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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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建发〔2006〕85号

湖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筑安全

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优胜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鼓励企业多创标准化管理工地,促进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我局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对原《湖州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胜标化工地验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修订后的《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自2006年度起执行,原《湖州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胜标化工地验评办法》(湖建发〔2002〕127号)同时废止。

附: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2006年3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以下简称“市优胜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

第三条市优胜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湖州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由湖州市建设局组织市优胜标化工地评审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承办此项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由全市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市优胜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

第五条市优胜标化工地每年10月评审一次,择优评选。在每年下发评审通知时,根据各县(区)上年度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规模情况、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和创优计划申报情况,确定各县(区)、各专业工程申报名额分配数,适当考虑县(区)及专业工程的平衡。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下列规模条件之一的,方可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

(一)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

(二)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三)工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其他特殊工程;

(四)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施工安全技术要求高、难度大,施工安全成效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七条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工程项目已列入创市优胜标化工地计划;且在上年度10月 1日至评审年度9月30日前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必须是县(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未开展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的专业工程,必须提供县(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达到同行业内先进水平证明;

4、符合国家、省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6、负责工程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申报的企业(包括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湖州市内注册或进湖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三)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第九条申报的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的参建单位不应超过2个;

(二)所参建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优于工程总体安全文明水平;

(三)参建工程合同造价不少于合同总造价的20%。

第十条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重伤或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建设过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的;

(五)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创市优胜标化工地计划(详见附件三:创建标化工地计划表)报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建筑施工企业的创市优胜标化工地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优胜标化工地主管业务处室。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房屋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安装与装饰施工的“三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有关行业标准),及时通知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项目安全状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吴兴区(包括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申报工程的“三阶段”验收、日常监督检查和推荐申报等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

第十三条县(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主管部门或机构根据申报指标及“三阶段”检查验收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

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0月20日前上报湖州市建设局市优胜标化工地主管业务处室。

第十四条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湖州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优胜标化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安装与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八)县(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主管部门或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安装与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九)县(区)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主管部门或机构关于本级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详见附件二);

(十一)关于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市优胜标化工地申报评审的总体程序为:单位申报、县(区)三阶段检查验收、组织推荐、专家组审查、评审委员会评议投票、社会公示、发文公布等七道程序。同时确定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

第十六条市优胜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市建设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区)上报的申报工地材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市建设局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抽取若干名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工地进行评审,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查意见汇报;

2、查看申报资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市优胜标化工地获奖项目名单和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第十七条市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市优胜标化工地获奖工地和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在湖州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08977109.html,/)或其他公开媒体上公示后,正式确定市优胜标化工地获奖工程名单和向省建筑业管理局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第十八条获市优胜标化工地名单由湖州市建设局发文通报表彰。

第五章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九条申报市优胜标化工地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申报资格或获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第二十条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获市优胜标化工地的奖励:对获奖工程的施工单位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参建施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参建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彰。同时,载入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档案。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县(区)建设局要加强对创市优胜标化工地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第二十三条对已列入市优胜标化工地计划的工地,各县(区)建设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申报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申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在执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时,同时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湖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06年度起执行。原《湖州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胜标化工地验评办法》(湖建发〔2002〕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1、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申请表

附件二:2、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工地检查记录表

附件三:3、创建标化工地计划表

建设局在全市城建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建设局在全市城建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实施以“两城”、“两河”、“两环”为代表的八大类30项工程,上半年,城建投入资金亿元,加快老城改造和城南新区建设步伐,石映古昔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完成工作量的95%,铺设排水排污管9000米,更新了人行道板、面包砖万平方米,20处街头绿地全部建成,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新开工房地产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一批小高层建筑正在积极建设中,富有时代气息。虽然我们的城市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和先进前沿城市相比,和周边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市委提出的“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工作要求,创新理念,创新举措,争做经营城市的探索者、建设城市的先行者、管理城市的奠基者,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我们的具体措施是: 一、彰显个性、风格,以高速度提升城市品位。一要贯穿精品。以现代化、国际化的视野,用超前理念,对城市的道路、河流、园林进行专业规划设计,做到“一栋建筑就是一个标志、一条道路就是一幅春

