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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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

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

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拆迁步骤和时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拆迁成为了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

拆迁主要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经济发展等目的,将原有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强制或协商性的拆除,并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拆迁步骤和时间,并将其分为前期准备、拆迁安置和后期保障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1.规划和立项阶段:在这个阶段,政府规划部门会对目标区域进行调查和研究,制定拆迁规划并进行评估。

如果区域的拆迁符合政府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规划部门会进行立项,确定拆迁任务。

2.拆迁方案的制定和公示:政府会与拆迁区域的相关部门、专家和被拆迁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拆迁双方的需求和利益,并据此制定拆迁方案。

拆迁方案制定完成后,会进行公示,以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3.协商和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和被拆迁人代表进行协商,确定拆迁范围、开始时间、补偿方式等内容,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4.审批和备案:拆迁方案和协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审批和备案过程的长度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有时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二、拆迁安置阶段:1.拆迁公告及安置通知:政府会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的拆迁时间和方式,并发布拆迁安置通知,告知被拆迁人的安置政策和措施。

2.拆迁实施:拆迁工作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包括对被拆迁物进行评估、拆除、清理等工作。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会确保拆迁安全,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安置补偿和安置房分配:拆迁结束后,政府会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补偿,包括金钱补偿、安置房分配等。

三、后期保障阶段:1.申请和领取补偿款、安置房:被拆迁人需要根据拆迁协议的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偿款和安置房。

2.停止供水、供电和通信:3.历史建筑修复和保护:如果有历史建筑在拆迁范围内,政府会进行修复和保护。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拆迁的时间长度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对于规模较小的拆迁,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几个月,而对于规模较大、涉及更多利益关系的拆迁,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

违法建筑拆除的实施步骤

违法建筑拆除的实施步骤

违法建筑拆除的实施步骤
1. 调查核实:首先,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该建筑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这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实地勘察等。

2. 通知当事人:一旦确认违法建筑存在,相关部门需要向建筑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发出拆除通知。

通知应明确违法建筑的问题和拆除的要求,并规定拆除期限。

3. 听证程序:在一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听证会提供一个公正的平台,让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解,相关部门可以依据听证结果做出决策。

4. 制定拆除方案:根据违法建筑的性质和情况,相关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

拆除方案应包括拆除的方法、工期、安全措施等内容。

5. 拆除准备:在实施拆除之前,需要进行拆除准备工作。

这包括组织人员、调配设备和材料,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6. 实施拆除:按照拆除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工作。

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7. 清理整理:拆除完成后,需要对现场进行清理整理工作。

清理残余物品和垃圾,恢复原有的环境。

8. 监督检查:拆除完成后,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拆除工作符合要求。

如有必要,还可以进行后续的整改工作。

9. 记录归档:拆除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整个拆除过程进行记录归档,包括拆除通知、拆除方案、拆除过程照片等资料。

以上是违法建筑拆除的实施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拆除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拆除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任务,通过合理的实施步骤,可以有效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安全。

城市征迁流程

城市征迁流程

城市征迁流程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关于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我有话说!》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这个话题。

一说到动迁听证,那可真是一件大事儿呀!想象一下,自己住得好好的房子,突然说要动,心里肯定有些七上八下的。

咱先说这流程哈。

首先呢,得有人来通知咱们说要听证啦,这就像一个信号,告诉咱们大戏要开场咯!然后呢,咱得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可别记错时间、走错地儿,要不那不就闹笑话啦!到了听证现场呢,得认真听人家工作人员讲,搞清楚到底是咋回事。

然后就到了发表咱自己意见的时候啦!这可得注意语气,有理不在声高嘛,心平气和地把咱的想法说出来。

别到时候一激动,啥话都往外蹦,结果说不定适得其反呢!可别像个二愣子似的,冲上去就一通乱喊,得冷静,用咱的智慧去应对。

还有些注意事项呢,可得牢牢记住。

比如说,带好该带的证件,别到时候被拦在外面,那多尴尬呀!要是碰到咱不明白的事儿,别怕丢面子,就得敢问。

这又不是考试,答错了也没啥关系,搞明白最重要。

听证的时候,咱也得听一听别人咋说的,别光想着自己。

毕竟这动迁也不是光咱一家的事儿,大家一起商量出个好办法才是正道。

该团结的时候就得团结起来,可别为了一点小事就闹别扭。

总之呢,动迁听证这事儿,咱得重视起来。

别把它当成是一场麻烦,而要当成是咱维护自己权益的好机会。

认真对待流程和注意事项,用咱的“聪明才智”去搞定它!说不定经过这一番折腾,咱还能住上更好的房子呢!所以啊,朋友们,遇到动迁听证别犯愁,笑着面对,一切都会顺顺利利的!让咱开开心心地去迎接未来的新生活吧!哈哈!。

