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__低压配电-PPT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民⽤建筑电⽓设计规范》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条:⼀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个电源发⽣故障时,另⼀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页)电源及供配电系统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并列运⾏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配电变压器选择条:设置在民⽤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式、⽓体绝缘或⾮可燃性液体绝缘的(第17-18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页)低压配电装置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于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
当出⼝之间的距离⼤于15m时,应增加出⼝。
(第24页)对⼟建专业的要求条:可燃油油浸电⼒变压器的耐⽕等级应为⼀级。
⾮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等级不应低于⼆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层或更⾼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导体选择条:低压配电导体截⾯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其导体载流量不应⼩于预期负荷的最⼤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截⾯应满⾜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相导体截⾯不应⼩于表的规定。
表导体最⼩允许截⾯(第60页)条: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作PEN导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39号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本标准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26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2符号2.3代号3供电系统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4负荷计算3.5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2所址选择4.3配电变压器选择4.4主结线4.5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4.6高压配电装置4.7低压配电装置4.8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4.9移相电容器装置4.10对有关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1继电保护5.2电气测量5.3二次回路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2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6.3不间断电源系统7室外线路7.1一般规定7.2架空线路7.3电缆线路8低压配电8.1一般规定8.2低压配电系统8.3超低压配电8.4导体的选择8.5低压电器的选择8.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9室内布线9.1一般规定9.2瓷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9.3直敷布线9.4金属管布线9.5硬质塑料管布线9.6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9.7金属线槽布线9.8塑料线槽布线9.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9.10电缆布线9.11电缆桥架布线9.12封闭式母线布线9.13竖井内布线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1一般规定10.2电动机10.3传动运输系统10.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5稳压、整流设备10.6蓄电池10.7自动门10.8家用电器10.9舞台用电设备10.10医用放射线设备10.11体育馆设备11电气照明11.1一般规定11.2照明质量11.3照明方式与种类11.4照明光源与灯具11.5照度水平11.6照度计算11.7照明节能11.8照明供电11.9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12建筑物防雷12.1一般规定12.2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3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4二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5三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6其他防雷保护措施12.7接闪器12.8引下线12.9接地装置13电力设备防雷13.1一般规定13.2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保护13.3配变电所及与架空线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的保护13.4旋转电机的保护14接地及安全14.1一般规定1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4.3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14.4保护接地范围14.5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14.6接地装置14.7通用电力设备及电气设施接地14.8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1一般规定15.2系统组成15.3按收天线15.4前端15.5传输与分配网络15.6线路及敷设15.7安装要求15.8供电、防雷与接地16闭路应用电视16.1一般规定16.2闭路应用电视系统16.3设备器件选择16.4传输及线路16.5供电、接地17声、像节目制作17.1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17.2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17.3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17.4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17.5线路敷设17.6电源及接地17.7对其他专业的要求18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18.1一般规定18.2呼应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18.3呼应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4公共显示装置设置原则18.5公共显示装置显示方案的选择18.6公共显示装置的控制18.7公共显示装置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8时钟系统19电话19.1一般规定19.2对市内电话局的中继方式19.3电话站站址选择19.4电话站设备布置19.5会议电话、调度电话19.6电源、接地、照明19.7房屋建筑20通信线路20.1通信线路网络20.2电缆管道线路20.3直埋电缆线路20.4架空电缆20.5室外墙壁电缆20.6沿电力电缆沟敷设的托架电缆20.7架空线路20.8电缆充气维护20.9建筑物室内配线20.10接地保护21有线广播21.1有线广播的设置原则21.2有线广播网21.3设备的选择与设置21.4有线广播控制室21.5线路敷设21.6电源与接地22扩声与同声传译22.1扩声系统的确定22.2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22.3扩声设计与计算22.4扩声设备的选择22.5扩声控制室22.6扬声器的布置与安装22.7传声器布置与声反馈的抑制22.8扩声网络与线路敷设22.9同声传译22.10电源与接地23仪表自控23.1检测与控制仪表23.2仪表的电源与气源23.3仪表盘与仪表室23.4仪表管线敷设23.5空调自动控制23.6锅炉房热工测量与自动控制23.7冷库自动控制23.8给水排水自动控制23.9微型计算机的应用2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24.1一般规定24.2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确定24.3系统设计24.4火灾事故广播24.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24.6消防联动控制24.7火灾应急照明24.8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24.9系统供电24.10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24.11消防专用通信24.12防盗报警24.13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24.14接地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25.1一般规定25.2宾馆、饭店经营管理系统25.3图档馆检索系统25.4商业经营管理系统25.5停车场计费管理系统25.6银行经营管理系统25.7铁路旅客站、航空港售票系统25.8办公自动化系统26建筑物自动化系统26.1一般规定26.2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网络结构26.3监控总表的编制26.4BA系统硬件及其组态的规定26.5关于BA系统软件的原则规定26.6信号传输与数据通信26.7电源26.8线路敷设26.9监控中心附录A室外线路A.1典型气象区适用地区A.2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B常用设备电气装置B.1鼠笼型电动机降压起动方式的特点B.2交流稳压器类型特点B.3各种整流器的接线系数B.4整流器η,cosφ参考值B.5固定型铅蓄电池容量计算附录C电气照明C.1灯具亮度限制曲线及其使用方法C.2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C.