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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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建设督查机制,加强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三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医院设立行风建设督查办公室,作为行风建设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医疗服务价格、医疗广告发布等。

(二)医德医风建设。

包括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

(三)医疗服务质量。

包括诊疗行为、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流程等。

(四)患者满意度。

包括患者对医疗服务、医疗环境的满意度调查。

(五)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化解等。

(六)医疗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包括医疗机构执业、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废物处理等。

四、督查方式第八条医院行风建设督查采取以下方式:(一)定期检查。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行风建设督查,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三)随机抽查。

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四)明察暗访。

通过暗访、匿名调查等方式,了解医院行风建设真实情况。

五、督查程序第九条督查工作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制定督查计划。

行风建设督查办公室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报行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我院制定了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1.1 确立医院领导为督查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项工作,推动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

1.2 成立督查督办小组,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督查督办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明确督查督办内容。

2.1 确保医疗质量,加强对医疗服务流程、医疗器械使用、医疗人员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2 加强安全管理,对医院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进行督查,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2.3 提升服务水平,对医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建立督查督办考核机制。

3.1 制定督查督办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3.2 对督查督办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

4.1 通过医院内刊、宣传栏等途径,向全院员工宣传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大家积极参与。

4.2 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榜样。

五、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档案。

5.1 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档案,对每一次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台账,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

5.2 对每一次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上即为我院医院督查督办实施方案,希望全院员工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卫生督查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督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我院卫生督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3. 严格监督,强化责任;4.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督查内容第四条医院卫生督查内容包括:1. 传染病防治: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消毒、报告等工作;2. 环境卫生:病区、办公室、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3. 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4. 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工作;5. 食品安全:食堂、药房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6. 个人卫生: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

第三章督查职责第五条医院卫生督查工作由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医院卫生督查制度及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卫生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卫生工作落实到位;3. 对卫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效果;4.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提出整改建议;5.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卫生督查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落实医院卫生督查制度,确保本部门卫生工作符合要求;2. 组织开展本部门卫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对下属人员的卫生教育和管理,提高卫生意识。

第四章督查方法第七条医院卫生督查采用以下方法:1. 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卫生工作落实到位;3. 随机抽查:对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提高卫生意识;4. 举报投诉: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卫生督查。

医院督查室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室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督查室是医院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医院督查室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评价医院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督查室,督查室主任由医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督查室设督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执行督查工作。

督查员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督查室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三、督查范围和内容第七条督查室对医院下列工作进行督查:(一)医疗质量安全;(二)服务质量;(三)工作效率;(四)财务管理;(五)人事管理;(六)设备管理;(七)环境保护;(八)医院感染控制;(九)消防安全;(十)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第八条督查室对医院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二)对医院各项工作流程的督查;(三)对医院各项业务工作的督查;(四)对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的督查;(五)对医院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督查室开展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二)通知被督查部门或人员,告知督查内容和要求;(三)进行现场督查,采取查阅资料、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四)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五)将督查报告提交医院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六)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条督查室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或人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一条督查室应建立督查档案,保存督查资料和整改情况,以备查阅。

五、工作纪律第十二条督查员应具备以下素质:(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校(院)和所领导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

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范围: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一)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二)校(院)及所领导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所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四)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 1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事项要求会议议定事项:会议有要求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督查督办;无办理时限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1)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督查督办工作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

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4)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填写督查督办台账。

(三)督查督办结果反馈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依据督查督办情况,结合被督查- 2 -督办部门意见,将督查督办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督查督办工作分管领导或作出批示的领导,重大问题提交所长办公会。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建立督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立,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制订XX市人民医院行风建立督查制度。

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督查成员职责分工:党办、门诊部、总务处负责人:督查红包、回扣,文明效劳情况。

院办、人事科、设备科负责人: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医务部、药剂科负责人:督查合理用药,优质医疗情况。

财务科、护理部、审计科负责人:督查科室“小金库”。

1.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承受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拒收不成者,要及时报告,上交院党委。

2.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其他馈赠。

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院党委,由党委退还或作妥善处理。

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3.严禁科室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个人收入挂钩。

4.严禁各科室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程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5.院内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得设立“小金库”。

6.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土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7.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标准、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标准。