征地公告前的程序

征地公告前的程序

一、征地公告前的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即发布拟征地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相当于发布征地公告后的补偿登记手续)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征地公告前的程序二、公告征地需要公布哪些信息批前公告批前公告在实务中的叫法以预征地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告知等几种较为常见。

所谓批前公告,是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告知文件应在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或村组内显著位置张贴。

一般认为,村组内显著位置主要指村务公开栏,也包括人们常去的公共场合,如集市、超市、银行、菜市场等。

而告知的方式,除了传统的张贴,还应当包括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示、当地电视台公示、村内广播宣传等多元方式,以让每一被征地农户都知道征地方案为目的。

此外,批前公告的告知文件中应当明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批前公告发布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在发布拟征地公告时,征地尚未审批,征收也还未开始,这算是一项前置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注:依据国务院第305号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第124号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程序流程图招标办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注:依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建设部建住房[2003]252号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第124号令注:依据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招标办监督检查程序流程图1、以公开栏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7天;2、备案注:监督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招标办行政征收程序流程图注:行政征收依据为《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加快项目建设的通知》辛办发[2004]4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1、以公开栏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7天;2、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流程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流程图1、以公开栏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7天;2、备案质监站行政收费程序流程图稽查建筑工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

热力和燃气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注:依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

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1、以公开栏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7天;2、备案实施依据:1、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河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墙改与建筑节能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墙改与建筑节能监督检查权运行程序流程图注:依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143号令、省政府72号令、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部143号令;省政府11号令、72号令;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墙改与建筑节能审批程序运行流程图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一章第八条、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三款;《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建房[2006]174号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建房[2006]174号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建房〔2006〕174号)各市州房地产管理局、娄底市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程序,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湖南省建设厅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程序,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订立拆迁协议,实施房屋拆迁;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拆迁听证、拆迁裁决或者强制拆迁。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下达。

第六条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严禁无证非法拆迁。

房屋拆迁的流程

房屋拆迁的流程

房屋拆迁的流程房屋拆迁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对需要进行改造、重建或用于新项目建设的地块上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并对原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相应的补偿。

房屋拆迁的流程一般包括立项、征收、评估、协商、拆除、补偿等多个环节。

下面将就房屋拆迁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立项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确定需要进行拆迁的区域和范围,制定拆迁方案,并进行公示和听证。

这个阶段的重点是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的合法性,确保拆迁工作是依法进行的。

接下来是征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并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通知。

通知内容一般包括拆迁的原因、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

所有权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政府或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然后是评估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和补偿标准。

评估的内容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补偿的依据。

接着是协商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

协商的内容包括补偿标准、搬迁安置、临时生活安排等,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

然后是拆除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组织拆迁工作,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

拆除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最后是补偿阶段。

在这个阶段,政府或相关部门会根据评估结果和协议内容,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临时生活补贴等,确保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总的来说,房屋拆迁的流程包括立项、征收、评估、协商、拆除、补偿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依法进行,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希望通过对房屋拆迁流程的介绍,能够让大家对房屋拆迁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动迁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动迁听证可不能小瞧啊!就像你要去参加一场重要比赛,不得先搞清楚流程呀!比如说,你得知道啥时候听证吧,不然错过了不就麻烦啦!就好比你要赶火车,不知道时间那能行吗?
2. 申请听证这一步可别马虎呀!这就跟你去报名参加活动似的,得认真对待。

你想啊,要是申请表填错了或者漏了啥关键信息,那不就像比赛还没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啦?
3. 准备材料那可得用心!就好像你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不得好好打扮一番呀!相关证据、资料啥的,都得准备齐全喽,不然咋能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呢?
4. 听证会上要积极发言呀!这可不是害羞的时候,你得像在课堂上勇敢举手发言一样。

