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9•【字号】庆政规〔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庆政规〔20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19日大庆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发〔2016〕8号),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燃煤、重点企业、机动车尾气、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和特殊时段空气质量管控等方面工作。
到2018年,与2015年相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低5%,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二、重点任务(一)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燃煤消费总量。
实施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和煤质种类结构控制方案,优化能源结构。
到2017年底,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
2.提高燃煤质量。
严格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44号)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责认真履行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燃用等各环节监管职责,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入我市市场。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庆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庆政发〔201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制环境,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0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政法联〔2011〕1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建市以来至2009年12月31日以前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含中省直部门)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含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涉密文件除外)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于2011年11月4日经市政府8届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266件,经审查,保留929件,限期修改70件,废止4267件。
其中,市政府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10件,保留127件(见附件1),限期修改44件(见附件2),废止839件(见附件3,其中有9件属于废止后重新制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2836件,保留445件,限期修改16件,废止2375件;县(区)政府清理县(区)政府及县(区)政府办公室、乡(镇)政府及乡(镇)政府办公室、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1420件,保留357件、修改10件、废止1053件。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复函-黑环函〔2018〕320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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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复函
黑环函〔2018〕32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哈尔滨市垃圾焚烧飞灰转移处置相关问题的函》(哈政函〔2018〕73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可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水公司)2016年正式投运以来,累计填埋处置危险废物10.4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7.94万吨,占总填埋量的76.05%。
剩余填埋能力11.30万吨,尚有七年半服务期,年均填埋能力1.51万吨。
综合考虑云水公司当前处置能力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相关规定,从合理利用现有处置资源、有效保障全省整体生态环境安全角度出发,你市应尽快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利用危险废物豁免政策,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彻底解决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露天堆存、超期贮存问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专此函复。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6日——结束——。
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总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评价的目的及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评价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评价重点、评价的范围、评价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 评价重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 评价的等级及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 环境质量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4 污染物排放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自然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地理与地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 气候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 水文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生态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 土壤........................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 土地资源利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3 植被........................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社会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11•【字号】庆政规〔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规〔2018〕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11日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饮用水水源分地表水和地下水,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
本办法所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入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本办法所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是指未进入输水管网送入用户或供水人口不足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第三条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实行保护区制度。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市、县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
跨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政府提请省环保厅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县政府提请省环保厅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
肇庆市2022年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肇庆市2022年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2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产生量201.2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99.89万吨,处置量1.61万吨。
表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二)危险废物2022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申报产生量27.78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2.82万吨,委外利用处置26.24万吨,暂存2.59万吨。
表2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3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的危险废物类别)(三)医疗废物处置情况2022年本市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肇庆市肇卫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医疗废物收运量4765.07吨,其中处置量4765.07吨。
