综合素质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是内部自身原因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虽不直接表现为企业经营者的能力和政绩,但它对企业经营者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却常常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人走上领导岗位,往往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有的本身廉洁意识不强,一旦手中有了权力,在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国企改革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甚至化公为私,最终不可避免就走向犯罪深渊。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第一篇: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依法打击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是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我院认真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同时,先后在我市国有厂矿、企业,依法查办厂长、经理职务犯罪案件十余件,为国企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的促进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

针对企业领导职务犯罪突出这一问题,近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厂矿、企业进行调研,并就犯罪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国企领导职务犯罪的成因⒈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化。

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步转轨中,某些厂矿、企业领导者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些主要领导彻底放松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抵御不了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步一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这些领导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从严要求自己,工作有业绩,群众口碑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私欲开始膨胀,进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职务犯罪。

⒉民主意识较差,特权思想严重。

随着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转换经营机制中,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其经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

针对这些新问题,在决策方面,个别企业领导不走群众路线,不发扬民主作风,一意孤行,搞一人说了算。

加之重效率、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错误思想支配,致使不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给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⒊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管理混乱、粗放,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甚至有些是家族式管理,从原材料购进到产品销售都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既便有制度也不去执行,也没有人监督制度的执行。

财务报销由领导一支笔签字,会计只能履行核算职能,而对监督职能的履行感到畏难。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企业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外勾结、财务造假等行为。

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1. 贪婪和物质诱惑: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由于经济困难或者贪图享受,利用职务之便争取个人利益。

这种个人主义和贪婪的心态使得一些员工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 制度和监管不健全: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监督机制不完善,容易造成企业内部员工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3. 环境和文化因素:企业内部文化和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企业存在以权谋私、以利益至上的文化氛围,员工在这样的环境中更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

二、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背景调查,减少潜在犯罪分子的进入。

2. 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增加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以减少经济问题引起的职务犯罪。

同时,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制度约束和惩罚,形成威慑力,减少犯罪的发生。

3. 提供持续的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传承企业价值观,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和责任感。

4. 加强合作与监督:企业应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监督对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预防。

同时,企业应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5. 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责任。

然而,由于职务便利和资源掌控的特殊性,有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挑战了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对于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我们需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和完善预防体系,以实现公平正义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要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加强法制建设是保障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的重要基础。

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制度。

其次,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增强法治意识。

此外,要加强司法机关的专业能力建设,确保法律的严肃实施和公正司法。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制框架,才能有效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二、加强内部监管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往往与内部监管不力密切相关。

为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管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于资金使用、业务操作、人事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等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并整治问题,防范职务犯罪。

此外,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于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务犯罪的查处率。

三、完善预防体系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需要从源头进行控制和预防。

首先,要加强招聘和选拔工作,确保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和隐患。

其次,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培养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此外,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倡导廉洁,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为规范。

只有通过预防措施的全面落实,才能有效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加强国际合作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一个跨国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该类犯罪行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05
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国有企业高管利用职务 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 谋取利益,导致企业遭受 重大损失。
案例二
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挪用 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投 资,给企业带来严重风险 。
案例三
某国有企业领导层集体决 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 失,涉及职务犯罪。
案例分析
01 02
案例一分析
该案例涉及受贿行为,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该高管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
企业形象受损
社会信任危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 和信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 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
02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 分析
内部原因
01
02
03
监督机制不健全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存 在漏洞,导致权力滥用和 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管理体制不完善
市场环境不规范
不规范的市场环境可能导致国有企业 参与不正当竞争,进而引发职务犯罪 。
社会原因
社会风气不良
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如拜金 主义、权力至上等,可能影响国 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引发职
务犯罪。
文化传统影响
一些消极的文化传统因素,如人情 关系、官本位思想等,也可能促使 国有企业员工进行职务犯罪。
特点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复杂 性、长期性和严重性等特点,往往涉 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给国家利益和公 共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类型
01
02
03
04
贪污贿赂类
包括贪污公款、挪用公款、受 贿等行为,这类犯罪是国有企 业职务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然而,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频频出现犯罪案件,这对国家经济、社会稳定以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深入分析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1.体制问题:(1)管理体制的僵化:国有企业通常具有庞大的层级管理体制,决策缓慢,信息反馈不及时,使得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得以发生。

