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1264d9b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07.png)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0•【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营造社会诚信环境,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由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在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三条(原则)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部门是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发布与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有关的管理制度;(二)指导、考核相关部门归集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相关工作;(三)指导、监督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的建设、运行,以及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信用中心)的业务工作。
第五条(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是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查询的统一平台,由市信用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绿本里面统一信用代码
![绿本里面统一信用代码](https://img.taocdn.com/s3/m/29fd7c5b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b7.png)
绿本里面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是一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唯一的企业身份识别号码,用于标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它是企业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之一,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和全局性的特点。
统一信用代码的使用不仅方便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也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效率。
统一信用代码由18位字符组成,其中包含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信用代码的前6位是行政区划代码,用于标识企业所在的地区。
接下来的8位是组织机构代码,用于标识企业的类型和组织形式。
最后的4位是随机码,用于确保统一信用代码的唯一性。
通过统一信用代码,我们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企业的身份和基本信息,方便查询和核实。
统一信用代码的推广和应用,对于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有效防止企业重名、重码等问题,减少了企业之间的混淆和纠纷。
其次,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方便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经营活动,促进了市场的统一和开放。
再次,统一信用代码的使用可以帮助政府和监管部门更好地监督和管理企业,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效能。
除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外,统一信用代码还可以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关联,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比如,可以将统一信用代码与税务系统、社会保障系统等进行对接,方便企业进行纳税和社保缴费。
同时,统一信用代码还可以与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系统进行关联,帮助企业获取更便捷的融资服务。
通过这些关联和对接,可以提高企业的便利性和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创新。
然而,统一信用代码的推广和应用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统一信用代码是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依赖性。
如果行政部门的数据录入或管理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其次,统一信用代码的使用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和支持,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系统的协同工作。
如果各方信息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有效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就会影响统一信用代码的实际效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07b1e21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8f.png)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7•【字号】厦府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7日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信用评价管理第三章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第四章权益保护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信用评价包括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指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公共信用信息为主要评价依据,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称社会信用主体)作出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的信用评价。
行业信用评价,是指由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行业主管部门)以本行业(领域)行政管理、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相关联的数据为评价依据,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服务和依法监管的对象作出的适用于本行业(领域)的信用评价。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除自然人以外的社会信用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及其评价结果应用、分级分类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另行制定。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fdb4eb1b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ca.png)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信息分类、查询要求、查询方式、查询结果、异议处理和安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7—2018 信用基本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22117—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信用主体参与信用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来源:GB/T 22117—2018,定义2.4]3.2信用信息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
[来源:GB/T 22117—2018,定义2.22]3.3公共信用信息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来源:GB/T 39444—2020,定义3.1]4 信息分类共享属性分为公开公示、政务共享、授权查询三个类别。
公开公示类公共信用信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
