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自行确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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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内容。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合理的章程尤为重要,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1.1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正式名称,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1.2 注册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包括国家、省份、城市等详细信息。

二、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盈利目标、市场定位等,以便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

2.2 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详细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公司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2.3 业务拓展: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未来可能扩展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权、表决权等,以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的责任,包括资金投入、业务参与等,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3.3 股东决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决策的方式和程序,如股东会议、表决方式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公司管理和组织结构4.1 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等,以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

4.2 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4.3 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决策的程序,包括决策的权限、流程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高效性和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和审计5.1 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批流程等,以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2 资金使用: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限制,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3 审计制度: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章程_期权(3篇)

公司章程_期权(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期权激励计划,明确期权激励的目的、原则和实施办法,保障公司、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期权,是指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以及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员工。

第二章激励目的与原则第四条激励目的:1. 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稳定核心团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2. 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3. 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条激励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激励对象,确保激励效果的公平性;2. 长期激励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注重长期激励效果,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3. 效益导向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与公司业绩挂钩,实现激励效果与公司效益的同步增长;4. 可行性原则:期权激励计划应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等因素,确保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第三章激励对象第六条激励对象范围: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等;3. 关键岗位员工,包括技术研发、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岗位;4. 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七条激励对象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工作表现优秀;3. 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4. 符合公司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期权授予第八条期权授予数量:1.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2.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3. 关键岗位员工: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4. 其他激励对象: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等因素,授予一定数量的期权。

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一、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并由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自行确定,但必须合法、明确。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其记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其他货币表示。

四、公司的股本结构公司的股本结构是指公司的股份总额以及股东的持股比例。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股本结构,包括股份总数、每股面值、发起人持股比例、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

五、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是公司的创立者,其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载入公司章程。

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发起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内容,应当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资额、表决权、股息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

七、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其组成和职权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任期、职权等事项,并确保董事会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八、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组成和职权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监事会的组成人数、任期、职权等事项,并确保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办法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顺序和比例,以及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办法。

公司章程范本内容

公司章程范本内容

公司章程范本内容
公司章程范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4.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5. 公司组织机构;
6. 法定代表人产生、任期和职权范围;
7. 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8.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9.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0. 股东权利和义务;
11. 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质押规定;
12.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3.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任免和职权范围;
14.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15. 公司的税务和保险事项;
16. 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7. 公司的章程修改和解除程序;
18.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的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章程要求,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机构。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文件,对于设立董事会的公司,公司董事会章程必须依法全面,必须记载的事项一条都不能缺少,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制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一、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二、我国法律有哪些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章程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公司章程通常会包括公司的正式名称以及注册地点。

2.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会明确规定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包括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经营目标。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会规定股东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以及对公司经营的监督权等。

4. 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的董事会组成和职权范围,以及管理层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5. 股东大会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会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以及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6. 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审计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等。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释,公司章程会规定公司章程的修订程
序和解释权归属,以确保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基于以上内容,你可以撰写一篇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性和作用的文章。

新公司法规定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新公司法规定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

新公司法规定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本人仔细研究了新公司法中的授权性条款,结合公司的实践,作出以下分析及整理一、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方面1、公司法条文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法律分析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代表权的规定存在多种模式,有的国家采单一制,由董事会行使,有的国家采复数代表制,规定代表权的行使归于各个董事。

《日本有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董事代表公司;有数人为董事时,各自代表公司。

《日本商法典》第261条规定,公司须以董事会决议确定应当代表公司的董事,可确定数名代表董事共同代表公司。

《德国股份法》第78条规定,董事会在诉讼上和诉讼外代表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的各个成员有权单独或与一名经理一起代表公司。

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了法定的、唯一的代表权制度,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法定的法定代表人。

初衷,使当事人明晰谁代表公司,使法律效果和责任确定化,从而维护交易的安全。

缺少灵活的变通,走向了极端和反面,其他董事、经理行为不约束公司,并不利于和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仅由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来讲,忽视了当事人的意志。

法定的唯一的代表制对内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利益及实际需要确定权限的划分,对外使法人缺乏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难以应付频繁的交易和广泛的活动。

对于代表人自身来说,其本身的负担太重,工作量太大,责任太多,难免不堪重负。

(均遥集团的老板王均遥每天工作18小时39岁不就累死了吗?)对于交易人来说,法定唯一的代表制给其带来很大的不便。

每笔交易只能找法定代表人,这必然使相对人疲于奔命,也往往错失商机。

同时,于公司其他冠以董事、总经理名称的容易使当事人误认为有代表权的所为的行为并不拘束公司,对相对人的保护也是不足的。

(诉讼中一般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理论来认定)我国仍处于公司制度发展的初期阶段,如果骤然放弃一元化的代表权制度,可能导致公司管理的混乱和更大的市场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版)

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万元〕││〕││〔二〕第二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章程及会议纪要

公司章程及会议纪要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金宝马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地址: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永安路67号1--17第四条公司由 3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同等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销售:卫生洁具,电子产品,机设备,计算机,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卫浴洁具耗材,卫浴洁具安装及维修服务。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2005年12月8号至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它股东转让股权时有优先认购权;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8大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8大事项

导读:本文总结了公司法中可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自行约定的几个重要事项,涉及到公司的权力构造、管理经营模式、分红模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等。

作为"公司宪法〞,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度章程时,务必考虑周全,通过明确详细的公司章程,就公司经营作出个性化的制度安排。

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该问题,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畴。

