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内部管理制度
储备粮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储备粮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储备粮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储备粮仓库的粮食储备、储存、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储备粮仓库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二、储备粮入库管理第四条储备粮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五条储备粮入库时,应严格按照入库单据,核对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入库粮食与入库单据一致。
第六条入库粮食应分类存放,按照粮食品种、质量等级、储存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区管理。
第七条储备粮入库后,应及时填写入库登记表,建立储备粮档案,详细记录粮食品种、数量、质量、储存地点等信息。
三、储备粮储存管理第八条储备粮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确保粮食储存环境适宜。
第九条储备粮仓库应定期检查粮食储存情况,发现虫害、霉变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储备粮仓库应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安全设施,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储备粮仓库应定期对粮食进行检测,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四、储备粮出库管理第十二条储备粮出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储备粮出库时,应严格按照出库单据,核对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确保出库粮食与出库单据一致。
第十四条储备粮出库后,应及时填写出库登记表,更新储备粮档案。
五、储备粮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储备粮仓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储备粮仓库应定期对储备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储备粮仓库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储备粮仓库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粮食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粮食仓储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以及其他从事粮食储备、储存、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粮食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高效运行;(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仓储设施与设备第四条国家粮食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标准;(二)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等安全设施;(三)具备粮食储存、加工、运输等设备;(四)具备信息化管理手段。
第五条粮食仓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粮食储备与储存第六条国家粮食储备库、地方粮食储备库应按照国家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确保粮食安全。
第七条粮食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粮食品种、等级、性质等进行分类储存;(二)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清洁;(三)定期检查粮食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四)禁止在仓库内进行与粮食储存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粮食储存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控制仓库内温度、湿度,防止粮食霉变、生虫;(二)定期进行粮食倒仓,防止粮食结块、结皮;(三)加强仓库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四章粮食出库与销售第九条粮食出库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粮食销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粮食销售计划;(二)保证粮食质量,不得销售霉变、生虫等不合格粮食;(三)严格执行粮食销售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十一条国家粮食仓库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粮食储备、储存、出库、销售等信息实时监控。
第十二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粮食储备、储存、出库、销售等信息录入、查询、统计;(二)粮食质量检测、监控;(三)仓库安全管理、应急处理;(四)粮食价格监测、预警。
粮库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粮库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粮库运行管理,提高粮库管理效率,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粮食储备局下属各级粮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粮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储备局的管理规定,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粮库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
第四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粮食存储保障工作,确保粮库管理工作的稳妥进行。
第五条粮库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规范,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粮库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粮食储备现状和动态变化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数据录入,确保粮库运行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七条粮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粮库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粮库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加各类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促进粮食产销衔接。
第九条粮库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粮库例会,听取员工工作汇报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粮库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条粮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熟悉粮库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粮食储备第十一条粮库应当根据国家粮食储备局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粮食储备任务,确保粮库储备存粮维持在规定的储备量范围内。
第十二条粮库在接收国家储备粮和地方政府委托储备粮时,应当认真核对品种、数量、质量和来源等相关信息,确保储备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粮库应当加强对储备粮的保管,确保存储环境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止霉变、虫害和发酵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四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备粮账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盘点和动态监测,对存粮的数量、质量、保质期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第十五条粮库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储备粮的调运、出库和报损等手续,确保储备粮物流运行顺畅。
第十六条粮库应当建立储备粮应急保障机制,对突发事件、灾害、抗战等情况提供迅速有效的粮食保障支持。
粮食仓库各种管理制度
粮食仓库各种管理制度一、粮食贮存管理制度1. 贮存设施管理制度:粮食仓库应建立贮存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贮存设施的检查、维护、修缮等工作内容和责任人员,确保贮存设施的良好状态。
2. 入库管理制度:粮食入库前应经过检查验收,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入库后要及时对粮食进行分类、分堆、记录等工作,确保粮食的安全贮存。
3. 出库管理制度:粮食出库应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粮食出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应建立出库记录和台账,做到出库明细清晰。