政务共享类公共信用信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群团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共享使用的公共信用信息。
授权查询类公共信用信息指经信用主体授权可以查询,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公共信用信息。
5 查询要求5.1查询原则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遵循合法、客观、及时、必要、安全的原则,查询服务提供方应保持独立、公正,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应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2查询条件5.2.1 公开公示类查询人可自主查询公开公示类信用信息。
5.2.2 政务共享类查询政务共享类信用信息应符合以下要求:a)查询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b)查询人提供查询相关信用信息的法律依据或证明文件;c)查询人仅查询依法履职必需的信用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https://img.taocdn.com/s3/m/5c95960f227916888486d766.png)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2016年9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统一交易标识码编码方案 (3)3.1统一交易标识码的构成 (3)3.2交易分类码 (3)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4日期码 (3)3.5流水号 (3)3.6校验码 (3)4 公共资源交易分类 (4)4.1分类原则 (4)4.2代码结构 (4)4.3分类类目表 (4)4.4扩充原则 (5)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数据集 (6)5.1 项目及公告 (6)5.1.1项目 (6)5.1.2招标项目 (7)5.1.3标段(包) (10)5.1.4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 (12)5.1.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4)5.1.6投标邀请书 (17)5.2 开标 (19)5.2.1开标记录 (19)5.2.2投标人名单 (20)5.3 评标 (22)5.3.1评标专家 (22)5.3.2评标报告 (23)5.3.3中标候选人 (25)5.4 中标 (26)5.4.1中标候选人公示 (26)5.4.2中标结果公告 (28)5.5 合同和履约 (30)5.6 资格预审 (32)5.6.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澄清 (32)5.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5.6.3资格预审结果 (35)5.7 招标异常情况报告 (36)5.8 附件集 (37)5.8.1附件集结构 (37)5.8.2附件采集项 (37)5.9 代码集 (39)5.9.1招标方式 (39)5.9.2招标组织形式 (39)5.9.3公告性质 (39)5.9.4公告类型 (39)5.9.5评标结果 (39)5.9.6公示类型 (39)5.9.7标段(包)分类 (39)5.9.8保证金缴纳方式 (41)5.9.9资审方式 (41)5.9.10评标方式 (41)5.9.11开标结果 (41)5.9.1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编号 (41)5.9.13异议类型 (41)5.9.14专家类别 (42)6 政府采购数据集 (43)6.1 交易信息 (43)6.1.1采购项目 (43)6.1.2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46)6.1.3更正事项 (47)6.1.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9)6.1.5采购合同 (51)6.2 附件集 (53)6.2.1附件集结构 (53)6.2.2附件采集项 (54)6.3 代码集 (55)6.3.1采购方式 (55)6.3.2采购组织形式 (55)7 土地使用权出让数据集 (56)7.1 成交行为信息 (56)7.2 成交宗地信息 (58)7.3 代码集 (61)7.3.1招拍挂类型 (61)7.3.2供应方式 (61)7.3.3公示类型 (61)8 矿业权出让数据集 (62)8.1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 (62)8.2 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 (63)8.3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 (65)8.4 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 (67)8.5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探矿权出让公开信息) (69)8.6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采矿权出让公开信息) (71)8.7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划定矿区范围公开信息) (72)8.8 非油气探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4)8.9 非油气采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6)8.10 油气探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7)8.11 油气采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9)8.12 附件集 (81)8.12.1附件集结构 (81)8.12.2附件采集项 (82)8.13 代码集 (83)8.13.1出让方式 (83)8.13.2矿产种类代码 (83)9 国有产权交易(实物资产类)数据集 (90)9.1 实物资产类产权交易 (90)9.1.1挂牌披露信息 (90)9.1.2交易结果信息 (91)9.2 代码集 (94)9.2.1资产类型(实物) (94)9.2.2交易方式 (94)10 国有产权交易(股权类)数据集 (95)10.1 股权类产权交易 (95)10.1.1挂牌披露信息 (95)10.1.2转让标的企业信息 (97)10.1.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信息 (99)10.1.4交易结果信息 (100)10.2 代码集 (102)10.2.1交易方式 (102)10.2.2报表类型 (102)10.2.3经济类型 (102)11 主体信息数据集 (103)11.1 法人信息 (103)11.1.1法人基本信息 (103)11.1.2招标人扩展信息 (106)11.1.3招标代理机构扩展信息 (107)11.1.4投标人扩展信息 (108)11.1.5采购人扩展信息 (109)11.1.6采购代理机构扩展信息 (109)11.1.7供应商扩展信息 (110)11.1.8出让人扩展信息 (111)11.1.9受让人扩展信息 (112)11.1.10竞得人扩展信息 (112)11.1.11法人交易业绩信息 (113)11.1.12执业人员基本信息 (115)11.1.13执业人员资格信息 (116)11.1.14执业人员业绩信息 (117)11.2 自然人信息 (119)11.2.1自然人基本信息 (119)11.2.2供应商扩展信息 (120)11.2.4竞得人扩展信息 (121)11.3 附件集 (122)11.3.1附件集结构 (122)11.3.2附件采集项 (122)11.4 代码集 (124)11.4.1税务登记证类型 (124)11.4.2法人机构类别 (124)11.4.3主体角色类型 (124)11.4.4资质等级 (124)11.4.5资质序列、行业和专业类别 (125)11.4.6资质类型 (125)11.4.7主体类别 (126)11.4.8法人业务状态 (126)12 专家信息数据集 (127)12.1 评标专家信息 (127)12.2 评审专家信息 (129)12.3 专家信用记录 (131)12.4 附件集 (133)12.4.1附件集结构 (133)12.4.2附件采集项 (133)12.5 代码集 (134)12.5.1奖励或处罚类型 (134)12.5.2限制的行为 (134)13 监管信息数据集 (135)13.1 行政监管事项信息 (135)13.2 项目报警信息 (136)13.3 投诉信息 (139)13.4 附件集 (142)13.4.1附件集结构 (142)13.4.2附件采集项 (142)13.5 代码集 (143)13.5.1限制的行为 (143)13.5.2交易方式 (143)13.5.3报警等级 (143)14 信用信息数据集 (144)14.1 违法违规信息 (144)14.2 黑名单信息 (146)14.3 撤销黑名单信息 (148)14.4 奖励信息 (149)14.5 履约信息 (150)14.6 社会信用信息 (153)14.7 附件集 (154)14.7.1附件集结构 (154)14.8 代码集 (155)14.8.1奖励或处罚类型 (155)14.8.2评价等级 (155)14.8.3限制的行为 (155)14.8.4违法违规类型 (155)14.8.5达标状况 (155)15 通用编码 (155)15.1 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155)15.2 是否 (156)15.3 是否(国有产权交易) (156)15.4 性别 (156)15.5 金额单位 (157)16 数据项术语说明 (158)16.1 值域 (158)16.2 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 (158)1范围本规范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换共享数据的数据项格式要求,并定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各类交易行为的统一标识码编码规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分类方法、分类体系和分类类目。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其它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其它交易](https://img.taocdn.com/s3/m/4b4be7a61ed9ad51f11df23b.png)