人家问你意见,你不说,那不就等于白白浪费机会啦!
5. 注意礼貌也很重要哇!不能像个野蛮人似的,这就和去别人家里做客一样,得有礼貌呀!对工作人员客气点,大家沟通起来也顺畅些嘛!
6. 仔细听别人的意见,别光顾着自己说呀!这就好像聊天,你得听听别人说啥呀!不然不就变成自说自话啦?
7. 有问题及时提出来呀!别怕麻烦别人,这又不是啥丢人的事。

好比你做题遇到不会的,不就得问老师嘛!
8. 结束了也别松懈呀!得关注后续进展呢,难道你参加个比赛完了就不管结果啦?这可不行哟!
9. 动迁听证真的很重要啊,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流程一步一步走稳了,注意事项都记好了,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呀!
我的观点结论:动迁听证流程每个环节都不能忽视,注意事项都要牢记于心,这样才能顺利、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听证制度研究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听证制度研究
公 共权 力机构 的决定侵害的人必 须被 给 予陈明其观点的机会 】 成为一般原 则 。要求行 政机关在行使 行政权力给 公 民权利带来 不利影响 时 ,必须听取 当事人意 见 ,以便行 政相对方有机 会 申辩和行 政机 关能够查 清问题 。我国 大陆的 听证制 度是在 1 9 6年颁布 的 9 《 政处 罚法 中确立 的 , 法第一次 行 该 把听证制度纳人到行政法的程序之 中, 规定政府 相关部门在进 行涉及 一些关 系到利 益主体切身利 益问题的行 政处 罚过程中 , 必须根据相关方的要求 , 举 行听证会 。 自此 , 我国以立法的形式确 立 了行政听证程序 ,并 比较广 泛应用 于行政执法 的各个领域 ,在一定程度
行 政裁决在解决 纠纷方面起着 重要的 作用 。 因为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 房 屋拆迁 纠纷的行 政裁决是提起 拆迁纠 纷诉讼 的前提 条件。 但是 , 作为 司法前 置程序行 政裁决 , 在裁决 的条件 、 裁决 程序 以及 时限等 方面存在 的问题却 随 着拆迁及拆 迁纠纷的增 多而逐渐浮 出 水面 , 来越 引人 关注。 越 其中 一个最 主 要的问题就 是在行政 裁决过程中 ,关 于被拆 迁人 的权利保 护问题 。在拆 迁 行政裁 决中 ,被拆迁 人的要求没有 充 分表达 的途径 ,听取被 拆迁人的意 见 没有被 设置为一个必 经的程序 ,以至 于 一些 拆迁部门 对被 拆迁人 的意 见想 听就听 ,不想听就不听 ,即使是 听了, 也没有效 果 ,主 要部门是如何考 虑这


所谓 “ 听证 ” ,是指政府组织在做 出直接涉及 公众或公 民利 益的公共决 策 时 , 当听 取利 害关 系人 、 应 社会 各方 及 有关 专家的意见 以实现 良好治理 的 种必 要的规范性程序设计【 这 种听 2 】 。 证制度 源自英美法中古 老的 自然 公正 原则之 要求 ,自然 公正 原则最初 适用

解析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解析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解析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是针对上海市房屋拆迁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下面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拆迁范围和对象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拆迁范围和对象。

拆迁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城市综合治理、城市建设等需要进行拆迁的区域。

拆迁对象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单位。

二、征收及补偿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拆迁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协商征收和依法征收两种。

协商征收是指拆迁方与被征收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依法征收是指征收方通过征收决定书等法律程序进行拆迁。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补助。

经济补偿是指对于被征收人房屋、土地等财产的补偿,安置补助是指对于被征收人因搬迁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的补助。

三、公告和听证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了拆迁公告和听证的程序。

在拆迁前,征收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明确拆迁区域和拆迁政策,为被征收人提供知情权。

听证是指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对于被征收人的意见和诉求进行听取和调解的程序。

听证会由相关部门组织,听证结果将作为决策的依据。

四、监督和管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监督和管理也有详细规定。

征收方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拆迁项目的监督。

同时,被征收人也有权利对征收方的行为进行投诉,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五、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关于违法行为,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征收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征收拆迁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被征收人擅自阻碍拆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争议解决主要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如双方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和诉讼,最终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