4. 质量管理制度:粮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粮食进行质量监测和检测,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
同时,要建立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温度湿度管理制度:粮食仓库的温度湿度是影响粮食质量的重要因素,应建立温度湿度监测和调节机制,确保粮食的贮存环境符合要求。
二、粮食安全管理制度1. 防火管理制度:粮食仓库应建立完善的防火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安全出口的设置、人员防火培训等内容,确保粮食仓库的火灾安全。
2. 防盗管理制度:粮食仓库应建立防盗管理制度,包括安保人员的配备、监控设施的安装、巡查巡逻制度等内容,确保粮食仓库的安全稳定。
3.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粮食仓库应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确保粮食仓库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效应对。
4.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粮食仓库的员工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粮食仓库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垃圾处理、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内容,确保粮食仓库的经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粮食运输管理制度1. 运输规范管理制度:粮食运输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建立运输规范管理制度,包括车辆选择、装载标准、路线规划等内容,确保粮食的安全运输。
2. 运输过程监控制度:粮食运输中应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建立运输过程监控制度,确保粮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减少损耗和破坏。
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粮食储备库的安全管理,保障粮食储备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为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
3. 所有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仓库设施安全(1)库房、库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保持完好,防止因设施损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库房、库区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扑救。
(3)库区内的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等应保持正常运行,防止因设施故障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粮食储存安全(1)粮食储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粮食质量。
(2)粮食储存过程中,应加强温度、湿度、害虫等监测,防止粮食霉变、虫害等问题的发生。
(3)粮食储存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潮、防鼠、防虫等。
3. 人员安全(1)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2)工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库区安全。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监督检查1. 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粮食储备库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共同努力,确保粮食储备库安全稳定,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粮食仓储库存管理制度
粮食仓储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粮食仓储库存管理,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利用效率,特制订本粮食仓储库存管理制度。
二、粮食仓库管理机构1. 粮食仓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负责粮食库存管理的部门或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粮食仓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流程。
三、粮食入库管理1. 粮食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入库粮食应按规定标注粮食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3. 定期清点入库粮食,并做好入库记录和台账记录。
四、粮食出库管理1. 粮食出库前需有出库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库。
2. 出库粮食应按规定标注粮食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出库记录和台账记录。
3. 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变更记录。
五、粮食库存盘点管理1. 粮食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盘点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验证。
3. 盘点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更新库存信息。
六、粮食库存保管管理1. 粮食库存应按规定存放,保持通风干燥,防止受潮、发霉。
2. 库房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虫害、鼠害。
3. 库房内要放置库存风险提示标识,提醒保管人员注意库存安全。
七、粮食库存利用管理1. 粮食库存利用应按规定进行,遵循合理使用和节约浪费原则。
2. 库存利用应制定充分计划,确保库存粮食得到有效利用。
3. 库存粮食利用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记录。
八、粮食库存监督管理1.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粮食仓库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2. 监督部门应对粮食库存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粮食库存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确保粮食安全。
九、粮食库存管理考核奖惩1. 粮食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库存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库存管理考核表现优秀的人员应予以奖励,对表现不良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储备粮库管理制度
储备粮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储备粮食的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储备粮库是国家储备粮食的集中保存、管理、调度和发放的重要场所,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储备粮库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对储备粮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储备粮品质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储备粮食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备粮库管理机构第五条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储备粮库的管理工作,机构设置主要包括储备粮库管理部门、储备粮库管理员等。
第六条储备粮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储备粮库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对储备粮库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储备粮库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储备粮库管理工作,包括储备粮品质检测、储备粮出入库管理等。
第三章储备粮库的管理制度第八条储备粮库应定期组织对粮食质量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报告。
第九条储备粮库要建立健全的粮油品质检测实验室,并聘请合格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
第十条储备粮库要制定合理的储备粮食调度计划,保障粮食的供应。
第十一条储备粮库要组织储备粮食的分类、摆放和保管,确保储备粮食的安全。
第十二条储备粮库要建立健全的进出库管理制度,对储备粮食进行结算和核对。
第十三条储备粮库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食的安全。
第四章对储备粮食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储备粮库管理部门要对储备粮食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储备粮库管理部门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储备粮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储备粮食的质量管控,防止粮食变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储备粮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外包的公司需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和资质证明。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储备粮库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储备粮库管理制度》,特此制定。
