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自考本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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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爱惜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依据《环境爱惜法》,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是DA、个人B、企事业单位C、生产经营者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关于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表述错误的是DA、具有非法出售行为B、具有非法收购运输行为C、具有非法猎捕、杀害行为D、具有非法人工繁育行为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表述正确的是DA、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回顾评价B、全部的建设项目都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已经开工的,可以补办环评手续D、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符合经批准的环评文件的要求4、关于海疆利用与爱惜,表述错误的是CA、海疆属于国家全部B、海疆使用人不得擅自转变经批准的海疆用途C、我国《海疆使用管理法》中所称的海疆不包括内水D、海疆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疆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爱惜5、关于排污许可管理,表述错误的是DA、排污申报C、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6、下列不属于国际环境法主体的是BA、国家C、联合国环境规划署7、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错误的应对措施是AB、禁止燃放烟花爆竹C、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D、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8、我国《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基本国策是DA、对土地实行特殊爱惜B、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C、实行基本农田爱惜制度D、特别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爱惜耕地9、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除了赔偿损失,还应当AA、排解危害B、处以罚款C、限期改正D、恢复原状10、作为环境与资源爱惜立法把握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环境污染问题D、生态破坏问题11、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是CA、渔业部门B、海事部门C、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卫生部门12、国际环境法实施措施中,属于〃命令与把握措施〃的是CA、保险B、补贴C、环境标准D、联合履约1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不包括AA、政策B、综合性规划C、专项规划D、建设项目14、我国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是DA、流域管理B、区域管理C、用途管理D、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15、依据违法行为主体的不同类型,环境与资源爱惜法的行政责任可以分为BA、惩处性和补救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B、环境资源爱惜行政处分和行政惩处C、财产性和非财产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D、环境资源爱惜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16、依据《环境爱惜法》,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表述错误的是CA、公民依法享有猎取环境信息的权利B、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C、公民个人可以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D、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17、依据《海洋环境爱惜法》,有权批准建立海上自然爱惜区的部门是AA、国务院B、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C、爱惜区所在的省级政府D、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8、关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表述错误的是CA、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B、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C、我国实行国家全部与集体全部并存的矿产资源权属制度D、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191992年里约环境与进展大会会议成果中不包括CA、《21世纪议程》B、《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D、《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20、某化工厂将污水排入王某的果园,造成果园的果树全部死亡,王某起诉要求化工厂赔偿经济损失关于此案正确的说法是BA、王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B、法定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应由化工厂担当C、化工厂非有意排污造成损害不需要担当责任D、化工厂排污行为与果树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由王某担当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21、某法学院6名师生共同起诉某化工厂污染河流,请求法院判决化工厂治理污染对此表述正确的是BEA、法院必需受理该案B、本案原告不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条件C、本案原告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条件D、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E、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2、体现环境法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制度有BCA、循环经济制度B、排污收费制度C、生态补偿制度D、清洁生产制度E、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3、适用我国《海洋环境爱惜法》的活动有ABCDEA、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B、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科学争论等活动C、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生产、旅游等活动D、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等活动E、在我国管辖海疆外,造成我国管辖海疆污染的活动2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浓度限值的大气污染物是ABDEA、二氧化硫B、二氧化氮C、二氧化碳D、臭氧E、PM2、525、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应当做到ABCDA、分类投放B、分类收集C、分类运输D、分类处理E、分别管理26、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的主体是ACA、土地使用权人B、地方人民政府C、土壤污染责任人D、林业草原主管部门E、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7、李某在明知王某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状况下,以每车300元处置费的价格托付其处置化工厂的有毒物质,王某将有毒物质倾倒于市区下