(2)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一些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监管部门监督不力,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

2.利益驱动:(1)大额利益的诱惑:国有企业经营资源较多,一些企业领导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往往掌握了重要资源分配的权力,面临大额利润的诱惑。

(2)职务便利的滥用:一些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滥用职权或者内外勾结,谋取私利。

3.人员素质问题:(1)道德观念的缺失:一些国有企业员工,尤其是具有一定权力的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往往只追求个人利益,漠视社会公共利益。

(2)岗位培训的不足:一些企业在员工重要岗位培训上存在不足,导致员工对风险认知不足,防控风险意识淡漠。

二、预防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国有企业各个层面的合规性。

(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国有企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强内部控制:(1)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经济犯罪行为。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决策、财务状况以及关键流程的监督。

3.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国有企业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2)提高岗位培训质量:加强国有企业员工重要岗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意识。

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最新版】

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最新版】

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深入扎实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力度,是检察机关重要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任务。

国有经济在我国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着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和经济的发展。

然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制约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的案件频频发生。

在现阶段,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中贪污犯罪突出,表现为:大案数量和比例大幅度上升,犯罪人员年龄较为集中,单位部门负责人犯罪多、女性职务犯罪数量有所增加、犯罪涉及面广,犯罪手段隐蔽诡秘,呈多样化趋势。

具体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和对策,使国家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1、社会转型期管理上的漏洞和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弊端,为职务犯罪的滋生发展提供了客观可能。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转型期是一个阵痛时代,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各种职能权力的调整和人们地位角色的转变,各种利益发生冲突,社会矛盾的凸显,各种管理漏洞和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也日益显现。

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经济逐步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中,适应WTO要求,国企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在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政府机构重新整合、职能调整进程中,与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尚未及时制定,各种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也难以及时解决。

加之各项具体工作衔接的无序化,使得管理的漏洞和权力监督的盲点不断涌现,客观上为职务犯罪的蔓延、发展创造了条件。

2、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在当前国有企业体制转换的特殊历史环境下,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造成管理制约制度上的漏洞,一些企业在逐步摆脱政府部门管理的同时,忽略企业内部的制约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甚至出现真空,任何事情企业负责人一人说了算,这就给少数企业负责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有机可乘,有空可钻,从中贪污、受贿等。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与对策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与对策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强化官员培训和教育
提高官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增强其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防 范意识。
企业领域的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01
通过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
规范企业行为。
加强公司治理
02
明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防止内
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建立健全制度
制定完善的职务犯罪 预防制度,明确各级 责任和具体措施。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 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 作考核机制,确保各 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职业 道德培训,提高廉洁意识。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活 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职务 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教育领域的预防措施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培养教师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防止学术不端行为。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学习态度。
加强校园管理
建立完善的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内各项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05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案例一:某市职务犯罪预防的经验
• 背景介绍:某市近年来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 显著。
加强教育培训:对师生进行学术规范和道德教育 ,提高学术素养。
案例四:某高校预防学术不端的措施
严格审查制度
建立论文审查、考试监考等制度,防止作弊和抄袭行为。
激励机制
鼓励师生参与学术道德宣传和实践活动,树立榜样作用。
3. 实践效果
有效减少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整体形象 。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职务犯罪不仅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更是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因此,加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危害职务犯罪是指国有企业员工利用岗位上的权力和职务,通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吞国有财产等非法手段,侵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从而实现个人或他人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破坏了企业形象,也会使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受到侵害,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1.制度不完善:在国企中,一些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对于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管和惩罚措施不够严厉,缺少足够的震慑力。

2.腐败文化存在:一些企业领导过于强调效益和经济发展,导致贪污受贿等行为得以存在,职工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利益,这种腐败文化的存在成为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温床。

3.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部门之间以及企业高层与员工之间的信息交流存在隔阂,导致一些职工利用职务漏洞进行犯罪。

三、预防与警示措施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的制度规定,对职务犯罪进行明确的界定,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

2.强化监管与惩罚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监管力度,对于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加大对职务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

3.培养企业文化:营造清正廉洁的企业文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意识教育,让员工树立和自觉遵守企业的利益和行为准则。

4.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机制,招聘资格高、廉洁自律的员工,提高员工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能力,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基础。

