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
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
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方案
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方案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难题。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行政管理的不到位等原因,会出现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
这种现象会破坏城市规划、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当代城市治理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首先,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是治理违法行为的基础。
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健全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界定和处罚标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使违法行为者付出代价。
同时,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从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发生。
其次,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考核。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通过定期检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建立考核机制,对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形成长效机制,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违法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氛围。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行业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他们的规划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另外,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综合治理。
政府部门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合理的分工,明确责任,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公众理解政府的决策,理解相关政策措施的必要性,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治理的效果。
再次,治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需要注重创新。
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是指在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划、土地利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的建设活动。
违法建设不仅严重破坏了城乡规划,影响了城市形象,更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违法建设整治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违法建设监测和巡查机制,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对违法建设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其次,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主题教育等方式,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警惕,增强全社会对于违法建设的抵制意识。
另外,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建设的强大法律制约。
此外,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整改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违法建设整改机制,对已经存在的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整治,恢复原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最后,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开展,实现全面、高效的整治效果。
总之,要想有效整治违法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整改工作,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展,维护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两违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两违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两违”是指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是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不仅破坏了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还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和社会矛盾。
针对这一问题,为了推动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制定本方案,旨在加强“两违”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1.加强对“两违”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具体情况和规模。
2.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3.推进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改革,完善制度和法律法规,减少“两违”问题。
4.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两违”的氛围。
5.持续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城市。
三、工作措施1.加大对“两违”问题的调查力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查明各地存在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情况。
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2.建立“两违”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相关信息。
同时对涉事责任人进行公示,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问题的曝光和解决。
3.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
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
明确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和管理体系,防止“两违”问题的再次发生。
5.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素养,让大家明白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同时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整治“两违”的工作中,共同守护城市的环境与法律。
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两违”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保、公安等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共同推动“两违”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预期效果1.全面了解和掌握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问题的情况,准确把握问题规模和趋势。
反三违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反三违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设项目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三违行为的存在和蔓延。
三违行为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违反规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和违法开工等。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针对反三违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旨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宣传教育和激励机制等手段提高全社会对三违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本文将从反三违问题的背景、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阐述。
反三违问题背景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
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涌现,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范、不合法的行为。
这些行为主要包括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和违法开工等,被称为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质量,破坏了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同时,三违行为也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管理压力和社会治理难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1. 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设计和施工的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通常没有经过必要的结构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
此外,违章建筑还会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城市景观和市容整洁度。
2. 违法用地违法用地是指将未经审批或超出规定范围的土地用于建设活动。
这种行为导致土地资源无序消耗,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生态恶化。
