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坚持创新发展 实现罪犯改造质量新提高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罪犯改造质量新提高坚持创新发展实现罪犯改造质量新提高积极推进监狱全面质量建设大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于爱荣罪犯改造质量是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监狱工作的核心价值。
近几年来,江苏省监狱系统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加快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提出并实施监狱全面质量建设。
通过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对监狱工作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同时进一步突出罪犯改造质量的中心地位,创造新手段、探索新路径,努力将现代文明成果应用到罪犯的改造中去,有力地促进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
一、创新工作思路,加快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进程工作的新手段和新方法。
在对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中,我们围绕罪犯个性需要,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改革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运作过程,注重激发罪犯学习兴趣;在对罪犯的政治思想教育中,突出专题性、应时性的进攻性教育,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还加大监狱环境建设和多媒体教育的投入,加强监内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注重发挥软性教育的效用,积极构建富有监狱特点和现代文明气息的改造环境。
同时,心理矫治也被引进到教育改造工作中。
目前各监狱已经形成了心理教育、甄别、咨询和治疗、干预的全过程化和档案化,个案矫治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
我们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建立“教育协作”网络、组建帮教自愿者队伍、实施法律援助和特困帮扶救助等措施,不断拓宽领域,加快监狱工作社会化进程。
现在,我们除与各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接茬帮教协议,开展对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教育外,还依托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和先进技术条件,成立了罪犯刑满前就业指导站、流动图书站,并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暂予监外执行伤残疾病鉴定专家库”和罪犯心理咨询专家组。
由社会志愿者建立的分类帮教基地也已经初步形成网络。
三、推进监狱建设,凸现监狱改造功能在监狱开展全面质量建设中,我们尤为重视提高监狱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近几年来,我们从江苏实际出发,加大投入,积极实施“苏北向苏南、分散向集中、室外向室内”的“三个转移”的监狱布局调整;按照“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要求,分类建设一般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高度戒备监狱建设,大力改善监管警戒、教育改造、劳动生产、生活卫生、文化娱乐及民警执勤备勤、学习训练等设施。
推进罪犯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罪犯改造工作情况汇报您好!我是××监狱罪犯改造工作队的负责人,现向您汇报我监狱罪犯改造工作情况。
我将就监狱罪犯改造工作的目标、措施、成效等方面进行汇报,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指导。
一、罪犯改造工作的目标罪犯改造工作是监狱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最终目标是使罪犯在改造中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主动接受改造,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因此,监狱罪犯改造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手段,使罪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终走上正义与文明的道路。
二、罪犯改造工作的措施1.思想政治教育我们充分意识到,罪犯改造的关键在于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
因此,我们重点加强了对罪犯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罪犯正确看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职业技能培训我们还加强了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各种技能培训班和实习实训,帮助罪犯学习各种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自食能力,为他们将来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3.心理辅导除此之外,我们还注重对罪犯的心理辅导工作。
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活动,帮助罪犯认识到自身的心理问题,倾听他们的内心声音,帮助他们摆脱不良情绪,增强自我调节能力。
三、罪犯改造工作的成效在我们的努力下,监狱罪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思想观念转变部分罪犯在接受了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后,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达了悔改的意愿。
他们开始主动接受改造,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与狱警和教育人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
2.职业技能提升我们部分罪犯在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后,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具备了一定的就业能力。
在未来回归社会时,他们将面对更多的工作机会,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
3.心理状况改善部分罪犯在接受了心理辅导后,内心的压力和不良情绪得到了释放和缓解。
他们开始学会了如何调节自己的心态,面对未来的生活。
2023年监管改造工作总结: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成效如何?