表6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2022年,本市企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有2252家,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18727份,危险废物市内转移14.67万吨,跨市转移12.14万吨,跨省转移2.91万吨。
(五)生活垃圾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17.2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六)建筑垃圾2022年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560万立方米,处置量约640万立方米(含外地跨区域平衡处置),建筑垃圾运输企业17家,资源化利用项目12个,总处置规模929.76万吨/年。
(七)农业固体废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99.3万吨、可收集量171.14万吨、综合利用量156.8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1.63%。
秸秆利用以直接还田为主,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料化”利用为辅,直接还田率达60.63%。
农膜覆盖及回收利用情况:全市覆膜面积为37.13万亩,农膜使用量4144.27吨。
其中地膜覆盖面积19.28万亩,使用量1610.65吨,棚膜覆盖面积17.85万亩、使用量2533.62吨。
全市全生物可降解农膜覆盖面积达0.94万亩,使用量113.29吨。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0]15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0〕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大庆市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9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2.74%、减排量1005吨,二氧化硫(SO2)消减增量,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COD排放量下降8.59%、SO2排放量下降2%的节能减排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主攻方向;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通知-鄂环办[2007]33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通知
正文:
----------------------------------------------------------------------------------------------------------------------------------------------------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通知
(鄂环办[2007]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2006年第33号公告)要求,现就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信息的定期发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自2007年起,各省辖市要在每年6月5日前发布本市上一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二、有条件的城市以公告的形式直接在媒体上发布,暂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可在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设立专门章节予以发布。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要依据环境统计信息或其他可靠合法的信息资源,统计范围为城市地区,包括市区及辖区内的县及县级市。
四、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及发放情况;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在内的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总量、利用总量、贮存总量、处置方式和处置总量等信息;附属内容包括信息发布城市、机构、日期、周期、来源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公告(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
五、各地应将信息发布情况于每年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结束——。
大庆市环保局简介
大庆市环保局简介一、基本情况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行政人员25人(包括两名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工勤2人。
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污染控制、计划科技科、法制科、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科。
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测中心站(副处级、含污染源监控中心)、环境监察支队(信息中心)、环境科学研究所、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下一步改革有望进一步加强,扩编、增加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辖区内地方环境保护规章和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
受市政府委托对重要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要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确定的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监督管理辖区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有毒有害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公布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辖区内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并拟定实施。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辖区内跨县(区)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要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庆政规〔2017〕1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庆政规〔20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0日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一、“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12年3月被环保部重新命名,成为目前东北地区唯一按新国标通过验收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1月获得黑龙江省首家省级生态市命名;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2011年在省内率先具备空气质量新标准全部6项指标监测能力,多年来SO2、NO2年均值一直优于国家一级标准,PM10年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2014年优良天数达到318天,优良率87.1%,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319天,优良率87.3%;全市1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十二五”期间,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后下发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问效。
为有效应对雾霾等污染天气,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大庆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组织开展各项防治任务。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1.24
•【文号】环办固体函〔2024〕37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4〕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现予以发布,供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时参考使用。
请你厅(局)指导有关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1•【字号】庆政办函〔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函〔2019〕26号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助力大庆转型振兴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东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东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的要求,现将东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一、综述2017年,东营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的政策要求,不断强化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稳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固废监管各项机制日益完善,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17年,东营市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408.5438万吨,综合利用量225.0911万吨(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4.4630万吨),处置量131.6162万吨(处置往年贮存量0.3467万吨),贮存量66.6463万吨,处置利用率达到87.31%。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见表一。
