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大赛经典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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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文案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联合新民晚报主办“精彩上海•这就是上海精彩每一天!”主题摄影大赛,新民网为本次大赛活动的官方网站。参赛对象不限年龄和地域,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作品必须以“科技之光、乡村假日、活力上海、缤纷购物、品味美食、文化旅程、红色回忆、都市经典”为内容,体现“精彩上海”的主题,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作品风格不限。要求体现真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彩色或黑白均可。
参赛对象: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不限年龄地域。
比赛时间:
1、投稿时间: 6月1日-7月31日
2、初评: 8月1日-8月15日
3、roadshow: 8月16日-11月15日
4、终评: 11月16日-11月30日
5、优秀作品展览:12月
参赛方式: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上填写注册表并上传参赛照片,即可参与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可手持七大主题系列游览护照在各相关景点享受门票折扣。
投稿方式:本次比赛主要采用网上投稿方式进行,冲印照片扫描后上传至活动网站。参与巡展以及参与最终展览的作品,必须要原件。(参赛照片不退稿,作者自留底稿。)
注意事项:上传照片请注意注明姓名、作品标题、作品信息(200字以内。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象、事件等具体信息。)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以“科技之光、乡村假日、活力上海、缤纷购物、品味美食、文化旅程、红色回忆、都市经典”为内容,体现“精彩上海”的大赛主题,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作品风格不限。要求体现真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彩色或黑白均可。
2、作品采用JPG格式上传,图片不低于500万像素,每个参赛选手可以任意选择不少于3个内容主题的作品参赛,照片数量不限。
3、作品标题加作者姓名作为作品图片的文件名,如《A类-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内容主题: A、科技之光 B、乡村假日 C、都市活力 D、缤纷购物 E、品味美食 F、文化旅程 G、红色回忆)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不得用资料图片。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5、所有参赛者必须在活动网站上填写参赛注册表。
6、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污蔑民族传统文
化、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宣扬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蔑视残疾人等违反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内容。
奖项设置:
一等奖共3名,奖品为参赛时市场价值约5000元的出境游产品;
二等奖共10名,奖品为参赛时市场价值约2000元旅游相关产品;
三等奖共50名,奖品为参赛时市场价值约500元的奖品;
佳作奖共100名,奖品为参赛时市场价值约100元的奖品;
青少年特别奖共10名(作者必须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奖品为参赛时市场价值约500元的纪念品以上获奖者均有证书
评审标准:
主题突出:作品的主题是否契合大赛主题,作品的效果是否能很好的表现主题立意。创意独特:有独特的摄影视角,并有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技术功底:能在参赛照片作品中体现摄影技术功底。原创性:个性化摄影风格,提交作品为本人所拍摄的,不接受转载、剽窃等非本人创作的作品。互动性:可以与阅览者在内心和摄影出发点达到共识。合法性: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评审流程:
评审方式: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专家评选以及大众评选相结合的形式。
专家组成:分成三个专家组
1、上海摄影家协会专家组
2、新民晚报记者专家组
3、旅游相关行业专家组
评审模式:作品经专家初选后,在官方网站上接受大众网络评选,并在roadshow中接受大众现场评选,最终结合大众点评和专家评委最终评选筛选出获奖作品。
法律声明:
1、参加本次“精彩上海”摄影大赛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大赛,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的全部条款。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不得用资料图片。入选作品如被发现系非递交该作品作者的作品或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3、参赛选手自参加并提交作品之日起,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免费转让给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但参赛选手仍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4、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使用;
5、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