yyyyMMddHHmmss
是
社会公开
统一交易标识码
UNIFIED_DEAL_CODE
字符型
C40
参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V1.0)》3统一交易标识码编码方案
是
政务公开
公告标题
ANNOUNCEMENT_TITLE
字符型
C..500
自由文本
是
社会公开
公告内容
ANNOUNCEMENT_CONNECT
名称
英文名
必传
关联的数据集
交易公告信息
TRANSACTION_NOTICE
是
交易公告信息
成交公示信息
WIN_NOTICE
是
成交公示信息
是
政务公开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PUB_SERVICE_PLAT_CODE
字符型
C18
采用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是
政务公开
数据时间戳
DATA_TIMESTAMP
日期时间型
yyyyMMddHHmmss
采用组合码,编码长度为14位数时间戳
是
政务公开
2.2成交公示信息
字符型
C40
参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V1.0)》3统一交易标识码编码方案
是
政务公开
公告标题
ANNOUNCEMENT_TITLE
字符型
C..500
自由文本
是
社会公开
公告内容
ANNOUNCEMENT_CONNECT
字符型
C..ul
自由文本
是
社会公开
公告源URL
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简要介绍
![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简要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cf75c928f524ccbff12184f9.png)
第一章平台总体框架1.1系统总体架构图 1系统逻辑架构图如上图所示,在安全保护体系、运行机制及相关标准体系的支持下,系统共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管理层、服务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及用户层五大层。
其中基础设施层使用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现有的硬件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相关硬件设备;数据层主要用于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数据分类存储和管理,主要包括法人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另外包括系统管理等数据库;支撑层为系统的应用提供必要的应用服务支持,在此之上搭建各类应用,提供数据转换、数据清洗、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权限管理等业务功能。
应用层主要由信用监督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包括PC端门户服务和APP端服务)、数据交换系统、征集管理系统、支撑管理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
在应用层之上构建用户服务层,以提供用户与平台之间的交互。
1.2应用系统设计1.2.1应用系统功能架构图 2系统功能架构图总体功能架构如上图,说明如下:1、信用监管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支持,主要包括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跟踪预警、信用评价、专题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等。
2、公共服务系统:在PC端门户网站“信用合肥网”上提供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动态等服务;在移动客户端开发支持android、ios和微信版服务,公众可通过移动APP 了解信用工作动态、查看信用公示信息及查询信用报告等服务。
3、征集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加工整理,信用信息经过清洗、比对、转换等过程,借助ETL等技术将工商、税务、质监和法院等各部门的原始数据按照一定的标准转化至信息信息库中的标准数据。
4、交换管理系统:基于合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将拥有信用数据的成员单位纳入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
并实现与信用中国、安徽省信用平台、其他省市平台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对接。
5、支撑管理系统:为上述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管理功能,包括统一身份管理、统一授权管理、统一日志审计、分类编码配置、信用目录管理、基准表管理等。
商户类别代码(MCC代码)
![商户类别代码(MCC代码)](https://img.taocdn.com/s3/m/2ea4b6e7c1c708a1284a44f6.png)
消费POS单上商户号处编码,此编码从第一位正数到第八位到十一位,为商户类别代码(MCC代码),可参照下表进行核对。
------------------------------------------------------------------------------正常类商户-------------------------------------------------------------------------------积分规则: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商户类别 MCC兽医服务 0742农业合作 0763景观美化及园艺服务 0780货物搬运和托运—当地和长途,移动和存储公司,以及当地递送服务4214船舶、海运服务提供商 4468通讯设备和电话销售 4812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 4816电报服务 4821有线和其他付费电视服务 4899贵重珠宝、首饰,钟表零售 5094大型仓储式家庭用品卖场 5200玻璃、油漆涂料、墙纸零售 5231草坪、花园用品商店 5261会员制批量零售店 5300免税商店 5309折扣商店 5310百货商店 5311各类杂货店、便利店 5331其他综合零售 5399大型仓储式超级市场 5411各类肉类零售商 5422糖果及坚果商店 5441乳制品店、冷饮店 5451面包房、糕点商店 5462各类食品店及专门食品零售店 5499 男子和男童服装及用品商店 5611 妇女成衣商店 5621女性用品商店 5631婴儿、儿童服装店 5641家庭服装商店 5651运动服饰商店 5655鞋店 5661皮货店 5681成人成衣店 5691裁缝、修补、改衣店 5697假发商店 5698各类服装及饰物店 5699帏帐、窗帘、室内装潢商店 5714各种家庭装饰专营店 5719家用电器商店 5722电子设备商店 5732音乐商店-乐器、钢琴、乐谱 5733计算机软件商店 5734音像制品商店 5735包办伙食,宴会承包商 5811就餐场所和餐馆 5812饮酒场所(酒吧、酒馆、夜总会、鸡尾酒大厅、迪斯科舞厅) 5813 快餐店 5814药房、药店 5912瓶装酒零售店 5921旧商品店、二手商品店 5931古玩店——出售、维修及还原 5932当铺 5933海上船只遇难救助 5935古玩复制店 5937自行车商店 5940体育用品店 5941书店 5942文具用品商店、各类办公用品商店 5943 银器店 5944玩具、游戏店 5945照相器材商店 5946礼品、卡片、装饰品、纪念品商店 5947 箱包、皮具店 5948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5949玻璃器皿和水晶饰品店 5950直销-保险直销 5960旅游相关服务直销 5962门对门销售 5963目录销售商户 5964目录、零售兼营商户 5965电话呼出直销 5966电话呼入直销 5967订阅/订购直销服务 5968其他直销商户 5969工艺美术商店 5970艺术商和画廊 5971邮票和纪念币商店 5972宗教品商店 5973助听器-销售、服务和用品 5975假肢店(整形外科用品、辅助设备) 5976化妆品商店 5977打字机商店—销售、服务和出租 5978花店 5992香烟、雪茄专卖店 5993报亭、报摊 5994宠物商店、宠物食品及用品 5995游泳池-销售、供应和服务 5996电动剃须刀商店-销售和服务 5997其他专门零售店 5999金融机构-人工现金支付 6010金融机构-自动现金支付 6011金融机构-商品和服务 6012非金融机构-外币兑换、非电子转账的汇票、临时支付凭证和旅行支票 6051住宿服务(旅馆、酒店、汽车旅馆、度假村等) 7011分时使用的别墅或度假用房 7012运动和娱乐露营地 7032活动房车场及露营场所 7033洗衣店 7210洗熨服务(自助洗衣服务) 7211干洗店 7216室内清洁服务(地毯、沙发、家具表面的清洁服务) 7217 摄影工作室 7221美容理发店 7230修鞋店、擦鞋店、帽子清洗店 7251婚姻介绍及陪同服务 7273税收准备服务 