粮食仓储日常管理制度
粮食仓储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确保粮食的安全储存和有效利用,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组织1. 设立粮食仓储管理部门,负责粮食储存,检查,保管,调拨等工作。
2. 粮食仓储管理部门下设各级粮食储备库。
各级粮食储备库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收购、储存、管理和保管。
3. 粮食仓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粮食仓储管理的顺畅运行。
三、粮食收购1. 统一组织粮食收购工作,按政府规定的收购政策和价格进行收购。
2. 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对收购的粮食进行检查,记录并分类储存。
3. 粮食收购后,及时将粮食转移到仓库进行储存,确保粮食的安全。
四、粮食储存1. 粮食储存时要做好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确保粮食的质量。
2. 定期检查粮食的存储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3. 粮食储存时要按照粮食的种类、品质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粮食保管1. 粮食保管时要做好粮食的保险工作,确保粮食的安全。
2. 粮食的保管人员要定期巡查仓库,保证粮食处于良好状态。
3. 粮食的保管人员要限制和管理进出粮食仓库的人员,确保粮食的安全。
六、粮食调拨1. 粮食调拨时要根据粮食的需求和库存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2. 粮食调拨时要做好记录和报表,确保调拨的粮食准确无误。
3. 粮食调拨时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粮食的顺利调拨。
七、粮食管理1. 粮食管理部门要对粮食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做好粮食的跟踪管理。
2. 粮食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粮食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粮食的质量。
3. 粮食管理人员要做好粮食的统计分析工作,为粮食储存提供数据支持。
八、粮食安全1. 粮食仓库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 粮食的运输和储存要保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
3. 发生粮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粮食安全。
九、粮食利用1. 粮食的利用要根据政府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确保粮食的安全利用。
2. 粮食的利用要做好记录和报表,确保粮食的追溯管理。
粮食单位库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单位库区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提高粮食储备和流通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粮食单位库区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粮食单位库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三)严格规范,确保质量;(四)合理布局,持续发展。
第二章库区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库区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库房结构安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第五条库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库区布局、功能分区、通道设置等因素,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顺畅。
第六条库区建设应选用优质建筑材料,确保库房抗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功能。
第七条库区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出库、储存、盘点等操作规程,确保粮食质量。
第八条库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库区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库区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库区内部不得堆放与粮食无关的物品,保持库区整洁、有序;(二)库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三)库区内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堵塞;(四)库区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库区安全。
第十条库区维护应定期进行以下工作:(一)对库房、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对库区绿化、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理,保持库区整洁;(三)对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四章库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库区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库区内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库区安全;(二)库区内部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三)库区内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占用、堵塞;(四)库区内部禁止随意堆放物品,保持库区整洁;(五)库区内部禁止随意更改、损坏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二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库区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模板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
1. 为确保粮食安全,规范粮食仓储管理,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仓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粮食入库管理
1. 粮食入库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入库粮食应分类存放,确保不同品种、等级的粮食不混存。
3. 建立粮食入库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粮食来源、数量、质量等信息。
三、仓储环境管理
1.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虫、防鼠等条件,以维护粮食品质。
2. 定期检查仓库设施,确保仓储环境符合粮食存储要求。
四、粮食储存管理
1. 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储存的粮食进行温度、湿度、虫害等检查。
2.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粮食变质、霉变。
五、粮食出库管理
1. 粮食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粮食新鲜度。
2. 出库粮食应有完整的出库记录,包括出库时间、数量、去向等。
六、安全管理
1. 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事故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信息化管理
1. 建立粮食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粮食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2. 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优化粮食储存和调度。
八、监督检查
1. 定期对粮食仓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粮食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粮食仓储管理部门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的管理需求和法规要求。
粮食储备仓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储备仓储管理,确保粮食储备安全,提高粮食储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和《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粮食储备仓储活动,包括粮食的入库、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粮食储备仓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四)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粮食储备仓储设施管理第四条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基本功能。
第五条粮食储备仓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适用。
