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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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分工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分工一、负责本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孝昌县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履行6项职能:一是对本辖区内食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或集中式检查、指导,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监督信息及违法信息;二是对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是协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四是为辖区范围卫生单位提供卫生行政审批咨询,并代为交件、代办、领证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六是认真完成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一)职能部门:法制审验科(二)职责分工:根据所长的指令对各区县及高新区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对本所内部的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稽查。

(三)稽查内容:1、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2、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3、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4、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5、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6、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7、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监测情况;8、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情况;9、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10、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11、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12、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稽查程序:1、稽查人员在执行稽查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出示相关证件;2、稽查人员在检查、调查时,应制作相应的笔录,调取有效的证据,并听取被检查、调查的执法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意见;3、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及时整理调查材料,提出稽查结论,并书面向上级报告。

(五)稽查人员的权利:1、稽查人员在开展稽查工作时,有权要求被稽查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详实资料,被稽查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配合。

2、稽查时发现有明显错误,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错误;(六)稽查人员的义务: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循私情,严守纪律,保守秘密;2、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得接受财务和其他形式的礼品或馈赠;3、如因稽查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七)稽查处理:有下列情况的,向被稽查的监督机构发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书,同时抄送其同级卫生行政部门:1、工作计划未落实的;2、卫生许可,行政处罚中违反程序,实体内容发生差错的;3、监督抽查及检验不规范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4、违反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的;5、卫生监督员未遵守行为规范的;6、信访、举报投诉未予处理,或处理不当的;7、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的;8、上级监督机构认为应当发出整改建议或纠正错误建议书的其他情形。

卫生监督所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监督所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监督所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卫生监督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监督卫生行业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卫生监督所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工作目标1. 提升卫生监督所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2. 加强卫生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工作;3. 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4. 保障卫生行业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5. 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质。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建设(1)完善监督所的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加强监督执法工作(1)加强监督所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制定监督执法的标准和办法;(2)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卫生行业的正常秩序。

3. 完善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2)加强对卫生行业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投诉和举报的处置。

4. 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1)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2)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环保责任;(3)加强对卫生行业的卫生检查和评估,促进卫生环境的改善。

5. 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卫生素质(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防护意识;(2)开展义务医疗服务活动,提供卫生知识咨询和基本医疗服务;(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四、工作措施详细说明1.加强组织建设(1)完善监督所的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对卫生行业的认知和理解。

卫生监督所职责

卫生监督所职责

卫生监督所职责(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二、服务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责任制

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责任制

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把执法任务、责任、权限、范围、依据、程序进行明确并逐级分解到科室及具体卫生监督员,明确规定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和错案追究、依法赔偿损失、考核评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科室及全体卫生监督员。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执法工作考核评议、过错追究、依法赔偿制度。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推行岗位职责及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 实行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使之得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六条监督所法制督察科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评议。

第二章执法责任第七条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章;(八)《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及相关规章;(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十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十二)《消毒管理办法》;(十三)《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十四)其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十五)与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法律。

第八条行政执法责任实行所长负责制。

县卫生监督所科室职责【精选文档】

县卫生监督所科室职责【精选文档】

卫生监督所科室职责办公室一、协助所长组织召开所长办公会、所务会及全所行政、业务会议。

二、负责接待服务、会务管理、对外联络工作。

三、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保养以及交通安全工作。

四、负责印章、介绍信的保管使用和人员工资、人事档案的管理。

五、负责办公用品及各种耗材的采购、保管和供应。

六、负责卫生监督法制稽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所内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

七、组织协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负责财务管理,编制预决算,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票证。

办理日常财务收支。

九、负责全所报刊、杂志、信件的收订、发放及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邮发以及文书的订购、保管、发放、登记、立卷归档,负责新闻电子发稿工作.承办全所文件的打印、装订等工作,并负责所外印刷业务。

十、负责物资设备(包括水电气)、家具、房屋的管理和维修,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十一、负责基建维修任务和外环境绿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治安保卫、消防、环境卫生、所容所貌工作。

十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信息科一、负责和组织综合性业务,收集和掌握上级、本所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等,进行加工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信息、简报和所局域网的管理及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二、负责起草全所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季度小结和年度总结。

负责编写全所工作的大事记和年鉴.三、草拟各种对外文稿、报告、请示等文件,并对各科室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

四、负责草拟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并组织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协助所考评委做好对科室工作的综合考核及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所图书资料和业务综合资料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档案管理、执法证件办理等工作。

七、负责单位各种活动的摄录和宣传工作.八、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审批办证科一、负责卫生许可审批程序的咨询工作.二、负责受理管理相对人提出的卫生许可的申请及申报材料的审查。

卫生监督所职责

卫生监督所职责

卫生监督所职责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餐饮单位监管职能划转工作汇报监督所基本情况:监督所设有所长1名,副所长2名,设有公共场所、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稽查、办公室与财务6个科室,应有编制55至65人,实有编制17人,实有工作人员32人,干部身份13人,工人身份19人(其中97年前进入14人,干部身份5人)。

