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查漏补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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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库伦旗脊髓灰质炎疫苗

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威胁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为保持我旗儿童脊灰疫苗高免疫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月龄~3岁儿童开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全旗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质量及顺利实施,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1.目标: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2.指标:两轮脊灰疫苗服苗率≥95%。

二、范围、时间

1.范围:全旗范围开展查漏补种活动。

2.时间

第一轮:2013年4月13~16日。

第二轮:2013年5月13~16日。

三、进度安排

1.2013年4月初,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组织部署、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013年4月3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发疫苗等各项准备工作。

3.2013年4月10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下发通知,完成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等工作。

4.2013年5月20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两轮查漏补种活动总结,并上传疾控中心。

四、组织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适龄儿童实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是消灭脊灰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查漏补种所需疫苗由自治区统一调拨,接种补助经费由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补助经费中支出,不得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2.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顺利实施。

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评估等工作。

疾控机构要具体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查漏补种活动前7天

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每轮

查漏补种活动前7天,把辖区内所有查漏补种活动的服苗点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查漏补种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等工作。

4.层层落实,措施到位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查漏补种活动。要求每个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等均有一个查漏补种活动服苗组负责,每组至少有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级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需接种补助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收取接种费用的将严肃处理。

五、技术措施

1.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为保证本次查漏补种质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使其明白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

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服苗技术规范,关注

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入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不能喂奶。

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

5.经费保障

本次查漏补种活动所需疫苗由自治区统一调拨。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争取强化免疫活动经费,确保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所

2013年4月1日之前,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2.认真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工作

各乡镇苏木卫生院防疫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1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地点和意义。

3.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地应采取结合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

4.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各地督导员在服苗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5.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实施时,服苗工作人员必须请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仔细阅读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服苗记录表上签名认可后进行服苗。

六、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

报告服苗率、现场抽查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

6.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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