水道中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ADEA、李某和王某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B、污染环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C、只有王某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李某不构成D、假如本案未严峻污染环境,则不构成污染环境罪E、假如本案构成污染环境罪且情节严峻,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处金28、可以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的情形有BCDA、李某对某市发布的《环境爱惜条例》不认可B、某企业对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的行政惩处不服C、李某对生态环境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准备不服D、李某认为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环境资源爱惜义务E、李某对某市生态环境局任命王某为综合监督处副处长的准备不服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29、简述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进展的影响答1妨害人类正常生活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官上对环境和自然舒适性熟识的降低;2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3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价值的逸失;4造成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削减30、简述预防原则的意义答首先,实行预防措施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其次,实行预防措施有利于扭转我国环境爱惜的被动局面31、简述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含义和意义答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指国际社会全部成员应广泛开展在环境爱惜领域的国际合作的原则国际合作原则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国际社会全部成员都应当并且有权参与爱惜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32、简述突发环境大事的定义与分类答突发环境大事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逼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平安的环境大事依据突发环境大事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环境大事分为突发环境污染大事,生物物种平安大事,辐射环境污染大事三类依据突发环境大事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大事,重大环境大事,较大环境大事和一般环境大事四级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3、论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和实施该原则的制度措施答公众参与原则也称环境民主原则,是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参与的主体是公众,参与的对象是影响到公众的建设项目,参与的方式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参与的内容包括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与监督权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有1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2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惩处中的公众参与制度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4鼓舞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5分34、2018年6月,一头亚洲象国家一级爱惜动物多次闯入A村,毁坏了该村大量庄稼,造成该村村民严峻经济损失村民李某年满16周岁损失最为严峻,李某为防止亚洲象再次毁坏庄稼地便将该头亚洲象杀害问1李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A村村民患病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谁?为什么?3亚洲象的全部权归属于谁答1李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李某构成犯罪列入国家重点爱惜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级爱惜野生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李某主观上存在杀害亚洲象的有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因此构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A村村民患病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谁?为什么?能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当地政府依据《野生动物爱惜法》第十九条规定,因爱惜本法规定爱惜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赐予补偿3亚洲象的全部权归属于谁?归属于国家,依据《野生动物爱惜法》第3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全部35、2010年,李某经当地政府批准在沿海滩涂上经营了一个鲍鱼养殖场自2016年5月开头,当地的几家化工厂将产生的污水经鲍鱼养殖场所在滩涂流入大海2018年5月,李某发觉鲍鱼大面积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经相关部门监测,鲍鱼死亡的直接缘由是养殖海疆内存在大量有机物经环保部门对养殖场四周排污企业监测,发觉总共有两家排污企业排放有机物其中,A化工厂排放有机物严峻超标,B化工厂排放的污水虽然未超标,但污水所含物质仍为有机物问1假如李某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相关污染企业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应以谁作为被告?为什么?2若李某2020年5月才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3若A化工厂所在地甲市乙县生态环境局针对其超标排放行为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惩处,A化工厂对此行政惩处准备不服的,可以向哪些部门提起环境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答1假如李某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相关污染企业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应以谁作为被告?为什么?A化工厂和B化工厂都可以作为本案被告企业担当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不以排污是否超标作为推断依据,A化工厂和B化工厂的行为皆构成环境侵权2若李某2020年5月才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依据《环境爱惜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计算3若A化工厂所在地甲市乙县生态环境局针对其超标排放行为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惩处,A化工厂对此行政惩处准备不服的,可以向哪些部门提起环境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乙县人民政府和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爱惜行政相对人认为针对其的行政惩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作出行政惩处准备的环境与资源爱惜行政主管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向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自考本科环境与资源法试题四参考答案(11.10)

