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以学生为本理念,增强学生学业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根据《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选课程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所给予的学业预警提示,并做出相应学籍处理的制度。
本办法中的“课程”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补考、缓考合格的课程视为正常获得学分。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留级、退学三个等级。
(一)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般预警处理。
1.一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的学生;2.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8学分(含18学分)以上的学生。
(二)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留级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的学生;2.已经受到学业一般预警,再次达到一般预警条件的学生。
(三)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退学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以上的学生;2.在校期间留级1次,再次达到留级条件的。
第三条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在每学期补考成绩登录完毕后,教务处将教务管理系统中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下发到有关学院。
3.各学院对名单上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教务处。
4.教务处发文,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通报全校。
5.各学院在收到教务处正式学业预警通知后,以学院名义向预警对象及家长下达《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针对被预警学生具体情况确定教育和帮扶措施,并予以实施。
6.留级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重新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的,编入相近专业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可跟班试读;退学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使学生管理过程更加精细化,学生教育职责更加明确化,学生服务质量更加优质化,加强学生动态管理,结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制订学业预警制度的目的:
通过学业预警制度,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
二、学业预警分类:按照预警内容分为:成绩预警、毕业预警、处分预警。
三、学业预警指标等级:预警分为黄、橙、红三级警示颜色。
四、学业预警不属于处分,预警等级的不同帮扶
1、成绩预警
2、毕业预警
3、处分预警。
学生学业预警制度20150405
********学校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不良后果,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视轻重程度依次分为警示预警、学业困难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等级。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示预警:1、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20%;2、应修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所需选修课学分25%(第一学期)、50%(第二学期)、75%(第三学期)、100%(第四学期)。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学业困难预警: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40%。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退学预警:1、连续两学期达到降级预警标准;2、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60%;3、在校学习时间达6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四条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办理:(一)确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第四周(期初补考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由二级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加强对本科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淮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分为三个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
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课程(含重修)累计达到5学分需重修(含直接重修的课程)者,给予学业三级预警。
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二级预警: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跟班试读条件者,给予跟班试读处理并予以二级预警。
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后填写《淮南师范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一级预警: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留级条件者,给予留级处理并予以一级预警。
警示办法:二级学院给学生下达《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邀请学生家长到校面谈后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第四条学业预警工作程序(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每学期开学4周内,教务处将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发到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下达《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淮南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15常熟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实施办法
常熟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实施办法常理工教〔2018〕46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协同育人的功能,强化对全日制本科生学习过程跟踪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的学业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常熟理工学院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学业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分别表示:警报、较重警报、严重警报、特别严重警报。
蓝色预警:已修读的课程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为1门;黄色预警:已修读的课程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或等于2门,且未达到5门;橙色预警:已修读的课程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或等于5门,- 93 -且未达到8门;或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15学分,且未达到24学分;红色预警:已修读的课程累计不及格课程门数大于或等于8门,或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24学分。
第五条学业预警工作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开展,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按照学业预警工作程序开展相关预警工作。
第六条学业预警工作程序(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每学期开学4周内,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组织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依据第三条内容确定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通知学生警示谈话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和思想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的问题及其原因,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同时留存好有关谈话记录。
(三)通知家长学院向所有获得学业预警的学生家长邮寄警示材料或电话联系,保留联系记录。
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援助对象是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或因考试 违规处分、学业规划等原因对正常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甚至接近退学的 学生。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
同学:
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你在 20__~20__学年第_学期学业清理时达到
主要原因是:
学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现对你提出学业预警,
希望引起你的高度重视。
学业预警不计入你的学籍档案,但望你务必调整好学习计划,认真总结
经验教训,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加大对学习的投入。如果不及格课程学
分累积到一定比例,你将会受到留级/退学的学籍处理,并将无法正常毕业或
获学位证书。在收到此通知书后一周内请你向辅导员书面提交个人学业改
进计划承诺书,以顺利完成学业。
特此通知。
学生签字: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0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高与中中带资资负料料荷试试下卷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中3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改进教风学风的意见》(武职校[2014]97号)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2015)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有效督促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的内容1.考勤预警。
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应及时给予预警。
2.成绩预警。
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课程以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及时给予预警。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等级。
1。
蓝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旷课累计达8学时或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2。
