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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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改一拆”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省厅制订了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遏制违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浙江这条主线,按照“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依法整治、属地管理、分类推进、注重长效”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强依法行政,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社会和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处置取得明显成效,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开展全省违法用地大清查,彻底查清违法用地现状和底数,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农村违法用地治理难结合起来,与破解土地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结合起来,与清理处置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结合起来,提出违法用地分类处置指导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旧厂区改造,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有效投资较快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基本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以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为旧厂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

坚持市场化运作,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调动政府、建设用地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确定旧厂区改造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制订改造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依法有序推进。

--政策激励,要素倒逼。

建立激励机制,多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腾退土地和搬迁改造。

对列入旧厂区改造区域范围的企业,通过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税收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倒逼原使用权人加快实施改造。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浙整改拆办〔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整改拆办〔2020〕16号各市、县(市、区)三改一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用更强力度、从更大范围、以更高质量组织开展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安委〔2020〕10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的通知》(浙安委〔2020〕11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巩固提升以往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用一年半的时间,全面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各地区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以涉及有安全生产风险违法建筑、有建筑安全风险违法建筑和有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做到“整治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涉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零容忍”,坚决避免因违法建筑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

力争在6个月内整治、消除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一年内基本消除企业相关安全隐患违法建筑;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全力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地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一)涉及加工制造类企业(作坊)和园区的违法建筑(厂房)、违章搭建;(二)涉及消防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的违法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的违法建筑;(三)涉及城市建设安全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布局和侵占燃气用地的违法建筑;(四)违法搭建的临时工棚。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衢政办发〔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6〕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精神,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丙类住宅房屋安全鉴定和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业主主体,政府协调、市场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解危优先、项目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解危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总任务的60%,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并建立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制成立衢州市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工作。

各区块负责所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年度治理改造具体项目和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明确实施主体、改造程序、资金筹措等内容,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城镇住宅房屋进行定期或专门排查,落实解危措施,做好危房解危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

对鉴定为C、D级危房实行常态化、规范化的动态监测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专项资金,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相应资金保障。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2篇)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2篇)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____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明确整治目标和范围针对当前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需要,明确____年三改一拆的重点区域整治目标和范围,包括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交通流动等方面。

2.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城市绿化整治1.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在重点区域内,加大绿化投入,大力推行植树造林工作,增加公园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保证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交通拥堵整治1.完善交通网络针对重点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综合规划和优化设计,增设交通枢纽、提升道路网络,优化交通流动,缓解交通拥堵。

2.推广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使用量,推广低碳出行方式,降低环境污染和交通压力。

四、老旧小区改造1.提升居住环境品质针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升级,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小区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增加公共设施和绿化面积。

2.改善安全设施加强老旧小区的安全管理,加装监控设备,修缮门窗、楼道等,提高居民的生活安全。

五、城市更新和拆迁安置1.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内的老旧建筑和地块,进行城市更新工作,引入新的产业和业态,提升城市形象和功能,增加居民就业机会。

2.合理拆迁安置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合理安置其居住和生活,保障其基本权益,确保整治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六、环境治理和执法1.加强环境治理对于重点区域内的环境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环保监管,优化工业布局,提升环境质量。

2.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建设和污染排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社区管理和服务1.加强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机构,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会治理。

2023年镇三改一拆行动方案

2023年镇三改一拆行动方案

2023年镇三改一拆行动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城市旧区老旧、拆旧迁新的任务越发紧迫,城市更新工作亟待加强。

为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改善老旧居住环境,人民政府制定了2023年镇三改一拆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2023年镇三改一拆行动,力争在2023年前,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城区内非法建筑、危旧房屋、违法建设、违规搭建的拆除工作,完成改造和搬迁工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三、政策措施1. 制定具体城市更新方案各地应按照不同城市规划、地区特点、城市更新需求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城市更新方案。

方案应包括拆除计划、改造方案、搬迁安置方案等内容,确保改造过程中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2. 深化市场化改革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市场化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竞争力量,提升城市更新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3. 加大财政投入人民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资金需求。

同时,探索多元化资金来源,吸引社会投资,共同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4. 完善激励政策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激励政策,对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补贴,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城市更新的理解和支持度。