第六条粮食储备仓储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二)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保持设施清洁、整洁,防止污染;(四)对设施进行合理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第三章粮食储备仓储作业管理第七条粮食储备仓储作业应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准确、高效。
第八条粮食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九条粮食储存期间,应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条粮食出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粮食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及时、准确。
第四章粮食储备仓储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粮食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二)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粮食储备仓储信息化管理第十三条粮食储备仓储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粮食储备仓储管理效率;(三)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粮食储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粮食储库的安全,防止粮食损失、霉变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储库内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粮食储库,包括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类粮食储库。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储库内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粮食储藏、管理知识,熟悉本制度内容。
(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仓库设施管理(1)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确保粮食安全。
(2)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仓库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粮食入库、出库管理(1)粮食入库前,应对粮食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2)粮食入库时,应按照规定堆放,避免挤压、霉变。
(3)粮食出库时,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不得超量出库。
4. 粮食储藏管理(1)粮食储藏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防止粮食霉变。
(2)定期检查粮食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粮食损耗统计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5. 防火安全管理(1)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
(2)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6. 防盗安全管理(1)仓库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24小时监控。
(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3)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粮食损失、霉变、火灾等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粮食储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粮食储库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存放粮食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仓库管理,确保粮食安全,保障粮食流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粮食仓库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粮食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3. 精细化管理,提高效率;4. 节能降耗,减少损失。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设备第四条粮食仓库应具备以下设施与设备:1. 仓库建筑: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功能;2. 仓储设备:包括粮仓、输送设备、通风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等;3. 计量设备:包括电子秤、磅秤、量具等;4. 防虫、防鼠设备:包括捕鼠器、防虫网等。
第五条仓库设施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仓库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2. 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3. 仓库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第三章仓库人员职责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粮食安全;2. 指导仓库工作人员进行粮食的接收、储存、出库等工作;3. 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职责:1. 按照规定进行粮食的接收、储存、出库等工作;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粮食安全;3. 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4. 发现仓库设施与设备故障,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第四章粮食接收与入库第八条粮食接收:1. 严格按照粮食质量标准接收粮食;2. 对接收的粮食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合格;3. 对接收的粮食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
第九条粮食入库:1. 按照粮食种类、等级、批次进行分区存放;2. 做好粮食的入库记录,确保账实相符;3. 保持粮食的通风、干燥,防止霉变。
第五章粮食储存与出库第十条粮食储存:1. 定期检查粮食的储存情况,确保粮食质量;2. 发现粮食霉变、虫害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 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粮储库管理制度
粮储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粮储库管理工作,加强粮食储备保障,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粮储库管理单位,在粮食储备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包括国家粮食储备管理部门、省、市、县及以下各级粮食储备管理单位。
第四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粮储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级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粮储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各级粮储库管理单位领导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时刻保持粮储库管理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第七条粮储库管理单位要加强粮食储备保障意识,确保储备粮食质量、数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第八条本制度由各级粮储库管理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自行修订,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九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人员配备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粮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粮食储备保障制度,根据国家政策储备足够的粮食,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第十二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粮库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粮储库的资金进行监管,做到账目清晰,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做好粮食储备信息化管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和分析。
第十五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案设计,保障储备粮食的质量和数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合理规划工作进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储备粮食的数量,确保满足国家粮食需求。
第十八条粮储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粮食仓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储备粮食的质量和数量。
