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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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申报流程
加入时间:2011/5/18 8:03:10 作者:admin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申报流程
(一)申报及发证程序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要求完成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工作后,必须运行3个月以上的时间,经过自评和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提出考评申请。
申报三级经县局、市安全生产协会审核,直接向市安监局报送,经考评达到相应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由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报省安监局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申报二级经市安监局转报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经考评达到相应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由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考核机构。
国家安监总局委托相关部门负责申请一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考核。
省安监局委托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作为全省二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省安监局负责考核和公告二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
市安监局委托九江市安全生产协会作为我市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主要负责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的考核,市安监局对三级考核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公告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
(三)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二级、三级)实施。
附:
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步骤(一)申报、咨询、整改阶段(2011年1-8月)
(1)准备阶段(2011年1-3月)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氯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6-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企业成立安全标准化工作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会、其他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参加),按照《通用规范》、《考核办法》等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形成自评报告。
(2)咨询、检查阶段(2011年4-7月)
咨询机构对被咨询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再次评分,并出推荐意见。咨询机构自签定咨询服务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开展咨询服务,并且深入企业指导的次数不得少于6次,且每次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咨询机构应保留每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始记录,形成推荐意见。咨询机构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企业现场安全条件及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进行核查,帮助企业查找自身不足,提出整改方案、措施,从而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PDCA动态循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咨询机构开展咨询服务前要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市、县安监部门派员参加现场检查、复查。
(3)报送阶段(2011年4-8月)
申请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含咨询机构推荐意见等)。向各级安监部
门、相应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评申请等申报材料(附后),并通过省安监局网站“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系统提交有关信息。
企业向市安全标准化三级考核机构(九江市安全生产协会)提出三级考评申请,或向安全标准化省二级考核机构(省化学品登记办)提出二级考评申请。
(二)考核审查、评定阶段(2011年4-11月)
市三级考核机构(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有关考评人员及有关专家对申报三级标准化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审查,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企业根据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与完善,将整改情况报考评机构组织复查,并编写考评报告。
(1)考核机构确认企业申请是否受理。
(2)考核机构组建考核组。
(3)考核组实施现场考评。
考核机构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组织考评组考评;考核机构确定现场考评日程安排,制定考评计划,并提前5日通知企业;根据企业规模确定现场考评时间,一般为1~3天。
(4)考评组在考评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考核机构提交考评报告及相关附件(考评通知、考评机构、考评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首
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三级考核机构(市安全生产协会)对考评不合格企业,在考评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企业自接到《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后,经整改可重新提出申请。
市安监局对三级企业考评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进行评定。
(三)公示阶段(2011年12月)
市安监局考核和公告三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达标牌匾,报省安监局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由省安监局按照规定格式统一印制,牌匾由省局统一制定格式,市安监局按照省安监局指定格式自行制作。
达标企业因放松管理,不能实现PDCA持续改进而导致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或不再具备安全标准化条件的,发证机构将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并予以公告。
安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向原考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经复评合格后换发新证。复查不合格的,经发证机关同意,由考核机构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
新设立的危化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必须在一年内达标三级。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一律不得办理安全许可证发证及延期手续,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依法关闭。
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企业考核申请材料
申请三级的企业向考核机构提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审批表》、自评报告、咨询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以上申请表1式三份),并通过省安监局网站“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系统提交有关信息,《申请表》报所在县区、设区市安监局批准同意并加盖公章后,1份交县区安监局备案,2份随下列需要提交的文件报三级考核机构: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证明;
(二)行业上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
(四)生产/服务主要过程的流程图或示意图;
(五)地理位臵图及厂区平面示意图;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七)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八)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