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非经集体研究,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学者以及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防止凭经验办事等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县级机关部门局级领导班子集体,主要包括县直属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会及行政领导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一)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二)根据上级重要决策指示需研究贯彻意见的问题;(三)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五)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六)本单位重要或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七)本单位领导集体认为应纳入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凡上级文件已有指示,且执行的方法已十分明确的问题不列入重大问题,可由分管领导直接组织实施。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七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进⼀步提⾼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委员会⼯作条例(试⾏)》、《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完善地⽅党委领导班⼦配备改⾰后⼯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制定本规则。
⼀、议事决策的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向。
坚持以马列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动上与党中央保持⾼度⼀致。
2.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重⼤决策⼴泛征求意见,提⾼决策质量、效率和⽔平,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针、政策和省、市⼯作部署,紧密结合嘉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
牢记“两个务必”,⾃觉践⾏全⼼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和实现好最⼴⼤⼈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党为公、执政为民。
5.坚持“五个统筹”原则。
统筹政治、经济、⽂化、社会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6.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作⽤,集中精⼒抓⼤事,积极⽀持⼈⼤、政府、政协以及⼈民团体履⾏⾃⼰的职责,认真负责、协调⼀致地开展⼯作。
7.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分⼯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规定程序,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每位常委对分管⼯作要切实履⾏职责,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正确的集中。
县委常委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发⽣较⼤分歧,难以形成统⼀意见,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对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所有常委都必须坚决执⾏,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合集]》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合集]》第一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班子运作和决策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现就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工作作如下规定:第一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的形式实行集体议事,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通气代替集体讨论。
第二条领导班子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进行议事决定,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防止和克服党政不分、职责不明和该决策的不决策、不该决策的乱拍板的现象。
第三条局行政集体议事的形式是局长办公会议。
下列事项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1、研究讨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2、研究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开展统一执法活动;3、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部署;4、经济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5、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行政职务的任免,行政奖励和处分,年度考核定等次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6、职工奖金福利;7、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8、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制定的规定、制度和政策性文件;9、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10、以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11、其它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局党委集体议事的形式是党委会,下列事项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1、研究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落实措施,讨论、制订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2、发展新党员;3、所属党支部成员的职务任免;4、所属群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和人事安排;5、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党内奖惩;6、以党组织名义制定的有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规定,以党组织名义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1. 前言为了规范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的进行,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
2. 会议召开- 会议的召开由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在提前通知的基础上确定时间、地点和议程,并将通知发送给与会人员。
- 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发送,确保与会人员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3.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应事先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发放给与会人员。
-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目的、主题、讨论内容和预计时间等要点。
- 主持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会人员提交的议程补充或修改。
4. 会议主持- 会议应由主持人带领进行,主持人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和推动会议进程。
- 主持人应准确把握会议的节奏,合理安排讨论时间,并确保各议题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5.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指定的记录人员负责。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和行动计划等内容。
-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参会人员发言- 参会人员应在会议上按照提前确定的发言顺序进行发言。
- 发言人应保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重复和冗长的发言。
7. 决议与行动计划- 会议应以形成决议和制定行动计划为目标。
- 决议应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经过投票表决确定。
- 行动计划应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间和资源等要素,并跟进执行。
8. 会议评估与改进- 会议结束后,可以通过评估的方式了解会议的效果和改进空间。
- 会议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讨论或经验分享等形式进行。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议的流程和规则。
以上是《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内容,经过制定和执行,将使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更加规范、高效。
希望全体与会人员遵守,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领导班子工作的发展。
县委办公室办会制度
县委办公室办会制度县委办公室办会制度一、会议设置县委主要设置党代会、县委全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委工作会议;县委全县性会议及其它会议。
二、会议规格(一)县党代会党代会每5年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日期由县委全委会议研究,上报市委批准。
党代会的任务是通过党代会报告,选举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出席党代会的党代表由基层党委选举产生,人大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
(二)县委全委会议县委全委会议是县党代会闭会期间县委的领导机关,执行中央、市委的指示和县党代会的决议,领导全县的工作。
全委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召开的具体日期。
县委全委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需要决策的具体内容,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以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全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
