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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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内容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内容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内容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电力工作安全的基本依据,通过遵守这些规程可以降低电力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电力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为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的讲解内容:一、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的认识1. 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的定义和意义,电力设备等级标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等的含义。

2. 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应放置的位置、方式和尺寸,标识的防护措施。

3. 安全标识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何正确理解和遵守标识的要求。

二、电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1. 不同电力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2. 电力设备的开关操作规程,包括预操作准备、戴防护用品、操作顺序等。

3. 电力设备的停电操作规程,包括停电前的安全检查、停电时的安全措施等。

4. 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操作规程,包括开展前的安全措施、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三、电力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1. 不同类型的电力线路的操作规程,包括高压线路、低压线路等。

2. 电力线路的安全巡视规程,包括巡视的内容、巡视的方式和巡视时间的选择等。

3. 电力线路的接地操作规程,包括接地线夹的正确使用、接地装置的选择等。

4. 电力线路中断电和恢复电操作规程,包括拉线、解线的操作要求、线路恢复电的注意事项等。

四、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1. 不同类型的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电动工具、电气仪表、电源开关等。

2. 电气设备的工作场所安全规程,包括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防火等安全要求。

3. 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程,包括正确接线、定期检查、保养设备等。

五、电气防护措施和事故处理规程1. 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包括电压等级、电气火灾原因和防范措施等。

2. 电气事故的处理规程,包括电气触电事故的急救措施、场所的疏散方法等。

3. 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事故的报告内容、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等。

六、电力安全文明用电宣传1. 电力安全知识的普及,包括电火灾的原因、引起电气伤害的因素等宣传内容。

典型电力线路登高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典型电力线路登高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典型电力线路登高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电力线路登高和高空作业是电力行业中常见的工作环境,但也是高危的作业区域。

为了确保登高和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典型电力线路登高和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帮助工作人员正确应对相关的安全风险。

一、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1.头部防护:佩戴安全帽,以防止头部受到碰撞;2.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或护目镜,以阻挡灰尘、颗粒物和化学品;3.呼吸系统防护:佩戴过滤口罩,以过滤有害气体和颗粒物;4.手部防护:佩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手部免受化学品和尖锐物品的伤害;5.脚部防护:穿戴耐磨、防滑和防电静电的安全鞋。

二、使用正确的登高和高空作业工具1.安全绳索: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绳索,将其固定在安全位置上,以提供人员下垂操作时的安全保护;2.安全带:佩戴可靠的安全带,并确保正确穿戴和固定,以防止人员坠落事故的发生;3.攀爬设备:使用安全可靠的攀爬设备,如登高架、攀爬杆等,确保其稳固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4.爬梯: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爬梯,并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5.安全绳索固定装置: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绳索固定装置,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遵循正确的登高和高空作业规程1.事先进行充分的工作准备:清理作业区域,确认作业任务和要求,了解相关作业风险和防护措施;2.登高和高空作业前的检查:检查登高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确保无损坏和故障;3.合理布置工作空间:确保在作业时有足够的空间和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设备和物品碰撞或相互干扰;4.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作业,不随意改变或忽略任何环节;5.合理安排作业人员:根据作业任务和要求,确保作业人员数量和配置合理,避免过度拥挤和混乱;6.遵守登高和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姿势和方法进行作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危险动作;7.及时反馈和报告异常情况:发现作业中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线路安全是电力供应的基本保障之一,为确保线路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制定本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输变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旨在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准备1. 操作前检查在进行线路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线路设备的完好性,确认设备是否有损坏、老化等问题;(2)检查气象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风力等,确保在恶劣气象条件下不进行操作;(3)检查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安全装备在进行线路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正确的安全装备,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帽,用以保护头部免受顶部撞击的伤害;(2)防护手套,用以防止手部受到触电、刺伤等危险;(3)防护鞋,用以保护脚部免受重物压迫、刺伤等危险;(4)安全带,用以固定操作人员在高处的位置,防止摔落事故。

三、操作规程1. 操作前沟通在进行线路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1)与变电站操作人员沟通,了解当前输变电站的运行状态,确认是否可以进行线路操作;(2)与现场运维人员沟通,了解当前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特殊情况,并与其共同制定安全操作方案。