同时,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协商,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组织实施1. 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成立专门的城市更新领导机构,统一协调城市更新工作。

该机构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统筹资金和资源,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监督和考核建立城市更新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各地按时完成拆除、改造和搬迁任务。

对于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加快推进工作。

3. 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3篇)

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3篇)

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以优化美化交通环境为目标,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与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旅游、“四边三化”行动、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公路沿线绿化梯次分布;公路用地无堆放物、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

坚持以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推进三改一拆,河道“三化”,着力打造河道生态景观长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要求,树立生态优良、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的旅游新形象,进一步推动休闲旅游名城建设。

二、工作任务(一)重点区域(村):(二)重点路段:(三)重点河道三、摸底情况作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主战场,街道积极配合三改一拆办做好重点区域调查摸底工作。

重点区域:三角坛区块:该小区存在连片的违章建筑,经初步走访共有___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章搭建情况(不包括楼顶类违章),主要类型是车库、附属用房和简易棚,涉及的违章户有本村村民、居住在此的附近村的村民和个别的外来人员。

违章面积从___平方米到___平方米不等,违章建设时间从___年开始断断续续至今,其中___年至___年集中发生,约___户。

在确定将三角坛区块作为重点整治区块后,本街道已于___年___月召集村两委召开了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并听取了村委___对整治工作的建议。

于___月开始,成立了调查小组,对区块内的违章户进行了逐户走访,重点摸清他们的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和知晓整治工作后的反应情况,为下步拆除工作掌握基础。

其他区域积极配合三改一拆办、县城市更新办公室进行走访摸排劝导工作,加速三改一拆的工作推进。

重点路段:迎宾大道位于街道北门村,链接高速出口,是我县旅游的第一张名片。

三改一拆工作计划范文

三改一拆工作计划范文

三改一拆工作计划范文一、引言三改一拆工作是当前城市更新改造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老旧城区和违建进行整治和拆除工作。

该工作计划旨在通过三改一拆工作,提高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目标1. 深入实施三改一拆工作,加快城市更新改造进程;2. 加强规划和设计力度,提高城市面貌和品质;3. 完善法规和制度,规范管理和监督三改一拆工作。

三、任务1. 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加快老旧城区和违建的整治和拆除;2. 加强城市规划和设计,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和品质;3. 完善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三改一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四、具体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的组织机构;2. 加强宣传推动,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程度;3. 完善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三改一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4. 加强规划和设计力度,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计划1. 2021年(1) 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三改一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2) 宣传推动:加强宣传推动,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程度;(3) 法规制度:完善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三改一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4) 规划设计:加强规划和设计力度,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 2022年(1) 实施三改一拆工作:加快老旧城区和违建的整治和拆除;(2) 推进城市规划和设计: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和品质;(3) 完善法规和制度:健全三改一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3. 2023年(1) 三改一拆工作:加强城市更新改造进程;(2) 规划设计:完善城市的建设质量和水平;(3) 法规制度:健全三改一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六、预期效果1. 三改一拆工作进展顺利,老旧城区和违建得到整治和拆除;2. 城市规划和设计得到有效推进,城市面貌和品质得到提高;3. 法规和制度得到完善,三改一拆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七、总结通过三改一拆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将加快城市更新改造进程,提高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方案

“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方案

“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嵊州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整乡推进、下大力气拆除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存量违建,严格控制各类新增违建,动真碰硬、综合施策,拆出发展空间、拆出优美环境、拆出公平正义,促使环境显著改善,努力为山水王院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年完成违建处置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拆后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房登记发证80本以上,整改300本以上;王院乡达到无违建乡镇创建标准。

1.存量违建清零。

对照3000平方米拆违处置目标,进一步加大违章建筑摸排,并形成清单,做到底子清、无死角。

各行政村要对照清单一一进行处置。

2.拆后利用再提升。

按照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耕则耕的要求,从规划入手,因地制宜地做好拆迁改造和拆后利用工作,完成三改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拆后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3.控新工作全面强化。

进一步完善六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控违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确保无新增违法建筑。

三、工作重点1.深化各类示范创建违建专项整治。

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环境卫生精品村等工作,以行政村为重点,逐一制定整治方案。

