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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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资源和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和《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海宁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
(一)发展背景
1.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现实需要。我市人口密度高、经济总量大、环境容量小、资源自给率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8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为69308元。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增长,水、土地、能源等资源约束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而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为了破解资源能源和环境难题,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2.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从我市经济发展的质态来看,粗放增长的特征十分明显。在产业类型上,以皮革、家纺、经编等传统产业为主体,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在技术层面上,仍存在一些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在规模效益方面,产业链比较短,上下游产业及配套产业的整体发育仍不足;从具体的增长质量来看,印染、制革、化工、造纸和电镀等产业的高能耗特征十分明显。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3.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生态文明是以尊重自然规律和保护自然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为主要内容,实现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推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又要兼顾环境承载能力;既要为当代人创造最佳的投资与人居环境,又要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有机统一的和谐发展之路。我市作为资源缺乏的城市之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生态文明的战略选择,而且对浙江省乃至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平原水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
(二)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市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循环
经济建设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循环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1.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06年4月我市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26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市循环办,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各开发区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每年市循环办根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且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将循环经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2009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意见》(海政发[2009]17号),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指导。2008年以来,市财政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专门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资源再生利用、环保产业等重点示范项目扶持奖励和宣传。
2.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积极推进。按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经济的理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我市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初步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环境氛围,培育了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海宁(中国)太阳能科技工业园列入省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之一、浙江巨都公司中药现代化乙醇回收和中药渣综合利用项目和浙江南大环保科技公司利用甘蔗渣替代木浆造纸项目等列入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到2010年,全市培育海宁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单位、园区)4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投资计划项目1个。实施了皮革废料边角料再利用、碎玻璃综合利用、蚕沙综合利用、甘蔗渣废物再利用、废纸综合利用、废
旧橡胶资源再利用、制革污水治理和中水回用等一批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培育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3.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经济建设。工业领域对印染、制革、化工、造纸和电镀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底,全市共完成12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有6家企业获得省“绿色企业”称号。积极推进园区(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工作,组织开展了以省级开发区和制革、电镀、蔬菜加工、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有20家电镀企业搬迁进入电镀园区。鼓励支持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着力引导皮革、家纺、经编等特色产业的企业采用变频调速和高效变压器等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支持企业采用节电、节煤、节油、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热电联产和远红外加热等节能高新技术,提高能源转换效率。农业领域广泛推行生态养殖场猪粪尿综合利用、秸秆载培食用菌等农作物废弃物循环利用,降低农村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率。社会领域重点构建以专业市场、固定收购点、流动收购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全面启动生态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至2010年底,建立起6个国家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镇(已经实现海宁市全覆盖)、1个省级生态街道;省级绿色医院2家、省级绿色饭店6家、省级绿色家庭20家、绿色社区36个(其中,省级10个)、各类绿色学校65所(其中,国家级1所、省级12所)。
4.“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建设目标基本完成。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