黄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9~1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二门。
3。
橙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三门。
4. 红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四门。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1.学生处于蓝色预警状态时,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
2.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
3.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4.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主动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对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处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四年,内~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统计分析结果~分为学业预警和退学警示两个类别。
第一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给予学业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
1.在一学期中不及格课程,指必修课程~下同,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者。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或8学分,含,者。
第二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给予退学警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1.学生在一学期中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次或10学分,含,者。
2.自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8门次或20学分,含,者。
第三条学业警示的具体措施如下:1.每学期第一周~各院,部,教学秘书将学生所修学分进行统计~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附件1,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明细表》,附件2,。
2.学期第二周~各院,部,教学秘书向学工组转交应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及成绩单~由院,部,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学业预警通知书或退学警示通知书,附件3至附件6,~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负责传达到相关学生及家长~同时各院,部,将警示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3.学期第三周~辅导员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并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第四条达到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学生~在收到退学警示通知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留级试读申请表》,附件7,~学生所在院,部,同意~教务处审核~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给予一次留级试读机会。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了有效引导和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其学习成绩,促进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暂行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建立学习成绩预警制度,定期进行学习成绩预警;
二、学校实行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应当定期进行预警,以便于及早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预警,对于学习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学校应当及时向学生发出预警信息,以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四、学校预警信息应当准确有效,不得捏造或者曲解学生学习成绩;
五、学校应当定期向学生父母反馈学生学习状况,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负责学生学习进展情况;
六、学校应当及时调整学生的学习计划,调整学生的学习内容,避免学生长期的学习压力;
七、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管理机制,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定期预警;
八、学校应当健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强化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监督;
九、学校应当对学生采取合理的学习指导方案,包括课堂督学、学习检查、家庭作业督导等,以促进学生学习成绩持续提高;
十、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不断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地推进学生的学习进步;
十一、学校需要对学生的学习指导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责任人正确进行学生学习成绩预警;
十二、学校应当敦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学习责任,主动学习、主动求知,提高学习成绩;
十三、学校应当建立学习成绩预警系统,定期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及时发现学习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学习预警制度(试行)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 m ercial use薈学生学习预警制度(试行)莃羁为了更好的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督促学生自主学习以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外国语学院学生学习预警制度。
具体如下:蚁一、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蚅二、预警对象肅有重修课目的同学螀三、预警处理办法螁i •蓝色预警。
学生出现旷课或有一门课重修。
相关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
肆2 •黄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学时及以上或累计出现3门课重修。
辅导员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预警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
薃3 •橙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 20学时及以上或累计出现 5门课重修。
班主任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 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 听取家长意见;同时二级学院党院长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 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
必要时报告学校领 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请求参与帮扶。
袀5 .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 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蒇四、帮助机制芅主要包括四个渠道:薂一是辅导员关心学生:由辅导员跟学生谈话,了解学习困难原因,帮助解决问题;羀二是学生帮助学生:成绩好的同学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高年级同学帮助低年级同学, 跨年级跨班级实行互帮互助。
袈三是任课教师帮助学生:学生出现课程不及格,由任课教师进行跟踪服务,对该生进行 辅导答疑。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和《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师校字〔2017〕197 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主要包括旷课预警、学分预警、学分绩点预警、体质监测预警、退学预警等五个方面。
旷课预警是指学生无故不参加教学班级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学生预先警示。
学分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未达到培养计划最低学分要求,给予学生学习完成度不达标的预先警示。
学分绩点预警是指学生在学期内学习质量不高、课程成绩较低,给予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较低的预先警示。
体质监测预警是指学生在学年内身体素质不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要求,给予学生身体素质未达标预先警示。
退学预警是指学生未达到专业培养要求,学习过程出现严重问题,进度严重滞后等,给予学生无法完成学业的预先警示。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三条学业预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旷课预警。
学期内单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由任课教师向学生提出旷课预警。
(二)学分预警。
学期内获得的学分数少于12学分(学期内专业培养计划低于12学分的学期除外),给予一次学分预警。
(三)学分绩点预警。
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给予一次学分绩点预警。
(四)体质监测预警。
学年内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给予一次体质监测预警。
(五)退学预警。
连续2次受到学分预警或累计3次受到学分预警或在校学习期间专业培养计划应达到的必修学分与获得的必修学分之差达到25学分时,给予一次退学预警;累计3次受到退学预警,予以退学。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近年来,我国学生在学习上不断取得新进步,拥有了更多有竞争性的优势。
但是,社会也注意到,许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自律,缺乏积极的学习态度,甚至出现了学习成绩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习,增强学生的学习自律,促进学生的学习成绩的稳定和提高,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即关于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项目的学生,其中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它们的普通短期或新型学制。
二、学生学习成绩预警制度1、学校应逐学期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考核,每学期考核结果均应作为学生学习成绩跟踪及预警的重要参考。
2、若学生学习成绩持续下降,首先由班主任、辅导员给予学习指导,并及时安排相关教师进行辅导,在必要时应向学生家长报告。
3、学校应定期召开学习指导会议,由学生事务处、教育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会议应针对特定学生或学科开展学习指导,以制定预警措施、确保学生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4、学校应增加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学生的晚归、早退、违纪违规等行为,严禁学生抄袭、作弊、投机取巧等有损学习的行为,增强学生的自律性。