法律自考本科环境与资源法试题四参考答案(11.10)

法律自学考试本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四(11.10)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1-5:D B A A C 6-10:C A C B D 11-15:C B D A D16-20:A B D B C 21-24:D C A B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25.ABCD 26.BCE 27.ABD 28.ABCD29.ACD 30.ABCDE 31.CE 32.ABCDE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3.(1)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1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分)(2)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1分)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作废的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1分)【评分参考】第一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富士康、徇私舞弊三项,答出任何一项或意思相近即可给1分。

34.(1)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区的自然属性(1分)并结合社会需求(1分)确定的各类海洋功能区(1分)。

(2)海洋功能区划能全面反映海域的功能类型,(1分)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分)。

35.(1)重用基本农田、(1分)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1分)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1分)的都必须由国务院批准;(1分)(2)征用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1分)36.(1)缔约方应制定交定期公布和修订向缔约方大会提交的有关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人为排放“源”和各种“汇”的清除国家清单,(2分)以及实施公约的措施。

(1分)(2)奉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不同的缔约方规定了不同的义务。

(2分)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8分,第38小题12分,共20分)37.《水土保持法》要求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活动者必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全国】2023年4月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23年4月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代码】00228一、单选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限定在(C)A、社会因素范畴内B、经济因素范畴内C、自然因素范畴内D、人文因素范畴内2、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环境利用行为分为(A)A、本能利用行为和开发利用行为B、本能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C、环境容量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D、环境功能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3、根据《水法》的规定,处理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错误的是(A)A、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C、当事人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关于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错误的是(A)A、国家实行危险废物名录和认证制度B、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C、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D、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5、秦某未经许可擅自砍伐公益林数额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检察机关以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此案说法错误的是(C)A、检察机关可以要求秦某补植复绿恢复原状B、本案中检察机关是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C、秦某辩称自己是林木的实际经营者和所有权人,有权砍伐,故不构成犯罪D、秦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责任6、H公司在正对张某住宅的购物中心外墙上设置LED显示屏播放广告,产生的强光直射进入张某的住宅居室,导致其夜间无法睡眠,影响正常生活。

2023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答案

2023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答案

全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D】A:产生时期B:强化时期C:改革完善时期D:发展时期2:不属于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是【D】A:《水法》B:《森林法》C:《草原法》D:《海洋环境保护法》3:我国将公众参与原则制度化的第一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A】A:《环境影响评价法》B:《环境保护法》C:《循环经济促进法》D:《政府信息公开条例》4: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属于环境污染中能量污染的是【D】A:固体废物污染B:化学物质污染C:废弃物污染D:噪声与振动污染5:甲某趁乙某不备,将乙某种植在自留山上的2株红豆杉砍伐,经查该被砍伐的红豆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甲某的行为涉嫌构成【A】A: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B: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C:盗伐林木罪D:滥伐林木罪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护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区域是【B】A:饮用水水源涵养林B: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C: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D: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7: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负责监督管理海洋倾倒区的使用,组织倾倒区环境监测的部门是【C】A: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B: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8:关于节能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B】A:实行能效标识强制标注制度B:实行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制度C: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D: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9:关于环境与资源行政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A】A:罚款是最常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方式B: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个月C:环境与资源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复议程序D: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视情况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10: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表述,错误的是【A】A: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B:本罪的主体为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构成本罪D:构成本罪的,对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1: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原则的是【C】99-A:保护优先B:规范利用C:预防为主D:严格监管12:海洋自然保护区可根据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状况和保护需要划为【B】A:核心区、过渡区、实验区B: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C:绝对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D:核心区、缓冲区、相对保护区13: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占用林地的单位应缴纳【D】A:环境保护税B:资源税C:生态补偿金D:森林植被恢复费14:《水法》的保护对象不包括【C】A:河流B:湖泊C:土壤含水D:地下水15:根据《渔业法》的规定,负责批准发放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的是【B】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6:国际环境法最主要的渊源是【D】A:国际环境习惯B:一般法律原则C:公法家学说D:国际环境条约17: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是【B】A:《巴塞尔公约》B:《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D:《外层空间公约》18: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表述,错误的是【A】A:国家对所有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污权交易B: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C: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D: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19: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是【C】A:1年B:2年C:3年D:4年20:下列环境与资源是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国际环境法客体的是【D】A:北极B:公海C:大气层D:长城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某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14页)

