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建议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本文从《行政许可法》实施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以期以规范与现实相结合的视点求得行政许可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行政许可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行政许可法问题实施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2003年8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予以发布,并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其立法目的为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但是,在近几年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行政许可没有相关必要的法律进行规范,以及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期人们新旧意识思想的冲突等原因,暴露出众多问题,使得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仍然存在诸多困难与障碍。
本文拟就现今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一、《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行政许可法》第2条将行政许可界定为:“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
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设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
行政许可制度的存在是基于市场失灵的需求,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基于政府失灵的需要。
通过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可以深化民主行政新内涵,推进依法行政新步伐和打造服务行政新理念.(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现代社会,政府应当是阳光透明政府,政府行政应当是民主行政,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向.民主行政的内涵是透明和开放,是公民享有知情权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要求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政府给予公民这一基本权利以充分有效的制度和现实保障,它要求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要求政府树立为民、亲民、便民的新型管理理念.行政许可法通过规定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条件、行政许可结果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享、设定行政许可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等制度,充分体现了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这一重要原则,对于减少“暗箱操作”,防止行政权力滥用,抑制许可腐败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引言行政许可制度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也制约了我国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 许可设定不规范我国现行《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设定范围、标准、程序等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往往滥用许可权,设置过多的行政许可,增加了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一些法律法规对许可条件、程序等规定过于模糊,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2. 实施程序不透明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实施程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许可申请材料的要求不明确,申请人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补充材料,增加了办事成本;另一方面,许可审批程序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申请人无法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3.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障行政许可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对许可的监督多以事后监督为主,难以发现和纠正许可实施中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对许可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三、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1. 明确许可设定范围和标准为了解决许可设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在《行政许可法》中进一步明确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标准。
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次,应当制定具体的许可条件和标准,确保许可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最后,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审查和监督,防止滥用许可权力的现象。
2. 优化实施程序和加强信息公开为了解决实施程序不透明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规定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环节;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包括公示审批流程、时限和结果等;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建设,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1.许可的标准不明确,容易导致行政部门滥用权力或者存在主观裁量空间;2.行政许可流程繁琐,耗时长,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影响了市场的效率;
3.许可的条件和要求过于苛刻,限制了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
4.行政部门不规范、不透明的行为容易导致腐败和不合理的利益输送。
针对上述问题,立法构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许可的标准和权限范围,减少行政部门的裁量空间,规范其行为;
2.简化许可流程,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许可条件和要求,鼓励创新创业,减少不必要的限制;
4.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监管,确保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透明;同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此外,还可以推行一些改革试点,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行政许可制度,如引入精简许可、备案制度,推行许可证照电子化等措施,以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生命周期正在日益缩短。
对于某些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及形式的企业来说,注销成为必然的选择。
然而,企业注销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市场效率,降低社会成本,成为了一个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1、手续繁琐,流程复杂对于企业来说,注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除了需要办理税务、工商、创业板等多个部门的手续外,还需要到银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进行结转和注销手续。
因为多个部门的协调问题,企业注销手续繁琐,流程异常复杂,非常费时费力。
2、注销社会成本大企业注销对于社会成本的影响非常大。
一方面,在注销过程中,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同时在撤销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另一方面,企业注销还可能产生一定的劳动纠纷和经济纠纷,导致企业和社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3、自我保护机制薄弱现今市场的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再加上一些经营者的盈利欲望过高,在市场竞争中利用不规范的手段获取利益的情况越来越多。