如工作需要,可由县委常委会议或县委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也可由县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三)县委常委会议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县委书记确定召开的具体日期,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并以县委名义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常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可由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县委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也可由县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四)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主要沟通和交流日常工作情况,酝酿需提交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讨论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列席会议的为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办主任,如工作需要,可由县委书记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办公室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工作水平,推进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型、节约型、高效服务型机关,根据《xxx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x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赋予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议事范围第一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市、县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等。
第二条研究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事务工作,就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督促检查办公室办文、办事、办会、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研究制定全县政府系统调研、信息和督查工作方案,组织调查研究全县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听取各职能科室的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第五条研究需向县政府请示汇报的工作。
第六条研究县政府办公室人员的招录、选调、调离,内设科室人事安排、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等项工作。
第七条研究办公室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工作,研究重大项目开支的审批工作。
第八条对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九条县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
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十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本办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广泛征求群众、职工意见,经过反复审议后再作决策。
第十二条必须坚持在法律和县委、县政府决定及机关职能范围内进行议事活动。
第十三条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四条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总体思路领导班子开会啊,就像是一场大家凑在一起的头脑风暴,但又得有个规矩,这样才能让事情顺利进行。
这议事规则呢,就是为了让每个领导的想法都能被合理对待,决策也能更加科学公正。
二、参会人员的要求1. 领导班子成员那肯定是要参加的呀,毕竟这是关于领导班子的会议嘛。
这些成员得是对相关事务有决策权力或者有重要建议权的人呢。
2. 有时候呢,可能根据会议议题的特殊需要,也可以邀请一些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专家来参会。
但这些外来的人员主要是提供信息或者专业意见的,不能喧宾夺主哦。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 议题得是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范围相关的。
比如说关于部门发展方向啦,重大项目的决策啦,人员调配之类的。
2. 议题一般可以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也可以是下面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上报上来的。
但不管谁提的,都得提前让大家知道这个议题是啥,不能搞突然袭击。
一般来说呢,要提前个几天把议题发给参会人员,好让大家有时间准备自己的想法。
四、会议的召开频率这会议也不能开得太频繁,不然大家都忙不过来,也不能好久都不开一次。
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比如说每个月固定开一次,要是有紧急的大事呢,也可以临时加开会议。
五、会议的进行流程1. 开始的时候,得有个简单的开场,比如主持人说一下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有哪些,大概要达成什么样的目标。
2. 然后呢,就按照议题的顺序来讨论。
提出议题的人或者负责这个事务的人先讲讲基本情况,就像讲故事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3. 其他成员就可以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啦。
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但是要尊重别人的意见,不能一听到不同的想法就急眼。
可以像聊天一样,说说自己为什么这么想,有没有什么实际的例子或者数据支持。
4. 在大家讨论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开始尝试总结出一些共识或者决策的方向了。
这个时候呢,大家要尽量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把分散的想法整合成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案。
5. 最后呢,主持人要把会议的结论再明确一下,确保大家都清楚今天会议达成了什么成果,下一步要做什么。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班子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具有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
为了保证班子会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本文将就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班子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集:班子会议由主管领导或秘书召集,会议召集通知需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中应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2.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班子会议的核心内容,应在会议召集通知中事先明确,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列有明确的议题,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排序。
3.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会议讨论和决策过程的记录,应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纪要应当由秘书负责撰写,会议结束后尽快完成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4.准时出席: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班子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无法准时到达,应提前通知主席或秘书。
5.主席主导:班子主席应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主席应按照议程依次主持讨论和决策,并给予每个成员发表意见和提问的机会。
6.言辞文明: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应保持礼貌和谦虚的态度,不得使用攻击性言辞。
相互之间应互相尊重、倾听和理解。
7.高效决策:班子会议的目标是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因此决策过程应高效和及时。
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进行有条理的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终达成共识或进行投票表决。
8.任务分工:会议结束后,应根据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工。
每个成员应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时完成任务。
二、议事制度1.决策方式:班子会议的决策方式可以采用多数表决原则,也可以采用共识原则。
在重大问题上,建议采用共识原则,以确保绝大多数成员认可决策结果。
2.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议事顺序、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便于回顾和查阅。
3.会议评估:为了提升班子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建议定期进行会议评估。
通过对会议流程、议题讨论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县委的领导,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议事决策。
3.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1.对推进全县改革开放、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决定召开县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向县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3.听取和审议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选举县委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通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5.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用干部;讨论决定由县委全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
6.对县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1.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全委会由县委常委会召集主持。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是县委全委会的出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可确定“两代表一委员”及有关人员列席全委会。
2.全委会的议题由常委会确定。
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要征询委员的意见。
(完整word)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二、议事范围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单位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本院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建设等重大事项.3、研究医院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及换岗交流、引进人才等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医院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5、凡涉及本院重大资金使用、经济交往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比如设备的购进、基建等。
6、凡涉及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7、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扣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由院长按各自的职责主持召开。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四、议事约定1、班子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列席会议的同志由院长决定.3、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五、执行要求1、会议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
中共XX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