某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14页)
A.核心区B.过渡区
C.缓冲区D.实验区
E.外围区
32.《南极条约》的宗旨是( )
A.冻结和搁置所有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
C.各国有权在南极自由地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并增进相互间的国际合作
D.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制度
E.建立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有序开发机制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40和B分别经营的鱼塘相邻,有堤岸相隔。A经营的鱼塘因其不善于管理,鱼儿成长缓慢,眼看就要亏本,A就想方设法寻思如何挽回损失。正巧在附近有一家工厂C,其排污渠道与A的鱼塘排水口有一个汇合处,为了防止污染,平时这个接口是封闭的。某夜,趁着天降大雨,A偷偷将接口处挖开,污水进入鱼塘,导致鱼苗大部分死亡。同时,由于雨势较大,污水漫入了邻近B的鱼塘,造成B经营的鱼塘中鱼苗大部分死亡。
A.国务院B.国务院环保部门
C.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17.依照我国《水法》的规定,水资源规划分为( )
A.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专业规划
B.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与区域专业规划
C.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
D.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
【点评】本题主要考察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该知识点易以单选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掌握.
4. A
【解析】"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它是总结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经验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防治.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点评】本题主要考察"三同时制度".该知识点易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在09.1,08.10中均以选择的形式出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 案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 案例

1.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

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

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

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

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

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

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

问:(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予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2.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

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

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

问:(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参考答案: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

(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

全国2023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学试题和答案

全国2023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学试题和答案

全国2023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学试题和答案试题:1. 请简要描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重要性。

2. 列举并解释三个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目标。

3.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法律原则。

4.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否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因素?请阐述你的观点。

答案:1.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生态平衡。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我们能够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和破坏,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

2.- 目标1: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此目标旨在确保物种的生存和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

- 目标2:合理利用资源。

此目标旨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

- 目标3: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

此目标旨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环境破坏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3.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法律原则包括:- 公益原则: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是为了公众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 预防原则:提前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避免后续修复和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 责任原则: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对环境和资源的责任追究机制。

4. 是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因素。

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关系和依赖性。

合理利用资源和减少污染有助于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繁荣。

因此,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我们应该寻求平衡,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

以上是对全国2023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学试题和答案的简要描述。

> 注意:答案提供的是一种常见观点,具体论述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拓展分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真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真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05年10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环境法中有关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规定所依据的生态学原理主要是( )A.“物物相关”律B.“协调稳定”律C.“相生相克”律D.“负载有额”律2.新中国成立后,对防治工业污染作出规定的第一个法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B.《工厂安全卫生规程》C.《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D.《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3.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是指( )A.污染控制与资源利用相结合B.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C.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D.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等的关系4.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和某些重要的环境要素属于( )A.开发者个人所有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C.谁开发谁所有D.全民所有5.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对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C.1994年的《中国21世纪议程》D.2000年的《立法法》6.在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管理程序中,最为核心的工作环节是( )A.排污申报登记B.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C.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D.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7.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创新之处是在全球范围内确立了( )A.贸易清单制度B.事前通报制度C.登记制度D.许可证制度8.在国际环境法历史上第一个因跨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的案例是( )A.太平洋海豹仲裁案B.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C.核试验案D.加拿大金枪鱼案9.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的场所是( )A.机动车停放地B.高速公路收费站C.机动车行驶的道路D.公共停车场10.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环保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除了必须征求海洋、海事和渔业部门的意见外,还必须征求意见的部门是( )A.建设部门B.规划部门C.水利部门D.军队环保部门11.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023年全国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2023年全国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23年10月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8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相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研究报告是 A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同一个地球》C.《21世纪议程》D.《人类环境行动计划》2.在我国环境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允许地方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标准,这体现了环境立法应遵循AA.“时空有宜”律 B.“负载定额”律C.“能流物复”律D.“协调稳定”律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CA.国家能源局 B.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C.环境保护部D.国家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4.限期治理制度重要体现了AA.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B.防止为主原则C.公众参与原则D.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5.我国对“三同时”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是D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B.《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C.《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D.《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在我国,个人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重要方式是CA.法定取得 B.确认取得C.开发运用和继承D.天然孳息7.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负责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的行政主管部门是B A.国务院水主管部门 B.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D.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8.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因工程需要等特殊因素而划定的一次性专用倾倒区是A A.临时倾倒区 B.实验倾倒区C.一类倾倒区D.二类倾倒区9.我国大气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是DA.《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工业“三废”综合排放标准》D.《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0.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重要区分标准是CA.噪声的物理量B.噪声的声压级C.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拟定的最高限值D.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拟定的最低限值11.违法进口固体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8环境资源保护法学》试题附参考答案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28环境资源保护法学》试题附参考答案