2. 线路检修操作(1)禁止带电作业在进行线路检修操作时,必须确保线路处于断电状态,禁止带电作业,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2)使用正确工具进行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正确的工具,保证工具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

(3)严格操作流程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个步骤的安全性。

(4)注意防护措施在进行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必须妥善采取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固定、防护网设置、人员疏散等措施。

3. 应急处理在线路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应急处理:(1)迅速切断电源在线路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避免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

安全用电防护操作规程(3篇)

安全用电防护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公司员工在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场所和用电设备。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基本要求1.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具体操作规程1. 工作前准备(1)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2)检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等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等情况。

(3)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 操作过程中(1)操作电气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

(2)操作过程中,严禁触摸带电部分,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3)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喷水、淋雨等操作,防止设备受潮、短路。

(4)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

3. 工作结束后(1)关闭电源,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

(2)清理现场,收拾工具、材料。

(3)检查电气设备,确保无遗留问题。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2.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3. 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气设备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程得到有效执行。

3. 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2篇一、总则为确保用电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电力线路保护规程

电力线路保护规程

最新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电子书]免费电子书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水利电力部制定的《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同时废止。

凡与《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有关电力设施管理规定,以《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件》(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由同级人民政府及所属电力(发电、供电、电力建设)、公安、工商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电力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县级及其以上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应在电力线路设施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员应经过电力主管部门培训,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组织发给护线证。

第三条跨省电网的电力主管部门是能源部的派出机构,对所辖电网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政党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的地区,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即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后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 千伏以下 1.0米1~10 千伏 1.5米35 千伏 3.0米66~110 千伏 4.0米154~220 千伏 5.0米330 千伏 6.0米500 千伏8.0米第五条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一)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一百米所形成的两平行内的区域;(二)敷设于三级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五十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第六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电力主管部门应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人口密集、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和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且易发生事故的地段设置标志牌。

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三篇)

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三篇)

电力线路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线路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矩适用于电力线路建设、改造和运行期间的现场作业。

电力线路的建设、改造和运行期间的现场作业必须严格依照本规程进行。

第三条现场工作负责人是保证本规程执行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

第四条电力线路建设、改造和运行期间的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条本规程由电力公司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

第二章施工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具,严禁使用损坏和不合格的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工程图纸和技术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和私自改变工程设计。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从事关键作业。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措施,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现场测量和现场勘察,确保施工的准确定位和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现场环境的评估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施工,严禁擅自延期或者加快施工进度。

第三章检测第十三条检测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在测试前进行设备的安全连接和接地。

第十四条检测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

第十五条检测现场必须进行现场检修和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

第十六条检测现场必须进行设备工作和干扰电源的检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检测现场必须参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不得超范围或者私自改动和调整。

第四章运行第十八条运行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运行人员,不得使用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从事关键作业。

第十九条运行现场必须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动和调整工艺和参数。

第二十条运行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设备巡视和维护,及时排除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技术规程

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技术规程

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技术规程
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技术规程是指用于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的技术规程。

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管理: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责任分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等。

2. 设备选型与安装: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设备选型和安装进行规定,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安装符合安装规范。

3. 设备检修与维护: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设备检修与维护进行规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事故预防与处理: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事故预防与处理进行规定,包括预防措施、事故处理流程、事故报告等。

5. 安全监测与报警: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与报警系统进行规定,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

6. 线路防拆与安全标识: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拆措施和安全标识进行规定,防止人为破坏和误操作。

7. 环境保护:对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规定,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以上是电力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范技术规程的一般内容。

具体的技术规程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场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维护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持续性,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网公司的电力线路建设、运维和管理等活动,以及与电力线路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电力线路安全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线路安全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电力线路安全工作应科学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二章电力线路建设安全第六条电力线路建设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合理的线路设计方案。

第七条电力线路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电力线路建设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电力线路建设期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和提示标识。

第十条电力线路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试运行,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第三章电力线路运维安全第十一条电力线路运维前,应进行线路巡视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电力线路运维过程中,应定期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线路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电力线路运维期间,应注意线路周围的环境和天气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电力线路运维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远程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电力线路运维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线路安全稳定。

