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日照分析技术细则
杭州市住宅建筑日照有效时间带的适用性
于近 日点 时 , 获 得 太 阳辐 射 大 于 远 日点 。但 对 于
北半球而言, 1月 份 太 阳 位 置 是 在 南 回归 线 附 近 , 太 阳高 度角 最 低 , 因而 是 最 寒 冷 的季 节 ; 而 7月 份
多, 所 以在这 时 间带 内太 阳光 的质 量 是不 高 的。接
近 中午 时 , 太 阳高 度角较 大 , 阳光透 过大气 层 的距离 变短 , 辐射量 损失 比较少 , 太 阳质量 最好 。
筑 工 程 日照 分 析 技 术 管 理 规 则 》( 以下 简 称 “ 市 标” ) 中执 行 的住 宅 日照标 准是 大寒 E t 不低 于 2 h ,
分: 一 部分 是直 接投 射到 地球 表面 的直接 辐射 ; 另一 部分 是通 过大 气 、 云、 雾、 水滴 、 灰尘 以及 其他 物体不 同方 向 的散 射 而到 达 地 面 的散 射 辐 射 , 其 余 部分 太 阳辐 射被 大气 层吸 收和 反射 回宇 宙空 间。就 全球平
近年 来 , 住 宅 的 日照 问 题 越 来 越 受 到 广 大 人
影 响 而衰减 , 到 达地 球 表 面 的太 阳辐 射 能 分 为 两部
民群 众 的关 注。在 《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 G B 5 0 1 8 0 ~9 3) 》( 2 0 0 2 年 版 )( 以下 简称 “ 国 标” ) 中要 求 大城 市 住 宅 的 日照标 准 是 大寒 日不 低 于2 h , 有效 时间带为 8 : 0 0~1 6 : 0 0; 在《 杭 州 市 建
陈晓 勇
Che n Xi ao yo n g
( 杭 州 市 城 市 规 划信 息 中心 , 浙 江 杭州 3 1 0 0 1 2)
附录四XX分析规则
附录四日照分析规则
1.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为:在拟建建筑高度1。
5倍扇形范围内的建筑,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20米。
(见附图:日照分析范围示意图)
拟建建筑位于50米及50米以上城市道路一侧时,对道路另一侧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2.进行日照分析时,窗户(含落地窗、阳台)的日照分析起点为离室内地面0.9米高度处.
进行日照分析时,窗户(含落地窗、阳台)的日照分析宽度,当窗户(含落地窗、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时,按实际宽度计算;当窗户(含落地窗、阳台)的宽度大于2.4米时,按2。
4米计,以窗户(含落地窗、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
2米为分析范围。
3.突出建筑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间等辅助用房,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作为日照分析时的遮挡物进行日照分析。
4。
建筑间的室外高差应纳入日照分析范围。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
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1 总则1.1 为落实国家及地方日照管理的相关要求,促进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 凡在省内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技术规范进行日照分析。
1.3 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及其室外活动场所,医院病房,疗养院疗养室,中小学教学楼和宿舍等。
1.4 规划变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宗地地形地貌等改变,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形重新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1.5 日照分析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日照分析sunlight analysis指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待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过程。
2.2 日照分析对象sunlight analysis object有日照时间要求的建筑,包括已建、在建、待建和拟建等各个阶段的建筑,无日照要求的建筑不做日照分析。
2.3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sunlight analysis subject building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2.4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sunlight analysis object building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的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
2.5 日照基准面sunlight datum elevation为使日照分析结果客观真实,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一个布置日照分析采样点的立面,这一立面即为日照基准面。
2.6 日照基准线sunlight datum line日照基准面的水平投影线。
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
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实用版)目录一、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的背景和意义二、日照分析技术的定义和作用三、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具体内容四、日照分析技术在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中的应用五、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的成效和展望正文一、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杭州市区的建筑密度逐渐加大,导致部分居住区的日照环境受到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杭州市开始推行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旨在通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提高居民区的日照采光水平,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日照分析技术的定义和作用日照分析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建筑物对周边环境的日照影响。
这项技术可以为建筑设计者提供有关建筑物日照环境的科学数据,为优化建筑设计方案提供依据。
三、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具体内容《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对日照分析的技术要求、管理流程、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则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日照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调整设计方案。
四、日照分析技术在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中的应用在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中,日照分析技术起到了关键作用。
建筑设计者利用日照分析技术,可以预测建筑物对周边环境的日照影响,进而调整建筑布局和设计参数,确保居民区的日照环境达到规定标准。
此外,杭州市政府还利用日照分析技术对住宅项目进行审批,确保住宅项目的日照环境质量。
五、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的成效和展望经过多年的努力,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取得了显著成效。
许多受到影响的居民区日照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杭州市居住区日照环境优化设计仍面临诸多挑战。
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路漫漫其悠远
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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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一、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