四、结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手段,加强预防,打击和惩处职务犯罪。

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方面取得重要的成效。

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 企 职 务 犯 罪 的 原 因பைடு நூலகம்
及 预 防 对 策
政企分离也为自主权提供了切实的保 证, 但是防止经营权滥用的监督制约机 制却没能有效地建立和落实。 在具体案 件中我们可以看到, 监督不力主要包括 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 况缺乏监督; 二是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缺 位, 现行用人体制中下级对上级领导的 行为即便不满也不敢直言, 而这些都是 造成国企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三 是财务人员没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没 有切实起到 “把关” 的作用。第二, 企业 不健全, 管理混乱, 内部管理体制落后、 是造成国企职务犯罪频发的另一关键 原因。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 许 多国有企业的现有管理制度较为陈旧, 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 管理水平 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 因而在管理 □ 张 煜 婷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 检察机 关立案侦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 国有企 业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步凸显出来, 且所 占比例较大,呈一种趋势化状态存在, 已经成为横亘在国企改革之路上的一 大障碍, 对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对策, 是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必须 思考的问题。 一、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第一, 所发案件中, 贪污罪、 挪用公 款罪、 贿赂罪等以得利为目的的犯罪案 件较多,且涉案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企业的 财务管理人员;三是企业的供销人员。 第二, 违规违纪经营现象的出现和企业 内部存在的漏洞, 是造成职务犯罪频发 的祸根。一些企业为了谋取小集体利 益, 解决一些不便报销的费用, 例如, 招 待费、 职工奖金、 福利等, 在企业内部私 设 “小金库” 的行为较为突出。第三, 乘 企业改组、 联合、 兼并及转换经营机制 之机, 挪用、 私分、 侵吞国有资产。一些 企业管理者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 改 制之机, 通过压低资产评估、 企业破产 权损等手段, 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R>一、当前国企中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

根据2000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

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

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

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

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

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

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

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

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

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近年来,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的职务犯罪,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的损害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的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各国对此都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我国政府对职务犯罪的防治工作更是将其列为重中之重。

从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来看,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大致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高级别的案件有所增加。

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防治职务犯罪的的决心,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个问题:职务犯罪现象仍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很多隐藏的职务犯罪分子没有被发现、查办,反腐败工作依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原因找出预防之方法。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

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形式,其发生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的。

主要表现在:(一) 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而封建社会对官员的选拔制度是“跃龙门”式的科考制,在严格的等级制度约束下,由于对身份和地位的极度崇尚,多数人通过各种途径“跃龙门”,一旦获得一官半职,便利用所获得的特权进行各种“活动”。

权力、金钱居于社会的支配地位。

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从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只经历了短暂的资本主义发展,而对作为资本主义所具有、提倡的许多先进的内容却没有成熟的吸收。

可以说,这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

我国就是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的背景下迈进了社会主义的门槛。

因此,官僚主义的腐朽思想及钱、权这两个封建等级社会所极度崇尚的东西被现今社会的多数人所“继承”下来。

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则表现为对权力的崇拜和对金钱的贪婪,这种“利欲熏心”的官僚主义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公职人员目无法律,走向犯罪道路,从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

(二) 体制弊端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第一篇: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

根据2014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

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

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

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

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

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

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

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

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四、犯罪对象
从贪贿犯罪侵害对象看, 房产、股权收益、消费卡等各 类财产权益逐渐成为贪贿犯罪
的新宠。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生 的原因剖析
一、企业经营权力不断扩大但相应的制约机制不到位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企业拥有了 越来越广泛的经营管理权限,但是防止经 营权滥用的制约措施没有能有效地建立和 实施,因此经营权随意支配的可能性为职 务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一、犯罪主体
பைடு நூலகம்
犯罪主体以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
人员犯罪居多。以2004—2008年间, 北京市某区 检察院办理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为例,在82 名国有企业犯罪人员中,企业管理层50人,占犯 罪总人数的61%;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 理、厂长、副厂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企 业领导人员犯罪25人,占30%以上;项目部经理 、业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中层领导干部涉嫌 犯罪的有25人,占30%以上;出纳、会计、核算 员以及其他财务人员等犯罪的有13人,占16%。
其他罪名
私分罚没 财务罪
隐瞒境外存 款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明罪
介绍贿赂罪
依法治企,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的最根本目标。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但是企业内部科学管理体系还没有 完全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 发案率呈现上升趋势,且涉案金额明显增多,这些严重干扰着企 业的正常发展,同时也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私分国有资产罪
◆ 私分国有资产罪 1、概念:我国《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构成私分 国有资产罪。其中国有资产的范围,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 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2、立案标准:私分累计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典型案例:某国有建筑公司私分国有资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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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今年,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解剖分析,并到我省几类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发案的基本情况1998年至此2000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291 件,2379人,占检察机关查办的整个职务犯罪案件的46%左右,涉案金额约3.2亿元。