第四章电力线路管理安全第十七条电力线路管理应建立健全线路档案,记录线路的基本信息、运维情况和变更记录。

第十八条电力线路管理应定期进行线路巡视和设备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和故障。

第十九条电力线路管理应加强对线路的监控和追踪,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电力线路管理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范文(二篇)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范文(二篇)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范文一、总则电力线路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为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二、安全管理1. 电力线路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线路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2. 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电力安全管理资质,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每年制定并实施电力巡检计划,对线路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线路问题。

4. 加强对线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线路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5. 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线路建设1. 线路建设需按照相关电力规范和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2. 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资质,选用具备施工能力和经验的单位进行线路建设工作。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监管,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4. 完工后对新建线路进行验收,确保线路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四、巡视检查1. 巡视检查要素包括线路杆塔、导线、绝缘子、避雷器、变压器等设备的安全状态。

2. 巡视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巡视。

3. 巡视时应仔细观察线路设备,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和处理。

4. 巡视完成后需填写巡视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和备查。

五、设备维护1. 设备维护工作需制定维护计划,定期开展维护工作。

2. 设备维护包括清洗、润滑、紧固等操作,需由专业人员进行。

3. 维护作业时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六、应急处置1. 对于线路故障和紧急情况,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预案要包括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3. 确定应急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电力安全知识、应急演练和事故案例分析等。

3. 安全教育需有记录,确保培训效果的评估。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讲解线路部分PPT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讲解线路部分PPT

线路运行与维护
1 测量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可在线路和设备 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 时,应戴绝缘手套。不应直接接触与地电位断开的接地引线。 2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线路或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不应触 及其他带电部分。 3 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电压, 确认设备上无人,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 备。测量前后,应将被侧设备对地放电。 4 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若有感应电压,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 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5 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 可用测量仪或使用绝缘侧量工具。不应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 尺等非绝缘工具。
1 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或直流线路中单极线路停电检 修,应满足表 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杆塔架设的0 kV 及以下 线路带电时,当满足表4 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 情况下,只能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塔检修工作。 2 风力大于5 级时,不应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 检修)线的方法松线。 7 放线、撤线或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 而与带电导线间的距离不符合表4 的规定。
8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 或交叉档内,下层线路带 电时,上层线路不应进行 放、撤导(地)线的工作。 上层线路带电时,下层线 路放、撤导(地)线应保 持表4 规定的安全距离, 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 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 线接近至危险范围的措施。
线路作业
1 低压不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全棉长袖工作 服.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眼镜,站在干操的绝缘物上进行。 2 低压不停电工作,应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3 高低压线路同杆塔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 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 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应穿越。 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 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5 上杆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 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 不应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电业安全防护规则的工作流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防护规则的工作流程电力线路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L 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能源部1991-3-18赞成1991-09-01推行1 总则1.1 为了的确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施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拟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定严格履行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定以身作则,要充发散动公众,依靠公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公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察本规程的贯彻履行。

1.3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施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依照现场情况拟定补充条则,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赞成后履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施,系指所有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施。

1.4 电气设施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施: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施: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 电气工作人员必定具备以下条件:经医师判断,无阻挡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F),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 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中止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定重新复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特地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赞成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定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施接线情况和相关安全措施。

1.7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施安全者,应马上制止。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课件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与电击防护课件
(2)设置遮拦或外护物 防护等级:IP2X 或 IP4X 遮拦或外护物应牢固地加以固定,并能长
期持续地保证有效,它只能在使用钥匙或工具 或切断电源时才能移开。 .
(3)设置阻挡物进行保护 阻挡物(指栏杆、网状屏障等)应能防止人体无意识地接 近裸带电体;也应能防止正常运行时在设备操作过程中人体无 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第一节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一、过电流保护
低压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保护电器应 能在故障造成危害之前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一)短路保护 1.对短路保护电器动作特性的要求
短路保护电器一般采用断路器或熔断器。 ➢短路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及时可靠,以保证绝缘导体、电缆、 母线的短路热稳定满足要求。 ➢短路保护电器应能分断其安装处的预期最大短路电流。 ➢短路保护电器应有足够的灵敏性,应能在规定时间内可靠切 断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 流。
(4)放置在伸臂范围 以外的保护
(5)用剩余电流保护 器的附加保护
安装额定动作电流 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 保护器。
.Hale Waihona Puke (二)间接接触防护(故障防护) 间接接触防护是故障防护即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1)采取自动切断电源 适用于防电击类别为Ⅰ类的电气设备、人身电击安全电压 限值为50V的一般场所。 Ⅰ类电气设备除基本绝缘,并具有连接PE线的接地端子。 (2)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防电击类别 为Ⅱ类设备)
.
接地故障电弧引起的火灾属于短路性火灾的一种,其 发生几率远高于带电导体间的短路火灾,是导致火灾的最大 隐患。
研究表明,接地电弧能量只要达到500mA以上就能引起 火灾,显然过电流保护电器是不能满足接地故障电气火灾防 护灵敏性要求的,而应采用高灵敏性的剩余电流保护。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电力线路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业安全工作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保障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电力线路部分的安全工作规程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电力线路的安全工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线路巡视与检修1. 定期巡视:对电力线路进行定期巡视,发现线路存在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巡视人员应熟悉线路的运行情况和检修要求,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检修标准:电力线路的检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3. 隐患排查:对线路进行定期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同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为后期的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防护措施1. 安全警示:在电力线路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线路的存在。

