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账协议【各版本合集】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以车抵款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因乙方为甲方承担了建筑工程项目,为及时结算工程款,盘活资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用车辆抵付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用其所有的××××车辆一台,抵付工程款人民币××万元。

二、车辆状况:车架号……;发动机号:……;颜色:……;品牌:××××;发动机型号:……。随车物品(见附件)。

三、此车于××××年×月××日交付乙方。

四、甲方配合乙方在一周内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该车交付乙方后,从××××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该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不再负责。

六、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给甲方开具与顶车款相一致的票据。

七、甲乙双方必须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一方违约的,向另一方支付抵付款3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随车物品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一份。

2、机动车行驶证一份。

3、机动车登记证书一份。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一份。

5、随车钥匙两把。

合同编号:-JD01-2013-

抵账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抵账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抵账资产

1.1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的《合同》,该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现已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按合同总价款计算,未付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1.2甲方同意以乙方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元(含税)抵给甲方还债。具体资产明细如附件《抵账资产》。

1.3经双方确认的冲抵款项明细如下:

第二条抵账资产所有权

2.1乙方确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资产的所有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问题。

2.2如因上述资产的权属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清偿的欠款及其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甲方维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抵账手续办理

3.1如资产变更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乙方应全力配合,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3.2抵账资产冲抵债务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经催告仍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恶意拖延或阻碍手续办理的,视为违约。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同时承担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资产作价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4.2在双方过户手续完成后,如甲方发现资产与乙方提供资料不符,甲方仍有权按此合同条款追溯乙方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予以书面确认,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6.1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以附件进行更改或添加新条款,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6.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所有责任30日后失效。

6.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抵账资产》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住所地:住所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抵账协议

甲方:宁夏天地奔牛银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宏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拟采购甲方废钢,以甲方欠乙方铸件货款(原合同编号WX12-TM004,金额20280元)抵账。经双方协商同意抵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称、抵账数量、单价(含17%增值税)、抵账金额:

二、本抵账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作为双方抹账的依据。传真件无效。

三、签字盖章:

时间:2013年8月5 日

抵账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丙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万元,乙方为丙方债权人;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地产联建协议,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预付甲方工程款万元。经三双方协商,丙方替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款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与丙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为丙方债权人,丙方应于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上述工程款。

第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抵账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租赁乙方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在所租赁的乙方厂房内安装了行车以及行车相关的配套设备(5T,11m)。

应乙方要求,甲方需预先支付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期间的厂房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该厂房内由甲方安装的行车作价贰万壹仟元(¥21000元),予以抵账,作为部分租赁费。剩余租赁费,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共计玖仟元整(¥9000元)。

本抵账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双方抹账的依据。此协议签订即说明甲方已经付清乙方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期间的厂房租赁费,并且该行车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隶属于乙方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