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2020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怎么走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怎么走一、提出调解申请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
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二、调解的参与人员三、调解开始时间四、调解程序。
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有很多种,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调解结案。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也是需要遵循相应的步骤和程序的,不能当事人随心所欲的调解。
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知识延伸: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掌握以下技巧:▲一、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当事人是利用调解来为自己拖延争取时间。
比如,在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或者其他欠款纠纷中,被告往往借助调解来延缓支付相关款项的时间。
又如,当一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证据准备不充分,或者是为了等待某个对于案件具有重要关系的人出现时、往往也会借助调解来拖延法院审理的时间。
▲二、要把握时机在诉讼中占据主动地位或者有利地位的一方不要急于提出或者接受调解,而要先从证据等各方面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等对方承受较大压力时,其就可能会做出更大的妥协和让步。
▲三、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据理力争,争取为本方谋取最大的利益,在让步时不可不战先败,主动撤退,而要相时而动,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逐步让步,但有时候为了显示自己一方的诚意也可以在本方。
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与方法
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与方法导言:交通事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事件之一。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调解能够有效解决争议,缓解不必要的纠纷,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与方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调解的基本知识。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公正公平是首要原则。
调解员必须保持中立立场,不偏不倚地处理当事人间的纠纷。
调解应基于事实和法律,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自愿自主原则交通事故调解必须依据当事人的自愿和自主意愿。
调解员在保护当事人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协助当事人明晰矛盾焦点,推动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理智明确的情况下签署。
3. 公开透明原则交通事故调解应当公开透明,使当事人了解整个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
调解员应当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调解程序、调解权威,将调解过程记录并保存备查。
同时,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疑问时,调解员应耐心解答,确保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理解和认可。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方法1. 调解庭审法方法调解庭审法是一种公开透明的调解方式。
通过模拟法庭庭审的方式进行调解,由调解员主持庭审,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并进行交叉质询。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和证据后,做出具体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 调解对话法方法调解对话法是一种基于对话和互动的调解方式。
调解员在将双方当事人引导到对话平台后,通过主持对话、疏导情绪、缓解矛盾,促进双方沟通和理解。
调解员在对话过程中注重废止对抗、强调合作,协助双方达成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3. 调查取证法方法调查取证法是一种基于调查和证据收集的调解方式。
调解员会仔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经过和责任的描述,并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调解员在充分了解事实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现场处理1.保证安全:首先,保证事故现场的安全,设置警示标识,警示其他车辆慢行或绕行。
如果事故导致车辆堵塞,应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
3.制定事故现场保护措施:按照交警指挥,对现场的车辆进行有序排队或移动,做好安全防护。
二、事故认定1.交通警察到场:交通警察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对事故进行勘查,记录现场情况,拍照收集证据。
2.当事人陈述:交通警察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采集当事人的口供。
3.调查证人:如果有证人在场,交通警察应当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将证人的证言记录下来。
4.定位事故责任方: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勘查结果和证人的证言,作出初步的事故责任认定。
三、处理伤者和车辆1.处理伤者:如果有人受伤,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安排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时保留好伤者的证据资料,如病历和医疗费用等。
2.处理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对受损车辆拍照取证,同时妥善安排车辆的拖移和保管,以免发生二次事故和财产损失。
四、立案和调查1.立案登记:交通警察在勘查完现场后,按照事故认定结果和相关规章制度,对交通事故进行立案登记。
2.调查核实:警方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例如现场勘查资料、事故照片、证人证言等。
如果需要,还会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五、保险理赔1.报案:当事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现场照片、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2.调查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并根据保险条款和法律法规作出理赔决定。
3.确定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赔偿依据,确定赔偿金额,并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谈判。
4.签署协议: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双方应签署赔偿协议,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六、司法救济1.起诉法院:当事人不满意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将纠纷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2.法院调解:法院会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一、保护现场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进行调解前,需要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进行鉴定。
当事人需配合交警调查,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交警能够作出准确的认定。
三、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交通事故调解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个人和谈、保险公司调解、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
个人和谈是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调解是指当事人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或相关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