2023年监管改造工作总结: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成效如何?2023年监管改造工作总结: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成效如何?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2023年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管改造工作。
那么,这些努力是否有所成效呢?让我们通过本次总结来查看一下。
一、监管改造工作的主要内容2023年,监管改造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监狱设施:加强对监狱设施的改善和建设,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
建设更符合人性化、科学化、高效化要求的监狱设施,为服刑人员的改造提供更好的环境基础。
2. 强化法制教育:在监管改造工作中,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让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也要加强对狱警和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保证监管工作的合法合规。
3. 推进技能培训:加强对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能力,为服刑人员的回归社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希望。
4. 注重心理辅导:对服刑人员重点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认清自身的心理问题,并进行量身定制的心理治疗,让他们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
二、促进服刑人员改造的成效通过以上几种方式,2023年监管改造工作的效果如何呢?1. 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措施,让服刑人员的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
在接受法制教育时,服刑人员理解了法律规定和道德观念,这很可能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同时,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辅导也极大地改善了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让他们更加理智,更具自我控制能力。
可见,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对服刑人员的思想认识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改善了服刑人员的自我意识人性化监狱环境可以有助于改善服刑人员的自我意识。
在2023年的监管改造工作中,监狱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更符合人性化、科学化、高效化要求的监狱环境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服刑人员在这个环境下,更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强烈的自我反思意识。
关于如何推进罪犯政治改造的一点思考
关于如何推进罪犯政治改造的一点思考推进罪犯政治改造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涉及到犯罪惩治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多个方面。
如何有效地推进罪犯的政治改造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首先,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
罪犯在狱中需要接受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但同时也需要给予他们适当的自主权和奖惩机制,以激励他们的改造进程。
监狱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对罪犯的犯罪心理分析和个性特点了解,制定个性化的改造计划,并及时调整和评估。
其次,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注重教育培训。
犯罪往往是因为个人的意识、价值观等方面的问题所致,因此,针对罪犯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意识进行教育培训非常关键。
可以组织一些心理疏导、道德伦理等课程,引导罪犯重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同时,也要为罪犯提供一些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他们重返社会后的就业竞争力,更好地融入社会。
此外,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
在受刑人的改造过程中,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
罪犯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应该享有普遍的法律援助权,以保证其合法权益的维护。
此外,律师和法律顾问可以帮助罪犯了解罪行的后果,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
最后,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罪犯的改造不仅是监狱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的责任,而且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社会可以通过组织一些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的活动,提供就业机会和再教育机会等方式,为改造罪犯提供支持和帮助。
总之,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注重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体系,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只有综合运用这些手段,才能有效地推进罪犯的政治改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回归社会并成为贡献社会的积极成员。
推进罪犯政治改造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除了前文提到的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重视教育培训、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和争取社会参与和支持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方面也需要我们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是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其效果、方法和目标。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谈谈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一些思考。
首先,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效果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教育改造的目的是使罪犯思想认识发生转变,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有意愿改变自己的行为。
因此,我们应该注重教育改造工作的实效性。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效果:首先,要提供一流的师资力量。
罪犯教育改造不仅仅是普通的教育教学,还需要具有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等综合能力的教师。
应该通过招募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其次,要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内容和形式。
罪犯教育改造应该注重创新和多样性,不应该仅仅注重知识传授。
可以通过组织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心理辅导、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使罪犯能够全面发展、多元发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另外,要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罪犯教育改造需要一个安全、和谐、积极的教育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提供相应的物质设施和教育资源,为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方法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于不同类型的罪犯,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教育改造工作的方法:首先,要因人而异,因罪定教。
不同的罪犯有不同的犯罪动因和犯罪背景,因此,在进行教育改造时,应该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根据罪犯的个人特点、心理需求和思想认识的转变程度,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方法。
其次,要注重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
罪犯教育改造的核心是心理辅导和思想引导。
通过分析罪犯的心理问题,找出罪犯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错误和危害,最终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
另外,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罪犯教育改造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职业技能培训。
最新-浅谈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精品