国家储备粮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储备粮库的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家储备粮库的管理。
第三条国家储备粮库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三)科学储粮,高效利用;(四)严格监督,强化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国家储备粮库的管理机构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储备粮库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国家储备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检查国家储备粮库的储备粮安全;(三)组织协调国家储备粮库的储备粮调运、销售和报废;(四)指导、督促国家储备粮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国家储备粮库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库的行政负责人,负责本库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储备粮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本库的储备粮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开展储备粮的检验、检测和品质鉴定;(四)组织协调储备粮的调运、销售和报废;(五)对本库的储备粮安全负总责。
第三章储备粮管理第八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储备粮品种、数量、质量、储存期限等要求,储备粮食。
第九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安全。
第十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的检验、检测和品质鉴定制度,确保储备粮品质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的储存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储备粮霉变、虫害、鼠害等。
第十二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的调运、销售和报废制度,确保储备粮的合理利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国家储备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粮库仓储管理规章制度
粮库仓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仓储管理,保障粮食安全,规范粮库仓储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商业储备库等粮库的仓储管理工作。
第三条粮库仓储管理应当坚持保护粮食、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抗风险能力的原则,确保粮食保管有效、安全、高效。
第四条粮库仓储管理应当做到合理存储、及时检验、周密保管、有效运输、科学检测、准确清点、完整登记。
第五条粮库仓储管理应当加强技术装备、保障设施、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仓储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仓储管理第六条粮食应当按照货品种类、等级、品质进行分门别类、单独存储,避免混装混堆。
第七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储存管理制度,制定仓储组织结构、工作程序、责任分工。
第八条粮库应当加强仓储安全管理,严禁火源、爆炸品、易燃物品进入仓库,防潮除虫,保持仓库干燥、通风。
第九条粮库应当建立完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粮食检验、计量、包装等工作流程,确保粮食安全存储。
第十条粮库应当每季度进行仓库清点,逐仓、逐仓位核对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存量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粮库应当做好全程温度监测记录,定期检查仓库温湿度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调控温度。
第十二条粮库应当加强仓库环境卫生管理,保持仓库清洁整洁,防潮、消毒、防虫。
第十三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保障粮食安全。
第十四条粮库应当建立数字化仓储管理系统,实现粮食信息化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效率。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粮库应当加强人员管理,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仓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奖惩制度,激发仓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仓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粮库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仓储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粮库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仓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粮食储备公司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储备公司的仓储管理,确保粮食储备安全、优质、高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粮食储备公司所有仓储设施和储备粮食的管理。
第三条粮食储备公司仓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粮食储备公司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仓储管理工作,确保仓储安全、优质、高效;(二)仓储部经理负责仓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仓储设施、储备粮食的安全;(三)仓库保管员负责具体仓储操作,确保储备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四)其他相关部门协助仓储部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仓储设施管理第五条粮食储备公司应确保仓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安全功能。
第六条仓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粮食储备公司应建立仓储设施档案,记录设施购置、使用、维修等情况。
第四章储备粮食管理第八条储备粮食应按照国家粮食储备标准进行分类、分级,确保粮食质量。
第九条储备粮食入库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标准后方可入库。
第十条储备粮食入库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堆放、摆放,确保通风、干燥。
第十一条储备粮食出库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出库手续,确保粮食质量。
第五章仓储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粮食储备公司应建立健全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仓储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粮食储备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粮食储备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仓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仓储设施、储备粮食、仓储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督检查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粮库全套管理制度范本
粮库全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储备粮的安全,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依照相关部门关于储备粮及储备库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储备粮和各储备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库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办理紧急事件。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推行分级负责制,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负总责,各库主任负直接责任,保证储备粮及储备库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和储备库必须成立安全专管机构和专职安全员(仓储科和保存员兼),在库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各级领导及各级职工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由于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而造成的各种事故,按情节轻重任当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储备粮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储备粮保存束度、库主任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企业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严禁动用,库主任对粮食安全负责。
