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群塔防碰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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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城市花园9#、10#楼

群塔作业防碰撞

编制人:

审核人:审批人:

编制单位:江苏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香江城市花园项目部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十月十八日

一、工程概况

香江城市花园9#、10#楼,由扬州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江苏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位于扬州市江都区舜天路北侧、建都路东侧,总建筑面积为83224m2。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二层(含商业裙房四层),地下二层层高为3.90m,地下一层层高4.5m(局部3.65m),地上一~四层商业裙房4.5m(4.2m),五~三十二层为2.9m。

因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共配备三台塔式起重机,为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群塔作业防碰撞安装方案如下:

二、编制依据

1、香江城市花园9#、10#楼现场情况

2、QTZ40、QTZ50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三、塔吊布置情况

现场配置2台QTZ40型塔吊,1台QTZ50型塔吊配合本工程施工。具体现场布置情况见现场布置图:

四、塔吊安装现状

(一)、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及工程进度,本工程塔吊安装现状为:9#楼塔吊共顶升12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24米;

西南角塔吊共顶升15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30米;

10#楼塔吊共顶升8节塔身标准节,顶升高度为16米。

(二)、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塔吊交叉作业:三台塔吊相互交叉。(详见现场布置图)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制定塔机运行规则:

(1)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2、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

3、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

幅度外转臂。

6、任何一台塔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起重臂、钢丝绳或吊物等妨碍相邻塔机作业时,司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相邻塔机的指挥、操作人员,然后再通知机修人员进行修理。

六、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1、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机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故障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锐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时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塔作业。

4、对塔机司机、信号工、起重工的培训,统一信号和部分塔机限制转臂的要求,群塔作业管理规定和奖励处罚办法。

5、进场塔机须在起重臂和平衡臂端、塔帽顶端装警示灯,各塔机确保司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办好交接班不得离开驾驶室。

6、塔吊司机要明确本塔吊指挥人员佩带的标志。

7、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塔司有权拒绝操作。

7、严禁非塔吊司机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运转前,机组人员必须进行空运转,确保塔吊正常

运转。

9、起升、回转、变幅应分别进行操作,严禁多项操作同时进行。

10、塔吊运转完毕要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顺向风源;如其它塔吊仍在运转,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转。

11、各塔吊应分别安装警示灯和警示旗,塔司做每个动作之前应先观察周围塔吊起重臂位置,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七、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1、塔机的使用由总工长或由总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并为为每台塔吊配备专职哨工,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哨。

2、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名保证

3、监护哨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哨工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哨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

4、监护哨要专人负责,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哨工的信号。

5、哨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信号。

6、哨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

8、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9、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

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八、施工单位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合理设置各台塔吊的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

2、施工单位应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与塔吊单位协商、安排塔吊顶升附着计划。

3、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4、施工单位应保证塔吊机组有足够的正常维修、保养时间。

5、施工单位应负责协调塔吊的安全高差。

九、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四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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