浅谈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决不能就改造言改造,要树立大改造意识。
首先要努力营造适合监狱发展的社会环境,赢得社会各界、部门对监狱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狠抓依法治监、科学管理,使监狱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基础上,依法对罪犯实施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合力对罪犯实施改造。
这些工作虽有紧迫感,但必须扎扎实实,步步为营,一步一个台阶往上走,先创建后巩固发展提高,硬件一时达不到,软件先行。
一、努力塑造监狱形象,赢得社会广泛支持由于历史的原因,监狱远离城市和交通干线,几乎处于封闭状态。
近些年来,尤其是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监狱事业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监狱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尽管这样,监狱工作仍鲜为人知,更谈不上理解和关怀。
这种情况影响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主动出击,利用各种手段,扩大监狱影响,宣传监狱事业,使改造罪犯,保社会平安稳定这一伟大事业深入人心。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内强素质,才能处塑形象,监狱在请进来走出去的同时,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监、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和改造,突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突出时代精神,努力赢得党和政府的不断支持,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理解,为监狱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从严治警,素质强警,铸就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监狱警察队伍监狱机关除了要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关键还在自身管理。
监狱队伍的整体素质、凝聚力、战斗力将决定着监狱工作的兴衰成败。
因此,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和驾驭监狱工作的水平,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和本领至关重要。
监狱管理者是政策法律的具体实施和执行者,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大力加强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造就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本文来源:免费训练有素、业务精通、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新型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实施感恩教育,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实施感恩教育,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当前监区工作来看,民警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中,面临的困惑越来越多。
按照常理,目前民警执法日趋依法、文明,监狱狱务公开不断深化、透明,国家刑事政策空前优越,减刑假释制度公开、公正,服刑人员应该知恩图报,遵规守纪、踏实改造。
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服刑人员却越来越难管理。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服刑人员内心深处的感恩意识缺失应该是主要原因。
在工作中适时对服刑人员进行感恩教育,应能收到良好效果。
一、对服刑人员实施感恩教育的必要性在现实改造生活中,不少服刑人员不良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缺失感恩之心。
一是身份意识淡化,服刑意识缺失。
尤其是一些“多进宫”罪犯,他们对国家法律缺乏敬畏感,对自身是罪犯似乎已习以为常,毫无羞耻感,把服刑当成了“度假”。
至于国家不断完善的刑事政策好不好、家人过的怎么样、监狱执法的文明规范,他们懒的想,只是混刑度日;二是悔罪意识减弱,责任意识缺失。
有些服刑人员对自身违法犯罪毫无罪恶感、悔恨感,他们不把犯罪的原因归于自己主观原因,而是归于家庭、归于社会,对于自身所犯罪孽给家庭、社会带来的不幸无动于衷,人格冷漠,毫无怜悯之心,忏悔之意,赎罪之行,全然一个“冷血动物”;三是改造意识淡薄,有偿改造心理突出。
不少服刑人员做事常常以是否合算来衡量自己改造的投入,主动改造意识严重缺失。
做什么事都围绕着“分”转,只要能加分的事就做,不加分的事就躲。
他们的“积极”表现只是为了换取表扬、改造积极分子,最终达到减刑之目的,他们把改造变成了一种投机的行为。
不少民警为挽救服刑人员,对他们的教育可谓煞费苦心,用心良苦,但结果常常都是收效甚微,只要不给加分,付出再多的“口水”也只能付之东流,毫无感激之意、感恩之情。
四是一些获得减刑、假释或其他行政奖励的服刑人员总认为成绩的取得全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对教育帮助过他的民警、其他服刑人员丝毫不放在心上。
感恩是做人的起码标准,而“忘恩负义”是违背道德的可耻行为。
构建罪犯心理矫治系统 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构建罪犯心理矫治系统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邓晖当前,监狱押犯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监狱在押犯的心理状况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特点,既给监管改造增加了难度,又给监狱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在准确把握和遵循罪犯改造规律的基础上,及时转变教育改造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有效提高改造质量,提出了新的课题。
因此,研究分析当前监狱押犯的心理状况,积极构建罪犯心理矫治的有效系统,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同时,运用心理矫治的方法,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等各种消极心理,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和健康个性品质,促进思想转变,已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具体要求之一,罪犯心理健康程度也成为评价监狱行刑效益的重要标准。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对监狱如何构建罪犯心理矫治的有效系统,进行了认真调研,并探求相应对策举措。
一、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主要心理及成因根据对调查情况的分析归纳,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心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具有积极意义的常态心理所谓常态心理,即与普通公民一样,具有能动性、主动性与积极性的特点和人之常情。
罪犯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就是常态心理与不良犯罪心理的相互斗争的过程,由于其不良犯罪心理占了主导地位而压倒了其常态心理才陷入犯罪泥坑。
当罪犯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后,其常态心理并未完全泯灭,这是绝大多数罪犯可以被改造好的基础。
罪犯的主要常态心理有:(1)后悔心理。
这种心理较多地在认罪服法、知罪悔改的罪犯身上得到体现。
他们自感悔对父母、妻子及儿女,有沉重的负罪感,并借助监狱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萌发了良知,良心受到自责。
如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不少罪犯曾为妻子的生活处境和前途着想,主动提出过离婚请求,更多的罪犯向亲人表示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知错即改,是一种应当肯定的积极态度,也是人情常态。
(2)需求心理。
人都有自己的需要,这种内在需要是个体心理活动的原动力。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划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曾经,罪犯身上所表现的不正当的畸形需要,即与社会规范和社会发展格格不入、有害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心理需要、导致了他们的犯罪,但在其服刑改造的环境中,畸形需要受到遏制后,因人的需要倾向依然存在,罪犯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断改变和调整自己的需要结构,良性需要逐渐扩大,终于成为需要结构的主体,并且越来越使罪犯本身的心理活动形成定向的自我控制能力,追求良性的自我目标。
以政治改造为统领打造罪犯改造新格局四项举措
以政治改造为统领打造罪犯改造新格局四项举措为了推动罪犯的改造,我们采取了四项举措,以政治改造为统领,打造罪犯改造新格局。
首先,我们在每周一早晨和重大节日,组织全狱干警和全体罪犯一起在旗杆下升国旗、XXX、朗诵感恩誓词。
在特定活动或特定,活动开始前唱国歌、结束前唱国际歌,有效激发了罪犯的爱国情怀。
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唱红歌、赛红歌”活动,让红歌的歌声响遍全狱,用正能量浸润罪犯心灵。
其次,我们建立了监狱干警改造知识技能考级动态管理机制,聘请专家教授先期为干警授课,从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层面、更深的根源,挖掘和萃取红色文化精髓,授课后,组织干警录制教学视频,为罪犯播放研究吸收,提升理解能力。
我们还充分发挥监狱数字电视多媒体的红色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罪犯集中观看经典红色纪录片和正能量的红色电影和影视作品,以形象生动的内容形式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实现入脑入心,使罪犯从心底热爱党、崇敬党、感激党,自觉在党的感召下真正痛悔旧我、积极改造、走向新生。