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定C.4光源的混光比C.5灯具的分类C.6民用建筑照明负荷需要系数C.7紫外杀菌灯数量的确定C.8体育馆照明的测量方法附录D建筑物防雷D.1全国主要城镇雷暴日数D.2建筑物年计算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D.3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D.4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D.5工频接地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E接地及安全E.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E.2澡盆和淋浴盆区域的划分E.3游泳池和涉水池区域的划分附录F共用天线电视系统F.1系统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公式F.2天线接收信号场强的估算公式F.3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F.4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附录G闭路应用电视G.15级损伤标准评定G.2照度与摄像机选择的关系G.3摄像机镜头焦距的计算公式G.4使用无自动调整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附录H声、像节目制作H.1《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的技术要求》H.2各类节目制作系统设备配置参考指标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H.4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附录K扩声与同声传译部分的有关计算公式附录L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L.1A和R确定探测器a、b的极限曲线L.2房间高度及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L.3按Q确定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录M建筑物自动化系统M.1BA系统中央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2BA系统分站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3各类描述短语示例附录p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pt
(一) 电流及电压继电器
电流继电器:可用于过载或过载保护, 电压继电器:主要作为欠压、失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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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继电器(KT)
时间继电器又称定时器,感受外界信号后,执 行部分延迟一定时间才动作。
延时类型:通电延时型、断电延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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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理:线圈通电时,电磁力克服弹簧的反作用拉 力而迅速将衔铁向下吸合,衔铁带动杠杆延时使常闭 触点分断,常开触点闭合。
2.一路10kV高压、一路0.22/0.38kV低压电源供电
应用于总负荷较大,负荷等级可为1、2、3级的, 其中需要提供双电源的备用电源负荷较小,或无法获 取第二路高压的一类、二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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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路10kV高压电源供电
应用于总负荷较大,负荷等级可为1、2、3级的一 类、二类建筑。
4.两路10kV电源供电、自备发电机组备用
4.综合布线系统(GCS)
它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
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
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
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连,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
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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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调整 镙钉
气室 活塞连杆机构
衔挡铁板 线重圈锤 铁芯
通电延时闭合 的常开触点
杠杆及支点
通电瞬时打开 的常闭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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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热继电器(FR)
热继电器是利用电流的热效应原理切断电路以 起过载保护的电器设备。
1、热继电器的结构
(1)串接在电动机主电 路中的三个发热元件;
(2)串接在电动机控制 电路中的常闭触点。
JGJ162008《民用建筑设计电气设计规范》.doc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 供配电系统3.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8条: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十页)3.3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3.2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4.3配电变压器选择4.3.5条: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第17-18页)4.7低压配电装置4.7.3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应增加出口。
(第24页)4.9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4.9.1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4.9.2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一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7.4导体选择7.4.2条: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7.4.2的规定。
2024版建筑电气施工图PPT优秀课件
指导建筑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和 运行,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 和经济运行。
施工图组成要素
设计说明
阐述设计依据、范围、原则及 注意事项等,帮助理解设计意 图。
平面图
表示电气设备在建筑物内的平 面布置,包括设备位置、线路 走向等。
图纸目录
列出所有图纸的名称、编号和 张数等,方便查阅和管理。
系统图
识别线路和导线的表示方法
02
掌握线路和导线的颜色、线型、线宽等表示方法,以便正确理
解电气连接关系。
识别安装方式和标注
03
了解电气设备和元件的安装方式、标注方法和标注内容,以便
正确安装和调试。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问题一
图纸中设备或元件的符号不认识。
解决方法
查阅相关电气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的资料,或者向专业人 员请教。
问题二
图纸中线路或导线的表示方法不清楚。
解决方法
仔细阅读设计说明,了解线路和导线的颜色、线型、线 宽等表示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问题三
图纸中安装方式和标注不明确。
解决方法
仔细阅读设计说明,了解安装方式和标注方法的具体要 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同时,可以向专 业人员请教或者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
表示电气系统的组成、主要设 备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系统的 工作原理。
详图
表示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的 详细结构、尺寸和安装要求等。
设计规范及标准
国家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行业电气设计标准
包括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等,是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依据。
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 制图标准》等,规定了建筑电气设计的具体 要求和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某医院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高效、人性化
