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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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操作法律实务ppt课件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 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烧伤病人的治疗通常是取烧伤病人的 健康皮 肤进行 自体移 植,但 对于大 面积烧 伤病人 来讲, 健康皮 肤很有 限,请 同学们 想一想 如何来 治疗该 病人
SANHE SHIDAI LAW FIRM
等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商业和法律习惯, 采取适合各方接受的表达方法,根据客观实际做出 或繁或简、或深或浅的设计。
案例:某公司拟与某电视台合作,由公司提供 商品支持、电视台提供广告播发,几小时内即需签 约,律师根据其合作模式,十分简要地制作了《赞 助备忘录》,及时协助该公司抓住了这一合作契机。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一、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只以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其优点在于: 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 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案例:一位同事向另一位借钱买午餐,双方通 常只是说上几句类似这样的话:“小贾,借我20, 明天还你。”“没问题,给。”如果再签个合同,是 明显不现实和没有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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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国内某公司代理国外公司某品牌, 双方根据长期合作习惯,均以传真形式对有关 事宜进行商定,该传真件可视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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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商业和法律习惯, 采取适合各方接受的表达方法,根据客观实际做出 或繁或简、或深或浅的设计。
案例:某公司拟与某电视台合作,由公司提供 商品支持、电视台提供广告播发,几小时内即需签 约,律师根据其合作模式,十分简要地制作了《赞 助备忘录》,及时协助该公司抓住了这一合作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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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只以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其优点在于: 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 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案例:一位同事向另一位借钱买午餐,双方通 常只是说上几句类似这样的话:“小贾,借我20, 明天还你。”“没问题,给。”如果再签个合同,是 明显不现实和没有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烧伤病人的治疗通常是取烧伤病人的 健康皮 肤进行 自体移 植,但 对于大 面积烧 伤病人 来讲, 健康皮 肤很有 限,请 同学们 想一想 如何来 治疗该 病人
案例:国内某公司代理国外公司某品牌, 双方根据长期合作习惯,均以传真形式对有关 事宜进行商定,该传真件可视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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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实务》课件
合同的立和效力
1
合同的形式及证明
介绍合同的形式要求以及如何证明合同的成立。
2
合同的订立要求和程序
概述合同的订立要求和遵循的程序。
3
合同效力的确认
说明确认合同效力需要考虑的因素和程序。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履行义务
解释合同中当事人需要履行的 义务和责任。
履行期限和方式
详细阐述合同履行的时间限制 和方式。
合同法律实务
欢迎大家来到《合同法律实务》PPT课件。在本次课程中,我们将全面深入 地探讨合同法律知识,并分享实务经验。让我们一起开始这段有趣而且有益 的学习之旅吧!
合同基本概念
合同定义
解释合同的含义以及在法律 中的重要性。
合同的分类
介绍合同按照不同标准划分 的不同类型。
合同的要素和成立条件
详细阐述成立合同所需的要 素和满足的条件。
探讨合同法律实务未来的发 展趋势和前景。
讨论限制合同权利的规定和其约束力。
禁止性条款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阐述禁止性条款的法律效力以及适用的范围。
合同的终止和效力消失
合同的自然终止
解释合同在自然情况下如何 终止。
合同的互相协商终止
概述当事人通过协商如何终 止合同。
合同效力消失的情形
详细说明合同效力消失的不 同情形和原因。
合同的争议解决
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变更的程序和原 则
介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进 行变更并遵守的原则。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
1 违约责任
说明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式和后果
讲解合同违约的方式及其可能引起的后果。
3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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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解_图文
劳动管理的系统化规范要求
法律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行政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集体合同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 负伤医疗期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
(二)试用期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1、试用期限的约定不合法,造成解除劳动合同困难。 • 2、试用期考核的管理不当,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行使
的障碍。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 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 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 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八)档案管理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
• 日常劳动管理过程中,对与员工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疏于管理,导 致企业举证困难。
【案例十三】解除劳动合同无证据支持,企业面临不利后果
甲公司招聘录用了乙,合同期限3年,合同履行过程 中乙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与同事关系紧张,甚至辱 骂他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对他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并通知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乙不服,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甲公司无法提供乙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 仲裁机构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徐某属于“末位淘汰”范围。因此公司书面通知徐某被淘 汰。徐某在接到辞退通知后表示不服,认为公司“末位淘汰”制度不合法。
重大社2024《合同法律实务》教学课件项目四 遵守合同履行规则
法条链接
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店经营者对消费者财产安全负有 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请问这项附
随义务的范围包括什么呢?
