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会现场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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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会现场工程及
配套业务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范围内所有展览(除中国—东盟博览会外)的有关服务经营工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提升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展会活动管理服务质量和拓展引进展览项目,会展公司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展会(中国-东盟博览会除外)整体配套业务经营权(包含展会现场工程及配套业务经营权、附属的展览器材及展具用品、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南楼438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455平方米的仓库)交由乙方承包,双方共同签订展会服务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二、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承包经营管理范围是指: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标准展位搭建工程、展览现场服务(包含标摊异性化搭建工程、电源接驳服务等业务)、现场租赁(包含展览物品及家具租赁、地毯租赁等)业务由乙方经营,乙方可根据业务发展和需要开展特装设计、制作和搭建,同时包括门楼、开幕式、参展商名录、报到处、VIP 休息区、指示牌、地毯铺设、包柱、售票处等功能系统。不含商业广告发布业务范围。
三、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四、承包期间,甲方将展览业务有关的展览器材、电源、家具及设备等附属展具用品(主要展具用品资产明细表附表1)交付给乙方,用于在南宁国际会
展中心场地举办的展会提供服务及经营使用,乙方负责该批资产的维护与管理。每年年终,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进行盘点,登记造册,对缺损的展览器材乙方应补充齐全,确保资产状况良好。每年8月份前由乙方自行对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交甲方。
五、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购买开展业务所需的器材和设备。
六、乙方应严格参照甲乙双方拟定的展会服务及价格标准,并根据客户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在确保完成会展中心展会服务的情况下,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除中国—东盟博览会外,甲方承认乙方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唯一指定的现场服务供应商。
八、本合同所指承包金包含以下内容:展会现场工程及配套业务经营权承包金、附属的展览器材及展具用品租金、办公用房及仓库租金。
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及方式
一、承包经营的期限为3年,即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二、承包经营的方式为: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管理费(以下简称“承包金”)。
第三条物品、场地的交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管辖下与展览有关的器材、家具、设备交付乙方,用于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场地举办的展会提供服务及经营使用和维护管理。由甲乙双方组织人员现场清点资产,登记造册,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原件。
二、甲方将会展中心行政综合楼南楼二楼15间办公房(约438㎡)和一期仓库的1#、2#、6#仓库(约455㎡)租给乙方使用;房产的用途限定为乙方作办公和保管维护甲方移交的有关物品及物料加工场地使用及乙方投资购买的器
材、设备。由甲乙双方组织人员登记物业交接手册。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半月承包金)人民币元整(¥元),合同期满终止15天内且乙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
第五条承包管理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从2018年 4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承包金,以合同期年满一年为一个计算周期。
二、每月承包金如下表:
承包年度起止日期
每月承包金
(人民币:元)
年承包金
(人民币:元)
备注
1 2018年4月1日—
2019年3月31日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
承包金的基础上递增
5%
2 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3 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合计
三、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一个月承包金(人民币大写)(¥元)给甲方。按照先付承包金后经营的原则,乙方每月5号前交纳该月承包金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承包金后7日内开具有效发票给乙方。
四、乙方将承包金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甲方下列帐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户名: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嘉宾路支行
帐号:45001604667050700847
甲方指定的帐户需做变更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
效。
第六条其他租赁费用的计算及缴纳方式
一、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行政综合楼南楼二楼15间共438平方米办公房和1#、2#、6#仓库共455 平方米一期仓库,办公室和仓库租金已包含在当月承包金内,不再另行收费。承包金中不含办公家具租赁费、电话费、水电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及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收缴清单,乙方以月结方式自行交至甲方财务处。
二、乙方每月应缴纳的水、电费用按计量表计量并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包前,甲方对场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后交乙方。承包期内,在承接展会时,甲方负责设备核心筒输入端的管理维护,乙方负责输出端的管理维护。
二、甲方指定乙方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每年的中国—东盟博览会除外)所有展会标准展位唯一的搭建商,乙方向甲方及参展商提供符合展会规格、使用的技术管理、设计和搭建工程及相关服务。为展会提供家具、物品、电器、电源接驳等等服务。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合法展会服务经营业务。
四、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有义务协调主办方在展前向乙方提供特装展商的资料。
六、甲方要对场馆设施作全面的日常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七、甲方对乙方开展承包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有监督权利,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甲方有权按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