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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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消防安全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消防行政处罚则是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约束的手段之一。

在消防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被广泛运用。

本文将探讨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分析其定义、适用范围与限制,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自由裁量权即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根据对案件的认定、情节的严重程度及相关规定的解释适用等因素,酌情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度和方式。

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不仅依据于现行法律法规,还通常结合消防部门的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和公众利益等综合因素作出判断。

二、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主要涉及消防安全违法和不按时整改等行为的处罚。

例如,对于消防设施建设不符合规范或破损的单位,消防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罚款金额的多少;对于一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整改工作不积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

三、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虽然自由裁量权可以赋予行政执法机关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框架下行使,不能超越法定范围。

其次,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凭个人意志主观裁量,应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此外,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还应遵守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如透明度、公开性和听证的原则等。

四、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发挥自由裁量权在消防行政处罚中的作用,可以考虑以下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消防执法指导手册,准确定义各类违法行为的标准和相应的处罚。

其次,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其对消防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水平。

另外,加强监督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相应的申诉和复核机制,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公正和公开行使。

综上所述,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其适用范围广泛,但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和一定的限制下行使。

行政处罚(化(消)行罚决字〔2021〕0002号)

行政处罚(化(消)行罚决字〔2021〕0002号)

行政处罚(化(消)行罚决字〔2021〕000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化(消)行罚决字〔2021〕0002号
【处罚日期】2021.06.03
【处罚机关类型】消防救援局
【处罚机关】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化州市
【处罚对象】化**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6:03:2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化(消)行罚决字〔2021〕0002号被处罚对象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1-06-03
处罚事由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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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消防管理类

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消防管理类

江西省公安⾏政处罚⾃由裁量权---消防管理类江西省公安⾏政处罚⾃由裁量权参照执⾏标准第三部分消防管理类《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第⼀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为之⼀的,责令停⽌施⼯、停⽌使⽤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施⼯的;(⼆)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施⼯的;(三)依法应当进⾏消防验收的建设⼯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投⼊使⽤的;(四)建设⼯程投⼊使⽤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使⽤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投⼊使⽤、营业的。

细化标准:责令停⽌施⼯、停⽌使⽤或者停产停业,并按下列标准进⾏处罚:(⼀)违反本条第⼀⾄第四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者审核、验收不合格擅⾃施⼯、投⼊使⽤的,抽查不合格,不停⽌施⼯、使⽤的:1、建筑⾯积在5000平⽅⽶以下民⽤建筑(其中300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3000平⽅⽶以下其他公众聚集场所),5000平⽅⽶以下⼯业建筑(其中500平⽅⽶以下甲、⼄类⼚房库房),或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建筑⾯积在5000平⽅⽶以上1万平⽅⽶以下民⽤建筑(其中300平⽅⽶以上500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3000平⽅⽶以上1万平⽅⽶以下其他公众聚集场所),5000平⽅⽶以上1万平⽅⽶以下⼯业建筑(其中500平⽅⽶以上2000平⽅⽶以下甲、⼄类⼚房库房),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3、建筑⾯积在1万平⽅⽶以上民⽤建筑(其中500平⽅⽶以上公共娱乐场所,1万平⽅⽶以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1万平⽅⽶以上⼯业建筑(其中2000平⽅⽶以上甲、⼄类⼚房库房),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第五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投⼊使⽤、营业的:1、300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3000平⽅⽶以下其他公众聚集场所,或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其中300平⽅⽶以上500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3000平⽅⽶以上1万平⽅⽶以下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3、建筑⾯积在500平⽅⽶以上公共娱乐场所,1万平⽅⽶以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使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消防行政执法公正、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违法事实性质及情节轻重的认定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

第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使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自由裁量的要求第四条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于违法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似。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对违法的主体、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认真调查,准确把握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情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正、合理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消防行政处罚的;(二)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前言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本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用于指导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中的裁量权行使。

二、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合法。

处罚决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公正公平,不违背合法原则。

2. 鉴别、适用。

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鉴别,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和程度。