图,一段河流就是一片风光”,多留赞叹,不留遗憾。二要统筹推进。抓好确定的30项重点建设项目,提升老城区,拓展城南新区,加大城东新区开发步伐,拉开城市框架。加快四处出入口景观建设,让初到新沂的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三要广拓资金。积极开动脑筋、调整思路,拿出办法,成立城市投资公司,实现城建投入市场化、多元化,让外商来投资,让外人来建设,让大家来经营,确保今年城建投入50亿元。 二、突出亮点、特色,以高质量塑造城市品牌。一是着力构建“魅力之城”。按照滨河园林城市定位,做足水文章,实施清水工程,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加快建设城中引河风光带、沭河景观带、湿地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工程,努力把沭河两岸建成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着力塑造雅气、秀气、灵气、大气的城市品位。二是着力构建“生态之城”。围绕创建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下功夫实施石映古昔广场、沂沭风采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园”绿化工程,确保全年完成绿化面积50万平方米,形成“城在林中、

湖州市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暂行规定

湖州市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暂行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改善市容市貌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等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吴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现场的施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围挡搭设、封闭管理、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保卫等。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第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建筑工程现场的施工和监督管理,除应遵循本暂行规

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现场围挡 第六条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封闭围挡,主要街道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其它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连续设置。建设、施工单位应当结合自身文化特点及周边环境状况对围挡进行美化。 第七条推广使用定型化组合装配式夹心彩钢板围挡,围挡下设的基础必须稳固,基础高出地面不低于0.2米,外露部分应抹灰并刷涂料。 施工现场围挡采用砖砌围墙的,必须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应粉刷、有压顶,并美化墙面。 第八条围挡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利用围挡做挡土墙或做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禁止利用围挡搭设临建设施。 第九条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对围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存相关验收记录。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对围挡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围挡稳固。 进出口管理

建设局局长上任表态发言

建设局局长上任表态发言二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天我被市人大会任命为市建设局局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嘱托。新一届、市政府提出了“融入大都市,创新大发展,努力把临安建设成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的战略构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我深感职责重大、任务艰巨。我将努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自我的职责,自觉理解、市政府的领导,自觉理解人大的监督。在新的任期内,我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第一的思想,自觉地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认清自我的位置,明确自我的职责,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当好人民公仆。 二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潜力水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重点,以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自我,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与时俱进。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善于调查研

究,推动实践创新,到达解放思想、提升理念、推动工作的目的。我长期从事基层和农业工作,对农村状况比较熟悉,但对于城建工作来说却是一名新兵。我将虚心向同志们学习,以能者为师,一切从零学起,尤其是加强城建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潜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要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把创新的精神融入到自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用心投身于创新实践,用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坚持以高效理政为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严明政务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促进效能提速,努力塑造践行宗旨、勤政务实的政府新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恪守“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为人之道。要注重修身养德,坚持秉公用权,始终严于律己,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行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坚持把“八种良好风气”作为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要带头规范从政行为,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堂堂正正做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建[2010]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益阳市招标局,中央及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项安全文明费,并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对安全文明费措施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应一并计入。 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应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单独列明中标价中的安全文明费金额。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费项目清单,或安全文明费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并责令改正。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支付方案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合同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时支付安全文明费的50%,开工满一年前,再支付安全文明费的30%,开工满二年前剩余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市建设局局长表态发言

市建设局局长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建设局将把20XX年,作为城市建设的机遇之年、关键之年、大干之年,始终保持知难而进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跨越赶超的志气,顽强拼搏,苦干实干,奋力夺取城市建设的新胜利。 一是高点定位,谋划城乡发展大跨越。紧紧围绕“儒学之都、园林城市、山青水秀、生态宜居”目标定位,大力实施“东扩、中提、西联”战略,着力突破东部新城区、改造中部老城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档次、强化城市管理,打响孟子故里城市品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坚实载体和有力支撑。 二是拼搏进取,实现城乡功能大提升。按照“防骄戒满、干字当头、全力全速、只争朝夕”的工作要求,弘扬“五加二”、“白加黑”的苦干实干作风,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成功路、平安路、胜利路等新区道路建设,尽快在东城区形成“六纵六横”的路网结构,为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大力实施城区供气、供水、供热、环卫、路灯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实施护驾山植物园、唐王湖公园、城市出入口、新区道路等绿化工程,