3. 违法开工违法开工是指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或在规定时间之前开始施工的行为。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增加工程风险,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三违问题,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宣传教育和激励机制等手段提高全社会对三违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完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1•【字号】益政发[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11〕26号)赫山区、资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益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5月,在市中心城区开展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牵头、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统一指挥”的方针,从控制源头着手,通过“四个一批”的整治措施,即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追究一批违纪干部,惩处一批非法房地产开发商,规范村民建房行为,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建立起控违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严厉查处市中心城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建的违法建筑以及体量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已建成的违法建筑,非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支持或包庇违法建设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做细做实群众工作(12月2日-12月31日)。
违规建设集中整治方案
违规建设集中整治方案违规建设是指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超出批准建筑面积或高度,违法并且违规建设形成的各类建筑物。
这些违规建设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和环境的整体性,影响市容市貌的美观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为了解决违规建设问题,需要制定合理的整治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1.《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法》等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违规建设的定义及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违法建设的成本。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法律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公正、合法、严格。
二、建立健全违规建设的监管体制:1.成立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范围内的违规建设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违规建设统一登记、报告和核查制度,对所有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存在违规建设问题的建筑物及其责任方。
3.加强对违规建设的督查监管,定期对各类建筑物进行抽查和检测,对存在违规建设问题的建筑物及时进行整治。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社会意识和文明素质:1.通过常识普及、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全市市民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加强对违规建设的曝光,公开违规建设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整治结果,形成社会舆论监督。
3.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文明活动和公益宣传,倡导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加强违规建设的处置和整治:1.对已经完工的违规建设,依法进行拆除和复原,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对正在建设中的违规建筑,暂停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3.建立违规建设的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建设的责任人进行限制和处罚,严禁其参与相关领域的业务活动。
总之,解决违规建设问题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建设和环境的良好发展。
占地乱建专项整治方案
占地乱建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占地乱建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在整个城市范围内,对占地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力求在一定期限内显著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规划实施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1.排查城市范围内的占地乱建情况,形成全面可控的占地乱建清单。
2.对占地乱建问题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任务、责任和进度。
3.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占地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恢复城市规划的有序和谐状态。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和监督,预防占地乱建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整治内容1.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城市范围内的占地乱建问题,形成占地乱建清单,包括违法建筑、违法土地使用、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等各类问题,并进行分类和整理。
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进行实地核查和调查,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
2.分类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占地乱建问题进行分类整治,并制定整治方案。
具体包括:违法建筑的拆除,违法土地使用的整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清理等。
同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3.拆除违法建筑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要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拆除方案,并安排专业团队进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要确保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同时注意与相关当事人保持沟通,解决纠纷。
4.整改违法土地使用对于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收回并进行相关整改工作。
同时,要严格监督整改过程,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5.清理非法占用公共场所对于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行为,要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清理非法占用行为,同时重塑公共场所的功能和形象,改善城市环境。
6.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本次占地乱建专项整治,要加强城市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占地乱建问题的再次发生。
具体包括: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处罚机制等。
三、整治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本次占地乱建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标,同时向社会公众传达整治的决心和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____城乡规划法》、《____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____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对科左中旗全镇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主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有效改观,城市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井然有序。
三、整治范围(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
(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
(五)群众____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整治原则(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五、整治措施(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
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4•【字号】济政发[2007]15号•【施行日期】200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济政发〔200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现就市内各区(含高新区,下同)依法开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努力实现济南城市建设的科学、和谐、率先发展为目标,按照既坚决查处违法违章建设,也要实事求是,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开展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实施,对新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已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十一届全运会召开前,分阶段完成依法查处工作,基本解决违法违章建设遗留问题。
同时,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规范旧村居改造行为,完善居民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一)各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
各街道办事处(镇)应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区政府或相关部门。
(二)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各区做好有关工作。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下达或指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协助、督促各区制止违法违章建设,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违法建设处置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处置实施方案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法规进行建设的行为。
违法建设给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置实施方案,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加强监管力度。
针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工作,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监测和监管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监督力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栏等,向社会大众普及违法建设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杜绝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加强处置力度。
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建设,要依法进行处置。