7276咨询服务-债务、婚姻和私人事务 7277购物服务及会所(贸易、经纪服务) 7278出租衣物-服装、制服和正式场合服装 7296按摩店 7297保健及美容SPA 7298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其他个人服务 7299广告服务 7311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 7321商业摄影、工艺、绘图服务 7333复印及绘图服务 7338速记、秘书服务(包括各类办公服务) 7339灭虫及消毒服务 7342清洁、保养及门卫服务 7349职业中介、临时工 7361计算机编程、数据处理和系统集成设计服务 7372信息检索服务 7375未列入其他代码的计算机维护和修理服务 7379 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 7392侦探、保安、安全服务 7393设备、工具、家具和电器出租 7394照相洗印服务 7395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商业服务 7399停车场 7523电器设备维修 7622空调、制冷设备维修 7623电器设备、小家电维修 7629手表、钟表和首饰维修店 7631家具维修、翻新 7641焊接维修服务 7692各类维修店及相关服务 7699电影和录像创作、发行 7829电影院 7832音像制品出租商店 7841歌舞厅 7911戏剧制片(不含电影)、演出和票务 7922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乐队、文艺表演 7929台球、撞球场所 7932保龄球馆 7933商业体育场馆、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场和体育推广公司 7941公共高尔夫球场 7992电子游戏供给 7993大型游戏机和游戏场所 7994彩票销售 7995游乐园、马戏团、嘉年华、占卜 7996会员俱乐部(体育、娱乐、运动等)、乡村俱乐部以及私人高尔夫课程班 7997水族馆、海洋馆和海豚馆 7998光学产品、眼镜店 8043护理和照料服务 8050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服务 8111市民、社会及友爱组织 8641宗教组织 8661其他会员组织 8699建筑、工程和测量服务 8911会计、审计、财务服务 8931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专业服务 8999国家邮政服务 9402--------------------------------------------------------------------批发类商户---------------------------------------------------------------------积分规则:每消费人民币10元积3分商户类别 MCC铁路运输 4011本市和市郊通勤旅客运输(包括轮渡) 4111铁路客运 4112救护车服务 4119出租车服务 4121公路客运 4131快递服务(空运、地面运输或海运) 4215公共仓储服务-农产品、冷冻品和家用产品 4225轮船及巡游航线服务 4411出租船只 4457航空公司 4511机场服务 4582旅行社 4722路桥通行费 4784未列入其他代码的运输服务 4789电信服务,包括本地和长途电话、信用卡电话、磁卡电话和传真 4814 公共事业(电力、煤气、自来水、清洁服务) 4900木材和各类建材卖场 5211五金商店 5251汽车轮胎经销商 5532汽车零配件商店 5533加油站、服务站 5541自助加油站 5542家具、家庭摆品、家用设备零售商 5712地板商店 5713壁炉、壁炉防护网及配件商店 5718燃料经销商-燃油、木材、煤炭和液化石油 5983 不动产管理-物业管理 6513家政服务 7295汽车出租 7512卡车及拖车出租 7513房车和娱乐车辆出租 7519车体维修店 7531轮胎翻新、维修店 7534汽车喷漆店 7535汽车服务商店(非经销商) 7538洗车 7542拖车服务 7549旅游与展览 7991其他医疗卫生活动 8011牙科医生 8021正骨医生 8031按摩医生 8041眼科医生 8042手足病医生 8049公立医院 8062医学及牙科实验室 8071其他医疗保健服务 8099汽车协会 8675装修、装潢、园艺 8912证券公司-经纪人和经销商 6211保险销售、保险业和保险金 6300殡葬服务 7261函授学校(成人教育) 8241商业和文秘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8244贸易和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 8249其他学校和教育服务 8299儿童保育服务(含学前教育) 8351-------------------------------------------------------------------------------- 零扣率商户--------------------------------------------------------------------------------- 积分规则:此类商户消费不积分商户类别 MCC中小学校(公立) 8211普通高校(公立) 8220慈善和社会公益服务组织 8398政治组织(政府机构) 8651法庭费用,包括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 9211罚款 9222保释金 9223纳税 9311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政府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国家强制) 9399 使领馆收费 9400一般承包商-住宅与商业楼 1520机动车供应及零配件(批发商) 5013办公及商务家具(批发商) 5021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建材批发(批发商) 5039办公、影印及微缩摄影器材(批发商) 5044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批发商) 5045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商用器材(批发商) 5046牙科/实验室/医疗/眼科医院器材和用品(批发商) 5047金属产品服务商和公司(批发商) 5051电器零件和设备(批发商) 5065三金器材及用品(批发商) 5072管道和供暖设备(批发商) 5074文具、办公用品、复印纸和书写纸(批发商) 5111药品、药品经营者(批发商) 5122布料、缝纫用品和其他纺织品(批发商) 5131男女及儿童制服和服装(批发商) 5137鞋类(批发商) 5139石油及石油产品(批发商) 5172书、期刊和报纸(批发商) 5192花木栽种用品、苗木和花卉(批发商) 5193油漆、清漆用品(批发商) 5198活动房车销售商 5271汽车货车经销商-新旧车的销售、服务、维修、零件及出租 5511 汽车货车经销商-专门从事旧车的销售、服务、维修、零件及出租 5521船只销售商 5551旅行拖车、娱乐用车销售商 5561摩托车商店和经销商 5571露营、房车销售商 5592雪车商 5598汽车、飞行器、农用机车综合经营商 5599其他批发商 5998不动产代理——房地产经纪 7013。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4b2badfcf84b9d529ea7a3b.png)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国家标准起草组二〇二〇年五月《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工作安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组织起草国家标准《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项目编号为:20184256-T-469,按照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计划定于2020年完成。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二、目的和意义公共信用信息是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
其中,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在全社会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成为有效制约市场主体非合规经营行为的重要形式。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是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当前,全国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大力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共同参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为此,迫切需要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指导和规范全国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梳理工作。
《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标准是统一规范各部门信用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的技术基础,是各级部门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的重要支撑。
基础数据项是数据记录中最基本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可以是字母、数字或两者的组合,是数据交换双方对所交换的数据达成无歧义理解的基础。
