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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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用人制度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任, 努力创建充满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上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到 中小学任教,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进一步完善新聘教师的试用期制度。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方式, 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中小学校 长的主要方式。要切实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社区组织和学 生家长的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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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严治教,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 律,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对于在教育人事工作中违反《教师法》或组织人 事工作规定,对极少数教师向学生灌输封建迷信和邪教、侵犯学生人身权利、严重违反社会道德以及极少数校长 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 法机关。对发生上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
要加快推进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准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考 核考试制度,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 实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按规定进行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的考试,要由省或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要认真组织面试、试讲,切实提高对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质量,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思想品德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监 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违法认定教师资格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相关人员的教师资格。

关于师德师风的政策文件

关于师德师风的政策文件

关于师德师风的政策文件师德师风是一名教师不可或缺的品质和修养,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

为了使教师们更好地理解并遵守师德师风规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明确教师应该坚持爱岗敬业、以德为师、以身作则等基本师德要求,同时要求教师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布《普及全民师德教育的通知》教育部于2001年发布《普及全民师德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国各高校、中小学校开展全民师德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宣传、培训、比赛等形式推广师德师风,最大限度地营造学校全面关注师德师风的氛围。

三、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的通知》教育部于2008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的通知》,要求教师严守以下师德师风标准:不带有色眼镜看待学生,不恶意比较学生,不打骂体罚学生,不玩弄权力,不谋取私利,不损害学生利益。

四、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道德素质的培养和考核,努力营造教育教学环境和谐的师生关系。

五、发布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于2013年发布实施,准确描述了教师应遵守的师德师风标准,包括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规范日常言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

教育机构和教师应该认真贯彻并落实该规范。

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教师们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与学生之间的情感沟通,坚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教育原则,积极营造优良的师德师风氛围。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成长。

小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小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小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德积小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5为认真贯彻落实张教【2023】43号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德积小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全面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激励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改进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使全体教师践行自强不息、富有活力的校风,风格鲜明、共从共荣的教风,从而让每一个生命个体在知行合一的学风中自然健康地成长。

三、重点任务(一)强教育,形成重德养德好风气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建强学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结对联系等制度落实,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阵地。

开展“书记项目”“园丁先锋”等活动,实现中小学校党建与育人根本任务共融共进,增强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蓄势增能。

(责任部门:学校党支部)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绿源论坛活动,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

结合重大节日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优秀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2020〕28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2020〕28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省近期发生的个别教师违反师德师风事件查处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激励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中小学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任务,全面推动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要把师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结合年度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安排,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同时,强化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

定期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将师德师风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各地各校要以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深刻领会准则实质精神内涵,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以准则为标杆,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职业行为,自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30•【字号】陕教师[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教师〔2013〕30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

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就加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责任主体1.落实师德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2.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首要内容,完善和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刚性要求。

学校发生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首先追究校长责任。

3.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按照师德师风从严考量的原则,对发生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典型事件的学校和当事者个人,取消年度考核合格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规范师德教育4.认真抓好师德教育“第一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课”,作为新入职教师教育的“第一课”,认真组织实施。

做到教学计划落实,课时学时落实,以强化教师的师德意识和从业道德责任。

在教师岗位练兵和骨干培养中要突出师德素养培育,引导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职业理想,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要在每学年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学习和反思活动,形成制度。

5.健全师德常规教育和学习制度。

要以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素养为重点,以“一法一规范”为依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日常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制度。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11.15•【文号】教师〔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11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

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

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

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关于开展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镇一中关于开展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各位领导,老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省教育厅开展“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教职工中开展加强师德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省教育厅指出,我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出台一系列措施持续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取得明显效果,但仍有个别地方存在有偿补课现象。

我校要以此为警钟,从讲政治、讲纪律和维护教育形象的角度,从办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广大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树师德、正师风”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端正教育观念,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增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意识和能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二、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领会精神实质和要求。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细则》等文件精神,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

三、开展活动有关要求1.要高度重视开展师德教育学习周活动的安排,精心设计组织好学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取得实效。

2.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开展交流讨论,撰写笔记,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所学习内容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师德水平,展现教师良好形象。

3.在暑期来临之际,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承诺”、“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承诺活动,并在学校宣传橱窗栏进行公布。

4.各单位要做好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教师〔2017〕735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师〔2017〕7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近年来,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营造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就全面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成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长期以来,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

但是,仍存在极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触碰社会道德底线,甚至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反映出我省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各地、各校要站在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的师德建设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着力解决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谨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1、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教师招录质量。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浙教人〔2012〕150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12〕15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教师素质的核心。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广大教师行为世范,甘于奉献,辛勤耕耘,赢得了社会的尊重。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小学师德建设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些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相违背的现象时而出现,极少数教师甚至存在着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依法从教的行为。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2012年起在全省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每学期第二个月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对象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检查的对象主要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工子弟学校),以及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检查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宣传引导与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坚持专项检查与整改提高相结合。

