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_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医院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部门及个人。
三、职责
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负总责;
3.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使用。
四、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应经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由专人负责;
3. 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潮、防腐蚀等安全设施;
4.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分类分项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5.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6.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7.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 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严禁乱倒、乱放;
9. 医院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医院组织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奖励与处罚
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易燃易爆管理制度措施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运转,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1)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过程中,应确保物品的质量、数量与合同一致。
2.储存管理(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散热、防雷、防静电等条件。
(2)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3)储存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储存物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防止泄露。
(5)储存物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量。
3.使用管理(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其性质、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使用后的剩余物品,应及时清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运输管理(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静电、防碰撞、防泄露等措施。
(3)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途中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处置。
5.处置管理(1)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处置后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保。
四、监督检查1.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部门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品的科室、部门及个人。
三、易燃易爆品分类1. 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柴油等;2. 易燃固体:如火柴、蜡、油脂等;3. 易燃气体:如氧气、氢气、乙炔气等;4. 爆炸性物品:如炸药、雷管等;5. 其他易燃易爆品:如化学试剂、毒害品等。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采购易燃易爆品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的易燃易爆品应具备合法来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由专人验收。
2. 储存与管理(1)易燃易爆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易燃易爆品应分类存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
(3)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以外的物品,确保仓库整洁。
(4)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吸烟,禁止堆放杂物。
(5)易燃易爆品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钥匙由专人保管。
3. 使用与操作(1)使用易燃易爆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2)使用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 应急处理(1)医院应制定易燃易爆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易燃易爆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库房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医院库房易燃易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库房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
第三条所有使用和管理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工作属于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工作应当与医院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相配合,相互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机构是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第七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库房内所存易燃易爆品种类、数量等信息的准确性。
第九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三章储存环境第十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储存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储存环境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得存放杂物。
第十二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储存环境应当安装相应的防火设施和报警装置,保证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四章运输和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品。
第十五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库存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七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库存清单应当及时更新,在确保准确性的基础上及时调整。
第十八条医院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库存量必须符合医院的实际需要,不得超量储存。
县医院易燃_易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我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由设备科统一采购。
第五条采购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过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
第七条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九条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外的物品,不得擅自改变仓库用途。
第十条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掌握防火、防爆知识。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三条医院职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第十五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第五章运输与处置第十六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运输车辆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严禁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
第十八条运输过程中,严禁在车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禁乱倒乱排。
第六章应急与救援第二十条医院应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医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对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院长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设立易燃易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设立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易燃易爆安全管理措施,对全院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第七条医院采购易燃易爆物品时,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采购,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医院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应设立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第十条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易燃易爆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发生易燃易爆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内部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存放和管理要求,确保医院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适用于所有在医院从事医疗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和标识1.易燃物品的分类标准:(1)可燃气体: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气体;(2)可燃液体:燃点低于摄氏60度的液体;(3)可燃固体:易燃烧的固体,如木柴、纸张等;(4)自反应物品:在一定条件下能自行分解反应并产生燃烧的物品;(5)过氧化物: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并产生燃烧的物品;(6)氧化性物品:能与其他物质发生剧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的物品;(7)有毒物品: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等有较强刺激性或损伤性的物品。
2.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1)易燃物品:使用黄背景,黑色火焰和字样标识;(2)氧化性物品:使用白背景,黑色火焰和字样标识;(3)自反应物品:使用黄背景,黑色自反应和字样标识;(4)有毒物品:使用白背景,红色骷髅和骨头以及有毒图标标识。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使用和储存管理1.易燃易爆物品采购管理:(1)医院必须通过合法渠道采购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2)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负责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并签订购货合同;(3)采购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包含明确的规格、品牌、批号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2.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操作证书;(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爆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其完好;(3)使用过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处理,严禁乱丢乱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管理:(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间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有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2)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间必须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并防止存储区域杂物过多;(3)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医院科室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科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与储存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分为以下类别:1. 易燃液体:汽油、柴油、酒精、香蕉水等;2. 易燃固体:火柴、硫磺、石蜡等;3. 易燃气体:氧气、氢气、甲烷等;4. 爆炸性物品:炸药、雷管、导火索等;5. 有毒有害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满足以下条件:1. 通风良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2. 防潮、防霉、防腐蚀,保证物品储存质量;3. 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火灾时能迅速灭火;4. 仓库内禁止存放无关物品,保持整洁有序。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要求:1. 按照物品性质分类存放,不得混放;2. 储存区域应设专人看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3. 定期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期限进行登记,超过储存期限的物品应及时处置。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与运输第七条医院科室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须了解物品的性质、用途及安全注意事项;2.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3.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2.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通风,防止积聚可燃气体;3. 运输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4. 运输路线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