表一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单位数量产生量万吨408.5438综合利用量万吨225.0911处置量万吨131.6162贮存量万吨66.6463排放量万吨0(二)工业危险废物2017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1.25万吨,其中产生量第一位的为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68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18.62%;产生量第二位的为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产生量为7.43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18.01%;产生量第三位的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为7.41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17.96%;产生量第四位的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产生量5.96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14.45%,产生量第五位的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产生量5.48万吨,占全市总产生量的13.28%,其余类别危险废物总量为7.29万吨,占全市产生总量的17.67%。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的通知-黑环发[2002]59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的通知(黑环发[2002]59号)各市、地环保局,省农垦总局环保局:为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落实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把削减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排放总量作为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省环保局在征求各市地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重新调整了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录。
现将《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印发你们,请做好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各市地也应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做好市、县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调整工作,并将调整后的市、县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于10月底前,上报省局污染控制处。
附件:黑龙江省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附件:黑龙江省控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名单序号区单位名称1 哈尔滨哈尔滨发电厂2 哈尔滨黑龙江省新三星集团公司3 哈尔滨哈尔滨酿酒总厂4 哈尔滨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 哈尔滨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6 哈尔滨哈尔滨化工热电厂7 哈尔滨哈尔滨水泥厂8 哈尔滨哈尔滨亚麻集团有限公司9 哈尔滨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一分厂) 10 哈尔滨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二分厂) 11 哈尔滨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12 哈尔滨哈尔滨飞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 哈尔滨铁道部哈尔滨车辆厂14 哈尔滨哈尔滨玛利酵母有限公司15 哈尔滨哈尔滨气化厂16 哈尔滨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17 哈尔滨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18 哈尔滨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9 哈尔滨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20 哈尔滨哈尔滨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1 哈尔滨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22 哈尔滨哈尔滨轻型车厂23 哈尔滨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 哈尔滨哈尔滨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25 哈尔滨哈尔滨量具刃具厂26 哈尔滨中国石化哈尔滨炼油厂27 哈尔滨黑龙江通河纸业公司28 哈尔滨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9 哈尔滨哈尔滨第二水泥厂30 哈尔滨哈尔滨铁厂31 哈尔滨哈尔滨第三水泥厂32 哈尔滨哈尔滨第一工具厂33 哈尔滨黑龙江省尚志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4 哈尔滨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5 哈尔滨哈尔滨卷烟厂36 哈尔滨国营帽儿山钢铁厂37哈尔滨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38哈尔滨黑龙江省路桥公司水泥厂39哈尔滨哈药集团制药六厂40哈尔滨哈药集团制药三厂41哈尔滨哈尔滨第二工具厂42哈尔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43哈尔滨哈尔滨锅炉厂44哈尔滨工大集团松花江乳品有限责任公司45齐齐哈尔黑龙江亚电鑫宝热电有限公司46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发电总厂47齐齐哈尔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48齐齐哈尔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49齐齐哈尔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50齐齐哈尔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51齐齐哈尔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52齐齐哈尔黑龙江省北方糖业有限公司53齐齐哈尔依安瑞雪糖业有限责任公司54齐齐哈尔齐齐哈尔铁路车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齐齐哈尔黑龙江北大仓啤酒有限公司56齐齐哈尔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57齐齐哈尔黑龙江华安工业(集团)公司58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和平机器厂59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市建华工业有限公司60齐齐哈尔北疆集团龙江水泥有限公司61齐齐哈尔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62齐齐哈尔黑龙江齐化化工有限公司63齐齐哈尔黑龙江省拜泉飞雪制糖有限公司64牡丹江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5牡丹江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牡丹江牡丹江热电厂67牡丹江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8牡丹江大宇纸制品有限公司69牡丹江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牡丹江东宁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1牡丹江穆棱热电厂72牡丹江黑龙江省柴河纸板厂73牡丹江国营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74牡丹江牡丹江制药集团有限公司75牡丹江山东肥城化肥厂宁安分厂76牡丹江鑫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7牡丹江黑龙江北方工具厂78牡丹江牡丹江机车厂79牡丹江绥芬河市热力公司80佳木斯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81佳木斯佳木斯发电厂82佳木斯佳木斯第二发电厂83佳木斯佳木斯莲江口造纸厂84佳木斯佳木斯粤海佳凤啤酒有限公司85佳木斯佳木斯龙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6佳木斯佳木斯纺织(集团)总公司87佳木斯佳木斯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8佳木斯佳木斯亚麻有限公司89佳木斯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0佳木斯佳木斯电镀有限公司91佳木斯桦南县热电厂92佳木斯富锦市热电厂93佳木斯黑龙江省桦南水泥厂94佳木斯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责任公司95佳木斯黑龙江佳星浮法玻璃有限公司96佳木斯黑龙江省三江食品公司97佳木斯黑龙江省多多集团98大庆大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99大庆大