基础数据项列表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所需的通用性、基础性数据项的列表集合。
本标准面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需求,通过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项及其表示规范,为各级政务部门梳理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提供指导,为保障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内容和格式的规范统一提供支撑。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2e5ec8348d7c1c709a14563.png)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和交易平台运行,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转让方、项目管理方、拍卖人等;所称投标人,包括投标人、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等。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实行目录管理,列入自治区、市级、县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的交易事项,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以及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资源共享、守法诚信的要求,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则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开放透明的“阳光交易平台”和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监管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指导和决策,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平台建设等工作。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 第6部分:公共信用》解读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 第6部分:公共信用》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8aa872a1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f4.png)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第6部分:公共信用》解读《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第6部分:公共信用》已于2022年12月8日发布,于2023年1月1日实施,现就编制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编制《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第6部分:公共信用》我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159—2015《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标准于2015年12月发布,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共包括4个部分:总则、人口、法人和房屋,规定了我市电子政务信息采集、共享中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的分类及格式、管理原则、组成要素、管理流程、管理工具等内容,其发布和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该标准实施多年以来,各类基础数据元的管理制度已发生较大变化,有必要对各种数据来源进行深入梳理,对SZDB/Z 159—2015《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的现有内容进行修订,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以更好服务于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此外,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地理空间作为另外三大基础信息库,也是我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的重要基础支撑,有必要在此次修订中将其一并纳入其中。
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是打破部门间数据孤岛、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效率的重要基础支撑。
其中,人口、法人、房屋、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作为我市六大基础信息库,又是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需求最基础、最频繁的信息资源。
本文件的制定将有助于我市六大基础信息库的建设,促进各类基础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之间的共享和交换,为我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第6部分:公共信用》规定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相关的数据元,适用于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和管理。
每个数据元给出内部标识符、中文名称、定义、同义名称、数据类型、数据格式、计量单位、值域、关系、数据来源部门和备注等内容。
DB13_T2509-2017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
![DB13_T2509-2017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7aaf01d04a1b0717ed5dd2f.png)
ICS35.240.01L 7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2509—2017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Coding rules of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resource catalog2017-03-29发布2017-06-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 2509—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玉霞、薛毅、范天珍、张田源、冯磊、江洲、周莉、路源、李向华、赵燕、孟翠竹、贾迎新。
IDB13/T 2509—2017II 引言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是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通过规定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编码规则,可以确保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标识的唯一性,便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分发和应用。
本标准充分考虑我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管理、查询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多方面需求,规定了我省各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编码方法,并对编码进行可扩展性和兼容性设计,是全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专用标准规范。
DB13/T 2509—2017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术语和定义、编码规则和编码的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及信息的共享交换,各部门、设区市、县(市,区)信用信息编码适用于本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DB13/T 2507-2017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20000.1 和GB/T 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https://img.taocdn.com/s3/m/f5152e640066f5335b81211c.png)