3. 全面、综合。

考虑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违法主体的过错程度、反省态度、赔偿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评估决策。

三、处罚种类和程度1. 警告。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轻微,但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一般可以给予书面警告。

2. 罚款。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一般,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主体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责令改正。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对消防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可以责令其改正,并限定改正时间。

4. 暂扣或吊销消防许可证。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可以暂扣或吊销违法主体的消防许可证。

5. 暂停营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可以责令对违法主体暂停营业,并限定整改期限。

6. 行政拘留。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可以对违法主体进行行政拘留。

四、处罚决定的裁量范围1. 处罚种类的选择。

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合理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

2. 处罚程度的确定。

根据违法行为的过错程度、反省态度、赔偿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决策,确定处罚的具体程度。

3. 总量控制原则。

处罚决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控制,防止处罚过轻或过重。

五、裁量标准的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可以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处罚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注意:本标准仅为指导性文件,具体处罚决策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鉴别和裁量,并由相关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某小区消防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相关规定,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相 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 令整改等措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小区 物业管理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 职责的事实,依法进行了行政 处罚,旨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吊销许可证照
对违法当事人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照,使其失去从事某项业务活动 的资格。
处罚情节的认定
轻微情节
如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及 时改正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别严重情节
违法行为极为严重、造成重大损 失或拒不配合调查等,应给予严 厉处罚。
一般情节
违法行为较轻但并非初次违法, 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 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 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自由裁量 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 滥用。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执法信息
通过公开消防行政处罚的信息,增加 执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执法情况, 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商场存在消防安 全违法行为。
对商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 施。
该案例中,消防部门根据商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后果,依法进 行了行政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案例二:某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的行政处罚
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概述
处罚依据
的监督,确保处罚的公正 性和合理性。
处罚公示
4
将处罚决定公示,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处罚的公信 力。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引言二、消防行政处罚的目的消防行政处罚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教育和警示违法违规消防行为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2. 强化消防执法力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3. 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 促进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原则在进行消防行政处罚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法定原则: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 公正原则:依据事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处理;3. 适用原则:根据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4. 合理原则:合理确定处罚幅度,权衡各种因素综合考虑;5. 原则合一:在具体裁量中,将各项原则有机结合,确保处罚决定合理、公正。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要素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2. 违法违规主体的社会危害程度;3. 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主动纠正行为;4. 主体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要素。

五、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具体的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根据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定,以下几种常见的裁量标准作为参考:1. 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危害后果的行为,可以采取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较严厉的处罚措施;2. 对于一般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虽然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但屡教不改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3. 对于初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纠正的行为,可以采取教育、警告等处罚措施;4. 对于主体存在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表扬、奖励等正面的处理。

六、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是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

通过正确和合理地运用裁量标准,可以有效地惩罚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也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整个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公众有所帮助。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河南省消防行政处分裁量尺度〔试行〕河南省消防行政处分裁量尺度适用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尺度消防行政处分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消防行政处分公平、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人民当局关于尺度行政处分裁量权的假设干定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消防行政处分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法定行政处分权限内,对违法行为是否赐与行政处分、赐与何种行政处分和赐与何种幅度处分的自主决定权。

第三条消防行政处分要对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考虑处分执行的可行性,确保处分行为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第四条消防行政处分决定必需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相一致,做到过罚相当。

第五条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根本不异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于不异或者相似的处分,做到同类情况不异对待。

第二章实施规则第六条按照消防行政处分实际情况,考虑违法行为人的主不雅过错、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其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处分工程,划分为较轻、一般、严重三个根本处分阶次,具体适用参照《河南省消防行政处分裁量尺度》。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分:〔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分,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精神病人在不克不及识别或者不克不及控制本身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分,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把守和治疗;〔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发现的,不再赐与行政处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分的。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中选择较轻的处分阶次:〔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尚未完全丧掉识别或者控制本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三〕受他人胁迫、指使实施违法行为的;〔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示的;〔五〕主动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陈述本身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危害后果已经减轻和消除的;〔六〕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确保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公正、合理、一致的行政处罚,并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消防行政执法机关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裁量。