三、建立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系统1、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建立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系统,以及实现学校学习评价与学生学习成绩管理的统一,以更好地发现学生学习成绩异常变化的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警及改进措施。
2、通过建立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系统,可以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实时监控和评估,并对学生的表现和成效进行评价。
学校可利用学生学习成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学生学习成绩变化,从而为学生学习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与指导。
3、学校还可以利用该系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成绩。
在实施学习成绩预警制度时,学校应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及时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不要让学生感受到“惩罚”的压力。
四、其他1、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多方面开展和完善学习辅导活动,以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和自律能力。
盐城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实行) (1)
盐工教〔2014〕9号盐城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适应学分制改革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盐城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盐城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监控为主要目的,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预警等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黄色预警范围:1、大二或大三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达到10学分小于15学分;大四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大于0小于5学分;2、大三学生前五学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例中英语的要求。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橙色预警范围:1、大二或大三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达到15学分小于20学分;大四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达到5学分小于10学分;2、大三学生前五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予学位标准;3、大四学生未能完成素质拓展学分(包括知识拓展学分和技能拓展学分)。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列入红色预警范围:1、大二或大三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大四学生累计不及格总学分达到10学分及以上;2、大四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例中英语学习的要求;3、大四学生前七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予学位标准;4、因考试作弊等受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5、未能按正常时间毕业。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1、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成绩不及格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2、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听取家长意见;同时分管学生领导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大学关于实施学生学业警示制度的暂行办法
XXXX大学关于实施学生学业警示制度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学习的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寻求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协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警示分三种,即学业预警、退学预警与退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
学业警示不是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学校对累计欠修达到12学分者给予学业预警,累计欠修达到24学分者给予退学预警,累计欠修达到36学分者给予退学。
计算欠修学分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不包括任意选修课。
因旷考、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判零分的课程,不允许参加正常补考,所缺学分计算在欠修学分内。
第四条学业警示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各学院(部系)负责具体实施。
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各学院(部系)进行初审,并在本部门内公示警示名单。
学校统一安排补考和重新学习考试后,再重新计算学分,确定正式警示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学生所在学院(部系)在开学五周内,负责向学生下达《XXXX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后学生要签字确认。
学生辅导员将受警示学生的学业情况电话告知其家长,并将《学业警示通知书》副本使用挂号信寄给学生家长。
学生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生辅导员共同做好该生工作,督促、指导学生补修所欠学分。
第六条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在接到退学通知书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留级试读申请书,经家长签字认可、学院(部系)负责人审核、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留级试读,并按规定缴纳试读培养费。
学生凭缴费单据办理学籍异动手续,随相同专业下一年级试读,试读期为一学年。
如果下一级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生,可安排跟班试读,缓期一年毕业。
学生本人未按时递交书面留级试读申请,或批准留级试读后逾期5天未缴纳试读培养费,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试读机会,必须在接到退学通知书7天内办理完退学离校手续。
学生所在学院(部系)和学生工作处负责督促学生离校。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有两次试读机会,每次试读都必须缴纳培养费。
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成都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为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成大发〔2017〕2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业预警定义及类别1.学业预警是指每学年结束后对上一学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的学生给予及时学业预警通报,并作出相应学籍处理的预防管理制度。
2.学业预警类别包括:(1)普通学业预警。
非毕业年级学生,每学年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年应修总学分的85%者。
(学年应修总学分以各专业培养方案每学年规定的总学分为依据,校级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在内,下同)(2)严重学业预警。
非毕业年级学生,每学年获得学分未达到该学年应修总学分的50%者;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学年前获得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最低学分的80%者。
(3)累计两次普通学业预警记为一次严重学业预警。
二、学业预警的处理1.普通学业预警,学院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学业修读警示,并指派教师与学生进行专门谈话,帮助学生意识到学业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改进措施,提高后期学习效率和质量。
2.严重学业预警,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
学院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学业修读警示,并指派教师与学生进行专门谈话,帮助学生分析学业中存在的困难,制定学习计划和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后期学习效率和质量。
3.被编入下一年级后,仍不能按教学计划规定完成相应学年学业修读计划,再次被(普通/严重)学业预警者,予以退学。
三、学业预警工作办理程序1.每学年9月中旬,教务处分学院发布上一学年学业修读出现异常且达到普通学业预警条件及以上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对名单中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复核,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由学院按照学业预警类别进行预处理,并将学业预警拟处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学业预警拟处理学生名单正式行文,发布当学年学业预警名单,并对达到严重学业预警和退学条件的学生按程序进行学籍处理。
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变“事后处理型”管理模式为“事前预防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荆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荆楚理工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对本科生实施学业预警制度。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问题及不良后果,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以指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个等级。
红色预警为最高预警等级,黄色预警为最低预警等级。
(一)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1、上一学期有1门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
2、以前各学期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3门。
(二)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1、上一学期有2门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
2、以前各学期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4门。
(三)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1、上一学期有3门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后仍不及格。
2、以前各学期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不及格门数达到5门。