第三,我们订购了500余册红色经典书籍,组织全狱罪犯日常研究和阅读,提升思想认识,净化自身心灵,激发罪犯改造的内在动力。
每天准时组织罪犯集体收看《新闻联播》,了解国家大事及国际形势。
收看《新闻联播》后,每天依次指定一名罪犯在队前,大声朗读每日的《人民社论》。
同时利用罪犯休息日时间由干警给罪犯解答疑惑,以主流的思想促进罪犯思想改造。
最后,我们还鼓励罪犯搞文艺、写书画,营造文化氛围。
我们组织罪犯参加文艺比赛,举办书画展览,让罪犯发挥自己的才艺,感受文化的魅力,进一步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旨在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达到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
改造罪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改造罪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
罪犯改造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罪犯改造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改造资源不足、改造技术滞后、改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因此,制定并实施罪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对于加强罪犯改造工作,提高改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1. 提高罪犯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2. 增强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其积极融入社会;3. 降低罪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减少社会治安风险。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个性化改造计划。
针对不同类型的罪犯,制定个性化的改造计划,包括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法律教育等内容。
通过对罪犯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其改造重点和方向,提高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改造资源整合。
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建立罪犯改造基地和机构,提供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师等专业人员的支持。
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为罪犯提供更多的改造机会和资源,拓宽改造路径和途径。
3. 推进改造技术创新。
加强对罪犯改造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引入先进的心理疗法、职业培训方法等,探索更有效的改造途径。
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罪犯改造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罪犯改造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评估。
4. 加强社会吸纳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罪犯改造后服务机制,对改造后的罪犯进行跟踪服务和社会适应指导,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加强对罪犯的社会监督,建立罪犯信息公开制度,增强社会对罪犯改造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罪犯改造工作提供法律保障;2. 加强改造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改造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3. 增加改造经费投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4. 加强改造成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造工作。
五、结语。
罪犯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希望通过本实施方案的推进,能够有效提高罪犯的能力建设水平,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方法探究
新形势下罪犯改造方法探究摘要:我国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改造人。
如何科学、有效地改造罪犯,真正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实现罪犯改造工作的科学化,是是新时期每一名监狱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亟待研究的课题。
对各监狱在改造实践中探索的罪犯改造新方法、新途径进行调查研究,将其进行总结、梳理、分类并加以理论化提升,是促进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有效途径。
因此,深入研究,着力创建罪犯改造方法体系是新时期每一名监狱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亟待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罪犯改造方法新形势教育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应该包涵的内容(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
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
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
认真落实“分级处遇制度”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推动监狱经济和谐发展
认真落实“分级处遇制度”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推动监狱经济和谐发展认真落实“分级处遇制度”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推动监狱经济和谐发展对监狱来说如如何抓好两个主业(改造质量、经济效益),是当代监狱发展的主要话题,我们一直要求改造质量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但根据目前形势分析很难将两方面做到同步发展,所以我们可以套用我国改革初期发展模式的思路(即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带动其它人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对现阶段的部份监狱来说要求两个主业同时发展很难,我们可以先以一方面为主带动另一方面横向发展,最终达到两个主业共同发展的目的。
但究竟是先抓改造质量还是先抓经济效益,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有的监狱适合快速发展经济,有的监狱还不具备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抓好改造质量,这两方面没有孰重孰轻之分,只是看哪一方面更有利于快速发展,一方面发展了都能促进另一方面快带发展,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对我狱的服刑人员来讲好像除了减刑就没有什么动力而言,在减刑过度期或者说无刑可减的时候就很难管理了,所以我们要让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的每一天都有一个三六九等之分,要让每个服刑人员无论人减不减刑都有一个改造的动力,那就是分级处遇。
我们要让每一个服刑人员每天都想我要好好干,不然我的监狱生活会很难受(当然这里的难受是合理合法的前堤下待遇不同,处罚不同所产生的结果),这样我们的改造才是成功的,达到一个良性循环。
分级处遇到的处遇结构(一)宽管型处遇结构1、准社区型监区就是在监狱内模拟社会环境,让宽管级别的罪犯在相对宽松自由的空间多渠道与社会扩大接触面,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当然,这类宽管级别的罪犯主要是监狱经过多方面的认定,经过改造后主观恶习不大了,劳动态度和劳动任务完成好,或者非暴力型罪犯,余刑可以适度的考虑长一点,根据不同罪犯的实际情况享有以下处遇:⑴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优先呈报减刑、假释,减刑幅度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适当放宽;⑵每个星期可以两次拨打亲情电话;每个月可以增加接见和同居次数,享受亲情温暖,⑶可以用计算机局域网络查询社会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信息交流,可以使用相对用许的视听设备;⑷监狱的劳动改造科成立罪犯就业指导中心,针对宽管级别罪犯在劳动就业方面可以参照社会的竞争应聘的做法,经常有组织的参加宽管级别罪犯有赏劳动、参观学习和竟聘社会企业等,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定出工资标准,并进行公开招聘,宽管人员根据自己的优点,签定协议,监狱根据劳动实绩给予宽管人员工资(工资打在消费卡上或者上帐的形式)。
规范罪犯改造工作方案及措施
规范罪犯改造工作方案及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罪犯改造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罪犯改造不仅关乎个体的人身自由,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因此,规范罪犯改造工作方案及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规范罪犯改造工作的方案设计和具体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规范罪犯改造工作方案设计。
1. 制定完善的改造计划。
罪犯改造工作的第一步是要制定完善的改造计划。
改造计划应该具体、可行,对罪犯的个人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改造计划应该包括罪犯的犯罪情况、家庭背景、教育程度、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便为罪犯量身定制改造方案。
2. 强化监管和管理。