该义务范围应限定在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内或受其控制的相关 领域。消费者将车辆停放于城市道路附属的无划线停车位的人行道,在未 经合同对车辆财产安全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权要求经营者对车辆安全负 责。经营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其没有专用停车场所,且其明知停车行为 而没有提醒将车辆停放到安全的停车场所的,属于没有全面履行安全保障 附随义务,车辆丢失的,应根据过失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是合同履行的标的,当日19:00点是合同履行的时间,甲的公司门口是合同履行
的地点,当面交付则是合同履行的方式。若不符合其中一项约定内容,都不属于
全面履行了合同的约定。
如果乙方于当日19:00点在甲的公司门口当面向甲交付了30个普通面包、15
个蛋糕,说明乙方没有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全面履行合同。
一、具体任务
促进绿色包装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 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项
目
四
遵守合同履行规则
主讲教师 :
目录 CONTENTS
1.掌握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2. 填补合同的漏洞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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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5、要约的撤销
【案例】甲向乙发出要约,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3天 后,甲反悔,欲撤销要约,此时,乙尚未作出承诺。问,
甲可否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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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
5、要约的撤销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 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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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张某因经商需要向王某借款1万元,写下如下欠条: “借现金1万元。张某,2009年3月3日。”2010年,张某将 该款偿还王某,王某称欠据找不到了,给王某出具了如下 内容的证明“收到张某偿还以前欠款1万元,双方互不欠 账。”后来,二人起了纠纷,王某遂将张某写的“借现金1 万元”的借据给了其朋友李某,李某凭此借据向法院提起 诉讼,称张某于2009年3月3日借其1万元未还。张某大呼冤 枉,便称该欠款是欠的王某的钱并且已经还清,同时出具 了王某给其写的收条。法院该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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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 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 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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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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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一)要约
2、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对象特定;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返回>>>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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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法律实务PPT课件
• 争议焦点:建筑公司是承租人还是担保人?
• 钢管租赁合同 • 出租人:租赁公司 • 承租人:建筑公司
张某
内容(略)
出租人 租赁公司 (印章)
承租人 张某 (签名)
担保人 建筑公司项 目部(印章)
• 第三人介入。2010年5月,原告通过物流公司向被 告供应一台包装机。2010年9月,原告向被告发函, 要求确认试用的包装机购买问题。被告回函称未 与原告有业务往来的记录。原告诉称第三人系其 代理商,与被告商定先行试用包装机,试用后再 决定是否购买。试用期满后,被告一直使用该包 装机,并发函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以自己的行为 表示购买该机器设备,却拒绝支付货款,故诉至 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0万元。被告辩称, 其从未与原告签订过任何买卖合同,也未向原告 购买过任何物品。即便支付货款或退还机器,对 象也只能是第三人。另,2010年7月,原告向第三 人发出解除其代理商的函,第三人现已人去楼空, 法院公告送达。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法律实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一:“君子协定”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二:主体混乱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三:无权代理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四:约定不明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五: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常见纠纷 借款合同常见纠纷 担保合同常见纠纷 结束语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一:“君子协定”
• 认定表见代理,必须要符合两个标准: 一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代理人与公司之间必须 有一个连结点,如行为人在工程验收材料 中代理公司签名、工地公示钢牌显示是负 责人或材料员; 二是必须能让普遍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 理权,而且相对人还必须无过失(如代理 人是建筑公司的员工)。
• 1、公司职员表见代理行为的认定。2010年9月21日, 南京某建材公司业务员李某通过QQ聊天方式向某贸 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提出购买钢材,双方通过 QQ聊天及手机短信方式议定了钢材规格、数量、价 格等内容,随后在徐某的要求下,李某用建材公司 单位的传真机向贸易公司发送传真件一份,内容基 本如上述商定内容一致,并注明提货车辆号牌为皖 S50000,落款为“某建材”,未加盖公司印章。同 日,贸易公司向南京某钢材公司出具出库单,通知 可以向皖S50000号车辆发货。后贸易公司索款无果, 遂诉至法院,要求建材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 • 另:李某因涉嫌侵权公司财产被逮捕。
• 钢管租赁合同 • 出租人:租赁公司 • 承租人:建筑公司
张某
内容(略)
出租人 租赁公司 (印章)
承租人 张某 (签名)
担保人 建筑公司项 目部(印章)
• 第三人介入。2010年5月,原告通过物流公司向被 告供应一台包装机。2010年9月,原告向被告发函, 要求确认试用的包装机购买问题。被告回函称未 与原告有业务往来的记录。原告诉称第三人系其 代理商,与被告商定先行试用包装机,试用后再 决定是否购买。试用期满后,被告一直使用该包 装机,并发函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以自己的行为 表示购买该机器设备,却拒绝支付货款,故诉至 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0万元。被告辩称, 其从未与原告签订过任何买卖合同,也未向原告 购买过任何物品。即便支付货款或退还机器,对 象也只能是第三人。另,2010年7月,原告向第三 人发出解除其代理商的函,第三人现已人去楼空, 法院公告送达。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法律实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一:“君子协定”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二:主体混乱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三:无权代理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四:约定不明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五: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常见纠纷 借款合同常见纠纷 担保合同常见纠纷 结束语
商事合同常见纠纷之一:“君子协定”