第四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置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置应遵守以下规定:1. 处置前,须了解物品的性质、处置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2. 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 处置后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4. 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
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专用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2、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柜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储存柜必须与工作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储存柜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3)储存室柜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化学危险品,不得潮湿、低温和高温处存放。
4、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柜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1)严格出入库制度。
(2)储存室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3)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5)易燃易爆物品柜应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易燃易爆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医院是一个涉及到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地方,因此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下面是一份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目的是确保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责任和义务1.医院管理层应负有最终责任,制定并贯彻本制度,确保防火防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各科室负责人应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并检查本部门的防火防爆工作。
3.所有医护人员和其他员工应参与防火防爆工作,配合监督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易燃易爆物品清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储存。
2.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或设备中,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
3.管理人员应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相应的情况。
四、场所防火防爆管理1.医院应编制详细的防火防爆平面图,标明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的位置。
2.防火门应每年进行检验,确保其正常和可靠。
3.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线路、设备和器械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4.高温、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设备和通风系统,确保安全运行。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应急程序。
2.火灾报警器和消防设备应随时正常运行,并得到及时维护和检验。
3.预案中应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疏散、灭火和救护等相应措施。
六、防火防爆培训和宣传1.医院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培训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和其他员工对相关安全知识的了解。
七、监督检查与处罚1.医院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发现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处理程序。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医院管理层手中。
2.对于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应用范围为了保障医院安全生产,防范化学物品带来的火灾和爆炸,制定此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存储、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各个部门和人员。
二、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在管理易燃和易爆化学物品时,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分类管理: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分级管理。
3.预防为主:强调事前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做到事故预防先行。
4.制度规范:制定明确、细致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权限。
三、责任与管理机构1.责任划分:医院领导层负有最终责任,各部门负有各自职责。
设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公室。
2.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定期进行培训。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储和使用1.存储要求:a.区域划分: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储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根据物品的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
b.库房要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库房,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等要求,并配备灭火器材。
c.分类存储: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按照其危险性分类,并分别存储,防止不同性质的物品混放。
d.标识标注:对存储区域和库房进行标识和标注,使人员能够迅速辨认易燃易爆物品区域。
e.温度控制:保持存储区域的温度在适宜范围内,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因温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2.使用要求:a.工具设备: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工具和设备,防止产生摩擦、火花等情况。
b.防火防爆: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防火防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
c.密闭操作: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进行密闭操作,防止物品挥发和泄漏。
d.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出现破损和老化。
五、事故应急措施1.演练计划:定期制定和实施医院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提升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报警与疏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疏散,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医院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内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药品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酒精、乙醚、环氧乙烷、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爆炸品等。
三、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易燃易爆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3. 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4. 医护人员负责在诊疗过程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药品,确保患者安全。
四、管理制度1. 易燃易爆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易燃易爆药品采购计划。
(2)采购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采购合格的易燃易爆药品。
(3)采购的易燃易爆药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 易燃易爆药品储存(1)易燃易爆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仓库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爆器材等消防设施。
(3)仓库内药品分类存放,易燃易爆药品应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
(4)仓库内禁止存放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3. 易燃易爆药品使用(1)医护人员在使用易燃易爆药品前,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理化性质、安全使用方法等。
(2)医护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使用。
(3)使用易燃易爆药品的科室,应定期检查设备、管道等,确保设备完好,防止泄漏。
4. 易燃易爆药品处置(1)易燃易爆药品过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报废的易燃易爆药品应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丢弃。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保管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保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化学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第二条凡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二、危险品的采购第四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购危险物品计划,经科主任亲自拟定数量,报采购供应部批准,严格按危险物品申购计划采购。
第五条采购进来的危险物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要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发生事故。
三、危险物品的保管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保管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4、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第七条剧毒药品的保管1、剧毒药品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
剧毒药品贮存,要设有专柜。
2、剧毒药品的保管,应有专人管理。
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要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
5、剧毒药品柜内,应有所存剧毒药品卡片账。
6、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第八条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使用第九条各室领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制度,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签收,不准疏忽大意。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医务部门危险品包括: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氧气、化学物品、医疗废物、放射源等危险品及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如高压氧仓、压力容器、高压配电室等)。