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81.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2.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

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这一规定包含的内涵是A.将资源作为财产保护B.维持自然资源持续开发利用C.生态学的“以时禁发”D.生产与保护、开发与抚育2.首次明确提出“请求将全人类健康和福祉不受灾难侵害的环境享受权利,以及当代人传给后代人的遗产中包括自然美在内的自然资源享受权利作为基本人权之一种,并将该原则在法的体系中予以确立”的环境权主张的是A.《东京决议》B.《海牙公约》C.《蒙特利尔条约》D.《联合国宪章》3.关于环境公益诉讼错误的是A.检察机关能够提起环境诉讼B.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公民诉讼C.只适用于民事诉讼D.《民事诉讼法》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4.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之一的综合性表述正确的是A.政策与法律的融合B.自然与社会的融合C.公法与私法的融合D.立法与司法的融合5.最有效、操作性最强的环境预防措施是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B.清洁生产制度C.循环经济制度D.三同时制度6.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标准主要包括A.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B.环境基础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C.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标准D.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7.关于强制性环境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是A.强制性环境标准虽属于技术性规范,从法的角度来看其规范性是确定的B.各国制定、适用和解释环境标准的权力一般均由立法机关享有C.对强制性环境标准的司法审查应该尊重专业判断D.强制性环境标准只需经过立法确认即可以具有相应的法的拘束力8.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超标排污的,按照应缴纳排污费数额A.1倍以上3倍以下处以罚款B.1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C.2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D.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9.对环境污染实行的限期治理制度最早见诸于1979年的A.《环境保护法(试行)》B.《大气污染防治法》C.《水污染防治法》D.《海洋环境保护法》10.我国第一部以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法律是A.《海洋环境保护法》B.《水污染防治法》C.《防止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D.《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1.根据海洋污染防治法相关立法规定,符合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情形是指A.违反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的B.违反规定不按照指定区域进行倾倒废弃物的C.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D.未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拆除海洋工程环保设施的1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当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以前的法定期限之内,向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提出申报,该期限是指A.7 日B.10 日C.15 日D.30 日13.不属于《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对生产经营者实施清洁生产要求的是A.指导性B.自愿性C.强制性D.规范性14.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定,海滨风景旅游区属于A.一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B.二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C.三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D.四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15.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A.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 70%以上B.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 75%以上C.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80%以上D.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 85%以上16.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森林可以划分的类别数量是A.四B.五C.六D.七17.针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违法行为者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责任形式是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责任D.经济责任18.在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中最常用的处罚方式是A.警告B.罚款C.责令停产整顿D.没收违法所得19.当前我国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属于A.刑法典模式B.附属刑法模式C.特别刑法模式D.混合型立法模式20.第一个旨在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条约是A.《联合国海洋法公约》B.《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C.《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D.《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2023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真题及答案精致排版