在罪犯改造工作中,监管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监管和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罪犯按照改造计划的要求进行改造,并且在改造过程中不再犯罪。
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和管理制度,包括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和康复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3. 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罪犯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包括监狱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人员都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4.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在罪犯改造工作中,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改造方案,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罪犯改造工作具体措施。
1. 心理矫治。
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心理矫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罪犯犯罪往往与其心理问题有关,因此需要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
2.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罪犯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过教育培训,可以提高罪犯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找到合适的工作,实现自我价值。
3. 社会帮扶。
在罪犯改造工作中,社会帮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社会帮扶可以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提供住房帮助、提供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帮助,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4. 家庭关怀。
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家庭关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罪犯改造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的现状和完善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罪犯成为首发公民和自食其力劳动者不可缺少的基本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特色的体现。
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于自身的矫正和改造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罪犯劳动改造的概念罪犯劳动改造作为监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它的概念。
劳动改造是指监狱等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以生产劳动为手段,对罪犯实施的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和学习生产技能的活动,是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的基本手段。
二、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的现状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制度于建国初期即设立,直至今日,仍在发挥着重大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罪犯改造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也出现了一点问题。
(一)监狱作为监狱企业存在严重缺陷监狱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企业的特殊形态。
作为监狱,它实施对罪犯的改造职能,作为企业,它承载罪犯劳动生产活动。
但是,在市场中,监狱企业面对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其性质和特点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不利因素。
由于企业劳动力主要是罪犯,他们素质普遍较差、流动性大,使之形成了在市场竞争中的先天弱势。
监狱企业也可能会因此不能向罪犯提供充足的劳动改造岗位和劳动条件,使之改造的作用也受到影响。
(二)劳动改造中罪犯的权利受到侵害由于监狱企业生产效率低,经济压力大,与社会企业竞争十分吃亏,因此,许多监狱不得不组织罪犯进行超量、超时的劳动,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
罪犯每天的劳动会超过8小时甚至是10小时,他们休息的权利也会被剥夺而进行劳动,并且,罪犯的劳动条件也无法保障。
除此之外,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往往不会获得报酬,进行劳动的罪犯只会被看做是劳动改造的对象,经济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跟不用说劳动保护和劳动赔偿的问题了。
这样,罪犯的权益受到极大侵害。
(三)监狱改造功能受到影响“监企合一”的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目标成了监狱工作的核心任务,甚至监狱领导班子的组成也会明显体现出生产为重心,监狱长由懂得生产的人来担任,由此可知,监狱的改造功能往往只能成为生产之后的第二目标。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摘要: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国的公安、检察、监察、法院、司法机关加大了对社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
特别是从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开始,到2020年年底结束。
我们的政法机关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迅雷出击,积极打掉了一批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分子和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了一批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就给我们监狱押犯成分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变化,监狱关押进了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罪犯,以及他们的“雨伞”被关押在监狱里。
,这给监狱罪犯的教育改革带来了新的问题。
我们监狱过去那些单一的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与现在的押犯成分已经显得格格不入,我们的监狱管教民警必须从当前的监狱押犯出发,重新认识监狱押犯的构成情况和犯罪特点,积极学习和掌握与现有的押犯情况相适应的罪犯教育改造知识和技能。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改造一、监狱中关押的职务犯比以前相对增多,监狱民警要时刻掌握监狱押犯成分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职务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罪的居多在当前职务犯罪中,腐败和贿赂是主要表现形式。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76%;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职务犯罪涉及的社会领域广在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多发生在社会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上。
在人民生活领域,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职务犯罪中资金数额巨大的案件层出不群在我国现阶段,涉及巨额犯罪资金的犯罪活动仍在继续。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涉及面广。
4、职务犯罪的高科技手段和方法目前,我国许多职务犯罪都采用了隐蔽的高科技手段。
他们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投资和分红接受贿赂,成为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模式,增加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他们进行查办惩处的难度。
(二)、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1、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表现。
对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思考
========对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思考山西省沁水监狱随着我国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犯罪心理日趋复杂,这势必给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带来难度。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明确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真正做到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全面提高监狱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存在和面临的问题(一)罪犯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教育、监管、劳动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