为了加强危险品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根据上述危险品的性质做好在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级别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检测检查。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科室,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周的使用量。
四、认真做好危险品品名、数量、进出时间的登记手续,杜绝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毒麻类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进行保管,并严格入出库手续。
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有专用库房存放。
六、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仓库,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严格按照存放规定进行存放保管,严格入出库手续。
七、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
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口、阀门、管道进行检漏,以保证安全。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八、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的有效期,发现过期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严格登统计,严格运送规定,要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部门、场所及个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易燃易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易燃易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求1. 采购与验收(1)采购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验收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仔细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保符合要求。
2. 储存(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3. 使用(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2)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严禁操作人员吸烟、使用明火。
(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回原处,并做好安全检查。
4. 运输(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易燃易爆化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及废弃处理等环节。
三、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全院易燃易爆化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
4.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四、采购与验收1. 采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正规厂家,确保产品质量。
2. 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向保卫部门报送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3. 采购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 验收时,由保卫部门、采购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要求。
五、储存与保管1.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专库储存,库房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爆。
2. 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
3.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氧化剂、还原剂等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4. 库房内物品应按规格、型号、批号等分别存放,实行专人管理。
5. 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在办公室、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使用与操作1.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使用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阀门,确保安全。
七、运输与废弃处理1.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乱丢乱放。
3. 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由保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医院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氧气、乙醚、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领导对本单位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 医院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四、采购与验收1. 医院采购甲类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2. 采购人员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3. 采购的甲类易燃易爆物品应经过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 验收合格的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由保卫部门负责入库管理。
五、储存与保管1. 甲类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雷等安全设施。
2.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 储存甲类易燃易爆物品时,应按照物品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物品的储存情况,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六、使用与运输1. 医院使用甲类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 使用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 运输甲类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4. 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等安全设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七、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上级领导。
2. 保卫部门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甲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内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品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麻醉性等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危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危险品管理工作,处理危险品事故。
2. 药剂科负责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储存、使用、报废等。
4. 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采购与验收1. 化学危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五、储存与使用1.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2. 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危险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
2. 使用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危险品的安全操作技能。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危险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2. 各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的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事故处理1. 发生危险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易燃易爆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运转,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与储存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分为以下类别:1. 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乙醚等;2. 易燃固体:如木材、纸张、棉絮等;3. 爆炸物品:如炸药、火柴、烟花等;4. 氧化剂:如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5. 有毒物品:如氰化物、砒霜等。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1. 储存场所应选择安全、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水源的地点;2. 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3.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应分类分库储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4. 爆炸物品、氧化剂、有毒物品应专库储存,并由专人管理;5. 储存场所的通风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与运输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3. 使用完毕后,应将剩余物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 运输工具应具备防火、防爆功能;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物品泄露、碰撞;3.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熟悉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八条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报警,通知相关部门;2. 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 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4. 保护事故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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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采用安全的工作条件,按危险品仓库有关要求设计建造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专库,并设置通晓安全知识、精通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专职管理。
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严禁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独立顶岗操作。
三、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火灾危险和有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防雷、防火、防晒、防潮、除静电、阻止回火、紧急放料、自动消防和自动报警等措施,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并采取防止泄漏、燃烧、爆炸等措施。
四、配备专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设置专人进行保管。
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应当始终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修、定期清扫、保持卫生、保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好用的机械设备或受压容器,严禁启动使用。
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保管制度,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剩、废、耗数量进行详细记录,未经审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采购、领用、转让、出售或随意存放、处置、丢弃。
六、收货时,必须认真检查检验和核对,做好登记。
出入库过程中,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严禁油脂与氧气钢瓶接触。
七、进入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着带静电的服装,严禁使用明火、吸烟或随地丢弃烟头、火种。
八、严禁焊接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焊接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严禁在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禁火区域实施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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