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100大庆大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乙烯联合101大庆大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肥厂102大庆大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103大庆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油田热电厂104大庆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龙风热电厂105大庆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宏伟热电厂106大庆黑龙江石油化工厂107大庆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08大庆大庆市晓雪啤酒有限公司109大庆大庆市肇源制糖有限公司110大庆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1大庆大庆金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12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113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114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采油厂115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116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117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采油厂118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119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120大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121鸡西鸡西发电厂122鸡西鸡西北方热电有限公司123鸡西鸡西矿业集团矸石热电厂124鸡西黑龙江省虎林电厂125鸡西鸡西市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126鸡西鸡西矿务局水泥厂127鸡西鸡西矿务局煤气厂128鸡西黑龙江北方制钢有限公司129鸡西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130鸡西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131鸡西密山龙信制革有限公司132双鸭山双鸭山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3双鸭山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4双鸭山新三星集团双鸭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35双鸭山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东保卫煤矿136双鸭山宝清县热电厂137双鸭山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双阳煤矿138双鸭山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矸石热电厂139双鸭山饶河县热电厂140伊春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141伊春西林钢铁公司142伊春黑龙江浩良河水泥有限公司143伊春伊春带岭造纸厂144伊春汤旺河刨花板厂145伊春黑龙江晨明水泥厂146伊春黑龙江省友好纤维板厂147伊春铁力市供热总公司148伊春伊春林业发电厂149伊春带岭翔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50七台河七台河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1七台河七台河市煤矸石热电厂152七台河七煤公司热电厂153七台河七煤公司煤气公司154七台河七台河纬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55七台河七台河市美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56七台河凯博达煤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7七台河北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8鹤岗鹤岗市禾友农药有限责任公司159鹤岗哈尔滨啤酒(鹤岗)有限公司160鹤岗鹤岗市华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61鹤岗鹤岗矿务局热电厂162鹤岗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3鹤岗鹤岗市热力公司164鹤岗鹤岗矿务局峻德煤矿165鹤岗鹤岗矿务局兴安煤矿166鹤岗鹤岗矿务局水泥厂167黑河黑河市热电厂168黑河黑龙江省嫩江糖厂169黑河北安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70黑河嫩江县列车发电厂171黑河嫩江县金星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2绥化黑龙江酒精实业有限公司173绥化黑龙江肇东水泥有限公司174绥化黑龙江华润新三星啤酒有限公司罐装安达公司175绥化海伦绿色食品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176绥化黑龙江省肇东毛纺织厂177绥化黑龙江兰西亚麻纺织工业联合总公司178绥化海伦热电总厂179绥化黑龙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180绥化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1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电厂182大兴安岭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塔河发电厂183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兴凯湖造纸厂184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185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红兴隆电厂186农垦总局黑龙江省红兴隆糖厂187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188农垦总局黑龙江省连珠山水泥厂189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集团190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建三江发电厂s——结束——。
重磅发布黑龙江省2023年十大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重磅发布黑龙江省2023年十大生态环境典型案例2023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24件,罚款9190万元。
共办理配套办法措施案件89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罚款80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1件,限产停产案件11件,移送拘留案件2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10件典型案例,涉及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偷排超标有毒污染物、伪造监测数据、违法占用湿地等方面。
案例一、哈尔滨某防水公司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案情简介哈尔滨某防水公司在日常生产防水材料过程中,用水喷淋原理过滤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滤后的油水混合物属危险废物(石油烧类物质)。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姜某既未按规定安装油水混合物净化处理设施,也未将油水混合物交由专业危废处置机构处理,放任其公司厂长随意倾倒危险废物。
2018年至2019年间,倾倒油水混合物重约20余吨。
经鉴定,土壤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30万元。
2023年以来,姜某串通哈尔滨市香坊区相关部门人员将该公司产出的油水混合物倾倒在排雨水井内,倾倒的污染物通过该井流入马家沟河,造成河水严重污染。
经鉴定,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60万元。
现马家沟污染区域已修复完毕,清除污染费用及环境应急检测费用合计36.24万元。
查处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部分被告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姜某等六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万元至5千元不等罚金;判处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环境检测和清理马家沟污染费用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责令通过全省范围内发行的纸质媒体或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
启示意义本案对偷排企业和违法个人施以刑事制裁,特别是附带民事部分判罚款项用以清洁、修复污染河流,最大程度挽回了生态环境损失;责令偷排企业和违法个人在媒体公开道歉,有助于营造珍爱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各类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承担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起到了法治教育作用。