打造城市新亮点;大力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工程,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服务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城乡环卫体制改革的成果,打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是强化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大提高。在已经确定的城建项目上,突出一个“快”字,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抢则抢,早规划、早进场、早施工,强管理、严督导、硬考核,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竭尽全力抢工期、争主动。在建设质量上突出一个“严”字,从严把好建筑设计关、施工管理关、工程监理关,把每一项城建工程,都作为艺术品来对待,从细节入手,把好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精心挑选一石一木,精心雕琢一砖一瓦,在细节上体现境界、用心和责任,做到干一项工程,成一项精品,留一个亮点。在工程推进上突出一个“实”字,大力推行“现场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点对点”指导工作,“面对面”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展示,形象在一线树立。 四是转变作风,实现发展环境大优化。对建设局负责审批的项目,一律建立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进一个门,办一切事。完善建设热线“12319”服务机制,24小时在线服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充分发挥燃气监测系统、供水测漏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5]114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08 【实施日期】2005.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湖州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湖政办发〔2001〕153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十月八日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州市建设局更名为规划与建设局的批复》(浙编〔2005〕75号),湖州市建设局更名为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二)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编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对全市建筑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管网供水节水工作,受托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装饰、白蚁防治、城市房屋拆迁和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交易和市场准入管理。 (六)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七)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城建大会上建设局领导表态发言

城建大会上建设局领导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实施以“两城”、“两河”、“两环”为代表的八大类30项工程,上半年,城建投入资金亿元,加快老城改造和城南新区建设步伐,石映古昔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完成工作量的95%,铺设排水排污管网9000米,更新了人行道板、面包砖2. 7万平方米,20处街头绿地全部建成,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新开工房地产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一批小高层建筑正在积极建设中,富有时代气息。虽然我们的城市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和先进前沿城市相比,和周边县(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市委提出的“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工作要求,创新理念,创新举措,争做经营城市的探索者、建设城市的先行者、管理城市的奠基者,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我们的具体措施是: 一、彰显个性、风格,以高速度提升城市品位。一要贯穿精品。以现代化、国际化的视野,用超前理念,对城市的道路、河流、园林进行专业规划设计,做到“一栋建筑就是一个标志、一条道路就是一幅春图,一段河流就是一片风光”,多留赞叹,不留遗憾。二要统筹推进。抓好确定的30项重点建设项目,提升老城区,拓展城南新区,加大城东新区开发步伐,拉开城市框架。加快四处出入口景观建设,

让初到新沂的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三要广拓资金。积极开动脑筋、调整思路,拿出办法,成立城市投资公司,实现城建投入市场化、多元化,让外商来投资,让外人来建设,让大家来经营,确保今年城建投入50亿元。 二、突出亮点、特色,以高质量塑造城市品牌。一是着力构建“魅力之城”。按照滨河园林城市定位,做足水文章,实施清水工程,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加快建设城中引河风光带、沭河景观带、湿地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工程,努力把沭河两岸建成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着力塑造雅气、秀气、灵气、大气的城市品位。二是着力构建“生态之城”。围绕创建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下功夫实施石映古昔广场、沂沭风采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三园”绿化工程,确保全年完成绿化面积50万平方米,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绿化新格局。三是着力构建“活力之城”。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开工建设一批高层建筑,以灵活的造型、别致的风格展示城市风采,做到建筑美与自然美、个体美与整体美的和谐统一。 三、搞好建设、经营,以高效益优化城市品质。一是“一幅蓝图画到位”。进一步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件 号】湖政办发[2006]129号 【颁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2006-09-15 【实施时间】2006-09-15 【时 效 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湖州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企业违反有关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信用档案记录,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和各类评优评奖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理。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并与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当企业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或纠纷等事件时,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企业必须遵守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包括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纠纷应急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网络,设立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自查自纠和日常管理职责,防止并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杜绝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 企业应当将工资管理部门(外地进湖企业的公司本部工资管理部门和在湖工资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时报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卡》(以下简称工资管理卡),并对工资管理卡进行严格管理。企业和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认真履行拨付工资款项义务,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强对项目部(分包企业)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检查。在春节前、开学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82号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城市人文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子的社会应用基础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依照《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度建设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与测试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 (三)用字规范化1.使用印刷体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2.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符合有关标准。街、巷牌和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3.广告用字符合规定,不能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者错别字; 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不能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读。 (四)合格标准评估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总分为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8分,机关应不低于32分,公共服务行业应不低于40分。三、单位工作职责房管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园林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游园广场各处标志及公约的用语用字。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监察大队: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审批广告用语用字进行审查,对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施工单位表态发言(精选多篇)

