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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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加快建立现代学校
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
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章程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办学特色。要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
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规
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
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
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
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
现实意义。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全面推进依法
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二、基本原则
建设中小学章程,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
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坚
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做到制定程序合法,章程内容合法。学校章
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
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是权威性原则。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是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
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校的传统、
特点和文化。
四是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
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
同实现。
三、对象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
学校)。
四、章程内容
中小学章程既要具备共性条款,又要讲求个性特色。参照教育
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相关要求,我区中小学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的基本信息。
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1.学校沿革及发展状况;
2.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
3.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学历学制、办学方向;
4.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5.学校的教育形式、培养目标,主要学科门类,以及设置和调
整的原则、程序(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
6.学校的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
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7.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理念、特色、目标、要求;
8.学校经费来源的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
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9.学校的举办者,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于任命机制,举办者的管理与投入保障责任等;
10.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11.学校的分力、合并及终止事由,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
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
12.学校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章程建设的重点是明确校内权力运行
机制。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党的基本路
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章程应健全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行使机制,明确行政管理、教
育教学管理、后勤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运行机
制和监督办法。章程还要明确学校内部的组织架构,以及各管理层
级之间的职责与管理规则。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的校务委员会、学生会、校友会等各类组织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
组织与议事规则。
(三)师生权利义务。章程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载明教职工
管理(含教职工奖励或处分等)、学生管理(含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奖惩等)的相关制度或原则,明确师生的权利与义务,突出对师生
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师生权益的救济机制,以及师生申
诉的机构与程序。
(四)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章程要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家长委员会、作为协调学校与家长、社会关系的平台。章程应当明确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地位作用、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
除上述基本内容外,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并将相关内容体现在章程中。学校章程应当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辞准确,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学校章程为条文式,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2018年3月—4月)。
区教育局将组织召开由各学校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参加的章程制定工作培训会议,成立全区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洼区中小学章程核准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我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内有关机构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有关专家组成。
(二)章程形成(2018年8月—11月)。
1.形成草案。各中小学校要在梳理有关中小学管理与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等进行全面分析,对本校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形成章程草案。
2.征求意见。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在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