第七条粮食保存推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存、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终究,做到数量正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第八条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第九条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并做好一切记录。
第十一条酒后不允许值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赌博。
第十二条保卫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提前交接班,上下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班。
第十三条非作息时间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其他人员进入单位院内。
有领导批准和特殊工作需要进入院内的,须履行通行手续(如:加班工作计划书、口头或电话等方式请示领导)保卫人员做好详细记录,且双方签字。
粮库全套管理制度范文
粮库全套管理制度范文粮库全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粮库的管理工作,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保障粮食质量,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粮库设施管理2.1 粮库建筑物管理2.1.1 粮库建筑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1.2 粮库建筑物内部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消毒。
2.2 粮库设备设施管理2.2.1 粮库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设备设施档案。
2.2.2 贮粮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2.3 粮库库容管理2.3.1 粮库库容应与库存粮量相匹配,不得超负荷储存粮食。
2.3.2 完成卸货、装货等工作后,应及时记录库存粮量变化,以便于精确管理。
2.3 粮库库区划分管理2.3.1 根据存储特点和安全要求,将粮库划分为存储区、清理区、检验区等不同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牌。
2.3.2 粮库各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消毒工作。
第三章粮食入库管理3.1 入库货物验收3.1.1 入库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只有合格的粮食才能入库。
3.1.2 粮食入库前要进行称重和检验,并填写入库通知单、进仓单等相应单据。
3.2 粮食入库记录3.2.1 每批入库粮食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数量、规格、日期等。
3.2.2 入库记录应及时更新,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3.3 粮食存放管理3.3.1 入库后的粮食应按规定存放在指定位置,并标注货位号和收货日期。
3.3.2 库存粮食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粮食安全。
3.4 粮食质量保证3.4.1 入库粮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不得装载、存储损坏、霉变等劣质粮食。
3.4.2 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第四章粮食出库管理4.1 粮食出库申请4.1.1 出库申请应提前提交,并附上出库原因、粮食用途等相关资料。
4.1.2 粮库管理人员应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批,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粮食储备库内部管理制度
粮食储备库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储备粮管理水平,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本库各级储备粮账实相符、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不断降低储备粮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依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直属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部管理制度是本库的基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管理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公休假制和法定节假日制度。
(一)单位8:00时上班,12:00下班;14:30上班,18:30下班。
(二)员工享受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三)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八小时以外,处理单位事务的工作计为加班。
(1)员工加班原则上不发加班工资,记为补休。
年度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补休,跨年作废,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八小时以外的业务接待,参加接待的人员一律计入补休,不发加班工资。
(3)员工加班除特殊情况外,由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计划,经库领导同意后,按实际加班时间累计计算。
同时,加班时间及人次每月末报领导备查。
(4)驾驶员因库内工作需要需派车的,须经领导同意,同时计为补休时间,其它派车不计入加班。
第三章假情管理四、各类假情包含公休、补休、病、事、探、产、婚丧等假情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或假条(除急病特殊事由外),注明请假事由、时间,经库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离岗。
五、审批办法:员工请假一律由库领导审批。
六、假情的使用(一)公休和补休假的使用原则: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使用公休和补休假。
补休原则上安排休息,因业务需要,不能安排休息的,视情况处理。
(1)公休假的计算以每年的一月份确定员工当年的公休假期。
(2)公休假的计算办法:工龄在一年以内的不执行公休假;工龄在十年(含十年),每年公休假为七天;工龄在二十年以下,十年以上(含二十年),每年公休假为十天;工龄在二十年以上,每年公休假为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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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库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储备粮管理水平,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本库各级储备粮账实相符、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不断降低储备粮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依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直属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部管理制度是本库的基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管理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公休假制和法定节假日制度。
(一)单位8:00时上班,12:00下班;14:30上班,18:30下班。
(二)员工享受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三)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八小时以外,处理单位事务的工作计为加班。
(1)员工加班原则上不发加班工资,记为补休。
年度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补休,跨年作废,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八小时以外的业务接待,参加接待的人员一律计入补休,不发加班工资。
(3)员工加班除特殊情况外,由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计划,经库领导同意后,按实际加班时间累计计算。
同时,加班时间及人次每月末报领导备查。
(4)驾驶员因库内工作需要需派车的,须经领导同意,同时计为补休时间,其它派车不计入加班。
第三章假情管理四、各类假情包含公休、补休、病、事、探、产、婚丧等假情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或假条(除急病特殊事由外),注明请假事由、时间,经库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离岗。
五、审批办法:员工请假一律由库领导审批。
六、假情的使用(一)公休和补休假的使用原则: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使用公休和补休假。
补休原则上安排休息,因业务需要,不能安排休息的,视情况处理。
(1)公休假的计算以每年的一月份确定员工当年的公休假期。
(2)公休假的计算办法:工龄在一年以内的不执行公休假;工龄在十年(含十年),每年公休假为七天;工龄在二十年以下,十年以上(含二十年),每年公休假为十天;工龄在二十年以上,每年公休假为十四天。
(3)公休假和补公休假的使用,本年内有效,跨年作废。
年内的公休假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使用时按实际天数计算。
(二)病假原则上持医生证明,需住院治疗的,出据入院证,办理有关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三)探亲假:按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执行。
