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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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市局
关于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根据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市深入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
整顿实施方案》(晋市宣密电[2018]13号)要求,我局将清理整顿
文化类“山寨社团”纳入全市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总体范畴,按照摸排排查为主,群众举报为辅的工作思路,各级民政部门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舆论宣传,确保了“领导、人员、责任、措施”四到位,清理整顿文化类“山寨社团”已显成效。
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法社会组织30家,其中,文化类“山寨社团”2家。
现将
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部署,纵横联动。
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打击
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市民〔2018〕51号),
对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整治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于5月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仁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市直部分主要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共40余人参加会议。
市民政局和市公安
局分别做了表态,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就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措施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强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在专项行动中,要始终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实现“一个目标”,即最大限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打出声势、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要紧扣“三个时间节点”,具体抓好安排部署、线索摸排、集中打击、宣传“四项工作”。
会后,6个县(市、区)民政部门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对各自辖区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打赢这场专项行动战役。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市民政局通过**市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政府官网**在线、**民政局网站、太行日报、太行晚报发布《**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对打击整治专项斗争进行了专访。
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隐匿性、欺诈性较强的特点,我市县级民政部门加强舆论宣传,注重调动镇、街和村(居)委的积极性,发动基层群众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广泛搜集举报线索和相关证据,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等。
如城区、陵川县和沁水县都召开民政助理员专题会议,传导工作压力,要求各镇(街道)民政办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2条。
一些群众、村(居)委干部和村(居)民为“查非打非”提供了重大线索,甚至违法活动的直接证据。
三、全面摸排,多方协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人员和力量对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开展活动的组织或疑似非法社会组织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打击工作事半功倍。
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
联合教育、人社、质监等部门印发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组,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市政府副市长梁丽萍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要求,会后联合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走街串巷集中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摸底,截至目前,我市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773所。
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数13所,已全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党建引领,助力打击。
6月27日上午,**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卫明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委员,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科长,市直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市直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市直社会组织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举行了中共**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揭牌仪式,宣讲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市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会议还重点要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助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要求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广大社会组织继续保持对揭露、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的热情:二是提醒市直397家社会组织等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提供活动场地时,要先行查验该组织身份的合法性。
绝对不能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支持,为他们提供活动便利。
三是要求社会组织与其他机构
开展活动时,要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五、科学研判,分类整治。
我市各级民政机关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影响好坏等进行分类整治。
对于开展有益活动的,积极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负责管理,并到县民政部门备案;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
阳城县通过调取档案资料、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对举报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发现两个文化类“山寨社团”(润城乡贤文化研究会、润城镇沁河古堡文化研究会)未注册登记擅自开展活动,介于其影响范围较小进行了说服教育,现已劝散。
六、做好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由于我市各级社会组织监管力量薄弱,导致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效果不够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与公安、安全、人民银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出台《**市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监督,真正做到及时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1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