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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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违法占地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

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违章建筑是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都是违章建筑,不管你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不管土地是租赁的还事自持的。下面是为您推

荐的关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请参考。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20**年10月15日—21日,张金菊副主任

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委负责人以及财工委委员组成的调查组,先后走访了县

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县人民法院、安监局和田坪、亚鱼、朱家场、平溪等乡镇,召

开了有相关单位领导及站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20**年以来我县(大龙镇除外)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下称“两违”)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对“两违”整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是通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了对《土地管

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了对“两违”整治工作的投入。为国土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及每

个乡镇国土所和城管部门均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三是加大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巡

查力度。国土部门成立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84个村均聘请了一名国土资源动态

监察巡查员,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动态巡查监察网络。而城管部门成立了专门负责城区违章

建筑巡查的查访小组,并通过市民电话举报、网络投诉、建设局转来函件等方式,拓宽违

章建筑信息来源渠道。四是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方面有新突破。今年通过多家部门统一协作,由于工作措施到位,在朱家场镇兴隆村成功制止了一起违法占地建房案件,为我县查

处“两违”案件提供了很好的模式(称为“兴隆模式”)。通过相关部门工作的有力开展,

及时查处了一批“两违”案件,整治工作有了起色。

水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每批均要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取样进行质量

检验。袋装水泥不得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得超过6个月。本工程要求采用普通硅酸盐

水泥。

2020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农村村民违法建房14件(大龙镇除外),面积2.69亩(均为

耕地)。其中平溪镇12件,面积2.19亩;田坪镇2件,面积0.5亩。除1件已强制拆除外,移送县法院申请强制拆除的有11件。查处城区乱搭乱建6户(面积约86.5O)、违法建筑5

户(面积约154O)、私自扩大建筑面积1户、屋顶加层4户。目前对清理出来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已进行处罚和拆除。查处非法开采非煤矿山40家。目前已取缔停止生产11家,

地区国土资源局处罚后仍生产1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家处,家处间歇零星开采。通

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超占土地14.29亩、朱家场中学违法占用

集体土地42.5亩、广茂铝业有限公司超占土地96.413亩和黔东寄宿制中学超占6.64亩

共4宗违法用地,除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外,还处罚款共79万余元(目前科特林公

司应交罚款14.29万元未上缴)。查处2宗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闲置,涉及面积1.3820公

顷(其中:蒋家田人民路片区0.4960公顷,平溪镇货场0.8860公顷),现已与相关房开公

司重新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另外,还查处铜玉高速公路七标段违法用地建办公场所、沪

昆高速铁路二项目部丙溪工程队私征土地建便道、原桥梁厂玉屏分厂违法出租划拨国有土

地使用权、新店七里冲奇富胶合板厂私自征地建厂、舞阳村高家村民组私自出租原七里塘

冶炼厂、玉铜公路亚鱼至田坪段多家违法占地建石材加工场、朱桂平和吴金海等个人占用

国有土地建房等案件。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

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

调整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的“两违”整治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

作中引起足够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涉及

的法律法规较多,有《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等。而有关部门和乡镇反映,有

的农民不知道建房用地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更有甚者认为土地承包后就是自己的了,要怎

么用是自己的事。虽然我县每年都要开展相关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但宣传的方

式和力度还不够,土地未批先用现象非常突出,被动执法较为普遍。

关于县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县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

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二)城乡规划编制水平不高,规划严重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矛盾

非常突出。田坪、朱家场、新店等乡镇的总规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修编的,规划已不适应

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目前正在着手二轮修编的只有田坪和朱家场两个镇。而亚鱼的

总规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编制后,到现在都还从没有启动修编。其他各类规划编制力度不够。据统计,各乡镇主要规划的总面积也只有35.2平方公里(没有剔除部分规划重合面积),

与全县国土总面积相比,显得相形见绌。由于规划滞后,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的规定,规

划部门在规划范围之外作出的行政许可应是违法的。而事实是:经济社会发展了,农民富

裕了,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非常强烈。规划部门(乡镇村管所)收到农民建房申请,实

地踏勘后,只要确认没有违法占地情况,也只有作出规划许可。

(三)执法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国土监察执法主体是国土资源部门,承

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的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乡镇国土所,但执法大队只

有5人,如果再加上各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也只有21人,而其中工人身份的就有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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