四、确保双方平等对话在进行调解时,应保证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对话。
双方应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和资料,并积极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调解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尊重对方的观点,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五、确定公正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调解的目的是合理、公正地解决纠纷,并给予受害方合理的赔偿。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考虑双方的损失和责任,并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保险公司或法院进行进一步的仲裁或诉讼。
六、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应制定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事故责任、双方的权益、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协议。
签订协议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确保协议的执行。
七、保留法律维权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调解中感到不公或权益受到侵犯,可选择保留法律维权的权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在调解协议中,可明确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并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总之,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平等协商,以达成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
当事人应保持冷静和理性,注重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合理需求,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共同推进事故纠纷的解决。
交通事故调解的最终目的是为双方提供公正的赔偿和解决纠纷的渠道,确保交通事故不再给双方造成进一步的困扰和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及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及理赔流程交通事故是指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因车辆行驶、停驶、改道、超车、掉头等活动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交通堵塞等事件。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妥善处理理赔事宜,是保障交通安全和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关键。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法1.保障现场安全: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考虑事故现场的安全。
尽量将损坏的车辆移至道路边缘,设置警示标志,以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人员受伤或危及生命安全,则应立即报警并寻求专业救援。
2.保护证据:在事故现场,受害者和肇事者都应尽可能收集证据,例如拍摄现场照片、车辆碰撞痕迹、车牌号码、对方驾驶证、保险单等证据文件。
这些证据对后续的理赔工作非常重要。
3.与对方协商:当事者应冷静、理性地与对方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和解决方案。
如果对方拒绝对事故负责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4.向保险公司报案:无论是肇事车辆还是受害车辆,双方都应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将协助双方进行理赔的调解和处理。
报案时,需要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受伤情况和损失状况等相关资料。
此外,还需提供事故现场照片、交通警察的事故认定书等文件。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对方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请律师代理处理。
专业的法律援助会提供合法、公正的服务,并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2.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将进行详细的理赔调查,包括实地勘察、核实事故责任、确认损失等。
调查可能包括询问双方当事人、访问证人、致电交警部门等。
3.理赔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保险公司将作出理赔决定。
如果明确肇事方负全责,将会向受害方进行全额赔偿;如果双方各自承担一定责任,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4.赔偿支付:一旦理赔决定达成,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将赔偿款项支付给受害方。
此时,受害方需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
5.法律救济:如果受害方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和谐之花”美丽绽放
一、积极营造调解场地环境,缓解各方当事人对抗抵触情绪红岩服务站自建成以来就非常注重办公区域环境的布置。
一是从门口的盆栽、花圃到大厅的盆景,都经过精心布置,大家集思广益积极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当事人休息区域、事故理赔办公区域和事故争议调解区域。
二是归纳总结站点调解文化。
红岩服务站组织工作人员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出“心平气和探讨,互谅互让协商,重在总结经验,避免再生事故”“冲动是大魔鬼,冷静是大智慧,遇事不怒不怨,人生和谐平安”等调解经验,并作为红岩服务站调解箴言文化时时传播。
三是从接待当事人的小小茶杯、播放的宣传视频,再到“和为贵”的文化墙,服务站不仅使用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大家熟知的句子。
还将在工作中的体会提炼为温馨提示、警示提醒语,如“发生事故谁都不愿请你冷静如有争议互谅互让和谐平安”;“不要争吵不 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两败俱伤 亲人痛苦”等处处体现文明、和谐的文 化氛围。
二、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全 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开诚布公、诚心诚意、公开调 解。
首先把当事各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 讲解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责任划分规 则和保险理赔知识以及车辆维修基本原 则,宣讲目前全国实施 推广轻微财产损失道路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背 景、目的、意义,让当事 人了解符合快处快赔的 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 的基本原则是强化引导、快速撤离原则;模糊定 责、快速定损原则:因地 制宜、探索创新原则;加强协作、多方联动原则。
二是拉近距离、 换取信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
从接待 谈话的语气,对待当事人的热情程度都 保持相当,适时主动为各方当事人倒水 沏茶等微小细节去缩短与各方当事人的 距离感、换取信任,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做到热情和蔼有度、不卑不亢、威严不 失。
三是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在调解过 程中,除了要摆事实说法律讲道理,依 据事实提出既合法又合理的建议,还要 以法说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谐之花”美丽绽放◎郭丰林威光林军南宁市武鸣区于2016年11月8日成立红岩服务站,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已成功办理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 故4000余起。
交通事故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的调解需要事故双⽅当事⼈都同意才能进⾏,并且需要交警部门帮忙调解,私下商量属于“私了”⾏为,不属于调解。
但有些情况是不能够调解的。
店铺⼩编为你介绍。
⼀、调解流程双⽅当事⼈⼀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起10⽇内书⾯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
