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本科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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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本科课程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抱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且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学语文教师,并为其成为基础教育的学科带头人和未来的教育家打好基础。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高水平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未来的教育家。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真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质和实事求是、勤奋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为国家富强而奋斗的竞争意识,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人才。
2.掌握科学的教育理论、原则和方法,有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教师素质,具备成为未来教育家的潜能和较高的教学和教育改革、研究能力。
3.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开阔的视野,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了解语言文学研究领域的新成就,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处理信息和科学研究的全面能力。
4.掌握一种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3-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及授予的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最低须修满154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48学分,专业教育课77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34学分,专业主干课25学分,专业系列课18学分),教师职业教育课25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学生修满154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本专业课程主要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教师职业教育课程构成,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为48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为38学分,通识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最低为77学分,其中,专业教育基础课程必修为34学分,专业教育主干课程必修为25学分,专业教育系列课程最低选修为18学分(其
注:“语文学科教师教育系列”为师范专业教师教育限制选修课程,师范类学生至少选修2门课(4学分)。
3.教师资格教育课程
教师职业教育课程最低为25学分,其中,教师职业教育课程必修部分为19
4.毕业论文
六、副修专业与第二学位课程
1.副修专业课程说明
副修专业是根据学校的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适应性而提供的选择。副修专业的课程为专业课程计划中的专业教育必修课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修满61学分,符合要求的学生,发给汉语言文学专业副修证书。
2.第二学位课程说明
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第二学位课程。第二学位开设的课程为课程计划除教育见习与实习外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部分专业系列课,学生必须修满75学分,发给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