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专门的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防雷接地:对电力线路进行合理的接地设计,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

接地装置的安装位置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3. 防止外界破坏: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安全防护,采取措施防止外界因素造成线路的破坏。

如设置防护网、增强绝缘措施等,确保线路的稳定运行。

三、操作规范1. 操作员培训:对电力线路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2. 操作手册:编制线路操作手册,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操作前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 应急预案:制定电力线路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

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和救援,减少损失和伤亡。

通过制定电力线路部分的安全工作规程,能够保护电力线路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规程的执行和落实也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保障电力线路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为社会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一、总则1. 为了保障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和供电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电力线路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二、电力线路设计1. 电力线路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2. 设计应考虑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 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线路的材料、排列、通道和保护措施,以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三、电力线路建设1. 电力线路建设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

2.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线路的试运行和测试,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电力线路运营1. 电力线路运营应按照运行管理规程进行。

2. 对线路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及时消除线路中的隐患。

3. 对线路的故障和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电力线路维护1. 电力线路的维护工作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

2. 定期检查和维护线路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根据线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的老化情况,及时更换和升级相关设备。

六、电力线路安全防护措施1. 确保线路设备和设施的可靠和安全。

2. 对线路的周围环境进行安全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外界因素对线路的影响。

3. 定期进行线路的绝缘测试和耐压测试,确保线路的绝缘性能和安全性能。

4. 对线路进行及时的故障定位和处理,避免因线路故障导致的供电中断和安全事故。

七、电力线路事故应急处理1. 对线路的事故应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查。

2. 针对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制定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加强事故的记录和报告,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

八、电力线路安全培训和教育1. 对电力线路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举行线路安全会议和培训,交流经验和分享安全知识。

3. 定期组织线路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及安全防护(三篇)

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及安全防护(三篇)

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及安全防护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是指在电路带电状态下进行的维修、检修、改造及安装操作。

由于其具有高风险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进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造成事故和电力质量的损坏。

在进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时,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1. 确认线路状态: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必须确认线路的电压、电流、相序等参数,确保线路的工作条件正常稳定。

同时,还要检查线路的接地、绝缘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 隔离措施: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进行严格的隔离措施。

这包括将有带电作业的设备与线路进行隔离,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手套进行操作,确保工作人员与电源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 用电器具的选择: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的用电器具。

一般来说,带电作业需要使用双绝缘的电动工具,并确保工具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此外,还要注意用电器具的选择,尽量选择品牌产品和优质产品,以确保其安全性能。

4. 带电检修操作:在进行带电检修操作时,必须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首先要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点。

其次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装备,确保电流不会通过人体。

5. 安全监护人员: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护人员,对带电作业现场进行监控和控制。

安全监护人员要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他们的操作符合规定,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除了以上的操作要点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安全防护措施:1. 安全培训:对于参与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带电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措施等,以使他们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带电作业。

2. 安全设施:在带电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电气防护设备、灭火器材、急救箱等。

同时,还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防止他人误入带电作业现场。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城固供电分公司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第1条为了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确保供电安全和多快好省地建设电力线路,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线路的防护,其范围包括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以及装设在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和变电设备。

第3条电力线路经过的机关、工厂、矿山、部队、生产队、学校和居民等有协助保护电力线路的责任。

第4条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支柱及附属设施本身所占用的土地和为保证基础稳定所需的土地为留用土地。