在实施细则中还包括了其他相关规定,如公众参与、拆迁区规划等。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对规范上海市的拆迁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一、准备阶段1.确定土地征收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确定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征收原因、征收标准等内容。

2.编制公告: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征收公告,公告包括土地征收项目的基本情况、征收范围、征收条件等内容,并公布在政府或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或报纸上。

二、公告阶段1.公告发布: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发布,确保广大公众能够知晓土地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

2.公告期间的意见收集:在公告期间,公众或相关利益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途径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异议。

三、听证会召开阶段1.听证会准备工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听证会的具体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资料复印等。

2.听证会召开:听证会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召开。

听证会一般由主持人主持,主持人必须是中立的第三方,不得具有直接利益关系。

3.发言者顺序安排:听证会开始前,相关部门会安排发言者的顺序。

发言者可以是公众、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等。

4.证据提交和陈述:发言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个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相关证据和数据支持。

听证会应尽量保证发言者的发言自由和公正。

5.相关部门回应:听证会期间,相关部门有义务回应发言者的问题和要求,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6.议程内的其他环节:根据听证会议程安排,可能还包括讨论、提问、辩论等环节。

四、整理阶段1.备案公示:听证会结束后,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将听证会的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发言摘要、问题回应等内容。

2.整理意见:整理听证会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总结发言者的观点和主张。

3.撰写听证会报告:根据听证会的要求和听证会结果,相关部门将撰写听证会报告,并提交给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

五、决策阶段1.决策机构评估和决策:地方政府或相关决策机构将根据听证会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和决策是否继续或调整土地征收项目。

2.公示决策结果:决策机构将决策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途径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公众和相关利益方了解决策结果。

杭州市征地拆迁流程

杭州市征地拆迁流程

征 地 拆 迁 流 程
办理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测绘中介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分局 国土分局 国土分局 被征地村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国土分局、被征地村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区政府、国土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国土分局 评估、动迁机构 被征地村、国土分局、用地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内容 根据预审权限办理项目用地初审或预审意见 调查土地面积、地类、权属,出具勘测定界成果,由被征地村、国土资源分局确认 勘测定界成果接收、入库 在被征地村的村务公开栏等明显位置进行张贴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村,有听证要求的,依法组织听证 由被征地村召开村(股)民代表会议,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进行讨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将征地补偿费用全额缴入国库 国土资源分局与被征地村草签征地补偿协议 汇总征地项目报批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已批准的征收土地实施方案,向国土分局下达实施征地通知书 在被征地所在村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被征地村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将征地费用拨付到征地所在区国土分局 国土分局根据征地补偿协议将费用直接拨付到被评估,动迁机构实施签协、补偿、拆房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到位后,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下达征地“农专非”及参保批文向被征地村、公安、财政、社保等部门发送 按照《杭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规定,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进行协调 按照《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办法》规定,对争议事项做出裁决