华能大庆“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评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8号华能大庆“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China Environmental United (Beijing) ENV. Protection CO.LTD2010年3月·北京目录1前言 (1)2编制依据 (2)2.1项目基本情况 (2)2.2 评价依据 (3)2.3环境保护目标 (5)2.4 评价因子 (6)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6)2.7 评价标准 (9)3工程分析 (11)3.1工程概况 (11)3.2工艺流程 (14)3.3 工程污染因素分析 (16)4区域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22)4.1 自然环境特征 (22)4.2 气象 (23)4.3 社会环境概况............................................................................................................. - 28 -4.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29 -4.5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29 -4.6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29 -4.7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 - 29 -4.8集中供热现状.............................................................................................................. - 30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31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 31 -5.2水环境影响评价 (45)6环境风险评价 (47)6.1评价等级、范围 (47)6.2风险识别 (47)6.4应急预案 (48)7 污染防治措施 (51)8.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分析 (51)8.3废水排放控制措施分析 (56)8总量控制 (60)8.1总量指标可达性分析 (60)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61)9.1环保投资 (61)9.3社会效益 (61)9.4环境效益 (62)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63)10.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63)10.2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63)10.3―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 (63)11结论 (65)1前言根据国家发改革委《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对新华电厂3#机组实施关停,并已通过国家能源局核查。
大庆市2012年环境质量公报
2012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杨占鳌 2013年5月31日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不断巩固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环境质量不断优化,总体稳定。
一、环境质量状况(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2年,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3,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主要污染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2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12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3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15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47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0.056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4~0.349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2年,环境空气中降尘年均值为12.50吨/平方千米·月,月均值范围为6.81~26.90吨/平方千米·月,符合黑龙江省推荐标准。
2012年,可入肺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范围为15~142微克/立方米,其中,“优”的天数195天,“良”的天数150天。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1、饮用水水源地市辖区共有集中式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3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4个,地下水水源地9个。
2012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109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80项未检出;地下水水源地水质39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93)Ⅲ类标准;集中式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水环境功能区全市共划定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27个,市辖区有13个,其中:饮用水水源地4个,渔业用水区3个,农业用水区2个,混合区4个。
大庆油田采油三厂钻井环境评价公示
大庆油田采油三厂钻井环境评价公示大庆油田采油三厂钻井环境评价公示一、背景介绍大庆油田是中国最早开发的油田之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境内,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之一。
采油三厂是大庆油田下属的一个重要单位,负责钻井作业和石油开采工作。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针对该厂的钻井环境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评价目的和意义1. 保护环境:通过对钻井环境进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提高安全性:评价过程中可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确保钻井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加强监管:公示评价结果可以增加社会监督力度,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三、评价内容1. 水质评估:对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水源进行采样和分析,评估水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2. 噪声评估:通过测量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水平,评估是否超出国家标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3. 气体排放评估:对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采样和分析,评估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防止大气污染。
4. 废物处理评估:评估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处理情况,包括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确保合理处理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评价方法1. 采样: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选取代表性的采样点位,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采样。
2. 分析:将采集到的样品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获取各项指标数据。
3. 对比分析:将实验室测试结果与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对比,并根据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4. 综合评价:根据各项评估指标的结果,综合评价钻井环境的整体情况。
五、评价结果公示1. 水质评估结果:- 采样点位:钻井场附近水源- 检测项目:pH值、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总磷等- 结果: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发现明显污染现象。
2. 噪声评估结果:- 测量点位:钻井场周边居民区- 测量时间:钻井作业期间- 结果:噪声水平未超出国家标准限值,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大庆市2008年城巿环境保护统计
大气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微克/立方米)
灰尘自然沉降量(吨/平方公里.月)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贝)
市区
90
12236 8113 7852 96.8 2330 1400 173 11762 12439874 10839913 1599961 56166 4286 31381 787567 2373 3201 249 271 26 10 907/8896 948/8706 2194 2191 0.051 0.013 11.0 100 55.6 68.8
摘编自《大庆统计年鉴2009-2010》
指标
大庆市2008年城巿环境保护统计 全市
汇总工业企业数(个)
125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万元)
164541
废水排放总量(万吨)
142984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
8568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5.4
挥发酚(千克)
2330
氰化物(千克)
1400
石油类(吨)
173
化学需氧量(吨)