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卫生行政许可1. 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2. 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3. 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4. 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1.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四)其他1.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2. 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3. 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4.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 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监督所目前实施监管单位情况是:餐饮单位343家;公共场所251家;集中供水厂1家,自备水源380(学校自备水源186家,厂矿自备水源165家,医疗机构29家),农村自备水源井154152口;医疗机构35家,诊所和卫生室446家;工矿企业186家;学校、幼儿园386家;使用射线装置医疗机构21家,消毒生产经营单位177家。

由于监督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科室设置相对独立、在工作中实行综合执法,公共卫生科负责公共场所(含内设餐饮单位),保健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卫生科负责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监督管理;职业卫生科负责厂矿企业、劳动卫生、放射卫生、食堂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医疗卫生科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业资格、执业范围、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稽查科负责监督员着装仪表、执法执纪、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稽查。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目录一、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二、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三、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四、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五、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六、卫生监督执法实施程序管理制度七、卫生行政处罚管理制度八、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九、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十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十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十三、卫生监督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十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十五、卫生监督举报投诉案(事)件处理工作制度十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十七、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十八、卫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体制,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监督发[2005]233号),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三)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四)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监督。

二、行政执法任务市卫生局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下同)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执行机构,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辖区内卫生工作行使监督管理权。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市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有关证件的审核;对涉及卫生安全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进等进行卫生审查;对辖区内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卫生监督所人事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所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所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秩序,提高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卫生监督所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卫生监督所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人事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2. 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奖惩;3. 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人事待遇的落实;4. 负责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5. 负责人事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人事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招聘与任用第六条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2.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3. 组织面试、考核,综合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4.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5. 拟聘人员公示,接受群众监督;6. 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第八条任用程序:1.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提出任用方案;2. 进行民主推荐或公开选拔,确定拟任用人选;3.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4. 拟任用人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 任命并颁发任职通知。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卫生监督所应制定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依据。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岗位级别、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通用5篇)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通用5篇)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一、岗位职责的作用意义1.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2.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3.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4.组织考核的依据;5.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6.规范操作行为;7.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通用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岗位职责的场合越来越多,一份完整的岗位职责应该包括部门名称、直接上级、下属部门、管理权限、管理职能、主要职责等。

那么相关的岗位职责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工作职责1卫生监督是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区卫生监督所从成立到现在已有七年的时间了,事实证明:卫生监督机构发挥着其他卫生职能部门不能替代的作用。

2017年,时任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就指出:“卫生监督的职责既包括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监督,也包括对社会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监督是对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监督。

在医疗服务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这两个方面,我们首先应该监督好医疗卫生行业,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

应该说人的生、老、病、死都与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密切相关,这就足以说明医疗卫生监督在整个卫生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

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职责也就是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对市中心血站和临床用血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采、供、用血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保障血液安全;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负责对新申请医疗机构的设置、执业登记的初审和现场审查,完成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延续现场审查;三是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监控医疗、计生机构购买、使用、储存、销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确保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行为;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负责完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审查、考核、发放工作,依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五是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产生医疗废物的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消毒、毁型、暂时贮存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六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药、护、技等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行为;七是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处方、医师外出会诊、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性病诊治等工作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八是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中心,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例(六篇)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例(六篇)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例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应得到充分利用,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体系中,特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旨在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一、具体职责明确如下:1. 实时掌握协管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状况及传染病防治概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卫生意识。

3. 实施常态化的卫生检查,确保公共卫生环境达标。

4. 各卫生室需全力配合监督协管人员的工作,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

5. 对于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上报,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进行应急处置。

6. 受理并认真处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7. 一旦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应立即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全力协助查处工作。

8. 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无遗漏。

9. 卫生室在卫生监督中的具体职责包括: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的基本资料。

二、为增强监管能力,需加强队伍管理:1.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

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并实行报告制度。

2. 加强队伍培训,注重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

同时,加强对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服务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意识。

3. 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为突出监督重点,需加大监督力度:1. 在食品卫生监督方面,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