9、多点区域分析法与多点沿线分析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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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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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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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日照分析培训案例
二、规划地块的模拟方案
1、杭州市对规划地块的模拟方案供参考。
4,资料来源:
4.1,拟建建筑的各项建模数据取自委托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阶段电子文件。
4.2,现状住宅各项建模数据取自委托单位提供的实测资料。
4.3,如因委托单位提供的数据不准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分析结果错误,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5,日照分析主要依据:
5.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0—93,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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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
4、较远的遮挡建筑也不能忽略,尤其是东南、西南方向 的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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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地块的模拟方案
4、北侧为规划地块:
可以采用等时线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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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屋日照采光计算
杭州房屋日照采光计算杭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拥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
在房屋设计中,日照和采光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杭州房屋日照采光计算的相关知识。
一、日照计算日照计算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太阳光线照射到建筑物的表面上的时间。
在杭州,日照时间与季节、地点、天气等因素有关。
根据国家标准,杭州市的日照时数为每年1800小时左右,其中春季和秋季日照时间较长,夏季和冬季日照时间较短。
在房屋设计中,需要根据日照时间和建筑物的朝向、高度、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日照计算。
例如,南向的房屋在冬季可以获得更多的阳光,而北向的房屋则相反。
此外,建筑物周围的环境也会影响日照时间,例如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树木的遮挡等。
二、采光计算采光计算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建筑物内部获得自然光线的程度。
在杭州,采光计算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建筑物的朝向、窗户的大小和位置、遮挡物的影响等。
根据国家标准,杭州市的采光系数为0.6-0.8。
采光系数是指建筑物内部获得自然光线的比例,例如采光系数为0.6表示建筑物内部获得自然光线的比例为60%。
在房屋设计中,需要根据采光系数和建筑物的朝向、窗户的大小和位置等因素进行采光计算。
例如,南向的房屋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然光线,而北向的房屋则相反。
此外,窗户的大小和位置也会影响采光系数,大面积的窗户和位置合理的采光孔可以提高采光系数。
总之,日照和采光是房屋设计中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需要根据地理位置、季节、建筑物朝向、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计算和考虑。
在杭州,日照时间和采光系数的计算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保证房屋的舒适性和使用价值。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4.2 因天体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的日照变化视为正常误差。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杭州市日照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来源:杭规发[2006]423号作者: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日期:06-11-17各有关单位: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杭州市规划局公布施行
ﻫ杭州市规划局ﻫ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ﻫ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ﻫ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ﻫ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ﻫ第三条 适用范围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ﻫ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
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ﻫ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ﻫ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ﻫ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ﻫ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日照分析
建筑日照分析标准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如何有效地使建筑物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室卫生、改善居室小气候、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必须确定一个衡量日照效果的最低限度的指标,并作为设计的依据,这个指标就是日照分析标准。
现在最常见的是以日照时间作为衡量日照效果的标准,因为其直观且易于控制。
目前,在我国日照时间是唯一的日照标准,也是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设计的唯一参照标准。
世界各国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居住卫生要求和节约用地原则的不同,每个国家的建筑日照标准都不一样。
前苏联提出,采用普通玻璃商的居住建筑,夏季应有不少于4—5h的日照,春秋季应有不少于1.5h的日照。
德国柏林建筑法则规定,所有居住面积每年须有250d 且每天有2h的日照。
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推荐,至少应有一半居住用房,在冬至日中午有1—2h日照。
我国幅员辽阔,特别是南北向纬度差很大,气候相差悬殊,故不能简单地用统一的日照标准来加以规范。
制定日照标准,需根据气候划分区域,并经过分析论证,方能制定出适合各个地区的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标准,作为关系居住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现阶段尚未制定单独的标准,只在其他相关规范中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5.1.1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h,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3h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内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及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2h的日照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条文说明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条文说明1、总则1.1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和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科技的进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越来越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采用控制日照间距系数的方法来解决高层建筑的日照问题已显得既不合理也无可能,而日照分析作为城市规划审批的一种有效辅助手段,已被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但迄今为止,尚没有一项全国性的技术规则来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普遍。