详细描述
该医院电气设计注重高效、人性化的原则,以满足医院特殊用电需求。设计充分考虑医疗设备的用电 负荷、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设计还注重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舒 适的环境。
某学校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节能、环保
VS
详细描述
该学校电气设计注重节能、环保的原则, 以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的用电需求。设计 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LED照 明、高效电机等,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 同时,设计还充分考虑了学校的特殊用电 需求,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场 馆规模、功能和用途,确定合 理的供配电方案和设备配置。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各 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用电需求 ,提供安全、可靠、灵活和节
能的用电环境。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 能和环保,采用高效的用电设 备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充分考 虑赛事和活动的特殊性,采取 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用电设 备和人员的安全。
备用电源与应急供电系统
为建筑物提供电能,通常来自电力系 统或自备电源。
在主电源故障时,为重要负荷提供应 急供电,确保关键设施的正常运行。
供配电系统
负责电能的输送和分配,包括高低压 配电设备、电缆、电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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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照明设计
照明质量
确保足够的照度,减少眩光和 阴影,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提供安全、 可靠、舒适和节能的用电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能和环保,推广使用节能 型用电设备和智能化控制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JGJ 16-200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低压配电
头。
4 平安特低电压回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SELV回路的带电局部严禁与大地、其它回路 的带电局部及保护导体相连接;
4 TT系统的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四极开关; 5 IT系统中当有中性导体时应采用四极开关。
【注释】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
第1款 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应作用 于所有带电导体,且不得使这些电源并联。条文 引自IEC60364-4-46。
第2款 TN—C—S、TN—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 关应采用切断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四极开关。在 电源转换时切断中性导体可以防止中性导体产生 分流〔包括在中性导体流过的三次谐涉及其他高 次谐波〕,这种分流会使线路上的电流矢量和不 为零,以至在线路周围产生电磁场及电磁干扰。 采用四极开关可保证中性导体电流只会流经相应 的电源开关的中性导体,可以防止中性导体产生 分流,防止在线路周围产生电磁场及电磁干扰, 参见图7-8。
7.5 低压电器的选择
7.5.3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应符合 以下规定:
1 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应作用于所有带 电导体,且不得使这些电源并联;
2 TN-C-S、TN-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关,应采用 切断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四极开关;
3 正常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之间,其电源转换开 关应采用四极开关;
7.3.2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设备,可作为特低电压电 源:
1 一次绕组和二次绕组之间采用加强绝缘层或接地 屏蔽层隔离开的平安隔离变压器;
2 平安等级相当于平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低压配电
7 低压配电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1 删除了原规范中的中性线断线保护等内容。
2 在ELV特低电压配电一节增加了“电气设备浸在水内时的基本防护”内容。
3 在低压电器选择中增加了“ 四极开关和ATSE自动转换开关的选择等”内容。
4 将原规范第14章3节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的内容移至第七章。
二、本章主要内容1 低压配电系统2 特低电压配电3 低压电器、导体的选择4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5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7.1 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工频交流电压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7.1.2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种类、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
7.1.3 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电可靠和保证电能质量要求;2 系统接线简单可靠并具有一定灵活性;3 保证人身、财产、操作安全及检修方便;4 节省有色金属,减少电能损耗;5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2 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宜根据发展的可能留有备用回路;3 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箱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和保护作用的电器;4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7.1.5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注释】1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取决于很多因素,但工程的类别、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是主要的,当地电力网的配电系统,也是重要因素。
2保证供电可靠和电能质量要求是必须的。
3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保证人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这与以前配电设计把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放在第一位的设计理念是不相同的。
低压配电国家规范
低压配电国家规范4.3.1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
4.3.2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4.3.3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
4.3.4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且不得装设断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的任何电器。
4.3.5供配电系统中,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半导体器件;功能性开关电器不得采用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
4.3.6低压配电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并应在短路电流造成危害前切断电源。
4.3.7对于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不应切断电源。
4.3.8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4.3.9当交流电动机反转会引起危险时,应有防止反转的安全措施。
4.3.10当被控用电设备需要设置急停按钮时,急停按钮应设置在被控用电设备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处,且不得自动复位。
条文说明4.3.1对于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其总配电箱(柜)通常作为室内分界点,在其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是安全用电和操作、维护的基本要求。
是否装设具有保护功能的电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4.3.2本条文的避难区域是指建筑物内所设避难层内用于人员暂时聚集避难的区域。