留用土地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征用。

第5条修建电力线路,如需要拆迁房屋、砍伐树木,应与有关单位协商,并按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其他有并规定执行。

第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的距离规定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架空电力线路经过工厂、矿山、港口、码头、车站、城镇、公社等人口密集的地区,不规定防护区。

但导线边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0~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之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

(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指净空距离。

第7条水底电缆的防护区为距电缆100米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8条架空电力线路的下面,不应修建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修建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事先与电力线路运行单位协商。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10千伏-----------3.0米35千伏---------- 4.0米60~110千伏---------- 5.0米154~220千伏---------- 6.0米330千伏---------- 7.0米第9条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3篇)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3篇)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一、安全意识与责任1. 电力线路的安全工作是电力公司的重要任务,所有参与电力线路工作的人员都应具备安全意识,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2. 所有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应了解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3. 电力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线路设备与检修1. 所有电力线路设备应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线路设备的检修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和持证的人员进行,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留下相关的检修记录。

3. 发现线路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三、巡视与检查1. 定期巡视线路,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 巡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视路线进行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 巡视人员发现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电力线路事故时,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事故抢修人员应按照紧急抢修程序进行操作,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施工与维护1. 电力线路的施工和维护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和持证的人员进行,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 施工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3. 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六、应急预案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联络人、应急机构以及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3. 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七、安全监督与评估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对电力线路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电力线路工作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 安全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的安全投诉和举报。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线路工作业安全教案

线路工作业安全教案

线路工作业安全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线路工作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2. 使学生掌握线路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 培养学生具备线路工作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学内容:1. 线路工作基本概念2. 线路工作安全操作规程3. 线路工作注意事项4. 线路工作安全事故案例分析5. 线路工作安全防护措施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线路工作基本概念、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线路工作安全事故案例,引导学生了解安全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3. 讨论法:分组讨论线路工作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四、教学准备:1. 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源。

2.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3. 投影仪、电脑等教学设备。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线路工作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新课内容:讲解线路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引导学生了解线路工作安全知识。

3. 案例分析:分析线路工作安全事故案例,让学生了解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思考如何防范安全事故。

4.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线路工作安全防护措施,培养学生具备线路工作安全意识。

5. 总结与反思: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线路工作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安全。

7. 课后跟进:及时了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六、教学评估:1. 课堂问答:通过提问方式检查学生对线路工作基本概念的理解程度。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在案例分析环节的思考深度和分析能力。

3. 小组讨论记录:观察学生在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安全意识表现。

4. 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对线路工作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七、教学拓展:1. 组织学生参观电力线路施工现场,直观了解线路工作的实际情况。

2. 邀请线路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分享实际工作中的安全经验和注意事项。

3. 安排模拟演练,让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下体验线路工作的操作流程,增强安全意识。

电力低压线路安全防护手册全套

电力低压线路安全防护手册全套

电力低压线路安全防护手册全套一、漏电情况下电击的防护除了解正常情况下电击的防护外,还要考虑漏电情况下的电击防护,即闻接防护。

它是用来防止带电部分与裸露导体部分之间由于绝缘损坏时产生的人身危险。

其防护方法通常有下面几种:(1)出现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以防接触时间过长危及人员的生命;(2)将裸露导体零件接至IJ保护电路上;(3)采用II级设备或与其等效的绝缘防护。

这种措施用来预防由于基本失效而出现在易于接触的零件上的危险电压。

因此,必须采用双重绝缘的电器(即所谓∏级设备)。

二.短路保护由于电器控制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如导线绝缘的损坏或电机绕组的绝缘损坏,均可造成短路故障,产生短路电流,它将产生强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损坏。

因此,当产生短路现象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

常用的短路保护元件有熔断器,过流断电器和自动空气开关,它们都有瞬间切断电源的机能。

1)用熔断器作保护在分支电路中,允许用瞬间时流继电器作保护,该继电器对有足够分断能力的器件起作用。

该器件可以切断一个或几个电路或支路,也可切断总保护器件或急停器件。

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和其它短路保护器件的整定电流要尽可能小些,但必须满足电动机起动电流和变压器合闸电流的要求,其整定值可根据该器件所保护导线最小载面积来确定。

2)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自动开关又称自动空气断路器,它有短路,过载等保护功能,在线路中发生故障时,这种开关能自动切断电源。