中共XX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制度1、县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县委常委会议由县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县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3、会议根据议题,由县委办公室根据有关惯例和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席人员,报书记审定。
根据讨论研究议题需要,分管的副县长列席常委会。
对常委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该部门派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所涉及议题讨论完毕即退场。
4、县委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如有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县委常委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表决可视实际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应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二、议事范围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的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和议事范围是:1、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的决定、指示,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县委全委会决议。
2、研究决定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要问题、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
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算和其他重大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
负责教育和监督干部。
xx县xx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
xx县xx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一、议事原则(一)坚持维护中央、省、市、县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
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要注意倾听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属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镇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县党代会、县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我镇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决策原则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议事与决策范围1、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国资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制定、修订和完善单位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
4、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
5、单位机构改革事项。
6、单位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7、单位壹万元以上的行政开支(包括购置设备、办公设施改造、组织重大活动等)。
8、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审计。
9、其他涉及职工利益等须经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与决策程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下述程序进行:1、会前协调。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但重大问题不得临时动议。
议题由行政主要领导确定,也可以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意见。
各单位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各方面提出的议题,须在有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报行政主要领导决定是否上会。
2、准备材料。
对拟提交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分管领导会前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起草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应主题鲜明,文字准确简练。
3、提前通知。
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通知视情况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
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4、充分讨论。
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由行政领导或受委托的班子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主持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5、做出决策。
行政主要领导或受行政主要领导委托的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集中大家的智慧,做出正确的决策;特殊情况,可以在多数与会成员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决定,但会议纪要必须说明理由。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县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和顾全大局的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指示、决定,紧密结合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真抓实干。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
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记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处理。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县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多种形式与常委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每位常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参与常委会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常委会决策精神抓好分管工作。
(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县委常委会主要从政治、思想、组织、经济上加强对全县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类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各自职能;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常委除向书记、县长汇报工作以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沟通,交流思想,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作为一个领导班子,遵守正确的议事决策规则是确保工作高效、公正、合理的重要保证。
不同的企业或组织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身的规则。
下面,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些规则和建议。
一、邀请适当的人参加会议
在办公室领导班子的会议中,应该邀请所有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人参加。
尽可能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参与到讨论中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如果某位领导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应事先明确他们的代表人选,以确保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过程正常。
二、参考历史信息和资料
在讨论会议议题前,有必要对相关的历史信息和资料进行调查和梳理。
这将有助于确定议题的详细内容和范围,避免重复讨论和决策。
为了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办公室领导班子要制定一个明确的文档保存和管理计划。
同时,应该考虑汇总各会议的决策结果和概括,以便于日后的决策参考。
三、保证议事和讨论的公正和透明
在会议中,每位与会成员发表看法的机会应该均等。
主持人应当确保会议的正式性,以避免可能产生的过度批评和人身攻击。
如果一名成员对会议的主题或内容有严重的分歧和不同意见,应该在会议结束后进行单独的磋商和探讨。
此外,在会议记录中,应该对决策的结果进行准确、详细的记录,以便于以后的回溯和审查。
综上所述,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议规则和决策流程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提高组织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需要和具体情况,逐步完善规则和决策流程,努力实现高效、公开、透明的会议讨论和决策过程。
县XX行政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XX行政会议事决策规则一、会议召开1.定期召开2.非定期召开如果有紧急事项需要讨论和决策,县级行政会议办公室有权根据需要召集特别会议。
二、会议主席1.主席任命2.主席职责主持县级行政会议的召开,维护会议的秩序和权威,确保会议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三、会议议程1.确定与通知县级行政会议议程由县级行政会议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大局需求编制并报县委审核通过后公布。
2.议程项目议程项目应当有明确的内容、目标和预期效果,遵循事先确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四、会议材料1.材料准备各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告,县级行政会议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发。
2.材料公开会议材料应及时公开给各参会人员,并在会前充分通知各参会单位和个人进行准备。
五、会议程序1.出席与签到县级行政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在会前进行签到,缺席人员应提前向县级行政会议办公室请假报备。
2.议事规则县级行政会议讨论和决策应遵循民主协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充分讨论。
六、会议决策1.投票决策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议出席人员超过三分之二,决策结果以过半数通过为准。
2.公示与执行决策结果应及时公示,并由责任单位按照决策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七、会议记录1.记录方式县级行政会议应指定专人担任会议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的编写和整理工作。
2.记录内容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内容。