(四)产假、护理假、婚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享受丧假三天。
七、假情的登记由库领导安排人员统一登记,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八、奖励(一)对企业有重大突出贡献,有储粮科技创新成果,为企业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者,给予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本库评选为优秀员工的,增发一个月工资。
增发工资数额为表彰决定下达时本人当月的岗位工资。
(三)被分公司评选为优秀员工的,在执行本库奖励的基础上,增发500元的奖金。
(四)被总公司评选为优秀员工的,在执行本库奖励的基础上,增发1000元的奖金。
(五)员工家属子女和员工自学大学、大专和中专,取得毕业证书的;员工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给予一定奖励,标准如下:(1)家属子女:大专或大专以上的奖励2000元。
(2)员工:自学中专毕业的奖励2000元,大专毕业的奖励3000元,本科毕业的奖励4000元。
(3)员工:取得相应岗位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企业认可),奖励2000元;取得相应岗位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企业认可),奖励3000元。
(六)员工发表简报、工作动态、思想动态、宣传文章、科技储粮论文等被采纳的,给予奖励:(1)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奖励500元。
(2)在省级杂志上发表的奖励300元。
(3)被总公司采纳的奖励300元。
(4)被分公司及地方采用奖励200元。
(5)被总公司表扬的奖励150元。
(6)分公司表扬的奖励100元。
九、处罚(一)工作中违反规定,依据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与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二)工作中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年累计旷工三次,给予一次警告处分;连续三次警告处分,给予一次记过处分;连续三次记过处分,下岗三个月,下岗期间每月发基本生活费500元。
(四)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下岗三个月,下岗期间每月发基本生活费500元。
(五)上班时间内,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六)杜绝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月奖金,并扣发本人月工资总额的50%,给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工资奖金十、工资是员工在工作期间获得的报酬,工资按国家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一)病假工资,原则上持医生证明,住院持住院证明,并根据《企业劳动管理条例》规定,以工龄长短为依据,适当扣减工资。
(1)根据云劳险[1990]16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六个月以内的,发给病假工资,其病假工资为: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发放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发放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发放本人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发放本人工资的90%;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者,发放本人工资的100%。
(2)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只发病伤救济费,其病伤救济费为: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5%;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5%;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70%。
(二)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100%,每月扣除双休日后按21天计算日工资。
(三)探亲假:按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执行,假期内不扣工资。
(四)产假、护理假、婚假: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享受丧假三天,不扣工资。
(六)补休、公休期间,单位同意的在职教育,不扣工资。
(七)加班工资:按实际加班小时计算,以本人的工资计发,其标准如下:国家法定假日为300%。
双休日为200%。
超时加班为150%。
(八)加班工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十一、奖金(一)奖金分为月奖、半年奖、年终奖。
半年奖、年终奖根据当年单位的效益情况制定,月奖根据企业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基数根据当年的工作情况,视企业经济效益而定。
(二)奖金发放标准:奖金分配按半年或年终考核结果评定。
结果分配系数核发奖金。
分配系数为:岗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任、书记 2.2 2.0 1.6科长(组长) 2.0 1.8 1.4员工 1.2 1.0 0.6 未转正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奖金的50%。
(三)假情奖金的分配办法:(1)旷工一天执行月奖的月份扣发本人日工资的200%,并扣除一个月的奖金。
不执行月奖的月份扣除当月工资的50%。
一个月累计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各类假情(含病、事、探、产、婚、丧)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奖金。
三天以上视情况酌情扣减。
第六章费用的管理十二、费用的开支实行审批制度。
(一)企业内部的任何开支,除正常业务运费及装卸费外,必须经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出差人员的补贴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差旅费的管理。
因工出差借款,必须有经手人和库领导的签字,方可办理借款。
借款在出差或所办事项结束后的5天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
(四)通讯费的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由库领导研究决定。
第七章福利待遇十三、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根据库内制定的制度,提出合理化的管理意见。
(一)有权享受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和一切福利待遇。
(二)企业按规定为员工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保险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员工劳动保护,按劳动保护有关执行。
(四)依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享受配偶探亲假的职工,仍然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但必须一次性享受及当年有效,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仅在四年内有效。
(五)员工直系亲属去逝,可享受三天丧假,同时企业给予补助300元;婚假、产假福利待遇仍执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六)员工因病治疗住院,按企业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规定的比例执行。
(七)经个人申请,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函授学习的员工,面授期间视为出勤,未经批准面授的按事假处理。
(八)员工享有定期身体检查和安全防护。
(九)女员工享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事项。
(十)驾驶员补贴办法:驾驶员驾车出州外,每公里补贴0.03元,出差补贴与员式同等。
第八章车辆管理十四、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一)车辆的使用,除库主任直接用车外,其它一切业务用车均由领导安排,外单位用车须经库领导同意。
(二)节假日、双休日或八小时以外,原则上严禁用车,若因特殊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库领导批准。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库领导同意,指派专职驾驶员驾驶,方可使用,长途原则上不派车。
(四)车辆的维修(1)在市内实行定点修理。
车辆修理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报请库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能送修。
(2)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到修理现场,检查修理材料的更换情况和维修情况,以保证修理过程的真实性。
(3)修理费的结算,必须一次一结清。
(4)未尽事项按本库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其它管理十五、本库人员的手机关机时间为24:00时至晨7:00时,其余时间保持手机的畅通。
节假日防洪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第十章附则十六、本制度由储备库负责解释。
十七、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相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十八、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