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配件买卖代理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摩托车配件买卖代理合同

委托销售人:无锡金腾摩配商行樊俊(以下简称甲方)受托销售人:南陵创新摩托车周小祥(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总代理摩托车配件类型

宗申、力帆、福田、二轮、三轮车原厂配件、重庆、程龙、风冷、水冷套缸系列部件,豪爵铃木套缸、迅腾马达、超越离合器、鼎悦电器,原厂机油、各种维修配件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南陵县总代理销售甲方以上的产品。

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摩托车配件,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配件质量标准。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配件。

四、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配件)合格证书(进口配件)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五、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必须每年销售甲方总代理的摩托车配件(各种类型)合计金额应为壹佰叁拾万元(¥130万元),其它各类应为伍拾万元(¥50万元),必须在四个月内付完全部现金。

七、乙方每年销售完成甲方所要求数量金额后,甲方必须返还乙方金额壹拾捌万元整(¥18万元)。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当地司法仲裁。

九、甲乙双方各自认真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按违约金额壹拾捌万元(¥18万元)处罚。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