案例:**市启迪信息技术**与**国华投资**、**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科美教育投资**股权确认纠纷案----〔最高人民公报案例:(2011)民提字第6号判决书〕裁判要旨: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根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法条:"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我们知道,侵害股东优先购置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置权等制度进展限制,主要是基于对**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和股东权益等重要事项。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公司章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一人公司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1.1 公司名称的选择: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名称,名称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已有公司重名,且应体现公司的业务特点。

1.2 注册地址的确定: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地址,该地址将成为公司的法定地址,用于接收法律文书和通信。

2. 公司组织结构2.1 董事和股东: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的董事和股东,普通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董事和股东为同一人。

2.2 决策机构: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决策机构,一人公司的决策权通常由董事行使,但也可以设立咨询委员会等机构来提供建议。

2.3 职权和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董事的职权和责任,明确其在公司运营中的权力范围和责任承担。

3. 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目标3.1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经营范围,即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活动。

3.2 业务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业务目标,即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

4. 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4.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投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

4.2 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比例,普通情况下,利润将归一人公司的股东所有。

5. 公司章程修订和解散5.1 修订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明确修订的条件和程序。

5.2 解散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的解散程序,明确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总结:综上所述,一人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目标、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程序。

一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对于规范公司运营、保护股东权益和确保公司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公司章程

企业公司章程

企业公司章程企业公司章程(通⽤11篇) 在现在的社会⽣活中,章程使⽤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是⼀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系统阐明⾃⼰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种规则性⽂书。

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编整理的企业公司章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企业公司章程篇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个⼈独资企业的⾏为,保护个⼈独资企业投资⼈和债权⼈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独资企业由⼀个⾃然⼈投资,财产为投资⼈个⼈所有,投资⼈以其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切活动遵守法律、⾏政法规,遵守诚实信⽤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纳税义务。

第⼆章出资⽅式及出资额 第⼋条本企业投资⼈为⼀个⾃然⼈,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会计核算。

第⼗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公历年制,⾃当年__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__⽇⽌为⼀个会计年度。

第⼗⼀条本企业招⽤职⼯的,依法与职⼯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的劳动安全,按时、⾜额发放职⼯⼯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期为本企业成⽴⽇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时,应当解散: (⼀)投资⼈决定解散; (⼆)投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或者继承⼈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份关键性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以及股东权益等重要内容。

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按照一、二、三、四、五的顺序,分别详细阐述一人公司章程的内容。

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1.1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名称,确保其合法、合规。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冒用他人名称,也不得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

1.2 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应为实际经营地点,确保公司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同时,注册地址也是公司接受法律文书和行政机关通知的地点。

1.3 公司标识:公司章程可以包含公司的标识,如商标、标志等。

公司标识是公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

二、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2.1 公司组织形式:一人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LLC)或个体经营等。

这决定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式。

2.2 公司管理机构: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理、监事等。

对于一人公司而言,经理可能就是公司唯一的管理人员,但仍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2.3 决策机制: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决策机制,包括董事会决策、股东决策等。

一人公司的决策权通常由公司经理行使,但章程中仍需规定决策的程序和权限。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分红权、投票权等。

由于一人公司通常只有一个股东,其权益和责任往往是高度集中的。

3.2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股东的责任,包括承担债务、履行义务等。

一人公司的股东通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3.3 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应规定一人公司股东变更的程序和条件。

一人公司的股东变更可能涉及到股权转让、股东死亡等情况,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相关事项。

四、财务管理和报告4.1 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记录、报表编制等。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注: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名词解释公司章程

名词解释公司章程

名词解释公司章程企业章程是企业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到企业经营及管理等重大事项,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准则。

本文就企业章程的基础概念、组成要素、章程内容以及章程制定、实施及修改程序等进行一些介绍。

1、基础概念企业章程是企业组织、管理、经营活动的实施基础,是企业事务的决策及行动的法律文件,它赋予企业自主管理的权利,使其受到法律的保护。

企业章程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使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有一致的纲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夯实企业的立足点,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组成要素企业章程是由各项法律文件组成的,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若干法律文件。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身份的依据,它确立了企业的法人地位及法律责任;公司章程是企业组织管理及运营活动的实施依据,是企业经营及活动的决定性规范;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制定及执行决策的依据,是董事会为管理企业而制定的其他细则。

3、章程内容企业章程的内容千差万别,具体由企业自行确定,但一般要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权责、行政层级、行政职权、财务会计、监督机构及扩分股权等。

企业章程中部分内容可以采用通用模板,但也要根据企业具体经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一定的修改,以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

4、章程制定、实施及修改程序企业章程的制定、实施及修改程序,一般由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法定组织负责。

制定章程时,首先是董事会或其他决策组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章程初稿,然后交由企业股东大会或监事会审议,最终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宣布实施。

章程一旦实施,企业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及职员必须恪守所规定的内容,如果企业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章程也应及时进行修改,但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审议,并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监事会的同意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有关《名词解释公司章程》的一些介绍,它是企业组织管理及运营活动的实施基础,是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准则,因而,企业章程的制定、实施及修改程序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恪守章程内容,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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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以自行规定的内容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八项。

大部分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章程中规定,只有公司法允许章程另行规定的才能由公司股东自行协商在章程中另行规定。

如:1、股东会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中列出十一项,第十一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在章程中将此条删除。

2、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同时公司法还授予公司章程另行规定的权利,即公司也可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3、召开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4、定期会议。

按股东自行确定的时间定时召开。

5、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除公司法规定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决议外,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6、董事长产生方式。

由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7、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8、董事会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中列出十一项,第十一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在章程中将此条删除。

9、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10、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由股东自行确定。

11、经理职权。

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12、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13、监事会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中列出七项,第七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在章程中将此条删除。

14、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确定。

15、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均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由章程规定。

任期由股东自行确定。

16、转让股权。

章程可以自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附章程参考格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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