而这些不规范的手段在企业注销过程中容易漏洞百出,许多企业通过非法手段,逃税逃避监管,进而损害经济和市场秩序。
二、解决对策建议思考1、加速注销流程、在线办理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加速企业注销流程,推动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网办理,推行在线办理。
这不仅可以减少企业注销所需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还能够提高市场的效率和规范性。
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降低税费和相应的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注销过程,减轻社会成本负担。
2、建立完善的自我保护机制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起完善的自我保护机制,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当手段进行规范和制约。
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企业逃避责任和影响市场秩序。
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行政监管等措施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加强拓展市场、发展新兴产业企业的注销往往与市场需求和经营策略息息相关。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着注销的问题。
企业注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完成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面临的困难也非常多,下面我将分析一下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是资产清算问题。
企业在注销前需要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包括清算债务和分配剩余资产等工作。
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企业的资产情况复杂,这一步往往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制定清算方案,明确每一项资产的处置方式,以确保资产清算顺利进行。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着财务报表审计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注销时需要提交最后一次审计报告。
但由于审计报告需要专业审计机构的审核,有时可能会耗时较长,给企业注销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寻找合适的审计机构,确保及时完成审计报告的准备工作。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员工安置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注销时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置,包括支付补偿金和办理社会保险等。
但由于员工数量多、福利待遇不同,这一步往往会引起争议,给企业注销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与员工协商,明确各项待遇,并尽量减少争议的发生。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着税务问题。
企业在注销时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报告,并缴纳相关税费。
但由于税务政策不断变化,企业可能会出现理解偏差,导致拖延注销进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了解最新政策,确保及时缴纳税费,避免延误注销手续。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确实会面临诸多困难,但只要企业合理制定详细的规划,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就不会那么困难。
希望企业能够正视这些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顺利完成注销手续,为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第二篇示例:对于企业简易注销来说,虽然程序相对简单,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会面临一些困难。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经验。
我觉得首先得搞清楚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可不是一回事儿。
机构撤销呢,有可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政府部门的要求啦,或者是自身经营不下去了内部决定撤掉。
注销登记这个更复杂点儿。
就像我之前处理的一个小公司的事儿,他们以为只要不经营了就不用管了,这可大错特错啊!你不做注销登记,那后续的麻烦事儿可多着呢。
我感觉最头疼的就是资料准备。
你得把这个机构所有的证照啦、账目啦,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准备好。
比如说那个机构之前办了好多许可证,每个许可证对应的注销要求还不一样。
我之前有个客户,是做餐饮的机构要注销,光那个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注销材料整理就耗了好长时间,一会儿缺这个一会儿缺那个。
哦对了还有,要注销还得确保你的税务没问题。
之前一家机构就因为之前的税收没交清,一直卡在注销登记这,跑了好多趟税务局。
我觉得在开始注销之前,就应该把账目梳理清楚,该补的税都补上,千万别心存侥幸。
还有人员方面,如果有员工的话,劳动合同要妥善处理。
我遇到一个机构,员工的工资还有一些纠纷没解决,这就直接影响到注销登记的推进。
我觉得另外一个容易忽视的点就是公告。
注销登记很多时候要求在规定的媒体或者平台进行公告,以告知相关利益人吧。
这个公告的内容也得好好写,之前一个机构写得模棱两可的,引来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这个经验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毕竟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机构可能还是会有些细微差别的。
要是你真的不太确定,我感觉你可以去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找专门管这块的窗口咨询一下。
他们那儿通常会有一些小册子之类的参考资料,这就是比较官方的参考嘛。
还有就是你可以多问问同行,说不定他们已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之前就经常跟同行互相交流,互相提醒哪容易踩坑。
不过呢,同行的经验有时候也不一定完全适用,毕竟每个机构的具体情况又不完全相同。
总的来说,想要顺利进行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就得提前准备,小心谨慎,多问问多查查资料。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审查和决策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保障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功能,然而,在实践中,行政许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程序繁琐、权力过度集中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优化行政许可制度,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和公正性。
一、审批时限过长: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过长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长时间的审批过程不仅耗费了企业和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也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内部管理:行政机关需要优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速度。
可以采取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审核机制、改进办案流程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2. 简化审批程序:针对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的问题,可以对部分许可事项进行简化审批。
可以通过设置承诺制度、告知承诺制度等方式,让行政许可更加便捷、高效。
3. 引入电子化审批: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行政许可的电子化审批。