3. 处罚依据3.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2 地方性法规:各省份、地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法规。

4. 处罚原则4.1 合法性原则: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2 公正性原则:处罚决定必须公正、公平,不能存在任何歧视。

4.3 适当性原则: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性质、后果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4.4 权责一致原则:处罚必须基于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5. 处罚流程5.1 立案:执法机关接到举报或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后,应立案调查。

5.2 事实调查:充分了解案件相关事实,收集证据。

5.3 裁量决策:根据收集到的事实和证据,裁定处罚决定。

5.4 处罚决定书:依法出具处罚决定书,明确罚款数额、违法行为等细节。

5.5 处罚执行:告知当事人并督促其执行处罚。

6. 处罚量化标准6.1 违法行为分类: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未按规定进行消防设施检测、无证擅自开展火灾危险品经营等。

6.2 处罚幅度:针对不同类别的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幅度,包括罚款数额、责令停产停业等。

7. 处罚裁量因素7.1 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程度。

7.2 违法行为对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

7.3 违法行为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7.4 违法主体的合作程度。

7.5 其他相关因素。

8. 处罚结果8.1 罚款: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确定罚款数额,并明确缴费期限。

8.2 责令停产停业:对于违法行为严重或后果较大的情况,可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

8.3 吊销证照: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吊销相关证照,禁止相关行业经营。

9.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 附件二:处罚依据法律法规清单10. 法律名词及注释- 消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的、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火灾安全的法律规范。

(消防培训)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消防培训)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0000元到40000元罚款
单位10000元、个人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福建省消防条列》第三十七条:对单位进行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责令停止使用或营业,并处30000元到40000元罚款
单位10000元、个人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福建省消防条列》第三十七条:对单位进行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10000元到14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一般
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且无继续整改计划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7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1500元到2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个人
3500元到4000元罚款
严重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公安局:为规范公安机关消防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厅制定了《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四川公安消防总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我省公安机关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裁量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实施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应当符合程序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公正、公开等原则,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处罚裁量时,适用的处罚种类应当基本一致,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当。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各支队:现将《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队。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合理运用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的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实施处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款:(一)建筑面积不足二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不足三千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不足一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不足五百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不足五千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形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面积二千平方米以上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一万平方米以上三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民用建筑;五百平方米以上二千平方米以下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五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工业建筑,处八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建筑面积超过五千平方米但不足八千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超过一万平方米但不足二万平方米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超过三万平方米但不足五万平方米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二千平方米但不足五千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库房,超过一万平方米但不足二万平方米的其他工业建筑,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建筑面积八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民用建筑,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厂房库房,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工业建筑,或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形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文档一: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分类和裁量标准1.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1.1 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1.2 未制定和执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3 未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1.4 未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保1.5 未落实防火巡查和消防设备操作记录1.6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员1.7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2. 违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行为2.1 消防设施设备未按时检测和维保2.2 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失效2.3 消防通道被占用或堵塞2.4 建筑物内存在明火、易燃物品或其他火灾隐患2.5 没有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2.6 建筑物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2.7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义务的行为3. 违反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行为3.1 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2 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3.3 拒绝接受消防安全检查或提供虚假信息3.4 隐瞒火灾隐患,阻碍消防安全工作3.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义务的行为4. 违反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的行为4.1 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4.2 宣传内容不准确或违反实际情况4.3 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完整4.4 建筑物内未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4.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义务的行为5. 违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行为5.1 阻碍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5.2 向消防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5.3 拒绝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和整改要求5.4 伪造或篡改消防安全相关文件或记录5.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义务的行为文档结尾:1、本文档涉及附件:无。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文档二: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分类和裁量标准1.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1.1 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1.2 未制定和执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3 未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1.4 未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保1.5 未落实防火巡查和消防设备操作记录1.6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员1.7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2. 违反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的行为2.1 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2.2 宣传内容不准确或违反实际情况2.3 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完整2.4 建筑物内未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2.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义务的行为3. 违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行为3.1 消防设施设备未按时检测和维保3.2 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失效3.3 消防通道被占用或堵塞3.4 建筑物内存在明火、易燃物品或其他火灾隐患3.5 没有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3.6 建筑物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3.7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义务的行为4. 违反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行为4.1 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4.2 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4.3 拒绝接受消防安全检查或提供虚假信息4.4 隐瞒火灾隐患,阻碍消防安全工作4.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义务的行为5. 违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行为5.1 阻碍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5.2 向消防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5.3 拒绝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和整改要求5.4 伪造或篡改消防安全相关文件或记录5.5 其他未能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义务的行为文档结尾:1、本文档涉及附件:无。