教育改造手段的主体地位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之后,由于受监狱经济困难和监管形势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教育改造工作的法定原则和主体地位被其他工作所削弱,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及方法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相应变化,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监狱人民警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模式开展教育工作;对“严打”后涉黑、涉暴、涉枪、高智能和“法轮功”类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保守多年传统的教育经验,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三)当前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从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教育工作的考核机制缺乏活力,考核方法不够科学、严谨,表现为只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教育过程的量化考核。
这种重结果、轻内容的考核方式制约了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罪犯出入监教育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针对性对罪犯进行出入监教育是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两道程序,二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实际工作中,一般对新收押犯的入监教育重视程度较高,认为把好“入口”是稳定监管秩序的有力措施。
而出监教育由于主观上认为罪犯即将回归社会,教育强度相对减弱,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出监教育中缺少罪犯由“监狱人”到“社会人”过渡的社会回归再教育、再就业指导和遵纪守法教育。
关于如何推进罪犯政治改造的一点思考
关于如何推进罪犯政治改造的一点思考推进罪犯政治改造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任务,但它也是至关重要的。
罪犯政治改造不仅有助于降低犯罪率,提高社会安宁,还能为犯罪分子提供走出错误道路的机会。
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推进罪犯政治改造的思考:1. 提供教育机会:教育是推动罪犯政治改造的关键。
罪犯应该有机会接受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
这样他们不仅可以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能,还能获得一种合法的生计方式。
同时,教育也有助于塑造罪犯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帮助他们意识到犯罪的后果。
2. 心理辅导与康复:很多罪犯犯罪行为背后都隐藏着心理问题和创伤经历。
提供心理辅导和康复服务是推动罪犯改造的重要步骤。
这可以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学会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
心理辅导还可以帮助罪犯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增强自控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创造良好的监狱环境:监狱环境是罪犯政治改造的基础。
监狱应该提供安全、卫生和秩序的环境。
同时,监狱也应该为罪犯提供良好的教育、康复和工作机会,以及适当的休闲活动。
这样可以帮助罪犯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促进他们的改造和重返社会。
4. 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罪犯在刑满释放之后,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来帮助他们重返正常生活。
社区和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住房、就业和社交支持,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政府部门还可以与企业合作,提供就业机会给罪犯,这对于他们以新的身份重新开始生活至关重要。
5. 公众参与和认识:推进罪犯政治改造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公众需要真正理解罪犯的处境和需求,并给予他们机会证明自己的改变。
同时,社会也需要鼓励并支持改造成功的罪犯,以树立榜样和鼓舞其他罪犯改变的信心。
总而言之,推进罪犯政治改造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过程。
它需要政府、教育机构、心理健康专家、监狱管理人员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提供教育机会、心理辅导和康复服务,创造良好的监狱环境,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并加强公众参与与认识,我们可以推动罪犯从错误道路上回归,为他们重新塑造美好的未来。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第一篇: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在新时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为,始终坚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因素;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当前监狱工作的客观要求。
所以要求我们进一步端正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进而全面提高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主要方法当前监狱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时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理清思路,探求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一)首先要确立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当前,监狱在功能结构上表现为既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又是企业单位,也是一个小社会。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伴随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监的推进,监狱功能的多元化导致监狱工作重心偏离,增加了监狱的运行难度,削弱了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功能,严重影响了改造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监狱的行刑效益。
从本质上讲,监狱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正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的基本功能。
监狱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强化惩罚和改造的功能,才能最终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宗旨。
因此,打破传统监狱体制,实行监、企、社分离,确立教育改造工作的核心地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罪犯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才能实现“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的过渡,才能有效地提高改造质量。
如果只把罪犯当成被改造者,而不促使其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就不会提高。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的理念,尊重罪犯人格,真正把他们当人看待,把他们作为犯了罪的公民对待,激励他们悔改向上,告别昨天,奔向明天。
罪犯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罪犯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引言。
罪犯改造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罪犯的改造和提升工作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罪犯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乎罪犯个体的命运,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宁与发展。
本文将从罪犯改造的重要性、现状分析、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罪犯改造的重要性。
罪犯改造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罪犯改造是保障社会安宁的重要手段。
罪犯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通过对罪犯进行改造,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其次,罪犯改造是保障罪犯个体权益的重要途径。
罪犯虽然犯了错,但也有改过自新的权利,通过改造提升工作,可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再次,罪犯改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仅取决于其科技水平和经济发展,更取决于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罪犯改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罪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罪犯改造工作的投入不足。
