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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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较高、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的最大化,制定以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1. 总经理负责全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他应当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2. 财务部负责资产的登记、记录和核算工作。

他们应当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的台账,并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他们应当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记录。

三、固定资产购置1. 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预算,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2. 购置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应当进行供应商的比较和评估,并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

3.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签订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固定资产登记与验收1.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填写资产卡片。

2. 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并填写验收报告。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登记情况,确保资产的准确性。

五、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其设计和用途,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2.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填写维护记录。

3. 长期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损失和报废。

六、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当及时报废。

2. 固定资产报废需填写报废申请表,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3. 财务部应当组织人员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并填写处置记录。

七、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2.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3. 固定资产维护记录4.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5. 固定资产处置记录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固定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较高、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2. 购置:指企业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行为。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化、合理化,同时便于了解公司内所有财产的明细及其价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凡隶属本公司内的需管制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

第三条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调拨、编号、验收及盘点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核算与支付、监督。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保管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六条购置程序1. 申请部门应先与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所欲购买之资产在公司其它部门是否有闲置且不使用的同类资产,若查询确认有可使用之闲置资产,则由申请部门提出调拨转移作业,依照调拨转移程序的规定执行。

若无法调配者,可依资产增加作业流程进行资产增购。

2. 资产申购填写<采购申请单>3.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由申请部门将其送交相关部门依相关程序如期购置(办公类资产由行政部采购,设备类资产由物流中心采购部采购)。

4.自制或外包制作的资产,在验收时应通知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予办理资产手续。

第七条资产保管1.资产购入应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采购申请单>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施、设备类依据说明书等填制<设施\设备验收报告>(非设施、设备类直接在入库单签名验收),验收人员可由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

(计算机类用品由网络室人员验收,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验收、设施、设备类由设备科人员验收,其他物品由请购部门验收)。

2.行政部在资产验收合格后,立即编列资产编号,办理入库手续,制作标签进行一一标识(编号标识) 。

202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概述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掌握仓储、生产、销售、投资等各项经营活动。

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运营、维修、核算等管理行为,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管理流程2.1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确定投资计划,根据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核,选择符合企业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定投资预算,制定投资计划,并根据项目特点、资金条件等进行合理融资;•进行投资监管,加强对投资过程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 固定资产运营管理•确认使用原则,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合理安排使用计划;•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行为;•定期检查固定资产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固定资产设备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2.3 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定维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维修工作;•加强维修管理,规范维修程序,控制维修资金预算;•密切关注维修进度,及时跟进解决维修问题;•加强维修人员培训,提升维修技能,保证维修质量。

2.4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统计固定资产设备信息,建立固定资产库存清单;•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合理核算折旧费用;•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准确无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报废处理。

3.管理责任3.1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掌握,督促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2 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规定的管理制度,保护好企业固定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和投资价值。

3.3 个人责任企业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固定资产设备的健康运作。

4.总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手段,保障企业固定资产的长期稳定使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颁布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号:国管资[2009]167号颁布⽇期:2009-07-02执⾏⽇期:2009-07-0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资产配置第三章资产使⽤和⽇常管理第四章资产处置第五章报告制度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院,⾼检院,各⼈民团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节约若⼲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

在执⾏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00九年七⽉⼆⽇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中央⾏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统⼀制度、分级管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制订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作;管理中央⾏政事业单位机关和机关服务中⼼等的国有资产,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作,接受国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国管局应当完善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推进管理创新,提⾼国有资产管理⽔平。

各部门应当认真履⾏管理职责,建⽴健全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明确资产占有、使⽤单位的管理责任,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五条中央⾏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资产配置、使⽤和处置全过程管理;创新服务⽅式,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平,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水电管路及设施设备、围墙、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货车、叉车(含电动、手动叉车、堆垛车、AGV机器人等)、货架托盘;4.机器设备:制冷剂充注设备、焊接设备、空压机、生产输送线、检测设备、切割设备、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喷涂设备;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通风设施设备;7.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具、通讯设备;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净化设备、水泵、给水配管设备;9.其他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的每月对账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购入的不动产,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关产权与变更登记、税法规定事宜及减损报废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紧急处理的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合约,并报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标准如下: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的属资本支出,否则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因扩充、置换、改良而增加价值或效能的属资本支出,否则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到二年的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都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节约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基本概念(一)财务意义上的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00元人民币,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

(二)办公桌椅等价格低,但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物品。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基本范畴(一)建筑物:房屋、活动办公室。

(二)交通工具及附属品:小客车、小轿车、车载CD 机、自行车等。

(三)办公及检测设备:笔记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扫描仪、打卡机、刻录机、装订机、碎纸机等。

(四)办公家具:保险柜、文件柜、办公桌、班台、会议桌、折叠桌、电脑桌、台案、折叠椅、办公椅、沙发、茶几等。

(五)电器: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抽油烟机、热水器、燃器灶、电暖气、饮水机、吸尘器、电风扇、消毒柜、加湿器、保温台、灭蝇器等。