• 认定表见代理,必须要符合两个标准: 一是必须有证据证明代理人与公司之间必须 有一个连结点,如行为人在工程验收材料 中代理公司签名、工地公示钢牌显示是负 责人或材料员; 二是必须能让普遍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 理权,而且相对人还必须无过失(如代理 人是建筑公司的员工)。
• 1、公司职员表见代理行为的认定。2010年9月21日, 南京某建材公司业务员李某通过QQ聊天方式向某贸 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提出购买钢材,双方通过 QQ聊天及手机短信方式议定了钢材规格、数量、价 格等内容,随后在徐某的要求下,李某用建材公司 单位的传真机向贸易公司发送传真件一份,内容基 本如上述商定内容一致,并注明提货车辆号牌为皖 S50000,落款为“某建材”,未加盖公司印章。同 日,贸易公司向南京某钢材公司出具出库单,通知 可以向皖S50000号车辆发货。后贸易公司索款无果, 遂诉至法院,要求建材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 • 另:李某因涉嫌侵权公司财产被逮捕。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PPT
某S公司为推广本公司商品,委托某A公司发布广告,经协商双方合作期长达1年,并以100万的价格达成广告发布协议。
某A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对某S公司财务状况初步了解后确认没有大问题。广告发布到一半时,某S公司支付了第一期广告发布费用20万元后,以公司扩大生产为由拖延第二期及第三期付款时间,某A公司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故同意先播后付,正常发布广告。广告发布完毕后,经过多次交涉,某S公司到期仍未交齐广告发布款。
2007年5月,某A公司与某广告代理公司介绍的B公司签订近200万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明的买方为B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某广告代理公司。
某A公司广告发布完毕后,B公司以从未与某A公司签过销售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广告发布款。
经调查,某广告代理公司假冒B公司的名义与某A公司订立销售合同,签订发布协议后,低价转卖给B公司,取得发布款后逃匿,某A公司损失惨重。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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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概述(概念)
合同的订立
合同主体
合同内容
合同履行
违约条款
注意事项
合同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概念
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一种合意,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这样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税务登记证 以上三证必须保证在有效期限内
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交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存续、资信、履约能力
三证
叁
贰
壹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案 例三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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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
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
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
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追认生效原则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 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 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 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 式作出。
同的,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确认书的法律效力
•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 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注意合同确认书的指向明确性,通过编 号和日期及标的等明确唯一性。
合同成立的地点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 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 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 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 出。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 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 然有效。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商业秘密严格保护原则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 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 地使用。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要想打成无效,只有证明相对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合同无效
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
损失的; 注意:这种无效是永恒的无效,无论是否
格式条款。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
•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理解争议的解决
•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
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
采用非格式条款。
缔约过失责任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合同法律实务
第一部分:成立规则 第二部分:效力规则 第三部分:履行规则 第四部分:终止及解除规则 第五部分:违约及处理规则
第一部分:合同的成立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问题:
• 谁签字?签什么字?盖什么章? • 如果是传真件签字应该注意什么? 思考:如果是采用信件、数据电文成立合
第二部分:生效
普通生效原则: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
特别生效原则
•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 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
•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 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格式合同的严格义务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 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 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 条款予以说明。
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 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 立的地点。
履行促成合同成立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 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 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 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 注意: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下列格式条款无效
一、格式条款内容本身导致的条款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
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格式条款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
表见代理有效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
• 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后追偿。
代表人越权签署代表有效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 表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