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限制,一些地区的罪犯改造工作难以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罪犯改造工作的机制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罪犯改造工作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制度,导致改造效果不佳。
再次,社会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
一些人对罪犯改造持有偏见和误解,导致改造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针对目前罪犯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一、加大对罪犯改造工作的投入。
政府应该加大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资金投入,增加改造机构的建设和改造人员的配备,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科学的改造机制。
完善罪犯改造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确保改造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三、加强社会对罪犯改造工作的支持。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社会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令狐采学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而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在国家文明不断进步,国家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如何发挥监狱的矫正功能,进一步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新形势下怎样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教育手段的淡化、弱化和形式化,是监狱界普遍反映的一大现象,严重影响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控制、稳定、改造罪犯的关键举措是加强罪犯的教育,打破他们的犯罪心理结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必要的谋生技能,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认同。
因此,作为监狱职能部门,要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着力于教育改造的改革,全方位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积极探索教育改造罪犯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举措,以促进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发展。
一、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
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是三大改造罪犯的手段,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现实中,其地位和作用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淡化和弱化的倾向依然存在,教育改造工作的法定原则和主体地位被其它工作所削弱。
(二)注重形式,轻视内容,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
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机制缺乏活力,考核方法不够科学、严谨,只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教育过程的量化考核,与实际工作衔接不紧,往往以生产产值作为定量考核。
这种重形式、轻内容的考核方式制约了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和方式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
近年来,警察通过岗位再培训大练兵等教育,整体素质得到了较令大程度的提高,但面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变化,在施教方法和手段上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工作上,加大了工防范工作力度,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对深层次的犯情动态了解甚少,不愿意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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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在新时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为,始终坚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因素;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当前监狱工作的客观要求。
所以要求我们进一步端正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进而全面提高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主要方法当前监狱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时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理清思路,探求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一)首先要确立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当前,监狱在功能结构上表现为既是执行刑罚的国家机关,又是企业单位,也是一个小社会。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伴随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监的推进,监狱功能的多元化导致监狱工作重心偏离,增加了监狱的运行难度,削弱了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功能,严重影响了改造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监狱的行刑效益。
从本质上讲,监狱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正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的基本功能。
监狱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强化惩罚和改造的功能,才能最终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宗旨。
因此,打破传统监狱体制,实行监、企、社分离,确立教育改造工作的核心地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罪犯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才能实现“要我改造” 向“我要改造”的过渡,才能有效地提高改造质量。
如果只把罪犯当成被改造者,而不促使其由被迫改造的客体地位向自觉改造的主体地位转化,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就不会提高。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确立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的理念,尊重罪犯人格,真正把他们当人看待,把他们作为犯了罪的公民对待,激励他们悔改向上,告别昨天,奔向明天。
这样,教育改造工作就必然事半功倍,改造成效显着。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构建大教育格局当前及今后教育改造工作,在坚持“改造人、教育人、挽救人”的大前提下,必须拓宽教育思路,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开放式、柔性化的大教育格局。
1.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必须树立两种新理念。
(1) 树立教育改造过程是一个创新过程理念。
教育改造罪犯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其目的在于矫正他们的违法犯罪思想、错误的道德观念和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有一定文化知识、生活技能和对社会有用的人。
实际上使他们由坏人变好人,由愚昧、野蛮走向文明,其实质就是破旧立新、重塑新人。
由此可见,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就是一个“化废为宝”、“化害为利”的新生过程,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每一个干警必须树立这种改造过程就是创新过程的理念,创新教育改造的观念、内容、方法和机制,开创全新的教育改造模式,激活他们接收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实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目的。
(2) 树立教育改造目标、质量多层次的理念。
罪犯的出身经历、文化程度、道德水准、性格特征、内在需求、违法犯罪的背景与动机、主观恶性程度等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
如果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不能区别对待,这会给他们带来心理的失衡和改造的消极影响。
《监狱法》规定“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是法律对罪犯教育改造的总目标、总质量的要求。