从案件分类来看,贪污1252人,贿赂381人,挪用公款712人,私分国有资产27人,隐瞒境外存款1人,巨额产财来源不明2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75人,5万元以上大案672件。

从年度分布来看,1998年为675件713人,1999年为655件680人,2000年为961件986人。

从发案的行业分布来看,多集中在粮食、电力、烟草、金融证券、机械制造、工程建筑等行业。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贪污、挪用犯罪比例较高,分别约占53 %,30 %;涉案金额较大,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71件,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总数的12%左右;共同作案和窝案较多。

典型的案例有:自贡市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江仲生、总经理马一中、党委书记何允明、副总经理程兆峰四名厅级干部共同贪污904万元案;乐山嘉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眉山分公司经理沈志祥等人挪用公款2000万元炒股案;泸洲卷烟厂包括原厂长、副厂长在内的四人,在一年之中先后因贪污被判刑等等。

二是一些重点行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务犯罪严重。

在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了近一半,而且多集中在“三类企业”即亏损企业、垄断行业、热门行业的企业。

如长城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潮计算机产业集团公司、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前面提到的那些企业。

三是企业高层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犯罪居多。

其中,企业高层领导,尤其是在下属企业兼职的负责人犯罪更为突出,约占总数的52 %.近年来,仅内江市检察机关就连续查处了五起国企领导人职务犯罪案件。

还有成都国光电子管总厂驻重庆办事处主任先后将20多万元货款贪污;成都飞机发动机公司原总经理吴永成利用其兼任成都航冠实业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西南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刘然挪用公款500万元案等等四是利用小金库犯罪的较为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5%的贪污、挪件案件系利用小金库所为。

小金库动辄数十万,有的高达百万甚至千万元,与此同时,由小金库引发的职务犯罪金额,也由过去的几千元发展到现在的数万、数十万元。

五是利用国企改制之机,在国企重组、改制、破产、转让、租赁和承包经营过程中,钻改革空子,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犯罪呈上升势头。

或采取各种手段、巧立各种名目直接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或不如实申报国有资产,造成漏估国有资产进而贪污、挪用;或将国有资产隐匿后,“改头换面”作为个人资产入股,利用国有资产在转制过程中玩“空手道”等等。

如新都县物资局副局长兼县金属材料公司经理钟德成,趁公司转制之机,先后将原公司两台小轿车及43万元公款以各种手段据为已有。

另外,赃款追缴难度大在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也越来越突出。

三、成因及规律国企职务犯罪的成因很多,也很复杂。

有企业内部、外部的因素,有现实直接的原因,也有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历史积淀下来的各种“劣质遗产”的困扰等等。

我们认为导致我省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国企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近年来,国企职务犯罪高比例发生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所固有的潜在矛盾的现实反映。

在这一时期,随着“放权让利”改革的推进,政府丧失了过去传统体制下对企业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权,又尚未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或所有者功能丧失,出现国有企业多家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

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经营的是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且缺乏必要的产权制度的约束,不必顾虑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责任,加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体制存在弊端,不能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实施监督,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运用其掌握的经营决策权,以侵害所有者权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职务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据不完全统计,因滥用经营权而导致贪污、受贿、挪用等职务犯罪的案件占国企犯罪总数的70%左右。

(二)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是国企职务犯罪的外部原因由于政企未能彻底分开,政府职能存在“越位、错位、缺位”,以及“管理就是审批,审批就是收费”,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对企业吃、拿、卡、要现象的存在,造成企业不良的生存和竞争环境,加大了企业和产品的外部成本,导致国有企业低效率经营,为企业违规经营私设小金库创造了客观外部条件,同时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分子利用小金库大肆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犯罪找到了很好的借口和掩护,也为其它职务犯罪孕育了温床。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是国企职务犯罪的直接原因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体现在个人的人生追求、生活态度、思想品质、道德修养、价值观念,以及与群众的关系等方面。