八、会议监督1.监督机制2.监督措施对于决策存在问题和违法行为的,纪委、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跟进,追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一个关于县级行政会议事决策规则的草案,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调整。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领导集体议事制度和决策机制,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法规和《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集体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尊重科学,加强调研,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单位主任办公会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省、州、县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
(二)讨论决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研究议定本单位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务支配和资产处理等事项。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条例规定,研究决定干部任免、推荐、任职、调整等相关工作。
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原则的制定,确定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科室,研究推荐受州、县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四)本单位承办的重要接待、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和落实工作。
(五)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六)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七)其它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所议事项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样本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议事流程,提升并优化领导班子的工作效率,确保本单位改革、发展及(此处缺失具体工作领域,保持原意未添加)工作的重要职责得以有效履行,特此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我院领导班子会议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即“____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领导体制。
党政班子会议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共同组成,根据会议的实际需求及议题的具体内容,经____同意,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的相关环节。
与会成员需提前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准时参加会议。
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程与内容确定。
会议记录由人事干部负责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二、党政班子会议的主要研讨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实施意见及方案;审议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全园性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与废止;涉及基本建设、校园规划及办学资源配置的重大决策;园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与推荐;中层及以上干部(含中层)的任免、人事调动事宜;重大(此处缺失具体事项,保持原意未添加)问题的处理;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收入与支出状况的审查;以及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政班子会议需确保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视为会议有效。
会议中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必须经到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若针对某些议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不急于作出决定,而是待进一步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与酝酿后再行讨论表决。
必要时,可向上级相关部门请示汇报。
四、党政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但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需求,可随时召集会议。
五、党政班子会议必须配备详尽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需妥善存档以备后续查阅与审计。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样本(二)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效能,确保议事过程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有效履行本单位在改革、发展及(此处应补充具体工作领域)等方面的核心职责,特此制定并实施本制度。
党政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编办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1、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编办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及群团工作,代表全体干部职工意愿行使单位最高管理权。
2、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
(2)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各股(室)、二级单位的作用。
(3)坚持以机构编制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全面履行编制管理和监督职能。
(4)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勤政廉政,艰苦奋斗。
(6)不断改进领导和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原则党政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政班子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意见。
(2)研究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检查机构编制任务的完成情况,讨论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3)研究决定党政班子自身建设,促进领导班子的建设。
研究分析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
(4)研究决定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调整,评议考核工作。
(5)研究决定机关干部的先进表彰,违纪违规的处置。
(6)研究决定机关较大经费开支以及机关建设的重要事项。
(7)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自身建设。
(8)党政班子认为需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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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
(一)主任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②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
③研究制定行政重要文件、政策措施,审议报请县委、县政府或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
④汇报交流日常工作,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部署。
⑤研究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⑥讨论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议事要求:
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会议参加对象由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③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
当场宣布。
④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二)党总支会议
1、议事范围:
①学习讨论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②酝酿本单位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③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考察、发展、管理等工作。
④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⑤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⑥讨论需要由党总支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议事要求:
①会议由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②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③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备案。
二、议事程序
议事时,应根据讨论事项分别召开相应会议进行。
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
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
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不得搞临时动议。
会前,还应将议题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协调,然后由主任决定是否提交。
2、会前通知。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1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3、充分讨论。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会议材料,然后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主任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4、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
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5、作出决定。
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
6、会议记录。
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
见及最后决定。
7、会议纪要。
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印发。
三、议事纪律
1、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主任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有关会议报告。
2、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班子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3、办公室主任要及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
4、班子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四、违规处理
1、办公室党总支应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列入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三重一大”事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对个人、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班子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
定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