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当事⼈。
该调解书在双⽅当事⼈共同签字后⽅为⽣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赔偿。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调解开始的时间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员死亡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起开始。
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伤的情况,调解应当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起开始。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应当从确定损失之⽇起开始调解。
三、调解的时候可以起诉吗?可以。
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当事⼈都可以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
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当事⼈。
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效后当事⼈不予履⾏,在这种情况下,当事⼈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起诉后不能再调解,当事⼈⼀旦就损害赔偿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的申请了。
四、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调解?1、当事⼈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就不能适⽤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
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发生交通事故前的准备工作1. 办理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的手续:双方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双方驾驶人均应办理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的手续,以加速之后对事故责任的确定。
2. 任何一方准备拍摄照片或录像: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双方驾驶人中的就应拿出手机拍摄现场照片、视频等,以便于事故责任的确定。
3. 准备联系双方的保险公司:双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应准备好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以便于在处理事故后对损失索赔。
1. 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双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及时制止,并在事故现场留下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于以后处理事故。
2. 保护事故现场:双方应避免车辆移动以及物体被损毁,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挪动被损坏的车辆或物品,以及破坏证据,否则影响最后对事故责任的确定。
3. 报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双方驾驶人应立即报警,由公安部门现场勘查、决定责任以及处理事故,若发生较轻的交通事故,双方同意无需报警,但仍应派出所备案。
4. 停止纠纷争吵: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双方应尽量避免纠纷争吵,以免拉大纷争,影响事故的处理。
5. 交通事故调解:双方可以协商,尽快调解事故,将事情互不扩大,解决事故问题。
若无法协商调解,双方还可以将产生的纠纷提交到有关部门处理,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提交诉讼法庭对交通事故进行审理。
6. 报销保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如果有索赔权利,可以通过报销保险来获取报销。
不同保险公司报销规则不同,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再次确认一下保单与具体报销范围。
7. 结束事件:双方应根据步骤1-6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双方签字确认,结束事故处理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技巧、遇到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事故索赔≠巨额赔款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技巧交通事故的调解是一门艺术,其中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同时还要照顾到受害人的悲伤愤怒情绪,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过程之后,最后形成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最终解决方案,并就该方案的具体实施达成协议,即使到此时,也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实行该方案的过程中,因为处理某个细节问题的分歧而中断协议履行的风险,因此,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是一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工作,具体来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调解的提出: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因此,必须由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当事人认同,才有可能会有下面的调解工作,但在实践中,提出调解意愿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不会亲自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即使向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了该调解要求,也很难得到对方的响应,反而会让对方当事人误解为自己一方占有道理,占住强势地位,从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促使对方当事人抵制调解的意向加强,因此,这时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调解人(如律师)向对方提出较好,即使是调解人向对方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最好也不要直截了当地以当事人名义提出,而应以律师身份或中间人的身份向对方提出调解的建议。
如果是代表受害人一方提出调解,言语可以较为激烈一点,但是一定要以不激怒对方为前提,如果是代表加害人一方提出调解,首先最好是对受害人遭遇到的不幸表示同情,对其表现出来的较为激烈的言行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其表示己方当事人的歉意。
(二)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2020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的14个程序及时限
2016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的14个程序及时限2016-07-07 点法网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相⽐于法律诉讼,现代⼈更加愿意去做调解,毕竟调解不费事、不费时等,可以尽快出结果。
在发⽣了交通事故后双⽅达成初步的意向,愿意接受调解来协商解决的话,这是⼀件好事,但也需要多加注意。
那么,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者⽆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事故责任并不⼀定⽆赔偿责任。
(⼆)赔偿款落实后⽅可在协议书上签字。
如果赔偿义务⼈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将存在⽆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旦协议书内容⽆法实现,受害⼈只得通过诉⾄法院的⽅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选择调解的初衷。
因此,受害⼈最好在赔偿义务⼈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三)为防⽌赔偿义务⼈利⽤受害⼈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
有的赔偿义务⼈需要⽤受害⼈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若将⾃⼰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些赔偿义务⼈很有可能利⽤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此时受害⼈便陷⼊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必须谨慎保管好⾃⼰资料原件。