通过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检查的内容(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根据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制度的情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7.21
•【文号】教师厅〔2020〕3号
•【施行日期】2020.07.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
文件的通知
教师厅〔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规范和指导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分层、分类、分科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部组织研制了《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班级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专业发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
2.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班级管理)
3.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专业发展)
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7月21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四个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四个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四个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0.05•【字号】琼教规〔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四个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省考试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海南省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海南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四个文件(以下简称“四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校(单位)要提高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努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形成良好师德师风,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地各校(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学习领会“四个文件”精神,努力做到入脑入心,从而知规矩、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四有”好老师。

三、各地各校(单位)要及时受理师德师风方面的投诉举报,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职业行为存在问题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要依据“四个文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各校(单位)落实“四个文件”过程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榆政办发〔2019〕40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教师队伍,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适应新时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师德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师德素养,促进教师队伍质量提升,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重点任务(一)提高教师政治素养。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教师”。

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罗中校〔XXX〕4号XX街道中心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小学、幼儿园: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领路人”,结合XX实际,就进一步加强XX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效杜绝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师德是教师的灵魂。

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

长期以来,XX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XX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

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XX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为切实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教师坚定职业理想,践行师德规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提高XX教师队伍师德素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教师队伍。

二、方法措施(一)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师德师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系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本校师德师风教育、宣传、监督、考核、惩处等机制。

1.完善师德教育机制。

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

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拔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2.构建师德宣传机制。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3.16•【字号】筑教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筑教发〔2010〕29号)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现状,制定《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宣传学习,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附件: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教师的要求,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现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针对我市师德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创新为主要任务。

二、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行者和示范者,必须自觉遵守以下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政治坚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为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努力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逐级落实包保责任,推动“双减”政策背景下的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就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工作提出要求。

一、高度重视师德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把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将师德建设纳入重要日程,要发挥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积极作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督办,主管领导要及时落实各项任务,层层压紧靠实师德师风工作职责。

二、开展随机定向访查,加强教师动态管理教育局将采取随机定向访查的方式对教师进行动态管理,教育局将依据学校提供的包保名单进行随机定向点调,重点在下班后、节假日和寒暑假开展定向访查。

访查任务由教育局下达,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在接到访查任务后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被访查教师,定位后到实地开展访查工作,访查时使用元道经纬相机进行现场拍照,照片中要有访查人员,各校要真访实查发挥监督震慑作用,不能摇控指挥拍照,不能敷衍摆拍,如出现敷衍塞责现象将直接约谈学校主要领导,访查结束后将所拍照片发送至行风办邮箱,邮箱:各校也要主动开展校内随机定向访查,每学期随机定向访查教师数不得低于80%,不能为完成访查任务搞集中访,突击访。

三、加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在师德师风建设上,要发挥谈心谈话的积极作用,平时多谈谈,就可以有效的预防违规事件的发生,各校要发挥各层级包保职责,包保责任人要积极主动的了解所包教师情况,对于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示提醒。

四、建防结合提升师德管理水平各校要突出师德师风的建设和预防,结合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将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师德师风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形成正面有典型、反面有警示、工作有措施、管理有办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式的师德师风管理体系。

2022年4月7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寒假期间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寒假期间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寒假期间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1.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寒假期间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的通知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总体提升明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总要求,驰而不息抓好师德建设,现结合中小学寒假工作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集中教育宣传。

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寒假前重要工作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集中开展师德宣讲,重温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以及近期媒体曝光的关于教师问题相关报道,进一步督促和引导广大教师知规矩、讲纪律、守底线,不断提高职业规范水平,维护好教师职业形象。

以开家长会、告家长信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形成共识,不组织、不参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组织暗访排查。

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类培训机构、住宅小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严格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巡查台账,检查情况列入2018年师德师风绩效目标验收指标。

三、严格投诉处理。

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师德问题线索,对受理的投诉调查处理率达到100%,其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调查处理的应占一定比例。

严格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惩处,对顶风而上、情节恶劣的,查实后应给予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以上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严肃责任担当。

各区教育局是本地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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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长期以来,我省中小学师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好评。

但是,近来,个别地方、少数学校放松了师德建设要求,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违背师德规范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0年10月,我省某校教师晨练时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用教鞭对学生进行体罚,造成学生“轻微伤甲级”。

学生家长将事件经过及学生被打受伤后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后,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为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师德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需要。

民族振兴,教育是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是灵魂。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青少年成长进步的引路人。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我省极少数教师个人修养和师德水平低下,法治观念淡薄,也反映了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薄弱。

各地各校要以此案例为戒,直面问题,深刻反省,从中汲取教训,针对当前在教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的搞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等有违师德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重点整治。

三、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师德。

各地各校要建立师德常规教育学习制度,在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自觉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要引导和教育广大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要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

省教育厅从今年开始,每三年评选一次师德标兵,并开展师德示范校创建活动。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见赣教字[2008]16号文),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终止聘任。

建立师德督查制,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师德建设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采取重点检查,问卷调查,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了解各地各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对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学校,特别是师德问题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师德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

各地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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