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卫生监督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卫生监督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目录第一篇规章制度 (5)第一部分党务工作制度 (5)第一章党总支部主要职责 (5)第二章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6)第三章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6)第四章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8)第五章党总支部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9)第六章民主生活会制度 (10)第七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0)第八章党费收缴制度 (11)第九章党总支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2)第十章三会一课制度 (12)第十一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6)第十二章预备党员考核制度 (14)第十三章纪检工作制度 (16)第十四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制 (17)第十五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19)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20)第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第二章首问(接)负责制 (22)第三章总值班制度 (24)第四章会议制度 (25)第五章公文处理规范 (26)第六章接待制度 (30)第七章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30)第八章车辆管理制度 (32)第三部分人事制度 (36)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37)第二章考勤管理办法 (38)第三章请休假申批制度 (40)第四章陪护制度 (41)第五章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41)第六章出差管理制度 (42)第四部分财务工作制度及规范 (43)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43)第二章资产管理制度 (44)第三章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45)第五部分后勤工作制度 (45)第一章后勤管理制度 (46)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7)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8)第四章家属院管理规定 (49)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50)第六部分信息工作制度 (51)第一章局域网管理规定 (51)第二章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53)第三章局域网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54)第四章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55)第五章网络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5)第二篇工作职责 (56)第七部分岗位职责 (56)第一章中心主任职责 (56)第二章中心书记职责 (57)第三章中心副主任(副书记)职责 (57)第四章中心副主任职责 (57)第五章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58)第六章中心各科工作人员职责 (68)第八部分部门工作职责 (74)第一章办公室工作职责 (74)第二章财务科工作职责 (74)第三章审核办证科工作职责 (76)第四章稽查科工作职责 (77)第五章卫生法制科职责 (78)第六章卫生监督一、二科工作职责 (78)第七章卫生监督三、四科工作职责 (79)第八章卫生监督五、六科工作职责 (80)第九章总务科工作职责 (80)附录1 (81)洛阳市卫生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81)附录2 (82)洛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82)附录3 (85)卫生监督员文明礼貌用语 (85)附录4 (87)监督理念 (87)第一篇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党务工作制度为健全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集体领导制度,逐步实现卫生监督中心党总支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促进卫生监督中心党务、政务工作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四篇)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四篇)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资源,旨在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与公共卫生监管的整体水平。

特此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体系中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岗位,并明确其职责范畴及工作要求如下:一、具体职责1. 实时掌握并监控协管区域内职业卫生状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2. 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3. 实施常规性的卫生检查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4. 强调各卫生室需全力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工作安排与指示。

5. 对于协管区域内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进行应急处置。

6. 受理并调查处理协管区域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与举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其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 一旦发现非法行医案件,应立即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其进行查处工作。

8. 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分配或指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9. 卫生室在卫生监督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掌握并管理辖区内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的基本信息。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1. 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并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

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执法行为的监督,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以提升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 强化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

通过举办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提升协管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同时,注重培养其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及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与人民群众。

3. 加强社区、村的管理力度,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以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1. 在食品卫生监督方面: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体系,完善监督执法网络。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机构;同个说法,是卫生行政部门向政府申请通过成立了卫生监督机构,就认同委托卫生监督所开展履职范围的监督执法工作。

目前,县区级卫生监督所主要业务科室分为七个,其名称及包含职责为: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科,主要负责辖区范围的民营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个体诊所、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村卫生所(室)的卫生监督工作,包括打击无证行医工作;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主要负责生活饮用水单位、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3.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目前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内的放射诊疗卫生监督;4.学校卫生监督科,主要负责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类、生活饮用水等方面的卫生监督;5.卫生行政许可科,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单位、放射诊疗等领域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许可工作;6.法制与稽查科,主要负责卫生监督查检过程及案卷质量检查和把关,包括执法程序合法和文书的规范,促进依法行政,还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协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7.信息管理科,主要是对所内整个卫生监督业务的信息收集、送报工作。

这七个科室,其职能均对应着相关业务,更具体的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及新闻信息,可以到卫生监督资讯网参考,这个网站不错,内容丰富,有参考价值。

1。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为了____卫生部《____卫生监督体系建设____》,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

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

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

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

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简单版(9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简单版(9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简单版1、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卫生的卫生许可初审工作,建立初审工作情况档案;3、开展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完成巡查工作任务(日、月工作量),提出卫生监督意见;4、受理辖区内举报投诉的先期介入初查工作,将初查情况及时反馈卫生监督所;5、负责开展辖区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现场卫生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安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重大群体性聚餐活动应提前向食安办、食品药品管理局报告;6、及时、主动发现违法案件并上报,对本辖区的非医活动及时主动介入并报县卫生监督所7、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登记和先期介入工作;8、摸清辖区内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并建立分户档案;9、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简单版(二)(一)负责本乡镇、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进掌握协管范围内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

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

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一)卫生行政许可承办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表(共7篇)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表(共7篇)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表(共7篇)第1篇: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1、根据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掌握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相对人及单位的基本情况。

2、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指导改进,并协助卫生监督执行卫生行政处罚。

3、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

5、做好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卫生违法行为,要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卫生院领导和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报告要求及时、准确。

2、对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迅速控制违法行为的进一步扩展。

3、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后,协助卫生监督人员查处。

4、确定卫生违法行为的案件资料应妥善保存。

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要迅速调查核实,做好巡查记录,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协管员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收集证明其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2、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时,应当热情接待,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举报投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当主动回避。

4、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直接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转送或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5、对于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结果,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如实向举报人答复,不得拒绝。

6、妥善保管举报投诉的相关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开展。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的形式进行。

3、县卫生监督所认真安排培训工作,落实培训对象、内容、学时等,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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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承办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
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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