它虽不直接表现为企业经营者的能力和政绩,但它对企业经营者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却常常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

由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弊端,加上选人用人上的认识误区,导致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人走上国有企业领导、管理、财务和其它一些重点岗位。

这些人往往经不住物质利益的引诱,有的本身就利欲熏心,一旦手中攫取了权力,在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国企改革存在漏洞可钻的情况下,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甚至化公为私违法犯罪就成为不可避免。

(四)、企业利益分配机制不尽合理是国企职务犯罪的诱因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其经营业绩不能挂钩,形成“庙穷方丈富”或“庙富方丈穷”,使一些企业经营者心理失衡,积极性受挫,转而通过非法手段谋取私利,(五)、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混乱是国企职务犯罪的关键原因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换荡不换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陈旧落后,尚未真正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甚至董事长一人当家,法人治理变成空谈,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尤其是在企业一些重点部位、环节如财务、采、供、销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上,要么就是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停在嘴上,形同虚设;要么就是现有的管理制度混乱,松散、低效甚至失控,给职务犯罪分子有隙可钻,有机可乘。

如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尹儒杰未经公司董事会审批,且不按规定出据相应的购销合同,就以付货款为名擅自将公司公款306万元汇至珠海用于自己与他人共同投资兴办的公司营利。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国企职务分子中营销、采购、财会人员1573人,占国企职务犯罪总人数的43.62%.典型的案件有:西南航空公司财务部原会计杨怡、出纳陈翔共同贪污公款200余万元案;长虹电子集团原销售部主任贪污公款45万元及挪用公款8600万元案。

(六)、打击不力、预防不够是国企职务犯罪司法和认识上的原因近年来,尽管检察机关把大力查处国企职务犯罪当作是服务大局,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一些企业领导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检察机关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之间的关系存在片面认识。

另一方面,立法上的疏漏,司法解释不统一,以及企业改制以后,犯罪主体、客体发生了变化,法律界线和标准模糊,这都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打击不力,使一些职务犯罪分子能够侥幸过关,对一些准备犯罪的不稳定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

而相当一部分的国有企业的领导对职务犯罪给国家、企业带来的巨大危害没有充分的认识,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甘愿冒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放弃采取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甚至规避法律、法规,打政策擦边球,进而牺牲国家利益。

这种企业行为上的短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泛滥。

近年来企业营销环节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居多就是例证。

四、预防对策和建议针对我省国企职务犯罪的现状以及成因,本着系统问题系统解决,以建立“三不防线”为核心,坚持体制、机制、法制“三位一体”推进,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遏制和减少国企职务犯罪,建议采取如下抑制对策:(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使国企职务犯罪分子“不能为”1、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体制目前,不少地方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解决出资人(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制衡关系,切断了政府与企业的行政纽带,对促进企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资产经营公司对派出的产权代表和所持股的国企实行的是直接管理方式,于是,国企变成了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属单位”,产权代表成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所有权与经营权仍未彻底分开,反映在企业内部则是经营权与管理权仍未彻底分离,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不是经营者与管理者的契约关系,而是同属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一把手与二把手的关系,这样,国企的经营权与管理权实际上又都集中到了董事长手里。

因此,还需要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营运、监督上进一步改革完善。

只有真正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尽快进行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以市场化的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才能实现权力与权力的制衡以及权利对权力的制约。

2、建立政府行为矫正机制国企职务犯罪与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失度有着密切联系。

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在观念上、职能上和管理方式上适应新形势,退出越位、纠正错位、补足缺位,由“行政——控制型管理”转变为“规则——服务型管理”;在运用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上,注重用价值规律的杠杆来引导和调整国企工作人员的行为价值取向,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

另一方面,对政府失度的行为,应运用兼具制约性和干预性的检察权加以矫正。

一是检察机关通过行政诉讼,对政府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矫正,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通过双重监督机制对政府失度的行为进行矫正。

即: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审计、监察等政府监督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变等案办为找案办,及时发现政府和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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