2023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真题及答案精致排版

全国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题1分,共24分)1.下列可以作为环境法律保护对象旳是( )A.太阳B.阳光C.生物圈D.自然环境2.所谓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具有一定构造和功能旳综合体系,它由( )A.生物环境和空间环境共同构成B.生物群体按照自然规律构成C.生物群体和一定旳空间环境共同构成D.生物群体和非生物群体构成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旳法律规范旳总称,其内容是有关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运用与( )A.提高人类生活水平B.保护自然资源C.保护生态环境D.保证资源旳可持续运用4.最早使用“公害”一词旳是日本在1896年颁布旳( )A.《河流与港口法》B.《矿业法》C.《制碱业管理法》D.《河川法》5.1987年,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旳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旳汇报《我们共同旳未来》中,初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旳概念,其对“可持续发展”旳解释是( )A.一定要努力满足世界上贫困人民旳基本需要B.既满足现代人旳需要,又不对后裔人满足其需要旳能力构成危害旳发展C.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友好旳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旳生活旳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裔在发展和环境方面旳需要D.应当将经济发展与生态旳可持续性有机旳结合起来6.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多种影响环境旳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旳在于( )A.保护自然资源B.防治环境污染C.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旳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D.体现国家旳行政管理职能7.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不少国家总结了治理阶段“先污染后治理”旳经验教训后来,变化了单纯治理旳被动政策,采取了( )A.“防止为主,综合防治”措施B.“边污染,边治理”措施C.“限制污染,及时治理”措施D.“浓度控制,净化处理”措施8.我国旳都市规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种是总体规划,一种是( )A.村镇规划B.土地运用规划C.综合运用规划D.详细规划9.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旳范围分为两大类,即( )A.单项和综合环境影响评价B.综合规划和专题规划C.规划和建设项目D.现实状况评价和预断评价10.在我国,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旳获得重要有三种方式,除法定获得外,还有( )A.天然孳息和开发运用获得B.继受获得和天然孳息C.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D.自然添附和开发运用获得11.国际原则组织(ISO)制定旳系列环境管理原则是( )A.ISO14000系列原则B.ISO9000系列原则C.GB14000系列原则D.GB9000系列原则12.大气污染旳形成重要取决于排入大气中污染物旳( )A.种类B.浓度C.排放源旳高度D.来源13.海洋环境污染旳特点中,除污染种类繁杂和污染扩散范围大之外,还有( )A.污染危害持续性较差B.污染危害持续性强C.污染危害难以控制D.污染危害对人类影响不大1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旳合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旳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 )A.地下水体旳污染防治B.海水旳污染防治C.雪山、冰川旳污染防治D.管道水体旳污染防治15.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都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旳,必须事先向当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2023年10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2023年10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2023年10月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真题及答案(回忆版)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9、环境污染的特征。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1)环境污染须伴随人类活动而产生。

(2)环境污染须为物质、能量从一定的设施设备向外界排放或泄露。

(3)环境污染须出现环境质量下降的结果。

30、循环经济保护法关于循环经济的界定。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国于2008年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

该法所谓的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而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31、我国水土保持管理体制。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国wu院水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国wu院水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heng府水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32、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的原则。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国家主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责任原则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权利,即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二是责任,即各国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

权利和责任是相对应的,权利是对联合国大会多次决议宣布过的各国对其本国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权利的强调重申,责任则是对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内适用的特殊要求。

四、论述题:本题 15 分。

33、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关系。

乐昇学教育建议答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制度加以解决。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案例一:2017年10月15日,S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至P公司现场检查,被该公司保安以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为由拒之门外。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P公司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协助调查告知书》,要求其协助调查。

其后,S市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81条的规定,决定罚款2万元。

P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S市环保局是否有权进行现场检查?为什么?答案:有权;S市环保局有权进行现场检查。

因为法律授权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机构通过现场检查与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开发利用环境的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环保机关依法履行法定的执法检查职责,具有强制性。

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接受、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能拒绝或以内部管理规定为由进行对抗。

2.P公司拒绝S市环保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应否支持P公司的诉求?答案:不合法;P公司作为被调査对象具有协助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检查的义务,应当诚恳接受、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能拒或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

法院不应支持P公司的诉求。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储某是博世尔公司的厂房土地承租人,非法从事油品加工业务,博世尔公司系润滑油生产企业。

金科公司是专业处置危险废料的企业。

翔悦公司及精炼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均产生危险废物。

2012年至2017年7月间,金科公司将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借给储某使用,由储某以金科公司的名义与翔悦公司、精炼公司签订《协议》及《油渣、白土渣回收协议》,用以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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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案例及答案汇总(以下是我花了大量时间精力整理后打字打出来的,对自考生很实用哦)1、1991年7月,甲化工厂向乙化工厂签订供货合同,规定甲向乙提供工业用三氯化磷10吨。

