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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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

2017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按照《母婴保健法》、四川省卫生厅《2017年四川省妇幼卫生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我院妇幼卫生工作以“两个系统管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专项、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网络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妇幼卫生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辖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根据卫计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汪洋辖区妇幼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2017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2017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均先

副组长:宋燕坪颜祥平

成员:伏清亮王益潇杨红梅李锦涛

董均先主要负责全院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安排,资

金保障,拟定详细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督导工作。宋燕坪主要负责妇幼保健及资料统计,上报工作,颜祥平主要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两个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9%以上,孕3月管理率达99%以上,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3岁及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95%及85%以上。

2、积极推进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工作。认真做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协助县妇幼保健院做好“预防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项目工作。

3、协助上级单位开展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工作。

4、加强出生医学证管理。由于我院不开展接生工作,重点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调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理与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1、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镇卫生院组织各医院相关人员及村医生学习上级文件及2017年妇幼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全年组织对妇幼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4次。

2、加强工作督导。镇卫生院妇幼管理人员,务必每月按要求到各村及四公镇场镇认真开展好妇幼卫生工作检查(以2017年妇幼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为准)。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协助其完善改进措施,作好工作检查记录。

3、奖惩措施。凡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对不整改及整改不到位者,直接在年终检查总分中一次性扣5分;凡是全年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按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各工作目标者,在年终总分值中加5分。(二)狠抓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按照“抓好两个系统(孕产妇与儿童),加强两个筛查(高危妊娠与新生儿疾病),控制两个死亡(孕产妇与新生儿)”的基本要求,认真抓好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充分体现妇幼卫生工作的公益性,以社会、群众、政府满意为工作目标。

1、儿童系统管理。

按照《四川省散居儿童保健实施办法》、《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加强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覆盖率,新生儿访视率≥80%;开展好入托儿童、保健人员及散居儿童的健康检查,保证体检质量,此项工作于6月1日前完成,对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

2、孕产妇系统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1)、掌握好全镇孕产妇基本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2)、规范使用《母子保健手册》,母子保健手册规范使用率≥85%,规范开展至少5次的产前定期检查;

(3)、加强产后访视工作,规范访视记录,产后不少于2次访视,产后访视率≥85%;

(4)、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9%以上,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三)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专项,全面促进民生工程。

1、认真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是2017年政府“民生工程”之一,医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和政府、镇妇联密切协调,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各行政村负责制,做好叶酸增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落实,确保叶酸增补率达到90%以上,依从率达70%以上。各村卫生室按工作安排要求,按时上报工作信息至镇卫生院,刘晓琴同志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2、协助妇幼保健院做好预防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3、妇女查治工作。按卫计局妇女病查治工作安排,今年对前面未能前来开展检查的妇女进行补查,从而维护妇女身体健康。

四.具体工作安排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

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

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

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

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

子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

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3.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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