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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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族历史

据我国史书记载,最早活动于青海、甘肃高原,称为氏、羌的民族,他们中的一些部落,远在周秦之际已逐渐向川西南及云南、贵州迁徒,其中的一部分很早就散居于川西至滇西一带,成为云南境内古老的民族之一。《史记·西南夷列传》说,秦汉时这里的民族主要是邛、笮、嶲、昆明,《后汉书·哀牢传》说古永昌郡(今大理、保山地区)曾经是“哀牢”民族建立的“哀牢国”的故地,三国至晋时的史书说这里的民族是“闽”、“濮”、昆、叟、鸠僚等民族。在这广阔的区域中虽然也有不少南亚语系民族和越语系的民族居住其间,但其中有众多的羌人后裔(藏缅语系民族)住居则是肯定的。据清人王文风《云龙记住》说,早在三国时期,今云龙地区就有阿昌人和蒲、傣(百夷)住居,并说阿昌人传至早概时,已成为较大的部落酋长,各民族都归附他,每年向他贡纳物产等。

南诏阁罗凤(七四九——七七九年)“西开寻传”(寻传,地名,在现今缅甸克钦邦北部及我国怒江州部分地区),并在今江心坡设立统治机构,派心腹人去管理。据南沼《德化碑》记载,这里人口众多,土地肥沃,但政治、经济比较落后,史书统称为“寻传蛮”,他们是阿昌族和景颇族的前身。明代景泰《云南图经志书·云龙州》明确指出:“境内多蛾昌蛮,即寻传蛮。”据史书记载,唐时的寻传人(阿昌族先民),已经定居,住的是“搞栏舍屋”,即通常所说的“干栏”式草顶、竹木架的楼房。有的已有刀耕火种农业,但还有些处于无农田的状态,妇女以入山林水泽来食菜、螺、鱼、虾及野生薏苡来维持生活,因此农业生产还不甚发展,丝、绵、布、帛的纺织也没有发展起来,人们用来御寒的是“波罗”(虎)皮或其他兽皮,而男子以狩猎为生,并以豪猪牙装饰发髻。狩猎及战争时使用的武器是弓和箭,战斗中用藤或野猪皮制成的头盔保护头颅。从社会状况看,那时还没有形成较大的社会组织,故史书说他们“散漫山中,无君长”,仍处于分散的游猎与采集为基础的父系家长制阶段。这时的寻传人还有一个特点是,男女婚配自由结合,由于男少女多及转房的习俗,即史书常说的“子承父妻,弟纳寡嫂”的婚姻制度,男子过着多妻的生活,一个男子一般有五个或十个妻子。

随着南诏对寻传地区的开发,先进的南诏文化不断传人,商业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当时洱海区域的商人到这些地区贸易,因路远及要经过气候炎热的潞江坝,行程艰辛,有些商人往往无法返回而留居寻传地区。樊绰的《云南志》(《蛮书》)中曾记载着“冬时欲归来,高黎贡山雪,秋时欲归来,无那穹焱热,春时欲归来,囊中络赂(财物、货币)绝”的歌谣,充分反映了商人们的哀怨心情。

由于唐宋时期南裙、大理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进入阿昌族先民居住地区,使他们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显著的发展。因此到宋末元初已形成了“阿昌”这个统一名称。虽然史书对这时期阿昌族的社会生活的记载很少,但统一的族名的形成,说明这个民族在发展进步,这就是一个标志。又从史书记载看,阿昌族在古代就居住在现今的云龙、保山、腾冲以及从盈江西北部到缅甸的江心坡等地区,此外在丽江地区的永胜县也散居着部分阿昌族。

九世纪中叶,户撒阿昌族成年男子被干崖(盈江)土司调去与陇川土司作战,因中途遇到伏击,绝大部分死亡,死难者的家属十分气愤,特别是失去丈夫的妇女们,组织起来到土司衙门控诉土司罪恶。国民党统治时期,在户撒建立了没治局,企图以没治的方式代替土司统治,委派了局长一人,下设税务、海关等机构,并有办事员若干人。设治局又委派“阬头”(土司下的一级政区头目)、“作借”(村寨头人)为保长、甲长等。国民党的没治,更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而且与土司在政治、经济利益上发生了新的矛盾。

进入二十世纪的四十年代,深受苦难的阿昌族人民,数次组织起来反抗土司。特别是一九四九年,土司不顾阿昌族人民沟反对,在临近解放时,对国民党还存在幻想,规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强拉百姓组织武装,企图顽抗。在训练时,二土司又无故打伤壮丁,更激起

人民的仇恨,结果二土司在回家的路上被百姓开枪击毙。当土司正在大抓“凶手”之际,群众用土司的武器组成反抗土司的武装,举行起义,于一九五O年初由攻土司衙门。这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已进驻保山,起义群众及时向解放军求援。阿昌族起义者经过兰个昼夜的战斗,攻破了土司衙门,打死了老土司,取得了胜利。消息传到正在陇川召开的“十土司会议”上,使企图阻止解放军进驻边疆的土司们大为震惊。与国民党残军败将勾结的土司们,还想对起义群众进行血腥镇压,但由于解放军及时赶到,粉碎了反动派的阴谋,拯救了阿昌族人民。

在历史上,阿昌族比较早地接受了汉民族的先进文化,内地商人在宋、元时期已经常出入于云龙阿昌族中,有些商人把先进的生产技术传授给阿昌族,教他们开水田,粮食得到稳产高产,因此商人也得到阿昌人的信任,有的便娶阿昌妇女为妻定居下来,有的被阿昌族土司头人招为女婿,代土司头人操持政务。但随着内地移民的增多;阿昌族也逐渐融合于汉族之中。据酒涧的老人说,今苗丹、赛初、丹梯、广地这些村落的汉族,原来都是阿昌族。同时在“田亩日开,客商益众”以及“客商浸利”,进行不等价的交换和高利贷的剥削的情况下,阿昌族的广大群众很快丧失了土地,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明、清时,保山、腾冲等地的食盐都是阿昌人从云龙盐井运去的。也有些人家丧失了土地之后,逐渐向边远山区迁移,去寻找新的住地。在汉族和傣族的封建政治、经济未进入之前,阿昌族的社会经济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即具有二重性经济的农村公社阶段。村社有自己的领袖,称为“作借”,含义是“好儿子”,是村社成员共同推选出来的优秀人物。随着汉族封建势力和傣族土司势力的进入,阿昌族的农村公社经济也迅速向封建社会转化,他们的村社或部落领袖便被纳入封建统治范畴,也被封为土司,过去的“作借”已变成为统治阶级征收赋税、派款派夫的工具了。这些上层人物和其他民族的统治者又互相依赖,联合统治和压迫人民。近代阿昌族地区的统治政权,形式上仍由土司统治,但实际上它早已是地主经济的一部分,或成为国民党没治局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

一九五0年德宏地区得到解放。一九五二中,梁河县成立了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有四位阿昌族代表被选为委员。户撒、腊撒成立了相当于现在公社一级助阿昌族自治区,正副区长等主要干部都是阿昌族。在一九五三年七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成立时,阿昌族代表名额也得到充分的照顾。还在潞西县高埂田、梁河县丙界和关璋村成立了三个阿昌族自治乡。阿昌族干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本地方的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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