举行城市房屋拆迁听证会若干注意事项

举行城市房屋拆迁听证会若干注意事项
听证 。
三是应邀请相 关部 门代表参加听证会 。为保证听证的
公开 、公平和 公正 .充分 听取意见 使听证顺利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可 邀请发改 规划 、 土地 、 街道 、 区、 社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
( 二)举行听证前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告知听证公告 。申请人 提交 的许 可申请 材料
共决策过程 中引入听证 制度。
利义务决定时 .应听取相关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
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 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
要的制度。听证制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
行的听证 。根据规定 , 拆迁审批机关作 出拆迁许可决定前
应 当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 的权利 。申请人 、
证 ( 为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通 常抽取 5 ) 名 。如法
是确保 听证会笔录 的规范完整 。听证会笔录所具有
法律意 义主要 有 :1 、听证所形成 的笔录是行政许可的依
据 其将未经听证程序质证 的证据排 除在行政许可决定依
据之外 ;2 、听证 笔录是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 审查行政
举行城市房屋拆迁听证会
若干注意事项
民主化趋势 ,也体现 了政府管理方式 的不断进步。
在住房与城 乡建设行政管理 中,也引入听证制度 ,其 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中就分别规 定了拆迁行政许可听证 、
文新 / 张 德
拆迁行政裁决受理前 听证 、强制拆迁听证三项制度 。拆迁
工作 中首次引入 听证是 2 ∞4年 3 1日施行的 《 月 城市房 屋拆迁行政 裁决工作规程》 ,包 括房屋 拆迁行政裁决受理 前听证和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听证两种。同年 7 1日 月 起施行 的 < 行政许可法》 ,规定 了房管部 门核发房屋 拆迁 许可证前 .应当举行听证 。 三项听证制度贯穿于城市房屋 拆迁的始终 ,从整个地 块能否实施拆迁、发生拆迁纠纷受理行政裁决 申请前 、最 后对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都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要告 知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或主动举行相应的听证 。就一项具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一、概述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涉及众多利益关系和法律规定,因此,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障拆迁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平稳进行。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以便拆迁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基本要求1. 依法进行:拆迁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确保所有拆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公开、公正:拆迁应公开透明,所有与拆迁有关的信息均应及时公开,确保所有拆迁补偿计划和方案均符合公正、合理和可行的原则。

3. 保障居民利益:拆迁应优先考虑原住民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 环境保护:拆迁应注意保护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和历史遗迹等重要资源。

5. 安全第一:拆迁应优先考虑安全风险,确保拆迁过程中不产生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拆迁程序1. 调查研究:在拆迁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确定拆迁区域的面积、数量以及拆迁方案等。

2. 征收告知:拆迁前,应将拆迁决定通知居民,并详细向他们介绍拆迁的目的、方法、时间、要求和补偿等细节。

3. 签订协议:如需要拆迁,居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签订拆迁协议,并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手续。

4. 执行拆迁:拆迁过程中,应先搬运附属设备和物品,然后逐步拆除建筑,确保拆迁过程安全、平稳进行。

5. 拆迁复核:拆迁后,应进行拆迁复核工作,认真核实拆迁情况和补偿业务,确保所有居民的权利得到保护和落实。

四、补偿安置1. 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根据不同情况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2. 安置方式:拆迁后,应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措施,包括网络、水、电、燃气、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设施。

3. 安置优先:对于需要注重保障的对象,如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等,应优先安置在适合其生活的地方。

4. 救济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必要时可以提供救济政策,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经济支持。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规程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规程为进一步提高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办理《房屋拆迁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按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资料并提供原件核实:(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其中,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拆迁实施方式;(2)拆迁期限和过渡期限;(3)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4)拟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情况;(5)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测算;(6)拟对拆迁范围内依法应当予以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树木等采取的保护措施。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应审查项目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之间的规模、用地范围等相关数据及相关内容是否保持一致。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

3、申请延长拆迁期限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拆迁人提交的拆迁进度、补偿情况等相关材料,并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延长拆迁期限的,应该作出书面决定,并同时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的三日内,在拟拆迁地域的明显位置发布拆迁公告,公布房屋拆迁的许可文号、拆迁人及其实施的拆迁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建扩建、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房屋租赁等有关手续。

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

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

拆迁步骤流程和时间拆迁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强制性搬迁或拆除的行为。

拆迁涉及的步骤流程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立项阶段在进行拆迁之前,政府部门首先需要进行立项,确定拆迁的范围和目标。

这一阶段的时间一般较短,通常在数天到数周之间。

二、征收通知阶段拆迁开始前,政府部门会向被拆迁户发出征收通知,告知他们需要搬迁或拆除的时间和方式。

这一阶段的时间一般为数天至数周,具体取决于拆迁范围的大小和涉及的人数。

三、拆迁协商阶段在征收通知发出后,政府部门会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商讨搬迁补偿等事宜。

这一阶段的时间会比较长,通常为数周至数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协商的结果和双方的配合情况。

四、搬迁准备阶段一旦拆迁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户需要开始进行搬迁准备工作。

这包括找房、清理旧房、办理相关手续等。

这一阶段的时间一般为数周至数个月,具体取决于被拆迁户的情况和配合程度。

五、搬迁实施阶段搬迁实施阶段是拆迁的核心阶段,政府部门会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搬迁工作。

