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年一寓社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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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年一寓(长隆北门)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公寓在设备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乙方保证入住的该公寓仅作为住宿用途使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寓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甲方为本合同法人主体,委托拾年一寓进行社区运营管理,收取住客在社区发生的租赁及消费费用。
第四条、费用支付
1.首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向甲方支付房屋首期租金,并支付相等于壹倍月租的押金,水电押金500元(标准).
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乙方每月须在账单生成日3天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包括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区清洁费、维护费)、水电费、及其他消费费用,若逾期缴纳,逾期每日需向甲方支付100元/日的滞纳金,超过7日仍不缴纳,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清理房间物品及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五条、续约、退房
(一)、乙方须在租赁期到期前30天前确认是否续约。若乙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约,乙方需按时交还房屋,甲方验收完后退还押金。若乙方未按时交还房屋,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双倍房屋日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超过7天未交还,甲方将依法报警处理,收回房屋,并索赔乙方因此带给甲方的损失费用。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前30天内,可带新客户参观房间,乙方需予以积极配合。
(二)、租赁期间,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续约权,若乙方续约,需在线上平台或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信息后给予反馈,双方协商之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内,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须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租赁合同为一年的,须至少租住满9个月;
2.乙方租赁合同为半年的,须至少租住满5个月;
并提前30天在线上平台或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收到甲方反馈后,可按正常手续办理退房;提前(等于)15至小于30天正式通知甲方,除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当期租金外,还需缴纳相当于半个月月租的违约金,提前0至小于15天,还需缴纳相当于1个月月租的违约金。未按以上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将不退还押金。
3.乙方租赁合同为三个月以下的,若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押金;
(四)、在乙方租赁期间,若乙方未违反任何合同约定,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双方可正常办理退房,小于30天的甲方应减免乙方当月已发生的房租。
第六条、换房及费用退还
(一)、乙方若在租赁期间更换房间(房间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更换后的房价高于原房价,需补缴房屋更换差价和补足新房押金(房屋月租壹倍),若更换后房价低于原房价,乙方押金计入更换的房间。进行换房时,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100元作为房屋的清洁,养护,空置,人力等费用。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如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因使用本房
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房屋及设备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额押金(房租押金,水电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转移
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推荐第三人承租该房屋,该第三人被甲方认可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变更手续费人民币500元,并由甲方与该第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未造成甲方房屋空置及其他损失,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7天内,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押金。
第八条、公寓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
(一)乙方自合同期开始1个月内,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水电类维修(下水堵塞除外),期满后乙方如需进行水电类维修,则需支付相关维修、材料费用。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增减房屋内外电器、家具等,或因乙方对电器家具使用不当,由此造成的全部安全责任事故(含物品损坏、甲方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更换房屋内电器、家具,乙方更换的电器、家具等,应保障质量合格,其安装、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质量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事故的,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二)甲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其余因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墙身、天花、地面、卫浴、家私等),乙方应立即维修或赔偿甲方。房屋及所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收费可咨询甲方,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申请后,甲方可以提供或推荐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
第九条、合同生效、解除及终止
(一)本合同在甲方签章、乙方阅读同意并支付首月租金及房屋押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及收回房屋使用权,以上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乙方赔偿,同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乙方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办理入住或不愿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2、乙方未与甲方报备,未按照第七条合同转移条例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与他人调换或擅自允许他人入住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公寓用途的;
3、乙方对甲方进行公寓的维修施工等阻挠或不配合的;乙方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装修设计、内部结构及使用性质的;乙方人为损坏公寓装潢、设施且不主动赔偿,从乙方缴纳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4、乙方利用承租公寓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的;乙方隐瞒如精神方面等疾病,入住后发病,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或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
5、乙方造成事故的发生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及造成甲方损害或损失的;
6、乙方不配合公寓管理,屡次劝诫无效,对甲方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乙方寻衅滋事,煽动其他住客,影响公寓生活秩序,对公寓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