8.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滥检查、开大处方。

9.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防范措施到位,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获得患者(家属)的书面签字知情同意。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类工作的监督和办理纠纷及时解决问题而建立的一套工作制度。

完善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标是全面、准确、及时地监督医院各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督查督办工作的机构设置1.设立医院督查督办办公室,分别设立督查科和督办科。

2.督查科负责对医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

3.督办科负责处理医院内部各类纠纷及时解决问题,包括医患纠纷、医保纠纷、人事纠纷等各类问题。

二、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督查科的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各项工作的督查,制定督查计划和考核指标,收集各类督查报告和问题反馈,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2.督办科的职责包括:接受患者投诉和医务人员求助,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给予医务人员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处理医患纠纷并提出解决方案。

3.督查科和督办科都有权力调查医院内部各类问题,需要配备一支专业的督查和调查队伍,并准备相关调查工具和设备。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和程序1.督查工作的流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和总结四个环节。

每年初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内容和对象,准备督查材料和工具,按计划进行实地督查,及时总结和反馈督查结果。

2.督办工作的程序包括接受投诉、调查核实、处理问题和解决纠纷四个环节。

接受患者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事实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以调解、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并对解决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四、督查督办工作的保障措施1.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为督查和调查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使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公立医院督查制度模板

公立医院督查制度模板

公立医院督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

第三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深入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四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由医院管理层负责组织,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二、督查组织第五条公立医院应设立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医疗质量督查工作。

第六条医务科应配备具有丰富医疗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督查人员,确保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督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督查内容第八条公立医院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改进措施等;(二)诊疗服务:诊疗流程、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药物使用、病历质量等;(三)患者安全:患者安全制度、患者安全教育、患者安全事件处理等;(四)医疗资源:医疗设备、药品、器械、耗材等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五)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服务满意度等;(六)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效果等。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公立医院督查工作分为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两种形式。

第十条定期督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督查计划;(二)发布督查通知:提前通知被督查科室,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人员按照督查计划和内容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四)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督查科室,并提出整改要求;(五)整改落实:被督查科室根据督查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医务科;(六)复查验收:医务科对被督查科室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医院督查科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督查科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督查科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督查科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督查科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3. 服务宗旨、以人为本原则;4. 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督查科是医院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1. 组织机构:(1)科长:负责督查科全面工作,主持科室日常工作;(2)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负责督查科具体业务;(3)督查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2. 职责:(1)负责制定医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对医院各部门、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3)负责对医院内部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4)负责对医院内部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负责与其他科室、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医院各项工作;(6)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医院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第五条医院督查科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如下: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医院工作重点和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2. 实地检查:按照检查计划,组织督查员进行实地检查;3. 检查记录: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问题等;4. 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科室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5. 整改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6. 总结报告:定期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医院领导。

第四章奖惩与考核第六条医院督查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七条医院督查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应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第三条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实行院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行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行风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第五条设立行风督查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日常行风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线索收集、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等工作。

三、督查内容第六条医院行风督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反对商业贿赂等;(二)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三)医院内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和耗材管理等;(四)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票据管理、退费流程等;(五)医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教育、技术操作规范、业务知识考核等;(六)患者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患者隐私保护、知情同意、满意度调查等;(七)其他与医院行风建设相关的事项。

四、督查方式第七条医院行风督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了解等。

第八条行风督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第九条行风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领导小组对问题进行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五、督查结果处理第十条行风督查工作结束后,行风督查办公室应当向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报告,包括督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

医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察督办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督察督办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审计科、监察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察督办办公室,负责医院督察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督察督办办公室设在监察科,由监察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1. 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督察督办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督查。

2. 督察督办办公室负责医院督察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医院各项制度、决策部署、工作进展等进行全面督查。

3. 审计科负责对医院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4. 监察科负责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进行监察,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督察内容1. 医院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护理质量管理、药事管理、医学装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2. 医院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包括重点项目建设、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

3. 医院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医疗服务、教学科研、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4. 医院内部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5. 医院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工作程序1. 制定督察计划:督察督办办公室根据医院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报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督办办公室根据督察计划,组织开展现场督察、专项督察、随机督察等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3. 提交督察报告:督察督办办公室将督察情况汇总形成报告,报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

4. 督促整改落实:督察督办办公室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

医院行风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行风督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

第五条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风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行风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风督查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日常行风督查工作。