首先,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其次,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违法建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涉及的土地、资源等问题的处置,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共利益。
四、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同时,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处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宣传报道、宣传栏、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综上所述,针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处置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城市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开展违建清查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本次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清理和整治城市范围内的违法违建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
二、工作范围本次工作范围涵盖全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违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超出规划范围建设、未按规定建设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1.组织人员:成立违建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划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排查清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建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3.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对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引导市民依法合规建设,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四、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违建清查整治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违建清查整治工作。
3.注重工作实效,迅速高效地开展清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五、工作保障1.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2.加强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加强法律保障,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权益,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总结本次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希望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建设秩序,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违法建设查处行动方案范文
违法建设查处行动方案范文违法建设是指未经批准、许可或不符合规划要求,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内,采取违反行政管理程序、违反建设规划管理、违反土地利用管理、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违反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等行为,扰乱、危害城镇和农村的有序发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合法权益的建筑活动。
针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是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查处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违法建设查处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二)成立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三)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组织纪律,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查处机制(一)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动打击的格局。
(二)加强对违法建设线索的收集和核实,确保查处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违法建设行为数据库,方便数据共享和分析。
三、完善法律法规(一)制定和修订违法建设查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的定义、责任和处罚。
(二)建立健全违法建设行为评估标准,便于查处工作的衡量和评估。
(三)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建设的成本。
(四)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执法,形成威慑效果。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认知和警惕。
(二)加强媒体宣传,广泛报道查处违法建设行动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三)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舆论监督,倡导社会共同参与查处工作。
五、强化社会监督(一)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工作。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发挥各方力量的监督作用。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增强社会对查处工作的信任。
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方案
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方案一. 背景“三清”是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用地,“两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两个方面。
当前,为了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推动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家对“三清两建”已经作出了重要部署。
为此,制定了“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方案。
二. 目标根据国家指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违建和违规项目排查和核查机制。
•彻底清理、整治、规范城市和乡村违章建筑。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争取取得实质性的成果,推动城乡规划和设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 实施方案1. 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的排查和核查(1) 加强基础工作三清行动的核心问题是排查和核查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和违法用地,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相关部门可以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详细的台账、档案和报告,加强对违法举报的管理和处置,开展数据互通共享,同时做好线下跨部门联合执法。
(2) 改革标准和机制为了有效实施“三清”行动,需要建立科学的标准和机制,并进行科技、管理、政策等多方面的改革。
例如可以建立公开透明的卫星图谱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可视化、可检索,为开展三清行动提供数据保障。
同时还要建立起健全的激励机制,鼓励人们举报违法建筑和进行整治。
(3) 完善法规和政策加大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一系列明确的处置标准和流程,同时借助新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2. 整治城市和乡村违章建筑(1) 建设配套工程在清理整治方案中,应侧重于治理城市和区域内的违建、违章、违规建设。
对于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后续保障,包括土地、配套、设备和人才的支持等方面。
(2) 加强宣传和教育学校、社区和媒体是加强环境保护和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
应结合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成果。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8]4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1.27施行日期2008.11.27文号并政发[2008]43号主题类别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8〕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侵占耕地、基本农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省政府要求,制定我市开展严厉打击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严厉打击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李永林(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柳遂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吉久昌(副市长)副组长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冀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晓峰(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赵山成(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政春(市纪委常委)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都洁(市水务局局长)郭治明(市规划局局长)张双娥(市房地局局长)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张利(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左德锦(太原供电局局长)王建雄(市自来水公司经理)韦和平(杏花岭区区长)张齐山(万柏林区区长)白玉明(尖草坪区区长)冯霞(晋源区区长)阴国平(迎泽区区长)常青(小店区区长)李文清(古交市市长)张强(清徐县县长)张秀武(娄烦县县长)薛东晓(阳曲县县长)张新伟(高新开发区主任)张金旺(经济开发区主任)刘斌(民营开发区主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办公室:查处违法用地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
2024违规建筑综合整顿行动方案
2024违规建筑综合整顿行动方案
如下:
1. 制定“三查一整”工作机制,即加强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重大项目查验,并实行全面整顿。
2. 建立违规建筑信息公开平台,对涉嫌违规建筑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引导社会各界监督。
3. 开展“一案双查”行动,严格查处违规建筑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形成震慑效果。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建筑规范知识,引导全社会文明建设,防止违规建筑再次出现。
5. 建立健全违规建筑整改督导机制,严格监督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到位。
