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改革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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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

水价改革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4号令和黑价联字[2004]7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统一部署,根据《**省实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细则规定,我市的三个灌区于2006-2008年先后进行了水价改革。**灌区是我省水价改革第二批试点灌区。当时我市每亩20元的计费方式,即0.024元/立方米,没有达到实际成本,使灌区经济一直处在亏本运营状态,工程得不到及时维护,工程折旧费零积累,工程维修养护不到位的情况日益严重,水田供水也难以进行,生存面临着考验,发展更是难上加难。同时由于水价远远低于供水生产成本造成职工工资开不到位,工程状况恶化,难以持续运行。因此也急需调整水价。**灌区的水价改革工作于2006年开始,历时3年;**、**灌区的水价改革工作于2008年同步开始,历时1年;三个灌区的水价改革于2009年7月同时完成。

按照《**省实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要求,灌区是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构成不计利润和税金,只是核定成本和费用。成本测算不包括提水动力费(即提水电费)。水价改革主要过程:

一、水价测算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了加强水价测算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了水价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和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水价测算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程、成本、综合三个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使水价测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明确水价测算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充分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价值,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提高灌区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三)精心测算,严把质量关。我们在水价测算具体组织工作中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 、培训骨干,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搞好水价测算,人员是关键,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测算出高质量测算成果。因此,我们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方法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

2、认真审核,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水价核定的关键是水价核定方法,我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定水价:第一步,搜集、调阅、对比、分析、审核2005、2006、

2007年三年的各年生产成本、生产费用等支出情况。我们采取“五看、五审”的方法。一看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合法性;二看财务账簿,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审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三看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情况,审核列支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对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三年支出的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剔除。重组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保证其合理性。

第二步,核定供水量。我们在工作中认真核定2003--2007年供水量,确定合理计费水量。

二、效益调查选取有代表性的地块儿,进行详细的比较,确认农户的承受能力。经过调查水费支出占各项比例均不大,适当提高水价不会给用水户增加负担。

三、成本监审 **灌区是大型灌区,供水价格需由省物价局批准,**、**分别为中小型灌区,其水价可由我市物价局直接批复。因此**灌区的成本监审由省物价局成本监察队于2008年12月完成,经过成本监审小组的细致审核认定,最终核定富锦市**灌区2005—2007年平均农业供水定价总成本为495.84万元,2005—2007年年平均农业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为0.0753元/立方米,按2003-2007年五年农业供水量计算,年平均每亩用水量为774.7立方米,即亩成本水价为58.33元;**、**灌区的成本监审由我市物价局委托**省

新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于2009年4月完成。核定**灌区的农业成本为132.86万元,农业供水定价单位成本为0.064元/立方米,成本水价54.23元/亩; **灌区的成本为56.55万元,农业供水定价单位成本0.069元/立方米,每亩定价成本为62.14元/亩。

四、召开听证会**灌区的水价调整听证会由省物价局委托我市物价局主持召开,**、**灌区由我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与会代表由农委领导、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务局、各乡镇、村负责人、村民代表等参加,与会代表全部同意灌区的农业水价调整。

2009年7月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以黑价联字【2009】48号文批复了**灌区的水价为0.05元/立方米,以黑价联字【2009】62号文批复**灌区的提水动力费由灌区代收统一交纳。2009年7月富锦市物价局以富价发【2009】20号文批复**灌区、**灌区(包括**灌区)的农业供水价格加提水动力费最高限价750元/垧。

2009年调价后三个灌区的水价也没有达到成本水价。调整后的水价还没有桦川县调价前的水价高(悦来灌区调价前为900元/垧),而且由于当时的成本测算的是2005-2007年的平均费用支出,随着2008-2010年的物价指数提高,三个灌区的运行成本也在提高。2011年我市进行了第二次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富锦市物价局以富价发[2011]25号文批复我市

**、**、**灌区的农业供水价格最高限价为870元/垧。该价格一直执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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