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联系实际谈谈中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摘要:

随着二十一世纪海洋世纪的到来,海洋成为国际重大政治、经济、军事利益的新领域,世界各沿海国都在为争夺或扩大各自的管辖海域而竞相向海洋进军,纷纷调整海权发展战略,加快海洋立法,增强海洋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海军,以适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海洋斗争的新形势,从而更加剧了我国海权问题有效解决的迫切性与艰巨性。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逐步提高,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显著,引起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的的敌视和危机感,它们害怕中国的崛起对其现有的地位和利益产生冲击,企图围困中国,以达到其有效遏制我国快速发展的目的,想要打破这种围困,除了在内陆打破僵局外,更重要的是要打开海洋局面,突破现存的海洋困境,真正地走出去,才能打开一片新局面。

一、关于中国海权的概念、特征与功能、现状、策略

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中国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叶自成认为中国海权是指中国研究、开发、利用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海洋的能力和影响力或中国拥有与自己的海洋空间利益相适应的能力和影响力。强调中国特色的“海权”应是一个综合概念,是海洋实力、海洋权益和海洋权力三要素的有机统一。其中,海洋实力是前提,海洋权益是目的,海洋权力是手段。中国海权是中国利用军事和非军事手段维护海洋权利,收回海洋权益,并不失时机地拓展海洋权力的一种综合能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木提出中国海权是有限海权,其特点是它不出主权和国际海洋法确定的中国海洋权利范围,海军发展不出自卫范围。换言之,即是国家统一进程与国家海权的实现进程一致;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中国海权属有限海权;叶自成指出中国海权的发展不以制海权的控制为目的,不以使用武力来争夺海上资源为目的,也不以使用海上军事力量强迫他国接受中国的意志为目的,而以维护中国合法、合理的海洋中的国家利益为目的。这意味着中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和使用是防御性、自卫性的,而不是进攻性的;是以维护中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权益为目的,而不是以损害他国利益为目的;是地区性的而非全球性的,是以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武力威慑为主要目的。中国海权功能主要有:能粉碎任何危害中国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企图;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海上战略环境;能有效地维护中国的世界大国地位和保持对亚太地区足够的影响力;能遏止来自海洋方向的侵略和打赢针对中国的战争;保持有效的海上核威慑与核反击能力。

二.中国海权问题的现状

首先我们先要认清我们现在的海洋现状,那样我们才能做好对策迎接挑战。我国面临的挑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我国岛屿被侵占。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钓鱼岛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在南海的南沙群岛,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乘我国渔民休渔之机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区中应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此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四、解决中国海权问题的策略

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二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

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专属性主权权利争议的情况下,在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张海域的相关资源。它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和采用的一种功能性合作制度。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在东海,如果中日两国能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共同开发,无论于中国还是日本,均是有益的。一方面,中日两国都是石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几年的合作历史,中日石油公司在渤海湾的联合开发是相当成功的。通过实施共同开发,两国均可在不放弃其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来源,从中国方面来讲,还可获得资金和技术。在政治上,共同开发也有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稳定。事实上,日方始终没有明确拒绝过中方共同开发的提议。

在南海,南沙群岛的争议涉及到五国六方,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到如今,南沙群岛争议的解决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态势。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于2002年11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二是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生效,推动南沙等海洋争端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三是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于2005年3月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议》,南沙争端当事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步伐。

三、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

海权是一个国家运用军事力量对海洋的控制能力,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海上力量的强弱,建立一支强大的,有威慑力的现代海军是中国海权战略的第一步,同时也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第一步。

应建立防空识别区,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防空识别区是一国基于空中防御的需要,在其领空以外划定的邻接其领空的特定空域。现行国际法不禁止各国在其领空附近的国际空域建立防空识别区。迄今为止,美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种防空识别区。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势在必行。

加强维权巡航。二00八年,中国已建立全海域维权巡航制度,将三百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纳入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管理范畴。

从过至今中国一直是备受关注的国家,从被列强侵略到现在的繁荣昌盛,我们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艰辛汗水,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种种挑战威胁着我们,几个邻国觊觎着我们的海洋,我们的资源,我们一定要有所准备不要让他们有机可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