在这个总目标、总质量的要求下,教育改造的目标体系应是具体的、有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个性品质目标,即罪犯应有责任感、自尊、人际关系协和、自我管理、正直和诚实;第二个层次是基本人格目标,罪犯首先应当是一个社会公民,具有公民应有的人格素质和道德水准,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第三个层次是素质教育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把罪犯教育改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
同时,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罪犯,由于教育改造的目标不同,教育改造的质量要求亦不同,那么,教育改造质量的标准必将会出现多元化趋势。
只有树立教育改造目标、质量多层次的新理念,才能真正实施“因材施教”、个案教育改造模式,改变“一锅煮”的教育方式。
这将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
2.改革和深化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
在教育改造内容上,应当突出政治思想教育,把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重点,处理好各种教育的结合,发挥综合效应,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在对罪犯的政治思想教育中,要树立大政治思想教育观,即把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改造罪犯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之中,特别是要抓住罪犯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专题性、应时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因势利导,化淤解惑,从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由于大多数罪犯文化层次低、接受能力差、思想水平与道德修养水平低下,对这些人的教育,我们要坚持思想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当前,要在罪犯中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他们明辨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能力,特别是要养成“爱国”、“守法”、“明礼”的基本道德。
3.创新教育改造工作载体与方法,增强教育改造的实效性。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改造机关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与概括出具有特色的工作载体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教育改造工作要取得新的发展,必须在寻求新的教育载体和方法上下功夫。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
(1) 运用科技力量,实现教育改造手段的现代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监狱工作要树立“科技兴教”的思想,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果。
因此,要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开发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分析罪犯的思想变化规律;发展电化教育,推行多媒体网络化教学;完善心理矫治,转化罪犯思想。
例如近期我狱利用网络成立的女警教育中心就是利用科技教育的体现。
(2)大力开发社会资源,增强对罪犯的社会化教育。
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
《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采取“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会同高等院校、劳动、职教部门,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开门”办学,重视罪犯的职业技术教育,适应回归社会后就业竞争,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
例如我狱与潍坊农广校的联合办学就是很好的实践。
(3)搞好监区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改造氛围。
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监区文化生活,对陶冶情操,矫正恶习,教育引导罪犯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所以要大力加强监区文化建设,营造教育改造“软环境” ,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应解决的问题在我国长期的监狱工作中形成了三大改造手段:管理、教育、劳动。
它们在改造罪犯的工作中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相互促进。
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必须处理好这几者之间的关系。
(一)处理好教育改造与生产劳动的关系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手段,监狱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一方面可以磨炼罪犯的意志,对其进行有效的惩罚,另一方面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缓解监狱的经费压力。
但是,如果处理不好改造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就会影响到监狱的安全与稳定。
劳动要以教育改造为主导,使劳动成为教育改造的实践手段。
有一些人认为越苦、越累、越粗放的体力劳动对罪犯越具有惩罚性、改造性、教育性。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一些单位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搞超时、超体力劳动,也有的单位让罪犯在生产环境比较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劳动,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罪犯劳动改造的积极性,降低了劳动改造的特有功能。
随着教育改造中心地位的确立,监狱应当把教育矫正罪犯作为劳动的出发点,把劳动纯化为改造功能。
通过劳动使罪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培养与提高其谋生能力,完成对罪犯的道德教育、形势教育、认罪服法教育、责任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使罪犯认识到劳动已不再是赎罪式的惩罚而是“改过自新的唯一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教育改造的主导地位,借助生产技能教育,为其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创造有利条件。
(二)教育改造与惩罚的关系惩罚是刑罚的本质体现,它作为监狱行刑的一个重要手段,自始至终贯穿于监狱发展的整个过程。
《监狱法》第 1 条即为:“正确执行刑罚,惩罚与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可谓开宗明义,道出了我国刑罚的指导思想。
这进一步表明惩罚在监狱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通过惩罚,使罪犯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接受改造的不可抗拒性,迫使罪犯打消混刑度日或抗拒改造的念头,使他们明确认识自己要为犯罪行为付出代价,进而选择改恶从善,重新做人的道路。
但是,“单纯的惩罚难以控制罪犯”,而且,随着依法治监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惩罚的执行要以有利于教育改造罪犯为目的,以符合人道主义来贯穿惩罚的过程,使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共同完成提高改造质量的工作。
1.分类施教,依类施罚,确立正确的惩罚原则。
有罪必罚。
如果犯了罪而得不到惩罚,社会就没有公正可言,“预防和减少犯罪”就很难实现,单纯强化教育来提高改造质量必定会显得苍白无力。
因此,在罪犯改造中要坚持正确的惩罚思想,没有惩罚,监狱要改造好罪犯是很难的。
实际上,今天的惩罚应不单纯是限制罪犯的自由,剥夺罪犯的一些权利,强制罪犯进行劳动,而应该寻找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既贯彻人道主义原则,又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处。
我认为,在分类施教的基础上辅以依类施罚,以此作为惩罚与教育改造的切人点,针对不同类型的教育改造罪犯,对其进行不同的惩罚措施,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一些非暴力犯,失去自由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刻骨铭心的惩罚,他们对惩罚的感受最为深刻和强烈。
监狱对这些人所做的工作应围绕教育来进行;而对那些惯犯、累犯以及暴力犯,他们大都文化程度低,认罪意识、服刑意识、改造意识淡化,负罪感差,而且有很成熟的抗改经验,仇恨社会、报复心理强,对于这类罪犯,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强化其日常行为规范,通过严格控制形成威慑氛围。
使其心理和生理受到压力和压抑,通过综合教育,使其接受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监狱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类型,即经济型、智能型、职务型犯罪,他们大都受过较高的教育,有过一个比较理想的职业,对这类罪犯不仅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而且要在精神上令其产生痛苦和耻辱,通过国家和社会对其否定性评价,触动其心灵,从而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教育。
通过分类施教、依类施罚,使教育与惩罚很好地结合起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
2.监狱工作要坚持惩罚与教育两手抓,以教为主。
惩罚与教育是改造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惩罚不是目的,通过教育改造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防止和预防犯罪才是监狱工作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