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分局行政执法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局行政执法机构职责

一、市局公平交易分局行政执法职责

公平交易分局为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根据市工商局现行三定方案,公平交易分局负责行使676项行政处罚权,28项行政强制权,20项行政监督检查权,2项行政确认权,5项行政调解权,1项政府信息公开权,1项信访接待处理权。

(一)行政处罚(676项)

第一类、违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类法规的行政处罚(共14项)

(1)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2)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3)对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4)对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5)对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6)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政处罚

(7)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行政处罚

(8)对以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9)对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10)对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11)对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12)对其他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13)对故意为无照经营者提供有关证明、合同文本、介绍信、发票、银行账户、资金、

场所、原辅材料、设备、运输工具等经营条件或经营便利条件的行政处罚

(14)对当事人动用、调换或者转移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行政处罚

第二类、违反公平交易监督法规的行政处罚(122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处罚

(1)对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罚

(2)对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政处罚

(3)对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政处罚

(4)对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政处罚

(5)对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政处罚

(6)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政处罚

(7)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8)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9)对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行政处罚

(10)对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11)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12)对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13)对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14)对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行政处罚

(15)对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的行政处罚

(16)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17)对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的行政处罚

(18)对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政处罚

(19)对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20)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行政处罚

违反《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行政处罚

(90)对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违反《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行政处罚

(91)对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92)对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

(93)对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