320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25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
276
工业固定废物贮存量(万吨)
26
工业固定废物处置量(万吨)
10
工业炉数(台/蒸吨)
956/9317
烟尘排放达标的工业炉
948/9059
工业窑炉数(座)
2337
大烟气尘可排吸放人达颗标粒的物工P业M1窑0年日平均值(微克立方 2333 米)
14068
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1276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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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08年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规定,现发布大庆市2008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桂岭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目录
一、综述 (1)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2)
(一)工业固体废物 (2)
(二)工业危险废物.. (3)
(三)医疗废物 (5)
(四)城市生活垃圾 (6)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7)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7)
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典型案例 (8)
四、附属其他内容: (11)
一、综述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日益增加,由此而来,对环境污染的压力日益显现,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大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努力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我市早在2003年成立了大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内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自机构成立以来,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通过努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16%,主城区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指标全面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检、国家卫生城市及国家文明城市技术审核。
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建设“生态
城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2008年,我市产生固体废物437.98万吨,其中产生工业固体废物255.01万吨,医疗废物0.0848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26.5万吨,建筑垃圾15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1.386万吨。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0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55.0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20.66万吨,处置量10.38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0.60%,贮存量25.63万吨,排放量为0。
在工业固体废物构成中,产生量最大的是粉煤灰150.22万吨,占总量的58.91%;其次是炉渣,为40.46万吨,占总量的15.87%;排在三到五位的分别是废碱渣、废矿物油及废有机树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见表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1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表2
主要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前5位)(单位:吨)表3
(二)工业危险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
本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0.25万吨,其中产生量前五位的依次是废碱渣、废矿物油、废有机树脂、含油废渣、废乳化液,其合计产生量占总产生的91.55%(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见表5),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这部分产生单位均有相应利用、处置的配套装置设施,
个别种类工业危险废物因不具备相应处理能力,也都按管理规定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
其他单位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均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之下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或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4
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表5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前5位)表6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
截至2008年底,我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见表7),其中市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省环保局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5家。
按照属地
化管理的原则,由龙凤区环保局负责大庆顺兴龙经贸有限公司、大庆鑫垠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胜徐燃料油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华达福利油脂化工厂的日常监管,高新区环保办公室负责大庆太和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大庆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由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
目前,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编制工作,并向市环保局及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表7
(三)医疗废物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就医条件的改善,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全市635家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0.0848万吨,均由大庆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表8
(四)城市生活垃圾
为保证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我市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场4座,垃圾转运站11座,并建立完善了生活垃圾管理收运体系,2008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26.5万吨,清运总量为22.57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22.5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16%。
建筑垃圾产生总量155万吨,采取统一规划场地集中消纳的办法 ,集中消纳141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表9
(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要是石油石化企业,这些单位多数建设有相应配套装置设施用来利用或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表11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目前我市有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和申东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厂仅有初步的处置设备,对污泥进行机械脱水,缩脱水后污泥平均含水率在80%左右。
3家污水处理厂2008年产生污泥量约1.386万吨。
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典型案例
四、附属其他内容:信息发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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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
信息发布机构: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09年6月3日
信息发布周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信息来源: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大庆市城市管理局
区县环境保护局
其他相关单位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大厦
环保热线:12369
网址:w w w.d q h b.n e t
邮编:1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