8月初,乙因故暂时停产,于是乙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提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同时电告甲暂停发货。

9月初,甲未征得乙同意即用汽车将货运至乙。

乙先拒绝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乙同意暂为保存,并介绍由丙运输公司负责卸车。

以后,在卸车过程中由于甲未向丙运输公司交代卸车的必要规则,同时又由于丙运输公司装卸工操作不慎,造成装有三氯化磷的容器阀门断裂,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外泄,使周围6.2万余平方米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事发后,乙所在地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甲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丙运输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而甲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其一,事故主要是丙运输公司操作不慎造成的。

应由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二,货已运抵乙市,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乙,再出事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其三,甲厂属甲市管辖,即使处罚也应由甲市环保局做出,乙市环保局无权对甲厂进行处罚。

于是甲市化工厂向乙市环保局所在地的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问:1、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通知哪几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乙市环保局是否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为什么?3、甲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最后的决定将涉及其他行政处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所以法院应当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而乙则与本案的行政处罚无关不应当通知其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2、乙市环保局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因为,污染事故的发生地是在乙市,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地方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所以乙市环保局对该事故的处理具有法定管辖权。

3、甲的理由不能成立。

除了乙市环保局有权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外,本案中甲的主要责任在于:首先,甲仍为该货物的所有人,而乙仅为保管人且事故并不是在保管货物后发生的;其次,甲未向丙交代清楚该化学物品必要的装卸规则,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因此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998年5月,某居民楼住户李某等向本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该居民楼楼下的一个酒店昼夜营业,人声喧哗造成周围居民夜间无法休息并导致失眠、血压升高等病症。

经环保局监测,该酒店夜间排放的边界噪声严重超标,做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酒店立即采取措施治理噪声,并罚款20000元;2、对于李某等提出的赔偿请求,由该酒店向每户居民赔偿500元。

做出决定后环保局从该酒店的银行帐户上划拨了20000元罚款。

酒店对环保局的决定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1、环保局的第一项决定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为依据,予以维持;2、环保局的第二项处理决定偏重,变更赔偿金额为400元。

环保局认为一审法院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判决变更的规定,因此项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问:1、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哪些错误?2、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答:1、一审法院的判决有两个错误:(1)环保局对酒店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应当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体性的规定,而且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环保局的做法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决定的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规定,应当判决其败诉;(2)环保局对酒店与居民之间赔偿责任与金额做出的决定属于行政调处的性质,对该决定不服的,不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该起诉应裁定不予受理。

2、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第一项判决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销原判决直接改判或者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对于第二项判决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裁定撤销原判决并驳回起诉。

3、原告唐某与余某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在调查虾塘周围环境时,发现某市的造漆厂的工业区用废水排入塘内,这将严重威胁虾苗的生长和生命。

为此,唐、余二人要求造漆厂采取排污措施。

造漆厂以所排废水量有限不至于毒死虾苗及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唐、余二人的要求。

在唐、余二人的再三要求下,造漆厂同意根据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规定,与唐、余二人签订防治废水污染虾塘的协议。

协议规定:造漆厂于1993年年底前对排污渠道做改道处理。

在此之前,唐余二人投放虾苗时,应先通知造漆厂派员观看,其后如有虾苗死亡,应及时通知厂方,由双方验证是否为厂方所排污水毒死。

否则,造漆厂不负任何责任。

1993年5月,唐、余二人在未通知造漆厂的情况下,投放虾苗30000尾。

投放后,唐、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

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厂检验。

造漆厂虽然对唐余二人没有通知其即投放虾苗的行为表示不满,但厂方仍派员一同到现场查看。

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1000尾。

厂方将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证明确系造漆厂所排废水中毒而死。

但是,经化验,造漆厂排放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由于唐、余二人与造漆厂之间关于如何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唐余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造漆厂赔偿损失。

问:1、造漆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签订协议中的负责条款有无效力?能否成为造漆厂的免责事由?答:1、造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失责任,造漆厂排污是否超标与其造成的损害无关,也即达标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损害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造漆厂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污染损害,且在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因而构成了无过失责任的条件。