这包括提供搬迁车辆、搬运人员等。

搬迁的时间一般为数天至数周,具体取决于拆迁范围和搬迁工作的复杂程度。

六、拆除阶段搬迁完成后,政府部门会进行拆除工作,将被拆迁的建筑物进行拆解和清理。

这一阶段的时间一般为数天至数周,具体取决于拆除工作的复杂程度和拆迁范围的大小。

七、补偿发放阶段在拆迁完成后,政府部门会按照协商结果发放搬迁补偿。

这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

补偿发放的时间一般为数天至数个月不等,具体取决于补偿的方式和金额的确定。

八、后续工作阶段拆迁完成后,政府部门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后续工作,包括土地规划、道路建设等。

这一阶段的时间会比较长,通常为数个月至数年不等,具体取决于后续工作的复杂程度和进度安排。

总结起来,拆迁的步骤流程和时间包括立项阶段、征收通知阶段、拆迁协商阶段、搬迁准备阶段、搬迁实施阶段、拆除阶段、补偿发放阶段以及后续工作阶段。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08.31•【字号】川建发[2005]152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的通知(川建发[2005]152号)各市、州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资阳市拆迁办: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省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四川省建设厅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工作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同一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超过被拆迁总户数20%的,裁决机关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第三条听证会由市、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具体组织。

第四条听证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应当公开进行。

第五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听证会主持人、记录员、裁决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其他拆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第六条听证会由主持人主持,记录员负责笔录。

主持人和记录员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

第七条裁决申请人和其他拆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或者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查实,听证主持人或者记录员确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听证会举行的5个工作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应对听证通知书给予确认。

关于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

关于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

关于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房屋拆迁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其步骤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障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

一、拆迁方案的制定1.拆迁的必要性评估: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因素,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房屋拆迁,并制定拆迁方案。

2.拆迁方案的制定:拆迁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时间、赔偿标准等内容,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拆迁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和审批。

二、拆迁意见征集和公告1.拆迁意见征集:相关部门向被拆迁人发出通知,征求其对拆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听证会等形式的沟通交流。

2.拆迁公告:公示拆迁方案和拆迁地点,通知公众和被拆迁人关于拆迁的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三、签订拆迁协议1.拆迁补偿洽谈:相关部门与被拆迁人进行洽谈,商议房屋补偿、安置方式等事项,并达成一致意见。

2.签订拆迁协议: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相关部门与被拆迁人签署拆迁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四、补偿和安置1.房屋补偿:根据拆迁协议约定,相关部门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金,包括房屋原值、过渡期间租金、搬迁费用等。

2.人员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等方式进行人员安置,确保其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临时安置:对于暂时无法安置的被拆迁人,相关部门提供临时住所,并提供生活和就业帮扶。

五、拆迁实施1.拆迁准备: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编制拆迁清单,登记拆迁人员信息,并组织力量进行拆迁准备工作。

2.拆迁过程:组织拆迁人员、机械设备等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安全有效。

3.现场监督:相关部门派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拆迁工作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维权和纠纷处理1.维权救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或存在争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或进行再审定。

2.纠纷调解:对于因拆迁引发的纠纷,相关部门组织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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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俊梅等19人违章建筑拆除听证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场纪律:
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听证会秩序,进入会场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吵闹;
2、未经主持人允许参会人员不得随意发言;
3、双方陈述人陈述意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4、听证人员可以询问陈述人,陈述人若相互询问,应经主持人同意;
5、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人,主持人将给以警告或责令退出会场。

三、介绍听证事由
听证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今天我们进行的是违章建筑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听证会。

四、介绍参加听证会的相关人员
1、主持人:闫颖滨河分局局长
2、听证员:王永昌市局法制科科长
李志伟市局考核稽查局局长
3、记录员:张宏刘海龙
4、核实一下到场的住户代表___
5、介绍参加今天听证会的社会公信力代表及相关部门的代表:
五、告知执法人员、当事人代表听证中的权力和义务
1、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2、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提问;
4、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回避:
1、本案的调查员;
2、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
3、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

听证员、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市局负责人决定。

六、下面进入听证程序
1、请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理意见;
2、当事人就案件的实施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有段证据,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3、听证人员就有关案件事实、依据进行提问;
4、听取当事人最后的陈述;
5、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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