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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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使用注意事项简述
一、安装注意事项
1、ED-MAKER安装时要求系统为xp sp3以上版本。
2、ED-MAKER中存档电子文件需要系统自动转换时,需要安装OFFICE2007以上版本,最好不要安装精简版。
3、ED-MAKER安装时每个注册码对应一台电脑。每台电脑只需要注册一次即可,注册码在下次还可以继续使用。
4、用户在使用时需要开启硬件加速。开启方法如下图所示:
二、使用注意事项
(一)系统登录
首次登陆需设置用户名及密码,且以后每次登陆均需输入首次登陆时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二)数据录入
1、基本信息录入
(1)资料题名:地质资料正文的题名;
(2)档号:根据该资料所在单位存储的档案号填写;
(3)编著者:资料的编著人,最多可著录3个编著者的姓名,3个以后的编著者不再著录,并在最末一个编著者之后加“[等]”。不同编著者间用“,”隔开;
(4)形成时间:著录地质资料编制完成的时间或提交的时间;
(5)资料类别:根据地质工作性质,将地质资料分别分为区调、海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其他等8个大类。填写是按资料对应的类别录入;
(6)主题词:对报告所记载的内容,特殊地质体、大地构造位置、成矿带及矿种的亚类或矿床类型等进行著录;
(7)内容提要:地质资料内容的简价,以最简短的语言反映其主要工作内容、成果及重要技术特点等。
(8)批准机构: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批准复核的机构;
(9)批准时间:对应批准机构所正式下发的批准文据的时间;
(10)工作起止时间:地质工作项目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2、成果资料录入
(1)正文类:地质资料报告正文(编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图文框或图片、表格等在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就正面向上,且不得覆盖文字或与文字重叠,并保持内容清晰)
(2)审批类: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后的批准文件,按批准单位的级别进行排列(从上至下);
(3)附图类:附图信息必须完整,各类符号清晰可读。对分割的图件,应保证切割后的各电子文件都能独立使用。对分成多个文件的同一幅柱状图,每个文件中均应有图头。制图时所采用的系统库、汉字库应存放至“源电子文件”根目录下。
(4)附表类:附表信息必须完整,每页附表均应有表头。
(5)附件类:附件信息必须完整,必须用原件进行扫描,并对图面进行整饰后方可插入,且一册附件为一个完件的文件。
(6)多媒体类:成果地质资料所包含的音频、视频文件。
(7)数据库和软件类: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及其安装程序、源代码、系统操作手册和测试数据等。
(8)插图类:成果地质资料正文中所包含的图件。
3、原始资料
(1)成果底稿、底图类(代字/代号:底/D):成果报告(包括正文、附图、附表、附件、数据库和软件、审批文件等)的最终稿。
(2)测绘资料类(代字/代号:测/C):测绘设计、观测记录、计算资料、测绘成果,相关验收文据等。
(3)野外地质观察类(代字/代号:观/G):野外地质调查图件、观测记录、照片及底片、工作总结(小结),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4)勘探工程及现场试验类(代字/代号:探/T):地质工作中的钻探(井)、坑探、槽探等地质工程资料,各类野外试验资料,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5)采样测试鉴定类(代字/代号:样/Y):各类样品的采样记录、测试成果及相应的总结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6)试油、试采、采油类(代字/代号:试/S):油气勘探与开发中试油、试采、采油形成的各种资料。
(7)仪器记录及动态资料类(代字/代号:录/L):各种仪器记录形成的,以图纸、照像图纸和底片、磁盘(带)等介质保存的原始数据;各类地质长期监(观)测点的位置图、观测记录、动态曲线等材料;相关质量检查记录。
(8)航遥影像类(代字/代号:像/X):遥感、航空摄影测量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或像片资料。
(9)中间性综合资料类(代字/代号:综/Z):室内整理、数据处理形成的中间性成果及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10)技术管理文件类(代字/代号:文/W):立项文件、设计书、指示性文件、重要技术措施材料、质量体系运行的相关文件、申报奖励材料等。
4、实物资料
根据地质资料地质报告实际情况填写,若施工有钻孔则需填写相关信息。
5、生成文稿
在生成文稿前,必须关闭已经打开的Word、Excel等程序,以免在生成报盘时系统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