特别是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通常救援难度比较大,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状况和安全保障就显得非常重要。
避难层是作为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重要场所。
这里所说的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主要指视频监控摄像机、无线对讲和移动通信设备等。
专用供电回路是指由建筑物内变电所或低压进户配电间的低压配电箱(柜)引出的供电回路直接引至避难区域。
由于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容量较小,不同避难区域在保证线路安全的情况下,经负荷计算确定是否可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4.3.3外露可导电部分是指电气设备上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会带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7章 低压配电
7.3 特低电压配电
7.3.3 特低电压配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SELV和PELV的回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ELV回路的带电部分与其它回路之间应具有基本绝缘;ELV回路与有较高电压回路的带 电部分之间可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作保护隔离,也可采用基本绝缘加隔板; 2)SELV回路的带电部分应与地之间具有基本绝缘; 3)PELV回路和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 2 ELV系统的回路导线至少要应有基本绝缘,并应与其它带电回路的导线实行物理隔离,当 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SELV和PELV的回路导线除应具有基本绝缘外,并应封闭在非金属护套内或在基本绝缘 外加护套; 2)ELV与较高电压回路的导体,应以接地的金属屏蔽层或接地的金属护套分隔开; 3)ELV回路导体可与不同电压回路导体共用一根多芯电缆或导体组内,但ELV回路导体的绝 缘水平,应按其它回路最高电压确定。 3 ELV系统的插头及插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插头必须不可能插入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座内; 2)插座必须不可能被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头插入; 3)SELV系统的插头和插座不得设置保护导体触头。 4 安全特低电压回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SELV回路的带电部分严禁与大地、其它回路的带电部分及保护导体相连接; 2)SELV回路的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应与大地、其它回路的保护导体、用电设备外露 可导电部分及外界可导电部分相连接。
【注释】 注释】
1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取决于很多因素,但工程的类别、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取决于很多因素,但工程的类别、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取决于很多因素 规模、负荷性质、 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是主要 当地电力网的配电系统,也是重要因素。 的,当地电力网的配电系统,也是重要因素。 2保证供电可靠和电能质量要求 是必须的。 保证供电可靠和电能质量要求 是必须的。 3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保证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人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 人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这与以前配电设计把设备 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放在第一位的设计理念是不相同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在设计时, 的。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在设计时,应加设一些设 施和保护。 施和保护。 4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在实际工程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设计中配电级数多, 设计中配电级数多,不利于保护装置的整定及选择 性。 5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均应根据发展的可能留 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均应根据发展的可能留 有备用回路。 有备用回路。备用回路的数量一般不宜小于总回路 容量作为工作回路的备用与其相同, 的25% ,容量作为工作回路的备用与其相同,发展 用按预留容量定。 用按预留容量定。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TTTNIT系统PPT课件
L1
L2
N
L3
PEN
PE UVW N
三相设备
PE LN
单相设备 单相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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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C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 (1)设备外壳带电时,接零保护系统能将漏电电流上升为短路电流,实际就是单相对地短路故障,熔丝会 熔断或自动开关跳闸,使故障设备断电,比较安全。
• (2)TN-C方式供电系统只适用于三相负载基本平衡的情况,若三相负载不平衡,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 流,对地有电压,所以与保护线所连接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的电压。
•T T 系 统 中 , 这 两 个 接 地 必 须是相互独立的。设备接 地可以是每一设备都有各 自独立的接地装置,也可 以若干设备共用一个接地 装置。
L1
L2
N
L3
N
PE
PE UVW N
PE LN
三相设备
单相设备 单相插座
TT 系统中负载 的所有接地均称 为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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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系统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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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N-C-S系统
TN-C-S系统是,TN-C系统和TN-S系统的结合形式,在TN-C-S系统中,从电 源出来的那一段采用TN-C系统,因为在这一段中无用电设备,只起电能的传 输作用,到用电负荷附近某一点处,将EN线分开形成单独的N线和PE线。从 这一点开始,系统相当于TN-S系统。
递至全系统。因此,TT系统在适用于对电压敏感的数据处理设备及精密 电子设备进行供电;在爆炸与火灾危险性场所等有优势。 • TT 系统适用于接地保护占很分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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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系统的局限性:
1、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相线碰
壳或设备绝缘损坏而漏电)时,由于有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_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1、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布置、负荷容量及性质等综合考虑确定。
2、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电可靠和保证电压质量。
(2)系统接线简单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3)操作安全、检修方便。
(4)节省有色金属消耗、减少电能损耗。
3、自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但对非重要负荷供电时,可超过三级。
4、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应根据发展的可能性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5、变电所的低压配电系统之间,在下列情况下宜设联络线。
(1)为节日、假日节电和检修的需要。
(2)有较大容量的季节性负荷。
(3)周期性用电的科研单位和实验室等。
(4)由于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6、由公用电网引入建筑物内的电源线路,应在屋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
如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人建筑物内的专用电源线路,
可装设不带保护的隔离电器。
由放射式线路供电的配电箱,其进线开关宜采用不带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隔离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