为了推进城乡规划管理行为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必要制定全省统一的《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在总结杭州市日照分析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兄弟城市在这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在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日照资源,统一日照分析的内容、深度、操作方法、词解含义等,以提高日照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日照分析技术规范的参照,本规程以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中有关住宅日照标准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杭州市近几年来日照分析的具体实践和省内其他城市日照分析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1.2本技术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为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该范围内的农居等建设工程;规范对象为日照分析行为,包括日照分析的标准、主朝向、分析参数、操作方法和分析报告的内容深度等。
1.3本技术规程日照分析所适用的范围:1.3.1~1.3.2列举了必须进行日照分析的两种典型情况。
在日照分析实例中,由于产生遮挡和受到遮挡的建筑均有现状、拟建、规划之分,情况比较复杂,超过相应高度的其他工程以及山体等也要作为遮挡物参与分析,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情况也是种类繁多,但一般而言,委托日照分析的项目多为拟建建筑,因此,进行日照分析的行为主要可概括为该两条所列举情况。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XX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日照分析统一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使用的SUN 日照分析软件,需进行日照影响主客体分析的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XX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的相关要求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报项目用地内需保留的建筑及用地周边日照影响范围内的现状建筑的外轮廓线、遮阳点高度、窗台位置、窗台高度、地形图、场地标高等数据,建设单位需提供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日照地形测量报告》,作为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第四条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因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五条建设单位报送《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由建设单位和测量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共同盖章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日照复核计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投资项目审批业务流程介绍
(二)规划地块控制指标
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建筑红线后退距离 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 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 建筑形式、建筑体量 建筑色彩、建筑风格
(三)城市用地分类
10大类:
居住用地 R 公共设施用地 C 工业用地 M 仓储用地 W 对外交通用地 T 道路广场用地 S 市政设施用地 U 绿地 G 特殊用地 D 水域和其他用地 E
(四)常用规划名词解释
容积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 地块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 块面积之比。 建筑控制线: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 建范围的控制线。如后退道路红线、后退用地边界 等 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 离。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 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确定。
备案项目
申报备案
核发备案通知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 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核准项目
申请出具服务联系单 出具服务联系单
编制项目核 准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 规划条件
土地预审
环评审批
办理核准许可
二、工程设计
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工程设计阶段审批流程
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一)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 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规划四线 1.红线--规划道路控制线; 2.绿线--绿化控制线; 3.蓝线--规划河道控制线; 4.紫线--文物保护控制线
(五)规划"一书两证"
杭22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一、项目解读〔一〕区块位置与范围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J05〕C2/C6-01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东北部,火炬大道道路景观轴的东面,铁路线南面,地块西面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面和南面均为规划商业用地。
规划地块南面与东面地块用地性质同为商业,北侧为铁南变,对本地块的规划建设限制较小,西侧是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因此,从区块周边关系来看,有利于营造地块良好的商业氛围。
〔二〕地理区位条件规划地块处于东冠单元的东北部,东冠单元地处滨江区中心位置,东西两边分别为原长河镇和浦沿镇,北部为高新技术园区和之江居住片,南部靠近冠山。
从区位上来看,东冠单元正处于滨江东西向的滨文路城市发展轴,及南北向的火炬大道发展轴相交位置,随着滨江区的整体向南推进发展,其区位发展条件比较好。
高新技术园区的发展为该区块的居住人口提供就业时机,同样,丰富的就业时机为该区域的住宅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
片区内高教区提升了周边地区的城市活力,同时也为高新技术园提供了知识储备与技术保障。
以“产、学、研”一体化为主要发展思想,协同“商、住、游”同步发展,建设和谐滨江。
总体来看,地块区位条件优势明显。
〔三〕区域交通条件规划轨道交通6号线行经浦沿路,并在滨文路及东冠路附近设有站点,这将为本区块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
目前,快速路四季大道及其高架部分相继建成,开辟了主城区与江南城的快速联系通道。
主干路江南大道、滨康路及次干路滨文路业已建成,为滨江区的东西向沟通联系建立了主构架。
主干路火炬大道部分路段已经形成,将来火炬大道和浦沿路将成为该单元内外南北联系的主通道。
单元内路网结构已经显现,大部分路网已经建成。
优越的区域交通为该区块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四〕开发建设综合优势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周边利用条件将逐渐转优。
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条件,经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同时现状用地地势平坦,有利于减少工程建设的土方量。
〔五〕现状解读地块现状地形地貌较简单,地势平坦。
第六章日照及辐射分析评估
第六章日照及辐射分析评估6.1、分析要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第8.1.5条要求“使用专用软件对整个建设项目场地内建筑群,进行冬季和夏季日照分析,提出优化建筑布局和实施建筑遮阳的指导性意见,并为建筑的光热、光电一体化设计提供依据。
”6.2、技术路线本报告采用Ecotect软件对项目的日照情况、太阳辐射情况进行分析。