公安机关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消防⾏政处罚⾃由裁量的标准是什么?公安机关消防⾏政处罚⾃由裁量的标准是其他个⼈和组织⾮法制造⼈民警察的警⽤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个⼈和组织⾮法持有⼈民警察的警⽤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15⽇以下拘留。

⽣产、销售与⼈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法⽣产或销售,处5000元罚款。

公安机关消防⾃由裁量的标准是什么1、其他个⼈和组织⾮法制造⼈民警察的警⽤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个⼈和组织⾮法持有⼈民警察的警⽤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15⽇以下拘留。

2、⽣产、销售与⼈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法⽣产或销售,处5000元罚款。

3、穿着和佩戴与⼈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作、⽣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或者⼆百元以下罚款。

5、扰乱车站、港⼝、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百元以下罚款。

6、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过,阻碍、抗拒有关⼯作⼈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经公安机关制⽌,不听劝阻的。

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影响公共交通⼯具的正常运⾏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按情节较重适⽤处罚。

7、⾮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具,影响交通⼯具正常⾏驶的;处警告或者⼆百元以下罚款。

8、破坏依法进⾏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百元以下罚款。

9、聚众实施前款⾏为的,对⾸要分⼦处⼗⽇以上⼗五⽇以下拘留。

10、具有下列⾏为之⼀的,构成情节较重:(1)使⽤暴⼒、威胁⼿段;(2)多次扰乱⼤型活动秩序;(3)因扰乱⼤型活动秩序被治安管理处罚的。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1. 引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指消防部门在处理消防违法行为时,根据具体情况自由决定处罚力度和方式的一种行政操作。

在消防管理工作中,消防行政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关于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概念、其存在的必要性和运用的原则。

2. 概念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指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规和相关法律,根据违法事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自由决定处罚的力度和方式。

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裁量。

3. 必要性3.1 弹性处理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存在,使消防部门能够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特点,灵活选择处罚方式和力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处理需求,提高处罚效果。

3.2 强化法律效果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存在,可以使违法者认识到消防法规的严肃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通过给予适度的处罚,对违法行为起到警示作用,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3.3 审慎判断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能够让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确保处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处罚决定的效果和权威性。

4. 运用原则4.1 公平原则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即处罚力度和方式应该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消防部门在决定处罚时,应客观公正地评估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做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4.2 规范原则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该遵循规范原则,即处罚决定应该符合消防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消防部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明确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在处理过程中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流程。

4.3 鉴别原则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该遵循鉴别原则,即要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区别处理。

不同性质、情节的违法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方式和力度,避免轻重不当的情况发生。

4.4 合理原则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该遵循合理原则,即处罚决定应符合合理性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一章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和控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消防行政处罚包括:1. 警告;2. 罚款;3. 暂扣或者吊销消防产品的销售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4. 取缔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场所;5. 吊销消防设计单位、消防施工企业、消防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6. 吊销消防产品测试机构的资格认定证书。