(六)通讯设备:电话交换机、路由器、ISDN盒、对讲机、直线电话机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配置标准(一)办公场所集团副总监(含)以上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单独办公房间;其余员工使用集中办公房间。

(二)计算机集团副总监(含)以上管理人员配置笔记本计算机;其余员工配置台式计算机。

如因工作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管理中心总监、总裁办主任、集团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信息管理部调配、发放。

(三)其他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由总裁办另行规定。

第五条集团固定资产由总裁办负责实物归口管理,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账务归口管理。

第六条集团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总裁办、财务管理中心和各管理中心(子公司)及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每半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普查。

第七条集团以各管理中心(子公司)为管理单元,对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同时,实行一人一卡制度,对员工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跟踪登记。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集团各管理中心(子公司)如需添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经本部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集团总裁办统一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固定资产范围1.2.1、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物品。

2、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2.1、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2、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及检查的归口管理。

1.1.1、2.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1.1.2、2.2审核购建固定资产预算,并做好采购资金的安排。

1.1.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业务的审核和相关财务手续。

1.1.4、按规定正确计提折旧。

1.1.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2.3、行政部和设备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归口管理,其中行政部负责房屋与建筑物、运输设备(车辆)及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归口管理;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区域内机械设备、实验仪器、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实物归口管理。

2.3.1、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三账一致,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3.2、3.2.审核并组织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维修、处置等手续。

2.3.3、负责资产的领用登记工作,对使用部门进行的固定资产维护、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3.4、3.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并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负责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2.3.5、健全档案资料,根据财务部提供的固定资产编号,制作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固定资产合理配置与优化管理办法(范本文)

固定资产合理配置与优化管理办法(范本文)

固定资产合理配置与优化管理办法1.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资产,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管理是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介绍固定资产合理配置与优化管理的方法和步骤。

2. 固定资产合理配置的意义•提高生产效率:合理配置的固定资产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合适的设备和设施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降低能耗:合理配置的设备和设施能够减少能源消耗,降低企业的能源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可以提升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3. 固定资产合理配置的方法和步骤3.1 分析企业的生产需求首先,企业需要详细分析自身的生产需求。

这包括生产规模、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生产需求的分析,企业可以明确固定资产的类型、数量和配置方式。

3.2 研究市场的发展趋势其次,企业需要研究市场的发展趋势。

这包括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趋势和产品需求趋势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市场的发展趋势的研究,企业可以预测未来的生产需求,以便更好地配置固定资产。

3.3 选择合适的设备和设施在确定了企业的生产需求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后,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和设施。

这需要综合考虑设备的技术指标、生产能力、质量和价格等因素。

此外,企业还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维护保养成本和后续扩展的可能性。

3.4 进行资产配置方案的优化在选择了合适的设备和设施后,企业需要进行资产配置方案的优化。

这包括对设备的布局、工艺流程和生产线的优化。

通过优化配置方案,企业可以更好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减少资源浪费。

3.5 定期评估和调整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固定资产的配置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管理行为。

第三条固定资产配置是指学校为保证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调剂、购置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1、调剂是指以校内不同单位之间资产的无偿调拨;2、购置是指以购买或修建的方式增加单位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3、勤俭节约、从严定额控制、教学优先;4、与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5、节能环保,国产优先;6、先调剂后购置;7、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配置范围第五条固定资产配置范围包括: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运动场、雕塑、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与房屋、构筑物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2、通用设备。

指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办公和后勤通用性设备。

包括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软件等。

3、专门设备。

指单价1500元以上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包括各种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4、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图书指图书馆、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和音频、视频资料等;文物及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等。

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设备。

第六条固定资产配置应符合下列条件:1、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要;2、机构设立或者变更,新增人员编制;3、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或更新配备;4、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的相关固定资产;5、其他应当配备固定资产的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理顺管理关系,规范管理程序,落实管理责任,优化资产配置,维护资产安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纳入管理范围的资产包括:(一)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其他认定为纳入管理范围的资产。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车辆、图书档案设备、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设备等。

3.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医疗设备、电工电子专用设备等。

4.文物及陈列物。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资产管理机构由办公室、服务中心、财务室组成,主要职责:(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资产的配置、调配、调拨、转让、捐赠、清查盘点等方面的工作。

1.负责牵头制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固定资产配备标准。

3.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预算,并组织招标、采购、验收。

4.负责办理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的报批报备手续。

5.负责组织资产清查盘点、评估、统计报告等工作。

6.负责管理图书室、档案室(文档)、资料室的资产,做好信息整合,资源共享工作。

7.负责软件资产的管理。

加强对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资产的专项管理工作,落实技术人员负责软件的保管、维护、升级、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软件资产明细账。