通过建设电子审批平台、推行电子证照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审批程序繁琐: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繁琐是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繁琐的审批程序不仅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成本,也容易导致行政许可的不确定性。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精简审批环节:对审批环节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和文件进行精简。
可以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多个审批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 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引入告知承诺制度。
即申请人提交必要的材料后,行政机关即可给予办理通知,不再要求进一步的审批。
3. 引入行政复议机制:在行政许可的审批过程中,引入行政复议机制。
即为申请人提供复议渠道,以解决行政机关的错误和不当行为,提高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权力过度集中:行政许可的权力过度集中问题,是目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当前企业注销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建议
关于当前企业注销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建议2022年,受疫情影响以及简易注销、网上注销政策的推行,企业注销更加便利。
XX区共注销内资企业2141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1218户,较同期增长67.08%),同比增长30.97%;外资企业4户,与2021年同期持平;从注销和新设企业比例来看,2022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的数量比为0.73:1,新设市场主体与注销市场主体数量比为1.34:1。
这充分说明目前企业通过注销退出市场的渠道是畅通的,整个市场“新陈代谢”率保持在一个正常稳定的水平。
但具体到个案,也确实存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现就企业注销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XX区企业注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部门协同。
打通部门之间的服务壁垒,实行市场监督、税务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对符合企业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公告期满后,直接向市场监督局申请简易注销,只要资料符合法定要求,承诺办结时限在1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为即办,有效提升市场退出效率。
二是推进帮办代办。
自助服务区及一窗综合受理工作人员为企业注销提供“保姆式”服务。
前台一网提交,后台集中审核受理,若申请人未能到现场办理,各部门工作人员可通过远程进行指导,并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全力打造高效便民和高满意度的服务模式,便利市场主体注销,解决申请人的后顾之忧。
同时,建立登记注册QQ群,设企业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企业新办等多类别文件夹,梳理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模板,方便办事群众准备资料。
三是坚持疫情防控和注册登记两手抓,政务服务不打烊。
在支援包联社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对于因疫情导致群众简易注销时间超期,积极向上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缓解群众担忧。
同时,结合实际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有针对性地实行特事特办、急事约办,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办事体验。
当前推进企业快速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措施
当前推进企业快速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措施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和创新,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注销。
然而,当前推进企业快速注销也面临着一些困难问题,例如注销流程复杂、时间长、成本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从而加速注销过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一、注销流程复杂在当前,企业注销有许多文件和手续需要办理,这使得注销的流程变得非常复杂。
甚至有时候,申请注销的企业需要联系多个部门才能完成所有的手续。
这不仅耗费了企业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而且也增加了注销难度,让企业感到头痛。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方面,政府可以简化注销流程,减少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文件。
此外,政府也可以推出一些线上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快速办理注销手续,从而减少耗费的时间。
二、时间长注销一家企业,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这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
尤其是在政府审批环节,时间的延长会导致企业日益承受着审批的风险,从而增加了注销过程的困难度。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快审批速度。
政府可以优化审批流程,并且增加审批人员的数量,从而提高审批效率。
除此之外,政府也可以引入一些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加速数据的处理和审批过程,使注销过程更加高效和便捷。
三、成本高注销过程还涉及到一些成本,如企业的税金、欠款和人员福利等问题。
这些成本可能是企业注销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想要推进注销,我们必须寻找缩减成本的办法。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鼓励企业进行注销。
例如,政府可以提供税收减免、人员转移等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通过一些市场机制来解决所有成本问题。
总之,当前推动企业快速注销需要克服许多困难。
要想解决这些难题,政府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这样才能够使国家的企业改革事业更加稳定、持久和有序发展。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内容摘要】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二是许可适用范围太广、部 分许可设置不当、重复交叉设置;三是多头审批,重复许可严重;四是行政许可滥收费现象严重;五是自 律监管缺乏机制;六是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不力。
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行政 许可程序相关制度;二是减少许可审批项目,严格具体许可项目的确定;三是实施主体法定;四是明确规 定许可收费;五是取消对许可证的年审制度;六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引入竞争机制;七是对行政许可设定 与实施监督。
【关键词】行政许可 制度 存在问题 完善措施行政许可制度是政府在如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方面,设计的一种法律制度和管理方式,指许可 证的申请、核发、监督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大多数规定了行政许可, 这对于加强行政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 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近年来,尤其是加入 WTO 后,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经过了大量的改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 适应公共行政改革的整体性要求。
具体来说,我国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行政许可程序健全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的命运。
但是,行政许可程序的不健全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 根本缺陷,它是我国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我国行政许可程序存在着许多问题。
例如:一 是行政许可处理的期限很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行政许可机关在处理行政许可时拖延时间,大大 降低了办事效率。
二是行政许可程序不公开,因此申请人就不知道许可机关的办事的程序,及办事的过程 和结果。