第三章处罚的裁量标准1.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可以挨次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蓄意妨碍、拒绝消防执法人员履行职务的,赋予警告或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消防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赋予警告或者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擅自从事易燃易爆危(wei)险品的生产、销售等活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依法查封、扣押、暂扣相关物品,吊销有关许可证;(4)违反消防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反消防规定,未经消防安全审核合格或者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建设消防设施的,赋予警告或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6)违反消防规定,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或者超出安全使用范围的,赋予警告或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违反消防规定,擅自停用或者拆除消防设施的,赋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8)违反消防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器材完好率不达标的,赋予警告或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以依法约束停业整顿、暂扣有关证照等措施,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 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与分类1.1 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违法违规行为指在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中违背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1.2 违法违规行为的分类1.2.1 火灾隐患1.2.2 重大消防违法行为1.2.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权力行使机关2.1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2.1.1 警告2.1.2 罚款2.1.3 暂扣2.1.4 关停2.1.5 撤销许可证2.1.6 停止生产、经营活动2.2 权力行使机关消防行政处罚的权力行使机关为地方消防部门,依法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处罚的参考依据3.1 属地消防行政管理规定根据所在地的属地消防行政管理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用处罚。

3.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用处罚。

3.3 消防行政处罚标准依据消防行政处罚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裁量。

4.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4.1 火灾隐患处罚裁量标准4.1.1 火灾隐患等级- 一般火灾隐患:警告、罚款- 重大火灾隐患:罚款、暂扣、关停4.1.2 大型活动场所火灾隐患- 一般火灾隐患:罚款、暂扣- 重大火灾隐患:罚款、暂扣、关停、撤销许可证4.2 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4.2.1 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等级- 一般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罚款、关停- 严重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罚款、关停、撤销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活动4.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4.3.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级- 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告、罚款- 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关停- 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关停、撤销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附件:1. 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2.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解读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消防行政管理规定:指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的对本地区消防事务管理所规定的政府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等文件。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前言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特制定本文档,明确消防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由各级消防机构处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的案件的裁量标准。

三、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

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消防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判定并执行相应的处罚。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根据事实认真评估情节,既要坚决予以处罚,又要对落实改正、整改措施等持续性措施给予充分的考虑。

3. 公正、公平、透明原则。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向当事人公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处罚依据、标准和证据等材料,使当事人有法律、权利申辩的机会。

四、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对未按期检查、维护、保养、更换或未配备所需消防器材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出租房屋、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为不符合规定的场所,没有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在建筑物内未按照规定检查、维护、保养、更换或配备所需的消防器材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 对于使用火源的单位或个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造成火灾事故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于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圈占消防车通道的单位或个人,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6.对于其他依法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监督制度,对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处罚标准。

2.对涉及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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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3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20000元到140000元罚款
个人
3500元到4000元罚款
严重
在限期内未采取整改措施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责令停止使用或营业,并处30000元到40000元罚款
单位10000元、个人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福建省消防条列》第三十七条:对单位进行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一般
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且无继续整改计划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50000元到70000元罚款
个人
1500元到2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0000元到40000元罚款
单位10000元、个人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福建省消防条列》第三十七条:对单位进行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20000元到140000元罚款
个人
3500元到4000元罚款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0000元到40000元罚款
单位10000元、个人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福建省消防条列》第三十七条:对单位进行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个人
警告或500元到1000元罚款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50000元到70000元罚款
个人
1500元到2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2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2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20000元到140000元罚款
个人
3500元到4000元罚款
严重
在限期内未采取整改措施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人员密集场所2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50000元罚款
个人
4500元到5000元罚款
3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轻微
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毕,但仍持续整改并在短期内即可整改的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华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序号
项目名称
违法等级
违法情形及后果
处罚幅度
增减幅度
适用条款具体内容
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轻微
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毕,但仍持续整改并在短期内即可整改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人员密集场所3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50000元罚款
个人
4500元到5000元罚款
2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轻微
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毕,但仍持续整改并在短期内即可整改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20000元到140000元罚款
个人
3500元到4000元罚款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80000元到100000元罚款
个人
2500元到3000元罚款
一般
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且无继续整改计划的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50000元到70000元罚款
个人
1500元到2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个人
警告或500元到1000元罚款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工业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15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1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
单位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50000元到70000元罚款
个人
1500元到2000元罚款
人员密集场所2000平方米、工业建筑15000平方米、民用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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