(二)财务室。

主要负责资产账务管理工作。

1.负责管理资产价值总账,建立健全资产明细账,及时对资产变动进行账务处理,全盘掌握资产的实际价值总量。

2.对资产配置、处置收益等,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登记入账、调账。

3.对资产的新购、调拨、划转、转让、捐赠、报废、报损等,及时进行调账,并将账务处理凭证复印交服务中心备案,以便服务中心作资产项目调账,确保账账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协商和同意,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布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和财务控制水平。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和目的固定资产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国家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资产的利用率低、管理效率低下、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

因此,财政部制定了这一办法,旨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资产登记管理合理准确地登记固定资产是管理的基础,也是资产管理的前提。

根据办法规定,各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明确登记的资产种类、数量、来源、用途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核对和更新。

此外,对于大额可移动固定资产,还需要进行编号标识,方便管理和追溯。

2. 资产使用管理合理高效地使用和维护固定资产是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各单位制定详细的资产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资产的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新,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长期使用价值。

3. 资产评估管理资产评估是衡量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

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资产评估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及时更新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参考,有助于掌握资产的实际价值和市场价值,并进行合理的决策。

4. 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关键。

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的资产处置制度,明确处置的方式、程序和责任,对于处置的资产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

同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三、影响与建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这是一次对自身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的机遇。

同时,也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固定资产基础。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绩效〔2009〕112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在申报设备及办理固定资产相关事宜时参照使用。

2.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试行)附件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局是市政府负责市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市级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标准进行完善、调整和修订;负责对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配置事项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固定资产配置预算,负责对市级单位固定资产实施调剂。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对资产的调入调出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协助市财政局制定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市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配置预算,办理相关的资产配置报批手续,组织具体的资产配置实施工作。

第四条市级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包括调剂、租赁和购置等方式。

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二)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原则;(三)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的原则;(四)资产配置与财力可能、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要符合以下条件:(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所需资产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三)现有资产配置尚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四)其他经批准予以配置资产的事项。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和盈利的物质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高效运行,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阐述。

二、主要内容1. 资产采购与登记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预算,财政部门会对所需固定资产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透明方式进行。

采购完成后,财政部门需及时将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建立完善的资产档案。

2. 资产使用与维护财政部门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固定资产,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保养和维修等工作要及时进行,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 资产处置与报废当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需要进行资产转让等处置时,财政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化操作。

包括评估和评审等环节,以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资产管理监督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产滥用和浪费,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要求与保障1. 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财政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信息化建设的支持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资产管理系统,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现资产登记、查询、报废等功能,提高管理水平。

3. 培训与人员素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四、结论《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于规范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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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配置管理行为。

第三条 固定资产配置是指学校为保证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调剂、购置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1、调剂 是指以校内不同单位之间资产的无偿调拨;
2、购置 是指以购买或修建的方式增加单位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3、勤俭节约、从严定额控制、教学优先;
4、与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
5、节能环保,国产优先;
6、先调剂后购置;
7、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配置范围
第五条 固定资产配置范围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运动场、雕塑、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与房屋、构筑物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2、通用设备。

指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办公和后勤通用性设备。

包括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软件等。

3、专门设备。

指单价1500元以上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包括各种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4、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图书指图书馆、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和音频、视频资料等;文物及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等。

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设备。

第六条 固定资产配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要;
2、机构设立或者变更,新增人员编制;
3、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或更新配备;
4、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的相关固定资产;
5、其他应当配备固定资产的情况。

第七条 因机构设立或变更、新增人员编制,需要配置资产的,由设立或者变更部门根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原有部门存量资产状况,以调拨、调剂为主要方式提出资产配置方案,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八条 现有资产需更新的,须按规定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再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各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配置实行统一管理(全校实验室设备由相关部门统一汇总配置)。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资产配置标准;
2、按规定权限初审各单位资产购置计划等事项;
3、组织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
4、建立固定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第四章 配置标准
第十条 资产配置标准是指对各单位配置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设定,是编制购置计划、审核审批购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监督检查资产配置情况的依据。

第十一条 配置资产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原则上采购国产产品。

第十三条 本标准所列设备不含专业性和涉密性的特殊设备,对于此类特殊设备配置标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制定。

第十四条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标准配置的,应按固定资产配置的相关程序报批。

第五章 资产配置程序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配置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

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第十六条 申请资产调剂的报批程序是:
1、申请资产调剂的单位需提出调剂申请,申请中列明需要调剂资产的理由,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功能要求等,有调出资产意向的,同时附调出单位对该资产的使用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2、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资产调剂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调剂的意见。

3、资产调进、调出单位要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购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列明单位需要追加购置固定资产的理由,单位资产存量使用情况,拟购置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功能要求等,填写《淮北师范大学一般设备申购表》,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

2、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

3、学校批复资产购置计划。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资产配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九条 资产配置工作接受纪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对擅自配置或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验收入账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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