三是许可程序缺乏公平机制,如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救济制度等等。
四是我国的许可审批 程序僵化而且复杂,这也是各种许可审批的程序的共性:要求提供一些并非必要的材料、经过许多并非必 要的关卡、耗费过多的时间。
注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注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注销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注销过程的延误、资料丢失或泄露等问题。
本文将针对注销检查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
1. 资料保管不当问题:在注销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资料保管不当的情况。
例如,员工手册、合同、培训记录等文件可能会被遗漏、乱放或者未妥善归档。
这样就导致了注销过程中无法找到相关文件的问题。
对策:建立严格的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措施,确保文件能够按照合理的顺序妥善保管。
同时,培训员工的意识,让他们明确资料的重要性,并建立责任制,明确谁负责文件的保管与归档,以及权限的管理。
2. 不完整的注销程序问题: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例如,一些必要的步骤被遗漏了,或者操作人员对程序不熟悉,导致程序执行不当。
对策:制定完善的注销程序,并进行培训和沟通。
确保每个实施人员都掌握了完整的操作流程,并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同时,进行事后检查和回顾,及时纠正并优化流程,以确保程序的完整性和顺利执行。
3. 信息安全问题问题:在注销过程中,信息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尤其是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商业秘密等重要资料时,泄露风险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策: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工作制度、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措施。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
在注销过程中,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处理相关信息,严格控制操作权限,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4. 律师风险管理不完善问题:在一些较为复杂的注销案件中,律师的风险管理不完善可能给整个注销过程带来问题。
例如,律师不能及时提供所需文件、不能按照法律要求提供协助等。
对策:与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
要求律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文件,并定期跟进案件的进展。
同时,对律师的协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他们按照法律要求提供协助,并提示他们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一、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1.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许可制度下,行政机关拥有对个人和机构进行许可的权力,这使得行政机关的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2.程序复杂繁琐: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通常比较复杂,包括许可申请、审批、颁发许可证等环节,这增加了申请者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也容易引发审批不透明和不合理的问题。
3.信息不对称:由于行政机关拥有对许可申请者进行审批的权力,而申请者通常对审批的标准和程序了解不足,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申请者很难预估审批结果和时间。
4.容易形成寻租空间:由于行政许可涉及到对市场准入的管控,容易形成寻租空间,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制度进行权钱交易,损害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5.行政处罚不规范:一些行政许可相关的处罚措施缺乏规范性和约束力,在执法中容易产生不当行为,导致不公平对待和独裁行政现象。
6.权力寻租:行政许可制度下,一些行政机关会滥用职权,将行政许可变成权力寻租的手段,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和社会公正。
二、立法构想为了解决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具体的立法构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分散和透明决策:通过立法明确行政许可的审批标准和程序,明确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责任范围,避免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现象的产生。
同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审批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2.简化审批程序:通过立法优化审批的环节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3.信息公开和对等交换:通过立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审批标准和流程,增加申请者对审批的了解和参与度,促进信息对等,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建立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和滥用职权进行严格约束和追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能随意滥用职权。
5.简化审批权限和扁平管理:通过立法明确行政许可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推动审批权限下放,减少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对审批的干预,推动行政审批的扁平化和减少。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注销的意思是向系统发出清除登录的用户的请求,清除后即可使用其他用户来登录你的系统。
注销不可以替代重新启动,只可以清空当前用户的缓存空间和注册表信息。
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根据《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和《省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对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除需提交常规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外,只需提交一份简易注销承诺书,即可省去清算环节,网上公告期满后实现当场办结。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简易注销30件,已成为目前企业注销的主要方法。
但在实践中,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存在问题一:多部门定义口径不一。
部门间对于适用简易注销的未开业企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定义不同,税务部门认为只有未做税种认定的企业才符合税务简易注销要求,可由市场监管直接注销,否则必须要通过税务注销才能退出市场。
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无实际经营或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都可办理简易注销。
因办理口径不一而造成的系统问题,给申请人造成信息混淆和办理障碍。
例如,某企业在使用简易注销发起申请后,税务部门一直显示无异议,导致申请人以为税务无业务需要办理,所以并没有在公示期内办理清税业务。
但是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税务部门却提出异议,表示该企业税务未结清,导致简易注销程序中断,需去税务部门办理注销后再次发起公告。
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只能在申请人申请前就通知其先去税务窗口确认情况并办理相关业务,以确保公示时不会有税务异议,此救济途径又造成很多申请人需要多跑一次税务窗口的情况发生。
存在问题二:难防范恶意注销风险。
部分企业存在利用简易注销的便利程序,虚假承诺,将存在未结债务或涉案风险的企业恶意注销。
但目前简易注销作为企业注销的主要手段,虽然有国家总局出具的指导意见,但《公司法》至今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缺少顶层主流规划和实际操作细则。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8047字左右)