(四)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受害⼈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法拿到赔偿款。
如何进⾏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员主持下进⾏。
调解的时间、地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交通事故办案⼈员通知当事⼈或者代理⼈参加调解时,⼀般使⽤书⾯通知,⼝头通知的须记⼊调解记录。
当事⼈或者代理⼈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次。
(四)调解参加⼈:1、交通事故当事⼈;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4、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员。
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注意事项: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
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
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
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
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调解工作技巧总结汇报
交通调解工作技巧总结汇报交通调解工作技巧总结交通调解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了更好地开展交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果,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以下是我从实践中总结的交通调解工作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倾听技巧是交通调解工作的基础。
调解员应注重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倾听他们的不满和诉求,表达关心和理解的态度,并适当发问以便更好地了解问题。
在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简明以及相互尊重,以便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
其次,需要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解员需要对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分析事故责任的归属,判定事故损失的大小。
同时,通过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找出问题的症结,针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最终解决纠纷。
另外,调解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情绪激动和对立的情况,调解员需要冷静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通过合理和客观的说服力,使双方能够理智地解决纠纷。
同时,要善于引导当事人的情绪,控制争吵和冲突的产生,以便维护调解的进程和结果。
此外,调解员还应具备一定的公正和中立意识,不偏袒任何一方,对待每个案件都要公正对待,不受私人感情、利益和偏见的影响,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进行调解。
同时,调解员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确保调解内容的保密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注重调解后的跟踪和评估工作。
调解员应对达成的协议进行跟踪,确保双方按照协议履行责任,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并定期进行调解效果的评估,总结调解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掌握良好的沟通与倾听技巧、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谈判技巧、公正和中立意识以及跟踪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这些技巧的灵活运用,将有效地促进交通调解的顺利进行,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 交通事故调解
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 交通事故调解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是会对其事故双方进行责任划分认定的,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就会组织事故双方来进行后续的赔偿调解了,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来看看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一、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调解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二、交警能怎么调解交通事故首先我们要清楚,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双方一致申请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才会接受调解,交警部门在调解过程当中,一般会做如下工作:(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程序的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程序的原则哎呀,今天咱们聊聊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这可不是个轻松话题,但生活中总会碰到那么几次。
想象一下,正开心地开车,突然就碰上了事故,心里那个急呀。
处理这些事儿其实有点儿麻烦,不过别担心,咱们一块儿理理思路,保证让你明白清楚,轻松应对。
发生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千万别慌。
有时候碰上一些司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样可不行。
呼吸深一点,想想怎么处理。
第一步就是确保安全,别让自己和其他人处于危险之中。
车子如果能移动,就赶紧把它挪到安全地方。
毕竟,马路上可不是你我俩的舞台,别让交通瘫痪了。
看看有没有人受伤。
如果有人受伤,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不要当“英雄”,不要试图自己去帮人,万一弄巧成拙可就糟了。
等急救车来了,专业人士会处理这一切。
自己要是受了点儿轻伤,也不要耽误时间,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别留后遗症。
再说了,事故现场可不能草率,得记录下重要信息。
拿出手机,拍照!车子的位置、损伤的情况,甚至是路标、信号灯都别放过。
细节越多,后续处理越顺利。
嘿,想象一下,等你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时候,这些照片可是你的“铁证”,可不能轻易放过。
然后,别忘了跟对方交换信息。
名字、电话、保险公司和车牌号都得记清楚。
别怕尴尬,这都是程序。
说白了,大家都是经历过事故的人,互相理解。
再说了,这里没谁能说得清对错,处理好信息才是王道。
最好在事后不久,尽快报警。
虽然有些小事故觉得没必要,但其实报警是个好习惯。
警察来了,可以帮你出具事故证明,后续理赔的时候,这可是个大帮手。
警察到现场,你可以跟他们说说事情的经过,当然要老老实实,别说谎话,没必要让自己陷入麻烦。
事故处理完,别以为就完事了,后面的理赔程序也得跟上。
拿到事故证明后,赶紧联系保险公司。
申请理赔的时候,别忘了把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疗费用等等。
材料越全,理赔的速度越快。
保险公司这边处理起来也是个流水线,若是资料不全,时间一拖再拖,你可得多等几天。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_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_程序规定一、事故现场处理1.确保安全:当事故发生时,首先要确保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人员的再度受伤。
可以采取设置警示标志、警戒线等措施,确保现场有足够的空间供救援人员工作。
二、责任认定1.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的状况、事故现场的交通标志和限速标志等。
2.相关证据:责任认定需要依据证据进行,包括现场勘查记录、目击证人证言、视频或照片材料等。
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勘察、拍照、制作勘验笔录等工作,以获取证据材料,有助于更准确地判断事故责任。
3.程序规定:对于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通常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判定伤亡的程度和原因。
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相应的认定和鉴定工作。
三、赔偿协商2.协商谈判: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