6. 完善违规建筑处置工作机制,实行有奖举报、有罚必究,形成违规建筑整治合力。
7. 制定违规建筑排查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全面排查违规建筑,确保整改得当。
8.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违规建筑处置专项督查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9. 推行“一线一策”工作模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灵活有效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10. 强化违规建筑整治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以上是2024年违规建筑综合整顿行动方案,希望能够有效整治违规建筑问题,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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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违拆违实施方案
查违拆违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
中之一就是违建和拆违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查违拆违
实施方案,以期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违建和拆违难题。
首先,针对违建问题,我们将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严格
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违反规划、超标准建设。
对于已经存
在的违建,我们将依法进行清理,确保城市建设规范有序。
其次,针对拆违问题,我们将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拆违工
作机制,形成合力。
对于拆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和矛盾,我们将积
极协调解决,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施方案中,我们还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
制意识和规划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规划,不搞违建和拆违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建设秩序。
总之,查违拆违实施方案是我们对城市管理中违建和拆违问题
的有效应对措施,我们将严格执行方案,不断完善和提升城市管理
水平,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7.17•【字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城区、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局: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按照《衡水市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决定自2019年6月起,利用1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水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依照《衡水市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建设领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存量,杜绝增量,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完善监管制度,构建责任明晰,管理有效,执法有力的建筑市场监管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全面排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非法占地建房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占地建房整治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整治非法占地建房问题,维护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共利益和市民生活安全,制定本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建房的行为;2. 未经审批擅自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建房的行为;3. 未经审批擅自在禁建区、危险区、保护区等区域建房的行为;4. 未经审批擅自在河道、湖泊、山体等特殊地理环境中建房的行为;5. 未经审批擅自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引导市民依法合规建房;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非法占地建房的举报和处置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3. 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对非法占地建房行为进行拆除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 完善规划管理,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量,合理规划建设用地;5. 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非法占地建房的日常监管体系,加强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
三、整治目标。
1. 切实解决非法占地建房问题,恢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秩序;2. 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促进市民依法合规建房;3. 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体系,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4. 构建完善的非法占地建房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2.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3.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4.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
非法占地建房问题的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完善规划管理、健全监管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整治非法占地建房问题,恢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市民生活安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10.17•【字号】郑开管[2011]92号•【施行日期】2011.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开管[2011]92号)各局、办、管区,各有关单位:《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意见》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郑州高新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意见为适应建设郑州都市区的新形势,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生态宜居、文明现代、产业高端的郑州都市区新风貌展示区,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至2013年开展以畅通、整洁、有序为目标的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管理抓提升、建设抓重点、基层强机构、基础完功能”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远近结合、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路容路貌等市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高新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目标(一)开展城市管理整治提升“百日会战”:2011年年底前,重点做好“三化一机制”,即对主次干道进行绿化、亮化、硬化,完善管区清扫保洁机制。
严管重罚,对违法现象重拳出击,使城市管理规范、到位,城区形象明显提升。
10月24号前完成以下工作:1.绿化(1)长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四个角增加种植海桐球。
(2)长椿路、瑞达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导流岛种植大海桐球。
(3)石佛村段种植杨树;石佛清真寺补植石楠。
(4)所有市政道路与西四环平角路口目视范围内增设景观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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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施方案根据《景德镇市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高新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现场会精神,举全区之力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严格落实“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工作要求,以当年实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主要目标,坚决拆除2010年发生的各类违法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有计划逐步拆除历年以来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巩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成效,建立“打非拆违”(打击非法用地,拆除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机构为确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友林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盛建华区党工委副书记俞小平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民强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曹会瑜区党工委委员余士良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学云区党工委委员、区组织部部长徐惠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成员:陈筱琴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江镇林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军华高新国土分局局长杨东高新规划分局局长徐春玲区建设环保局局长李宁波区党政办主任吴艳区财政局局长余世建吕蒙乡党委书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由江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周守信、吴发时、胡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村委会、入园企业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未取得规划、用地、建设等许可证的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区域内的各类违章建筑。
四、工作原则坚持“区乡联动、以乡为主”,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管委会对辖区“打非拆违”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各类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负有决策、指挥、协调直至依法强拆的职责。
管委会将拆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乡、市场。