三、行风督查内容第七条行风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服务行为:包括诊疗行为、收费行为、开具处方行为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医患沟通:是否积极主动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意愿,解答患者疑问,维护患者权益。

(三)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医疗服务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四)医疗纠纷处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五)廉洁自律: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四、行风督查程序第八条行风督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以下步骤:(一)制定督查计划:行风督查办公室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行风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二)组织实施:行风督查办公室按照计划组织开展行风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三)问题反馈:行风督查办公室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相关科室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行风督查办公室。

(五)复查验收:行风督查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行风督查措施第九条行风督查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开展行风督查:(一)查阅资料:查阅相关科室的医疗服务记录、收费记录、处方等资料。

医疗单位行政督查督办制度范本

医疗单位行政督查督办制度范本

医疗单位行政督查督办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单位行政督查工作,规范督办程序,提高督办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督查是指对医疗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调查和核实的组织行为。

第三条行政督办是指对行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跟踪和整改督办的行为。

第四条医疗单位行政督办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公正、科学、高效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督办机构第五条医疗单位行政督办工作由医疗单位行政督查机构负责,设立专门的行政督查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六条行政督查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医疗单位行政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2.掌握医疗单位行政督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核实;3.跟踪督办医疗单位行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问题得到解决;4.提出行政督办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5.对行政督办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第三章督办程序第七条医疗单位行政督办程序一般包括下列环节:1.建立行政督查分工制度,明确行政督查范围和任务;2.收集行政督查材料和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和分析;3.制定行政督办计划,确定督办措施和期限;4.发送督办通知书,督促医疗单位整改;5.跟踪督办整改过程,及时了解整改情况;6.建立督办档案,保留相关材料;7.完成督办任务后,进行督办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行政督办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程序,确保整个督办过程合法、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章责任与问责第九条医疗单位行政督办工作的责任划分如下:1.行政督查科负责组织和实施行政督办工作;2.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行政督办工作,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3.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履行督办职责,积极配合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4.上级行政机关应指导和监督督办工作,对督办科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对于未按规定指定的医疗单位行政督查员,或者不按规定执行督办指示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医院巡查与督察管理制度

医院巡查与督察管理制度

医院巡查与督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巡查与督察是医院管理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旨在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巡查与督察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公开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强调以问题为导向,重视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

第二章巡查与督察权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巡查与督察部门,负责全院的巡查与督察工作。

巡查与督察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协调、督导本领。

第五条巡查与督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1.订立医院巡查与督察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2.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与督察活动;3.提出巡查与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4.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5.定期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巡查与督察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巡查与督察流程第六条医院巡查与督察工作应当分为计划性和临时性两种形式,具体流程如下:计划性巡查与督察1.订立年度巡查与督察计划,包含巡查和督察的时间、范围、内容等;2.巡查与督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巡查与督察;3.巡查与督察部门应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巡查和督察报告;4.巡查和督察报告应及时上报给医院领导,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看法;5.负责督促各部门整改,跟踪整改情况,直至完全整改为止。

临时性巡查与督察1.依据实际需要和突发事件,由巡查与督察部门组织进行临时性巡查与督察;2.巡查与督察部门应当及时订立巡查和督察方案,明确任务、范围和要求;3.巡查和督察报告应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上报给医院领导,并启动整改程序;4.负责督促各部门快速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七条医院巡查与督察工作要重视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具体要求如下:整改要求1.巡查与督察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看法,并协调解决;2.整改要求应明确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时间紧迫;3.巡查与督察部门应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任务的完成。

医院督导检查规范制度范本

医院督导检查规范制度范本

医院督导检查规范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督导检查,是指医院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估。

第三条督导检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系统的原则,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督导检查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二、督导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督导检查组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第六条督导检查组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要求等。

第七条督导检查可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人员、模拟演练等形式进行。

第八条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被检查部门应对督导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十条督导检查组应对被检查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督导检查的内容第十一条督导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流程、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二)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效果等;(三)护理管理: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护理流程、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等;(四)院感管理:包括院感规章制度、院感流程、院感监测、院感防控等;(五)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演练等;(六)其他相关事项:如科研、教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四、督导检查的反馈与处理第十二条督导检查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院应责成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医院应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医院督导部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督导部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督导部的工作管理,提高医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督导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督导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服务原则: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3.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4. 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督导部,负责全院各项工作督导和检查。