2、造漆厂与唐、余二人所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就不能成为造漆厂的免责事由。

因为:首先,该协议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是任何排污者或者当事人所不能免除的;其次,唐、余二人投放虾苗须事先通知造漆厂的约定违背了唐、余二人的意愿,不具有法律意义;再次,这种约定严重地危害了唐、余二人的合法权益。

4、某市电化厂(甲)是生产树脂(聚氯乙烯)的厂家,1976年建厂以来曾因多次发生氯气泄露事故而受到该市环保局多次批评或严重警告、罚款等处理。

但是却一直未能杜绝氯气事故的发生。

1992年1月1日上午该厂又一次发生氯气泄露,使与之眦邻的某钢铁厂(乙)正在上班的56名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毒害。

其中有2名职工因受害严重而住院治疗。

为此,市环保局做出处罚决定:对甲处以1.5万元罚款,并责令甲赔偿乙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甲不服,直接向其所在地的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乙也以请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为由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问:1、该处罚决定书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2、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法院应当就行政处罚决定书做怎样的判决?3、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对乙的请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该处罚决定包括针对甲的行政处罚和针对乙的责令甲赔偿其损失两部分。

2、市环保局对甲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因为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有权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处以罚款。

但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二部分,即责令原告赔偿钢铁厂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的内容于法无据。

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有关立法机关的解释,环保部门对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时,目前只能适用调解方法。

3、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因为,本案属于行政诉讼。

乙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程序,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5、河南省济源县龙泉养殖场(甲)1985年初承包了曲阳水库的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

河南中原特殊钢厂(乙)位于曲阳水库上游约4公里处,自1980年投产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污水顺河道排入曲阳水库。

甲于1985年4月向水库投放了4-5寸的鱼苗78600尾,10月份又投放24000尾,先后投资共85454元。

1985年7月,甲发现水库水质被污染,曾找乙及济源县环保局(丙)要求解决问题。

1985年12月1日和1986年5月31日,乙发生两次严重污染事故,大量重油流入水库,致使水面出现浮油,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污染事故发生后,水库中出现鱼浮头,一些小鱼死亡,二龄鱼仅重0.5公斤左右。

济源县环保局经多次调查,弄清了污染的原因。

经从水库取样测定,油污染引起水库水质变化。

水库水中,油含量为每升6.73克,超标134倍。

在济源县环保局保存的原乙向水库排放的乳化液测定,乳化油含量每升20433.3毫克,超标2000倍。

因此推定事故原因是油污染使水中溶解氧降低,影响了鱼的摄食量和正常发育,并导致部分鱼的死亡。

1986年7月15日,甲遂向丙提出请求处理,要求乙赔偿28万元损失的纠纷。

后由于甲对丙的处理决定不满,又以丙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调解决定。

乙也以证据不足为由,认为环保局的处理不正确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环保部门能否受理甲的请求?如果受理,应当怎样进行处理?2、法院应当怎样处理该行政诉讼案?甲方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什么诉讼?3、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答:1、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受理该污染损害民事纠纷。

在受理了该纠纷后,环保部门应当以第三人的身份居中进行调解处理。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乙双方以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请求。

由于本案是环保部门依法调解处理的,所以若甲方不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另一当事人乙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当以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属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其举证责任实行倒置,即由乙方提出能够证明甲方的损害不与乙方有关的充分证据。

6、A公司在开发利用贮灰厂和清运粉煤灰的过程中,对清运作业监督不力,致使10吨粉煤灰被倾倒入B河,造成水体污染,当地环保部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收费的规定,对该厂罚款5万元,同时征收排污费20万元。

A厂不服,认为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不能在罚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能否在罚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答:征收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并不是行政处罚,不以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为前提条件,与行政处罚性质不同,适用条件也同,二者并不互相排斥,因此,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仍然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

7、某环保局在对某工厂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某工厂擅自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行为,但经过检测,环保部门发现该厂的污染物排放并没有超标。

问:环保部门是否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有关“三同时”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答: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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