它是低压配电重要保护元件之-,常作低压配电盘的总电源开关及电机变压器的合闸开关。

三.过载保护电动机长期超载运行,就使得电机绕组温升超过允许值,机内绝缘材料就要变脆,寿命减少,严重时还可以使电动机损坏。

通常,IKW以上连续工作的电动机必须具有过载保护能力,常用的过载保护元件是热继电器。

当电动机为额定电流时,热继电器不动作;当过载电流较小时,热继电器要经过较长时间才动作;当过载电流较大时,热继电器则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会发生动作。

可见,热继电器不会受电动机短时间过载冲击电流或短路电流的影响而瞬时动作,所以,在使用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的同时,还必须设有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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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中华人民水利电力部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中华人民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的通知
(79)水电规字第6号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于一九七六年颁发试行后,对电力线路防护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提高作用。

为确保供电安全和多快好省地建设电力线路,现将本规程颁发执行。

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告我部规划设计管局。

一九七九年一月八日
第1条为了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确保供电安全和多快好省地建设电力线路,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1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的防护,其范围包括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以及装设在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和变电设备。

第3条电力线路经过的机关、工厂、矿山、部队、生产队、学校和居民等有协助保护电力线路的责任。

第4条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支柱及附属设施本身所占用的土地和为保证基础稳定所需的土地为留用土地。

留用土地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征用。

第5条修建电力线路,如需要拆迁房屋、砍伐树木,应与有关单位协商,并按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其他有并规定执行。

第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的距离规定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架空电力线路经过工厂、矿山、港口、码头、车站、城镇、公社等人口密集的地区,不规定防护区。

但导线边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0~110千伏------------4.0米
154~220千伏------------5.0米
330千伏------------6.0米
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之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

(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指净空距离。

第7条水底电缆的防护区为距电缆100米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8条架空电力线路的下面,不应修建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修建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事先与电力线路运行单位协商。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3.0米
35千伏---------- 4.0米
60~110千伏---------- 5.0米
154~220千伏---------- 6.0米
330千伏---------- 7.0米
第9条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

1~10千伏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10米。

35~330千伏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种高度的两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

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施工,可不砍伐通道:
一、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
二、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3.0米
35~110千伏--------4.0米
154~220千伏--------4.5米
330千伏--------5.5米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间的净空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3.0米
35~110千伏--------3.5米
154~220千伏--------4.0米
330千伏--------5.0米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出通道。

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树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1.5米
35~110千伏--------3.0米
154~220千伏--------3.5米
330千伏--------4.5米
第10条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生长的树枝与导线间的距离,均不小于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11条在未考虑作交通道路的地点,直接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面通过的运输
车辆或农业机械(包括机上人员)与导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1.5米 35~110千伏--------2.0米
154~220千伏-----2.5米 330千伏--------3.5米
如通过的车辆或机械(包括机上人员)的高度超过4米,应事先取得电力线路运行单位的同意。

第12条在防护区和通道内的防护规定:
一、严禁破坏、拆毁电力线路的一切设备;严禁攀登杆塔以及向导线、绝缘子抛掷任何物体。

二、严禁堆放谷物、草料、易燃物、易爆物以及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其他物品。

三、在地下电缆路径的上面,严禁倾倒酸、碱,堆放物品或垃圾。

四、在水底电缆的防护区内,严禁打桩、抛锚、撑篙及设渔梁等。

五、不得修筑畜圈、围墙或围栏;不得利用杆塔或拉线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不得野炊或烧荒。

六、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射击、放风筝。

七、在防护区内进行开挖、修建、修膳、筑路、架线、疏浚等施工,在线路附近进行爆破施工,在地下电缆的路径上进行开挖、打桩、敷设地下管道等施工,均应取得电力线路运行单位的同意。

必要时,运行单位应派人协助监护。

第13条电力线路运行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对列事项可先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砍伐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所必需的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天线,铁烟囱或其他凸出物。

四、为处理地下电缆事故,在有关单位的地面上开挖。

第14条电力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如完全符合<<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79、<<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4-79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可不另签订协议。

但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在设计批准前送交有关单位进行核对;有关单位如有意见,应在收到资料一个月内提出。

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程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不宜”;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作,但硬性规定这样作有困难时,采用“应尽量”。

5.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作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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