目录前言 (1)一、行政许可的含义及其重要 (1)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一)存在问题 (2)1、《行政许可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2、行政许可制度设定权限不明,职责限定不清 (2)3、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不清 (2)4、对许可行为的各种监督制约不力,行政许可缺乏必要的事后监督 (2)5、行政许可程序不完备,公开性不够 (3)6、行政许可责任制度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来 (3)(二)原因分析 (3)1、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诸多缺陷是上述弊端产生的直接原因 (3)2、行政许可在实体与程序上均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4)3、政府机构、人员“寻租”及“腐败”行为的出现 (4)三、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对策 (5)(一)正确界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领域 (5)(二)减少限制、简化手续,切实保护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5)(三)建立严格的内部和外部制约制度 (6)(四)放革现行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制度 (6)参考文献 (6)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初期,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日益广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领域已初步建立了行政许可制度。
不可否认,行政许可在它建立时的确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成熟,这种制度的建设滞后,行政许可的消极因素正显现出来,甚至有时候行政许可的消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行政许可制度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功能;行政许可范围前言《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其在法律条文、贯彻执行以及事后监督等诸多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本文试从剖析其存在的问题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以期抛砖引玉。
2004年7月1日,历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终于得以施行,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在法律框架下塑造有限政府、责任政府、便民政府、效能政府的进程又取得了重要的、建设性的进展。
关于集中办理登记、注销等业务的建议
关于集中办理登记、注销等业务的建议集中办理登记、注销等业务是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和提升服务质量,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对集中办理登记、注销等业务的建议。
首先,建议政府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可以实现业务办理的在线申请、审核和查询,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办理效率。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在线平台,集中收集企业和个人的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提供自助办理的功能,方便办事人员随时随地申请和查询业务,避免了排队等候的时间和精力浪费。
其次,建议政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在集中办理登记、注销等业务过程中,不同的部门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审批流程和手续要求,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和配合。
政府可以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业务办理的顺利进行。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综合性的窗口机构或办事大厅,集中办理所有相关业务,方便企业和个人一站式办理,避免了跑多个部门的麻烦。
此外,建议政府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
除了线下的窗口办理,政府还可以开设线上服务渠道,如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移动APP等,方便办事人员选择不同的办理方式。
政府还可以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向企业和个人介绍集中办理业务的优势和流程,提高他们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政府还可以根据业务的特点,设立不同的办理窗口,如快速通道、VIP通道等,方便一些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办理需求。
同时,建议政府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办理业务的人员是整个办理过程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业务办理的效果。
政府可以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提供服务。
政府还可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办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服务环境。
最后,建议政府积极倾听和采纳办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业务的效果和体验是办事人员对政府服务质量的直接反映,政府应该重视办事人员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中的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中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王志华王朔韦娜苏毅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4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地位消失,必须注销登记。
但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后,应注销而未注销的问题还大量存在,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带来不利影响。
首先,无法保护被撤销或解散事业单位合法权益。
因为事业单位被撤销后,不进行注销登记,在法律上仍然认定其存在,仍然要履行有关义务,承担与法人相关的责任。
其次,无法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
最后,无法保护国有资产和债权人利益。
注销登记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从济南市事业单位法人的注销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来分析,主要原因如下:配套法规缺失,监管机制不健全由于各方面条件不甚成熟,事业单位登记还在摸索中前进。
1998年颁布的《条例》及2005年发布的《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注销、清算等法律名词的含义及相关程序和内容等问题,没有明确表述,从而在注销工作实践中造成不少困惑。
一是事业单位清算工作法规缺失。
首先,清算组织的组成和工作内容不明确。
其次,清算完成期限无规定。
《条例》中并未规定单位撤销后从何时开始清算,多长时间必须完成清算。
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也未作明确规定,因此缺乏硬性规定的约束。
再者,清算责任不明确。
二是注销登记的启动机制不健全。
事业单位注销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是“依申请而发生”的,就目前的法律法规而言,如果被撤销单位不提出注销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就无权干涉,并且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注销登记的制约手段不力。
《条例》第19条规定,对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不难看出,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剥夺其参与市场活动权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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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建议
文章类型: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时间:2007-12-10 16:52:04 浏览:265次
企业申请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一般条件,以企业自行提出申请为前提而提出退出市场的注销。
此种行为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市场主体合法退出市场的一种情形。