第五条督导部职责:1. 制定医院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督导工作;2. 对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3. 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收集、整理、分析医院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 参与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6. 参与医院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7.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督导工作内容第六条督导工作内容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效果进行督导;2. 医疗安全:对医疗风险、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进行督导;3. 药品管理: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进行督导;4. 设备管理: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进行督导;5. 人力资源管理:对医护人员培训、考核、调配等进行督导;6. 财务管理:对医院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等进行督导;7. 环境卫生:对医院环境卫生、消毒隔离等进行督导;8. 医院文化建设:对医院文化建设、团队建设等进行督导。

第四章督导工作程序第九条督导工作程序:1. 制定督导计划:根据医院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2. 督导实施:按照督导计划,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督导;3. 督导记录:详细记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4. 督导报告: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情况;5. 督导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6. 督导总结: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医院院级督查制度范文模板

医院院级督查制度范文模板

医院院级督查制度范文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院级督查工作,确保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级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公正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条院级督查工作由医院督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院级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一)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医院工作计划和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三)医院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绩效;(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情况;(五)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情况;(六)其他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院级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督查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二)督查对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三)督查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四)督查对象的团队协作和业务能力提升;(五)其他需要进行督查的内容。

三、督查方式和程序第六条院级督查工作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定期检查: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对督查对象进行全面的检查;(二)不定期抽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督查对象进行抽查;(三)专项督查:针对特定事项,组织专项督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四)第三方评估: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评估。

第七条院级督查工作的程序如下:(一)制定督查方案:根据督查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二)组织实施:按照督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工作;(三)形成督查报告: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督查报告;(四)问题反馈:将督查报告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五)问题整改:相关科室和部门根据督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六)整改验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

四、督查结果运用第八条院级督查结果作为对相关科室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六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六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为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医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医院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日常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

积极有效地落实医院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医院领导交办事项等。

并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二)各种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决议事项;(三)医院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一)分项。

医院领导每周要重点安排部署工作事项,常抓的劳动纪律。

工作制度检查,由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提出要求,制定时效,明确督办事宜。

(二)检查催办。

对已转交承办科室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三)办结反馈。

承办科室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1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医院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

对医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一)专项督查。

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医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二)跟踪督查。

对医院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医院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三)联合督查。

对涉及面广、涉及科室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办公室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____相关科室由院长带队共同督促检查;(四)现场督查。

对一些重要事项,问题突出的工作,不按规范工作的个别人和事。

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一)各科室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二)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三)医院工作安排各科室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医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校(院)和所领导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

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范围: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一)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二)校(院)及所领导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所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四)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一)事项要求会议议定事项:会议有要求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督查督办;无办理时限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1)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督查督办工作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

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4)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填写督查督办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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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员工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X、运转协调、公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校(院)和所领导各项指示、政策落地,使督查督办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X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

对列入督查督办X围的工作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作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督查督办X围: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查督办内容:
(一)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校(院)及所领导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
(三)所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
(四)领导批示件或临时交办重要事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部门:依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文件确定督查督办部门或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落实履行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事项要求
会议议定事项:会议有要求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督查督办;无办理时限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开始,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会议议定事项完成。

领导批示或签发文件:根据领导签批要求,督查督办部门及时展开工作,督查督办人根据督办工作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办,直至指示、指令等全面得到贯彻完成为止。

(二)督查督办工作实施
(1)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也可以由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实施。

(2)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实地实人全面收集、查阅材料,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的介绍、汇报,准确了解实情。

(3)督查督办工作采用《督查督办工作表》,统一表格文书,表格上严禁涂改。

督查督办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
均与表格一并作为附件。

(4)督查督办部门在接到督查督办工作后,要填写督查督办台账。

(三)督查督办结果反馈
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依据督查督办情况,结合被督查督办部门意见,将督查督办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督查督办工作分管领导或作出批示的领导,重大问题提交所长办公会。

附件1:
会议督查督办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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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领导批示及发文督查督办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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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批示或发文栏内,主要填写批示或发文日期;批示或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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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督查督办工作表被督查督办单位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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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督办
单位意见
部门负责人或个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内容包括查证的报表、台帐、图片资料、现场检查记录及其他有关记录等)
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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