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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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改进教风学风的意见》(武职校[2014]97号)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2015)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有效督促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的内容
1.考勤预警。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应及时给予预警。
2.成绩预警。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课程以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及时给予预警。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等级。
1. 蓝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出现旷课累计达8学时或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2.黄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9~1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二门。
3. 橙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三门。
4. 红色预警。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四门。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
1.学生处于蓝色预警状态时,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
2.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
3.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4.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主动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必要时报告分管校领导和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帮扶。
5.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见附录1和附录2),存档备查。
第五条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的查询
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及开学补考结束两周后,学生和家长可以用学生用户(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主页教务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或补考)成绩和学业预警状态。
第六条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的送达
学生课堂考勤预警信息每四周由任课教师和班级班长或学习委
员汇总后书面交给相应辅导员(班主任),集中统计递交学生科存档;学生学习成绩预警信息由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汇总后书面递交学生科存档。对达到学业预警相应等级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将学业预警通知单送打印并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置后,一份交学生科存档,一份送达学生本人。如按预警等级要求应送达学生家长的,则由学生本人负责寄达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名后寄回或由学生本人交辅导员(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学生科存档。未收到回执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况采取重寄、电话联系、家访等形式,确保学生学业预警信息送达学生家长。
第七条此规定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在制度实施前交学校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核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六月
附件1:学业预警通知单
附件2: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附件1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家长)
号学院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附件2
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