Ecotect软件是一个与三维建模工具链接的,具有高度可视化、交互性的建筑设计和分析工具。
它可对太阳能、热量、能量、照明、听觉、资源利用以及费用等方面进行分析。
主要分析评估:夏季典型日选取夏至日建筑遮挡分析;冬季典型日选取冬至日建筑遮挡分析;夏至日8:00~18:00时,距地0.9m高度处的累计日照时间;冬至日9:00~15:00时,距地0.9m高度处的累计日照时间;大寒日8:00~16:00时,距地0.9m高度处的累计日照时间;夏季8:00~18:00 累计太阳辐射情况;冬季8:00~18:00 累计太阳辐射情况;全年8:00~18:00 累计太阳辐射情况。
6.3、模拟分析本报告采用Ecotect软件依据本项目相关图纸建立日照及太阳辐射模型,地块东南侧、西侧部分建筑与本项目距离较近,模拟分析时一起计算,其余周边为城市道路、空地,模拟分析时不予考虑。
具体如下所示:本项目建筑周边建筑6.4、模拟结果(1)遮挡分析夏季典型日选取夏至日遮挡分析6:00投影遮挡状况7:00投影遮挡状况8:00投影遮挡状况9:00投影遮挡状况10:00投影遮挡状况12:00投影遮挡状况14:00投影遮挡状况15:00投影遮挡状况16:00投影遮挡状况17:00投影遮挡状况18:00投影遮挡状况18:30投影遮挡状况冬季典型日选取冬至日遮挡分析7:00投影遮挡状况8:00投影遮挡状况9:00投影遮挡状况10:00投影遮挡状况11:00投影遮挡状况12:00投影遮挡状况13:00投影遮挡状况14:00投影遮挡状况15:00投影遮挡状况16:00投影遮挡状况16:45投影遮挡状况图1 春分全天的投影遮挡状况图2 夏至日全天的投影遮挡状况图3 冬至日全天的投影遮挡状况图4 全年太阳等时运行轨迹(2)日照时间分析夏至日(8:00~18:00)图5夏至日累计日照时间图5为本项目夏至日累计日照时间情况,计算区域范围为185×262m,计算网格数量为130×190(以下同),等值线间距为1小时,图中有颜色填充区域表示日照时间大于2小时,黄色区域表示日照时间大于12小时。
杭州市日照分析技术细则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2006-11-17 17:29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文号:杭规发[2006]423号发布日期:2006-11-17执行日期:2006-11-17各有关单位: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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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2006-11-17 17:29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文号:杭规发[2006]423号发布日期:2006-11-17执行日期:2006-11-17各有关单位: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
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
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第七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该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明确的规划建设用地,也应按照第十条要求按规划高度纳入模拟主体建筑范围。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5、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次序、方法1、日照分析时,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沿线分析法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
当发现客体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
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幢高层建筑时,其对客体建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
2、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一套住宅只确定一个主朝向)。
新建住宅至少有一个方向获得日照,此方向即为主要朝向。
现状住宅一般以南向(或偏南向)为主要朝向;当无南向居室时,以主要卧室朝向或卧室较多的朝向为建筑主要朝向。
第九条日照分析参数要求1、地理位置:杭州市区,东经120°10′,北纬30°19′。
2、有效时间段: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3、时间统计方式:按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若日照要求为2小时,可由两个连续时段累加;日照要求为3小时,可由3个连续时段累加。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0.6米。
第十条住宅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五条日照标准的住宅时,再对其居室窗台或按以下要求确定的具体位置进行日照计算。
1、计算基准线按以下要求确定(见附图一):1.1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1.2、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
1.3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1.4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2、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3、计算宽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第十一条规划地块日照分析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但已编制详细规划的规划地块时,亦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1、拟建建筑北侧为规划居住、教育、医疗卫生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地界以北14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建设用地退界8米应满足规则第五条日照标准的日照要求(见附图二)。
2、拟建建筑为居住、教育卫生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4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面宽累计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
拟建建筑与南侧的建设用地之间为城市规划道路、绿化、河道时,南侧的建设用地退界8米如上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3、拟建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作为模拟主体建筑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
第十二条主要日照分析资料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日照分析项目情况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1.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1.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1.4参与叠加分析的拟建建筑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底层标高等);1.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1.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1.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2、日照分析结论2.1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住宅建筑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2.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3、附图3.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3.2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3.3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在客体建筑外墙位置标明日照时数,对日照受影响部分建议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
第十四条责任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日照不足的救济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少量住户达不到日照标准时,建设单位经征得该部分受影响住户同意的,可予以规划许可。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规则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规划局2006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