3、第七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第八学期)结束后,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4、第七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第八学期)结束后,除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荆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获得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
5、在校学习时间达到5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各学院(部)应成立学业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教学、学生工作的联动机制,各学院(部)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部)学业预警工作。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校教字〔2010〕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修业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学生各阶段的学习情况通报,警示学业出现问题且有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引导和督促。
四条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预警:(一)修读学分过低,在一个长学期中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课外培养计划和全校公选课程除外)不足18学分(不足15学分予以退学警告),或学期规定课程学分不足75%。
(二)因学习成绩不合格已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三)学生至毕业前一学年开学,修读各类课程所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毕业论文(设计)、公共选修课和课外培养计划除外]学分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35学分及以上,有无法正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可能的;(四)毕业前一年仍有全校公共选修课修读的类别和学分未达到要求的;(五)其它可能影响学业完成情形的。
第五条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共同负责。
(一)学院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的总体情况,根据学业预警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学生进行课程指导、协助选课,帮助预警学生制定选课和重修计划。
(二)学院要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工作,通过与学生沟通,帮助其树立信心、增强学习主动性。
(三)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检查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的工作情况,并将学业预警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六条学业预警工作安排(一)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各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修读课程及考试成绩进行清理,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及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提交学院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指导教师。
黑河学院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1)
黑河学院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1)黑河学院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籍预警是指学院针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实施学籍预警的目的:1.加强学校、系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及时干预;2.督促在校学生按学校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避免或减少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3.以督查促管理、以警示促进步、以预警促学风,推动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
第五条学籍预警的对象是指未按时进行学年注册,学习成绩下滑,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接近受到处分、处理等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学生学籍预警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各系辅导员负责实施。
第七条学籍预警的等级及对应条件学籍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四个等级。
以下不及格科目计算不包含公共体育课和任意选修课。
各等级学籍预警的对应条件:(一)蓝色预警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没有进行学年注册者;(二)黄色预警1.学期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3门(含3门)以上者;2.学习成绩比前一学期严重下滑者;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到30学时以上(包括30学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4.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不良活动,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三)橙色预警1.连续两次黄色预警或累计三次黄色预警者;2.学期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4门(含4门)以上者;(四)红色预警 1.超过橙色预警者;2.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到60学时以上、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第八条学籍预警每学期既可以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对需要进行预警提示的学生实施集中预警,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随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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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改进教风学风的意见》(武职校[2014]97号)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2015)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有效督促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学业预警的内容
1.考勤预警。
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应及时给予预警。
2.成绩预警。
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课程以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及时给予预警。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个预警等级。
1. 蓝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旷课累计达8学时或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2.黄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9~1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二门。
3. 橙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达三门。
4. 红色预警。
学生在学期内出现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或不及格课程累计四门。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
1.学生处于蓝色预警状态时,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
2.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要求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
3.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4.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主动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及时找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
必要时报告分管校领导和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帮扶。
5.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见附录1和附录2),存档备查。
第五条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的查询
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及开学补考结束两周后,学生和家长可以用学生用户(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主页教务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或补考)成绩和学业预警状态。
第六条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的送达
学生课堂考勤预警信息每四周由任课教师和班级班长或学习委
员汇总后书面交给相应辅导员(班主任),集中统计递交学生科存档;学生学习成绩预警信息由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汇总后书面递交学生科存档。
对达到学业预警相应等级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将学业预警通知单送打印并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置后,一份交学生科存档,一份送达学生本人。
如按预警等级要求应送达学生家长的,则由学生本人负责寄达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名后寄回或由学生本人交辅导员(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未收到回执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况采取重寄、电话联系、家访等形式,确保学生学业预警信息送达学生家长。
第七条此规定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在制度实施前交学校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核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试行。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六月
附件1:学业预警通知单
附件2: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附件1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家长)
号学院
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附件2
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