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统一交易标识码编码方案 (3)3.1统一交易标识码的构成 (3)3.2交易分类码 (3)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3.4日期码 (3)3.5流水号 (3)3.6校验码 (3)4 公共资源交易分类 (4)4.1分类原则 (4)4.2代码结构 (4)4.3分类类目表 (4)4.4扩充原则 (5)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数据集 (6)5.1 项目及公告 (6)5.1.1项目 (6)5.1.2招标项目 (7)5.1.3标段(包) (10)5.1.4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 (12)5.1.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4)5.1.6投标邀请书 (17)5.2 开标 (19)5.2.1开标记录 (19)5.2.2投标人名单 (20)5.3 评标 (22)5.3.1评标专家 (22)5.3.2评标报告 (23)5.3.3中标候选人 (25)5.4 中标 (26)5.4.1中标候选人公示 (26)5.4.2中标结果公告 (28)5.5 合同和履约 (30)5.6 资格预审 (32)5.6.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澄清 (32)5.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5.6.3资格预审结果 (35)5.7 招标异常情况报告 (36)5.8 附件集 (37)5.8.1附件集结构 (37)5.8.2附件采集项 (37)5.9 代码集 (39)5.9.1招标方式 (39)5.9.2招标组织形式 (39)5.9.3公告性质 (39)5.9.4公告类型 (39)5.9.5评标结果 (39)5.9.6公示类型 (39)5.9.7标段(包)分类 (39)5.9.8保证金缴纳方式 (41)5.9.9资审方式 (41)5.9.10评标方式 (41)5.9.11开标结果 (41)5.9.1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编号 (41)5.9.13异议类型 (41)5.9.14专家类别 (42)6 政府采购数据集 (43)6.1 交易信息 (43)6.1.1采购项目 (43)6.1.2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46)6.1.3更正事项 (47)6.1.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9)6.1.5采购合同 (51)6.2 附件集 (53)6.2.1附件集结构 (53)6.2.2附件采集项 (54)6.3 代码集 (55)6.3.1采购方式 (55)6.3.2采购组织形式 (55)7 土地使用权出让数据集 (56)7.1 成交行为信息 (56)7.2 成交宗地信息 (58)7.3 代码集 (61)7.3.1招拍挂类型 (61)7.3.2供应方式 (61)7.3.3公示类型 (61)8 矿业权出让数据集 (62)8.1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 (62)8.2 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信息 (63)8.3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 (65)8.4 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示信息 (67)8.5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探矿权出让公开信息) (69)8.6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采矿权出让公开信息) (71)8.7 其他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信息(划定矿区范围公开信息) (72)8.8 非油气探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4)8.9 非油气采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6)8.10 油气探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7)8.11 油气采矿权登记公告信息 (79)8.12 附件集 (81)8.12.1附件集结构 (81)8.12.2附件采集项 (82)8.13 代码集 (83)8.13.1出让方式 (83)8.13.2矿产种类代码 (83)9 国有产权交易(实物资产类)数据集 (90)9.1 实物资产类产权交易 (90)9.1.1挂牌披露信息 (90)9.1.2交易结果信息 (91)9.2 代码集 (94)9.2.1资产类型(实物) (94)9.2.2交易方式 (94)10 国有产权交易(股权类)数据集 (95)10.1 股权类产权交易 (95)10.1.1挂牌披露信息 (95)10.1.2转让标的企业信息 (97)10.1.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信息 (99)10.1.4交易结果信息 (100)10.2 代码集 (102)10.2.1交易方式 (102)10.2.2报表类型 (102)10.2.3经济类型 (102)11 主体信息数据集 (103)11.1 法人信息 (103)11.1.1法人基本信息 (103)11.1.2招标人扩展信息 (106)11.1.3招标代理机构扩展信息 (107)11.1.4投标人扩展信息 (108)11.1.5采购人扩展信息 (109)11.1.6采购代理机构扩展信息 (109)11.1.7供应商扩展信息 (110)11.1.8出让人扩展信息 (111)11.1.9受让人扩展信息 (112)11.1.10竞得人扩展信息 (112)11.1.11法人交易业绩信息 (113)11.1.12执业人员基本信息 (115)11.1.13执业人员资格信息 (116)11.1.14执业人员业绩信息 (117)11.2 自然人信息 (119)11.2.1自然人基本信息 (119)11.2.2供应商扩展信息 (120)11.2.4竞得人扩展信息 (121)11.3 附件集 (122)11.3.1附件集结构 (122)11.3.2附件采集项 (122)11.4 代码集 (124)11.4.1税务登记证类型 (124)11.4.2法人机构类别 (124)11.4.3主体角色类型 (124)11.4.4资质等级 (124)11.4.5资质序列、行业和专业类别 (125)11.4.6资质类型 (125)11.4.7主体类别 (126)11.4.8法人业务状态 (126)12 专家信息数据集 (127)12.1 评标专家信息 (127)12.2 评审专家信息 (129)12.3 专家信用记录 (131)12.4 附件集 (133)12.4.1附件集结构 (133)12.4.2附件采集项 (133)12.5 代码集 (134)12.5.1奖励或处罚类型 (134)12.5.2限制的行为 (134)13 监管信息数据集 (135)13.1 行政监管事项信息 (135)13.2 项目报警信息 (136)13.3 投诉信息 (139)13.4 附件集 (142)13.4.1附件集结构 (142)13.4.2附件采集项 (142)13.5 代码集 (143)13.5.1限制的行为 (143)13.5.2交易方式 (143)13.5.3报警等级 (143)14 信用信息数据集 (144)14.1 违法违规信息 (144)14.2 黑名单信息 (146)14.3 撤销黑名单信息 (148)14.4 奖励信息 (149)14.5 履约信息 (150)14.6 社会信用信息 (153)14.7 附件集 (154)14.7.1附件集结构 (154)14.8 代码集 (155)14.8.1奖励或处罚类型 (155)14.8.2评价等级 (155)14.8.3限制的行为 (155)14.8.4违法违规类型 (155)14.8.5达标状况 (155)15 通用编码 (155)15.1 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155)15.2 是否 (156)15.3 是否(国有产权交易) (156)15.4 性别 (156)15.5 金额单位 (157)16 数据项术语说明 (158)16.1 值域 (158)16.2 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 (158)1范围本规范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换共享数据的数据项格式要求,并定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各类交易行为的统一标识码编码规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分类方法、分类体系和分类类目。
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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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2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对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共享交换和开放发布等。
各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管理等,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已经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1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4 术语和定义GB/T 210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4.1 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4.2 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