由于我们长期注重行政许可的实施,偏重于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而忽视了市场主体退出环节的监管,行政许可注销很不规范,造成名存实亡的经济主体大量充斥市场,增加了市场交易风险,并且带来社会信用危机。
一、因行政许可种类和事由的不同,而使注销具有不同意义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项把行政许可分为五种,一是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二是赋予特定权利的许可;三是获得资格资质的许可;四是对相关物品检测、检验和检疫审定;五是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
第五种主体资格的许可被注销,意味着主体资格的消亡,必然伴随主体债权债务的转移、清算、失等问题。
只有在这些问题理清或责任明确后,才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而其它非主体资格许可的注销,仅代表特定
活动匮资格的终止,主体资格并不消失。
现行我国企业的注册登记,登记时同时核准了企业的经营和主体两种资格。
在登记阶段并没有把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登记分开,但是在注销过程中,由于注销事由不同,经营资格与主体的消失可能出现不同步的情况。
当企业在经营期间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经营和主体资格同时消亡,当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被取消,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而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之后办理注销手续,才宣告主体资格的消亡。
二、行政许可注销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注销登记少,吊销企业日益增多。
近年来,企业停止营业退出市场后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采取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基于拖欠银行贷款,逃避债务的目的,拒不办理注销登记,而是利用企业年检时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方法来寻求“解脱”。
吊销营业执照本来是工商行政部门对违法主体的处罚形式,部分企业却对此行政处罚抱有不以为然,甚至不屑一顾的态度,采取故意不申请注销登记,不参加年检的方法来等待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统计,2005、2006两年,武义县局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正常注销企业226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324家。
采取吊销方法退出市场的企业数不断有上升的趋势,每年公告吊销给登记机关带来大量的工作量和高昂的
费用成本。
(二)部分“开关”企业,难以正常办理注销。
当地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采用多种方式来进行招商引资,虽然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有些部门为了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盲目引进,事后许诺的条件因种种客观原因不能兑现,造成一些企业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难以退出市场。
另外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落后,且债权债务不能清理,难以改制又难以注销或吊销,造成空挂户头。
年
年年检,年年“通过并保留”,给工商部门带来大量的工作量。
(三)注销手续繁琐,强制手段缺乏。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六种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但通过注销登记正常退出市场手续繁琐、周期长、成本高。
按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财产,清缴所欠的税款,处理公司未尽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于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九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整个注销过程至少需90天以上的时间。
而企业选择被吊销执照的方式来退出市场,一经吊销可谓是“一了百了”。
工商部门对这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惩治
机制和措施来督促其办理注销手续。
三、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重准入,轻退出”,忽视对市场主体退出的监管。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对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都有相关规定,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被吊销企业的名称三年内不得使用等,但实际情况来看,很少有被吊销企业和个人承担上述法律责任,致使市场主体无序退出市场的情况越来越多。
(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注销与吊销的关系问题。
登记机关在实践中执行也较为混乱。
目前只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注销登记,但对其它类型的企业没有此项规定。
(三)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缺乏有效的清算监督规定。
在登记注册实践中,对注销登记的企业会有清算要求,但登记机关对注销企业的清算报告是否有审查业务,应有哪些审查义务,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也不够全面和明确。
(四)现行法律法规对无序退出的市场主体缺乏有效惩戒手段。
从最近几年情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手段来注销企业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但这对惩戒恶意退出市场的企业本身没有实质性意义,有时公章、营业执照也没能及时收回,仍继续经营。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退出的规定,具体操作性不强,处罚种类不明确,缺乏强制措施。
仅有的市场禁入条款,也只限于部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法定代表人,而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以及投资人却不受该条款约束。
四、完善行政许可注销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目前《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市场主体退出的六种注销情形,其中包括了被依法吊销,
但登记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所颁发的营业执照,既确认了市场主体的法人地位,还赋予了其经营资格。
从目前情况来看,不注销就会产生一大堆留问题而难以处理。
因此,必须将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区分开,理顺吊销与注销的关系。
同时,还应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退出的条件和程
序,使之规范化,有利于有效地实施监管。
(二)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诚信监管体系。
要加快“企业信用工程”等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建立无序退出市场主体警示信息库,实施全方位的网络监管,使其无处藏身。
要严格市场禁入制度,不仅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把关,其他市场主体负责人也要加以限制。
为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当前,可考虑试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随同企业年检制度。
最后还要完善个人信用记录信息库,对无序退出市场主体责任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责任大小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信用评价依据。
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
继续经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治理市场主体无序退出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司法、银行、税务等部门要强化信息的交互功能,实行资源共享。
利用“经济户口”软件,建立被吊销企业和拒不办理注销企业的“黑名单库”。
并通过警示形式向社会公布通报,相关行政部门也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其实施全方位的制约和惩戒,防止不良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真正切断无序退出市场的源动力,从而确保市场
经济秩序的良性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