施工单位表态发言(精选多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是**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制芯厂房工程开工的日子,在此,我谨代表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分公司,向制芯厂房工程的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项目顺利实施,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各有关单位和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我公司承建的厂房基储厂房地坪及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是**有限公司的重要工程,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将紧紧围绕各项建设任务,组建强有力的施工班子,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期要求,严密组织、严格控制,积极协调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如期完成,以建设一流工程、实施一流管理、培育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回报业主单位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回报社会各界朋友对我们的期望和重托! 我们**建筑工程分公司,是隶属**集团、具有大型综合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自80年代初就扎根**一直参与**市的施工建设,我们 相信:在**这片热土上,我们一定会用我们西部铁军特有的“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交给业主单位一个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尽管天气非常炎热,但我们仍然欢聚在这里,共同迎接一 个美好的时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涌泉镇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镇区堤塘加固工程在此举行隆重的开工仪式。我作为该工程承建单位来这里参加今天的开工仪式非常地激动,也非常地高兴。同时也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公司的信任,把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我们来完成。 防洪堤塘建设是一项造福后人、荫及子孙的利国利民事业。做为施工单位,我们为能够承担此项工程的建设任务,感到十分骄傲和无比的自豪。在此,我向各位领导和朋友们保证,不管我们面临的任务有多么艰巨,我们都有信心和决心把这项工作圆满完成好。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一定投入精干力量,投入先进的施工设备,树立“质量第一、安全文明施工”的观念,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自觉接受监理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偷工、不减料,以最好的质量、最快的速度,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向各位领导和朋友们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施工单位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尽管天气非常炎热,但我们仍然欢聚在这里,共同迎接一个美好的时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涌泉镇党委、政府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发[2011]27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 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加快我市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根据职责分工,现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正确界定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基本职责、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领域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适当划分市级与县区政府责任。依据市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另外,将部分涉及重大改革和试点任务落实到部分县区。 (三)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围绕经济社会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从规划载体和抓手等方面加以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重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主要发展任务、重大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搞大搞强县城”,助推“小县大县城”战略的实施,紧紧围绕推动城镇化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部门任务,谋划实施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年,我局承担了13项城建重点工程,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工程、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迎宾大道南延景观绿化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新源街西延工程、育才南路南延工程、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育才路大修工程、地下人防工程、新中街罩面工程、新居里小街巷工程和扬水站改造及配套工程,总投资9.37亿元,将城市交通“小内环”、排水“内循环”、道路重要节点景观、引清干渠水系整治等重点工程如期完工,对建筑工地环境污染进行整改,大力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两个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已初见成效。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形象 加快新城道路建设步伐。迎宾大道南延二期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农兴路西延工程已顺利建成通车,新源街西延工程西延至大广高速,育才路南延二期工程已顺利完成道路工程,成功通车,跨引清干渠桥梁规划设计基本完成,新城区框架继续向西、向南展开,绿化、亮化、管网同

步配套建设。城区道路总长达到117公里,约41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47平方米。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着力推进景观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已完成迎宾大道新昌街至工兴路段两侧行道树、景观绿地和小品的施工,精心打造精品街道;稳步推进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景观改造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城南综合性公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跟踪推进农兴路、育才路等5条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实现县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城区绿地面积达到601.7公顷,城区绿地率为39.84%,绿化覆盖率达到4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7平方米。按照加快推进县城绿廊绿道建设的目标要求,我县已建成景观廊道4.5公里,计划5年内建成20公里以上的绿廊绿道,完成与周边城市的衔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彻底改善生态环境。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 1、构建招投标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强化了整顿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能力,加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狠抓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细化项目考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使招投标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行为,有效地防止“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共完成招投标监督工作167项,完成合同备案32项(其中房屋建筑共32项,264.3

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表态发言

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年是“再翻番、促崛起”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机制创新,努力保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落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项目业主和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督促落实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提质扩面工程,推行诚信管理,提高安全信用在项目招投标中的权重。 二、健全保障体系。健全企业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日常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部分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统计上报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与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程质量创优、“平安工地”创

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继续加大对在建工程及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查处施工企业无证施工等行为。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管理,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加强市场准入和清退力度。建立源头治理、过程管理的日常监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硬指标和教育培训软任务相结合。推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实行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上岗从业、技能考核、工资发放档案,提高民工技能素质,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内外部环境和条件。 各位领导、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重大。住建局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建设幸福xx提供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规划建设局《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二○○六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 第九章附则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湖州市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区和南浔城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除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各类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遵守本规定;危房翻建、临时建设、农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县所在城镇及其他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湖州中心城市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上报批准的,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湖州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划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大类和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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