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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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推进矿业发展
——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几点思考
XX省红河州元阳县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矿产资源在为社会创造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生态破坏、浪费资源、环境污染等负面问题日益突显,以及受利益驱使、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因素,安全事故、社会矛盾等日趋增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较大压力。近年来,各级政府相应出台了一些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损失、浪费现象仍十分严重,在管理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我就以元阳县当前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谈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元阳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基本现状
(一)元阳县基本情况
元阳县地处XX南部,红XX岸。全县国土面积2189.88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137个村(居)民委员会,976个自然村,总人口3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的94.7 5%。世居哈尼族、彝族、汉族、傣族、苗族、瑶族、壮族七种民族。200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17亿元,农业总产值65051万元,农村经济总
收入66348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82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802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520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5O元。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经济弱县、财政穷县。
(二)矿产资源现状
元阳县是一个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之一。目前,已知矿种15种、矿点(床)达80余处。金属矿产有:铁、铜、金、铅、锌、银等,非金属矿产有石墨、水晶、蓝晶石、石膏、高岭土、XX石、矽线石、粘土、石棉等十余种。已开发利用的主要有:金、铅、铜、银、铁、石膏、XX石、粘土等。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为:铁矿石287.95万吨,铜矿石1317.26万吨,铅矿石192.70万吨,金矿石183.11万吨,伴生金矿石204.78万吨,伴生银矿石2.84万吨,石膏矿石1020.05万吨,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石3.5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矿石21.08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矿石37.21万立方米,建筑用角闪岩矿石21.13万立方米,饰面用XX岩矿石215.88万立方米。铁、铜、铅、锌、金、银、石膏、XX石、石墨、矽钱石、宝玉石是我县的主要矿种,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其中:金、石膏和石墨是我县的优势矿种,黄金矿收入又是我县矿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石墨储量在红河州排列第一位,石膏排列第2位。
(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截止目前,元阳县境内共设置采矿权29个,其中小型规模:金矿3个,铁矿4个,石膏矿8个,XX石4个,铅矿1个,铜矿
3个;小矿规模:砖瓦用页岩、粘土3个,建筑石材3个。探矿证51个,其中:探金14个,探铜12个,探铁16个,探铅锌9个。
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虽已初具产业规模,但因开采无序、经营粗放等原因,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认真贯彻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积极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X工作,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如下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不健全,矿产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不到位。贫富兼采利用的低品位矿石、开展综合利用回收的共伴生有用组分,由于这部分资源的回收利润很低甚至还需资金补贴,税费收取按量不按质,按开采量计收,加大了利用成本,搞综合利用反而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导致采富弃贫。关于矿业“三废”等二次资源的收集、回收等相关政策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
(二)体制不够完善。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定,省级以
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拥有绝大部分优势或急需矿产资源的审批权,但对矿业权的日常监管职责却在基层,导致了审批权与监管权的分离,审批机关和监管机关的责、权、利相互脱节,形成了“有权管的无权批,有权批的不监管”的局面。另外,国家出售矿产资源收益的费率标准是法定的,不能随便变动,致使不同质量的矿产资源以同一种价格出售,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三)矿业结构不合理。矿产资源回采率、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低。中、小型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程度比较差,大部分小型矿山企业和小矿山根本不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做到贫富兼采,共生、伴生有用组份综合利用指数低,有用部分回收少,多种有价伴生元素没有得到充分回收利用。
(四)规模优势不明显。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手段和生产装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产品少,没有形成产业链,企业小而散,致使现有的矿产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尚未形成集约发展和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突出。
(五)资源和环境破坏严重。私挖乱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越界盗采,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粗放,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矿产加工总体上还处于销售原材料的初级阶段,资源消耗高、成本高,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淡薄,滥采乱挖、乱堆乱放,植被、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废渣、废水、有毒有害气体未按环保达标排放,水质污染、农田受损、水土流失现象突出,次生地质灾害增多。资源和环境破坏严重。
(六)监管机制待完善。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整顿和规X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但从目前的实际运作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行不力,督促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对以采代探、圈而不探、乱采滥挖、超层越界、非法买卖矿权等XX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和上下联动机制。民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及矿山用电的管理也还存在漏洞。
(七)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乡镇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事,没有形成良好的协作和联动机制。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整顿和规X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精神方面还存在认识偏差,畏难情绪突出,等待、依赖思想较为严重。
(八)矛盾纠纷日趋增多。受利益驱使,相互争抢资源,以及企业主与当地群众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因素,矛盾纠纷日趋增多,安全隐患突出,维稳压力不断加大。
三、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几点意见、建议
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中,通过开源、节流、增效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根据我县矿产资源特点和综合利用现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法律保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