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村。
乡、村、企业、市场主动服从管委会统一安排,按期自行拆除涉及的违法建设,并负责清理现场。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照法定要件,事实调查要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要准确。
违法建设产权单位或个人对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坚持主动防控原则。
“打非拆违”工作防在先、控在前,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的产生。
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强防违控违前置管理,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在建的违章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坚持综合治理原则。
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坚持打击社会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严历查处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三拳并重,形成全社会的整治合力,有力促进清理整治任务完成。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
根据《景德镇市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制止、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视情节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坚持安全稳定原则。
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依法拆除的方针,抓好拆违安全教育,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意识。
通过制定周密的拆违预案,确保安全责任到位,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职责(一)乡主要职责: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
2、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即制止并报告。
3、及时组织自有力量对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和拆除。
4、自有力量拆除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遇阻需要上级支持的,及时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
对拒不退回者移交上级组织立案查处。
6、负责按有关规定上报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手续。
(二)村委会主要职责: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摸排、防控和协助拆除。
2、加强巡查,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当日应当及时发现,一经发现,应先制止,并在当日向乡政府报告。
3、动员违法建设者自拆,对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
4、对拒不自拆的,争取上级组织支持,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对拒不退回者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
6、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所辖村负责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
7、负责上报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
(三)企业、市场主要职责:企业、市场要确保本单位范围内不得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应立即制止并拆除,同时向高新区党政办报告并组织强拆。
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企业、市场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四)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协调公安、城管、国土等部门参与本辖区内重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
2、负责受理企业、市场、乡、群众举报信息。
作。
3、每季负责召开区属部门、派驻机构、乡、村的违法建设和通报打非拆违工作。
(五)监察室主要职责:1、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负责监察区属部门、乡、村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尽职尽责情况。
(六)组织部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党员、干部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工作。
(七)农林水局主要职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划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并完善手续。
(八)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责:(1)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建房手续。
、(2)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报领手续。
(九)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区属部门、派驻机构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及工作管理经费。
(十)建设环保局主要职责: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工程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工程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一)信访办主要职责:1、负责拆除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中出现的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
2、协调上级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党政办公室报告。
(十二)城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和下辖乡乡、村、企业、市场整治工作效果2、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乡、村、企业、市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3、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限期自行拆除或强拆,并通报给乡、村、企业、市场。
4、负责协调市城管支队参与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5、负责上报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
(十三)规划局主要职责: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规划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规划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四)国土分局的主要职责:1、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当地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及时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受理。
3、负责协调市国土支队执法人员参与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4、负责上报、审批、办理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产权证。
(十五)房管部门主要职责:1、确保所有直属公房不出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所属直管公房进行改造。
2、对发现的直管公房违章进行查处和拆除,并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进行强拆。
3、严格审查各类房屋的确权登记条件,不得为违章建筑、有产权房违法改扩建部分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4、负责上报和办理新农村、安置地、危房改建建房的产权证。
5、负责房屋安全鉴定。
(十六)公安分局主要职责:公安部门制定强制拆除行动维稳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拆违工作的现场秩序,妥善处置整治工作中各类群体性事;制定打击涉及违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乱建私房的社会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其他部门主要职责司法、供电、供水、文化、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执法范围和工作职责,把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并全力协助、保障其他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强拆。
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阶段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1、召开全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乡、村、企业、市场对城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摄像取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制度。
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制定违法建设界定标准和拆除程序。
3、乡、村、企业、市场各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制定拆除方案和汇总上报告等工作。
由市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事实、认定等拆除相关准备工作。
4、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5、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自网站、橱窗,乡、村、企业、市场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公示。
新闻媒体通过建立专栏、专题等形式,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拆违拆迁的重要意义,揭示违章建筑的危害性,为拆违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1、自拆阶段。
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法向违章建筑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告知自行拆除时限。
乡、村、企业、市场要认真做好应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现场督促自拆。
2、助拆阶段。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自行超出或自行拆除却有困难,由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帮忙实施拆除。
3、强拆阶段。
对在规定时限内拒绝拆除的,由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强制拆迁性的,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城管、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可并处罚款。
对被确定为强制拆除的房屋,自告知之日起,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供其水、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