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包括对受损车辆的修理、人员伤亡的赔偿等内容。
协商的结果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并签署相应的协议书。
3.法律程序:如果赔偿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他们可以将纠纷提交给法院,由法院依据法律进行调解或裁决。
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法律程序1.协商和谈判失败:当事人经过一定的协商和谈判,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他们需要通过律师或自行提起诉讼,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2.法院程序:当事人提交诉讼后,法院将组织相应的审理程序,包括审理程序、庭审、证据调取和交叉询问等。
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调解意见,解决双方的纠纷。
3.判决执行: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判决结果已经生效,有一方不履行判决或调解意见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部门协助执行判决。
以上是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规定。
具体的处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法律、保险合同等条件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处理及赔偿标准流程概述
交通事故处理及赔偿标准流程概述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或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正确处理事故及合理赔偿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概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以及相关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 保护现场与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尽力保护现场。
切勿移动车辆,以免影响证据收集。
同时,立即报警并等候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2. 记录事故信息在等待交警到达的过程中,可以适当记录事故详细信息,包括事故地点、时间、天气状况、车辆损伤情况等。
这些信息对后续的理赔和法律程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 协商解决或交警处理如果交通事故属于轻微碰撞、无人员伤亡的小事故,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互相确认损失并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事故情况复杂或涉及人员伤亡,需要等待交警到场进行调解或处理。
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根据勘察和证据,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书中会说明事故责任划分和双方的损失情况,这对后续的理赔起着重要的作用。
5. 理赔申请与赔偿协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核查,审核事故责任和赔偿标准。
然后,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来决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6. 处理法律程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或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二、赔偿标准1. 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折旧损失、车辆上的财物损失等。
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实际损失和维修报价来确定,保险公司会进行核实。
2. 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就医费用、工资收入和法定赔偿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3. 死亡赔偿当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时,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抚恤金等。
赔偿标准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情况来确定。
请注意,赔偿标准在每个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标准应根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调解应急处理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通事故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调解领导小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
2. 调解委员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调解员、当事人代表等组成,负责具体调解工作。
3. 调解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案件的调解。
五、调解程序1. 受理: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 调查:调解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了解当事人陈述和意见。
3. 调解:调解员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4. 协议履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内容。
六、应急处置1. 紧急情况: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等情况,调解委员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现场勘查,收集证据;- 及时联系医疗机构救治伤员;-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 争议解决: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七、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充足、专业的调解员,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2. 经费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调解工作的经费,确保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设备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勘查设备、通讯设备等,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监督与考核1. 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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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2020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是解决的一种途径,往往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为调解人,对双方之间的赔偿问题做出一些的协商后,签一份交通事故调解书。
实践中,该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二是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
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
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
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
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四、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
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
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经过交警部门的调解后,事故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调解书,表面自己是自愿进行调解的,同时也认可调解书中的内容。
提醒各位,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调解,要是你想知道哪些是不能进行调解的,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