其中,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数据基本属性与特征的最小集合,一般包括信息资源的名称、内容摘要、提供方、发布日期等。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依据规范的元数据描述,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的一组信息,用以描述各个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以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检索、定位与获取。
5 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8973d50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42.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佛府【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6】1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8日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示和应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示和应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以及提供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煤气、电信、广电网络等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可用于识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信用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第四条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示和应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准确、安全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公共信用信息应在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中集中共享共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公示和应用活动,建设和管理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FME重庆市综合市情时空大数据建设中的应用实践-何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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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E在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时空大数据建设中的应用实践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一、背景情况二、总体架构三、大数据建设四、FME应用五、小结一、背景(一)大数据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2015201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8月,《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45号),提出“3+1+X ”建设任务,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整合应用。
推进重庆智慧城市建设2015年11月,《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5〕22号)(二)重庆市积极推进大数据顶层设计20182017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7年11月,市委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项行动计划”之一。
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年3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委发〔2018〕13号)。
(二)重庆市积极推进大数据顶层设计构建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3+1+X ”体系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库基础重点平台X 具体推进应用(二)重庆市积极推进大数据顶层设计《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45号)《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5〕22号)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二、总体架构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模式基础地理地表数据各类规划经济社会城市运行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行业部门区县城乡规划政府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通通聚用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地理空间库…………2017年1月,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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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国家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九年七月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 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工作安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牵头负责组织起草国家标准《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项目编号为:20184259-T-469 ,按照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计划定于2019年完成。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70)提出并归口。
二、目的和意义
信用标准化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
因此,制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对于实现和增进信用信息跨系统、跨行业及跨部门共享具有积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是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价值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大大提高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与效能。
国务院2014 年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强调,要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
制定信用信息分类标准,是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应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的迫切需要。
只有建立系统、全面的分类体系架构,才能将公共信用信息从错综复杂的行政管理信息中有序提取出来,从而破解“信息孤岛”难题,实现信用信息全面共享,并进一步确立各类信用信息的应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分类,并阐明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分类方法和编码规则,对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社会应用效益和作用。
本标准的研制将规范和统领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撑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有力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在行业间、区域内和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
三、编制原则、方法和主要思路
1、注重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确保分类的兼容性为保证标准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兼容性,在标准研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术语、定义等内容在最大程度上参照了现有国家标准,主要包括:
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GB/T 21063.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120 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
2、注重结合多种分类方法,提升分类的科学性通过研究现有主流的分类方法,并考虑到公共信用信息具有一定程度的宽泛性和拓展性,采用单一分类法进行信息分类具有一定难度,且不利于编码,因此我们选择通过混合分类法作为对信用信息分类的实现手段,先通过面分类法把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归并在一起,再在不同分面下通过线分类法把具有不同属性
或特征的信息区别开来。
3、注重兼顾多种主体,确保分类的全面性
信用信息主体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两大类,其中自然人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这种划分方式不仅已覆盖目前所有的社会主体,并从政府行政管理的角度将对社会经济活动影响较大的主体提取出来,帮助全社会形成对信用的基本认知。
四、起草过程
本标准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召开了多次研讨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参与标准研讨的专家多来自信用征信、评级、管理等研究领域,还包括来自企业、政府、评价机构的代表,通过对标准内容的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国家标准文本。
主要起草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形成标准草案稿和标准立项建议书。
2017 年-2018 年,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前期调研和预研工作,明确研究框架和总体思路,形成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程标准,并在地方和各部门之间公开征求意见并试行,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标准草案稿和标准立项建议书。
2.成立起草组。
2018年11-12月,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完成国家标准立项,召开课题任务启动工作会,成立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
“起草组”),明确工作原则、目标、内容和相关要求。
3.完善标准草案。
2019年1 -6月,起草组充分运用理论分析、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并且充分借鉴前期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分类与内容规范的相关研究成果,围绕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分类、共享等信用信息管理过程,多次召开不同规模的标准研讨会,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经过反复推敲,进一步明确标准定位、应用对象和适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大量修改。
起草过程中完成了调研论证、政策法规信息收集、标准修改完善等工作。
4.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9年7月,起草组在修改完善的标准草案的基础上,在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层面全面征求来自各方的专家、学者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收集整理意见的基础上工作,召开相关研讨会,进一步论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的兼容性、分类的科学性以及与实际需求的适用性等方面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标准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反复修改、完善和提升,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相关说明
1.适用范围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的原则、分类体系架构、编码规则以及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类工作。
2.主要内容说明
1)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的基本原则
——简明性
为快速定位信息资源,分类类目的层级尽可能减少。
——唯一性
在选用不同分类方式进行分类时,不同分类方式的类目设置不应重复。
每一类公共信用信息编码仅对应一个代码,一个代码仅唯一标识一类公共信用信息。
——实用性
按照应用需求为主导,保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的实用、可操作,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采集、管理、服务、共享为目标,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有序管理和开发利用。
——开放性
应尽可能保持代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考虑到事物的发展,编码时应根据需要预留适当空位,有时还需设置一个收容项——“其他” ,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2)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的体系架构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类在主体分面和类别分面两个基本分面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属性和应用两个分面展开分类,其中,属性分面包括:性质、来源、地域、行业、时效和形态等,应用分面包括:产品和费用等。
属性和应用两个分面是附加分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使用。
3)公共信用信息编码规则
公共信用信息编码由基本编码和附加编码组成。
a)公共信用信息基本编码根据GB/T 《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的规则编制,由三段代码(共6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
——第一段代码(2 位数字或字母),表示信用信息数据项所属主体的
识别码(主体分类代码);
——第二段代码(2 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信用信息类别(一级分类代码);
——第三段代码(2 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信用信息类别的子类(二级分类代码)。
b)公共信用信息附加编码由三段代码(共5 位数字或字母)组成:——第一段代码(1 位字母),表示信用信息数据项所属属性或应用的识别码(分面标识代码);
——第二段代码(2 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属性或应用的类目(一级类目代码);
——第三段代码(2 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属性或应用类目的子类(二级类目代码)。
其中,第一段代码按照所属属性或应用,由大写英文字母(A-Z ,不使用I、O、Z、S、V )按顺序编码,表示分面标识码;第二段代码由阿拉伯数字(01-99)按顺序编码,表示一级类目代码;第三段代码由阿拉伯数字(00-99)按顺序编码,表示二级类目代码,没有二级类目的分面第二段代码赋码“00”。
地域信息编码规则遵循GB/T 2260 标准,行业信息编码规则遵循GB/T 4754 标准。
六、标准属性的建议
本标准确定了公共信用信息范围、构建了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体系,是开展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重要基础性技术支撑,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当前社会信用领域无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本标准包含当前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32100-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并与其保持一
八、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在全国范围内向信用相关行业、领域和区域和全国范围开展标准的宣贯工作,以推进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的协调性。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国家标准起草
组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