及时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专项整治要突出违建处置街两侧的立面改造。

通过专项整治,使占用公共空间违法建筑得到拆除,房屋擅自加层问题得到处置,主次干道两侧搭建现象得到清理。

牵头单位:乡村建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村;2.深化危害公共安全违建专项整治。

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危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针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搭建现象,及时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从严从实做好整治,确保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基本消除区域内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

牵头单位:乡村建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村;3.深化沿路沿河违建专项整治。

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范文

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范文

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则
为了规范城市建设,维护城市环境的整体形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 依法拆除违章搭建,恢复城市原貌;
2. 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3. 提高市民的自觉守法意识,加强城市管理。

三、工作内容
1. 依法查处违章搭建,制定拆除计划;
2.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违章搭建的判定标准;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
4. 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其基本权益。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章搭建;
2. 制定拆除计划,合理安排拆除工作;
3.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
5. 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相关权益。

五、工作进度安排
1. 制定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章搭建的查处力度;
3. 拆除违章搭建,恢复城市原貌;
4. 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

六、工作效果评估
1. 完成违章搭建整治工作计划,依法拆除违章搭建;
2. 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3. 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七、工作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的督导检查体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应措施;
3.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共同推进违章搭建整治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浙政办发[2013]105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国土利用、推动结构调整、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是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执法、遏制违法用地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服务富民利民惠民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切实做好“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明确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的目标任务(一)历年来行政机关作出拆除违法用地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落实到位。

(二)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供地工作基本完成。

(三)拆除违法用地建筑后需要进行土地复垦、复绿、用地报批工作的应基本完成。

(四)建立健全全面遏制违法用地的机制和制度,违法用地发案率明显下降,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到2015年底,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2年提高22%以上。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2•【字号】衢政办发[2013]186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办法为规范违法建筑处理,保障全市“三改一拆”行动深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违法建筑的范围“三改一拆”行动处理的违法建筑,主要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一)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二)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三)违反公路、河道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

二、违法建筑的调查认定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应当组织综合执法、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进行调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

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后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

(二)城市、镇规划区内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日)后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0年10月1日以后核发)中的任一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乡镇、村庄规划区内1993年11月1日(《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之日)后未依法取得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选址意见书中的任一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19〕19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19〕19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衢州市区城中村搬迁改造(以下称城中村改造)依法、健康、有序地进行,促进城市功能区块建设和转型升级,实现市区改造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衢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因实施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等事宜,适用本办法;在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也适用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第三条柯城区、衢江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为本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实施工作。

具体承担改造计划和改造方案制定、项目前期、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组织协调、安置房落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线迁移、地块管理、社会稳定等工作,履行改造资金自求平衡的职责。

市住建、资源规划、发改、财政、综合执法、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

2024年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2024年,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持续增加,城市规模扩大,城市面临的问题也愈加突出。

其中,老旧小区问题尤为突出,老旧小区建筑老化,基础设施陈旧,环境脏乱差,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并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因此,2024年,我们将提出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整治方案,通过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推动城市更新进程。

二、整治目标1. 提升老旧小区住宅的品质和居住环境,使居民生活更加舒适。

2. 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3. 拓宽老旧小区的社区功能,增加社区公共空间,增进居民间的互动与交流。

4. 统筹规划和布局,促进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三、整治内容1. 改善老旧小区住宅品质(1)进行住宅外墙和屋顶的装修和翻新工程,重新刷漆、瓦片更换等,提升建筑外立面的整洁和美观。

(2)更新老旧小区的门窗和窗户,采用保温隔音效果好的材料,提高居住舒适度。

(3)改善老旧小区的室内环境,修缮楼道、走廊和楼道灯光,增加安全感。

(4)新增或改建老旧小区的电梯,解决上下楼的不便,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 更新老旧小区基础设施(1)更新老旧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高供应质量和稳定性。

(2)更新老旧小区的排水系统,改善雨水和污水排放问题,提高环境卫生。

(3)新增或改善老旧小区的绿化设施,增加绿化面积和景观效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完善老旧小区的道路和停车设施,解决停车难题,提高交通便利性。

3. 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1)增加老旧小区的公共活动空间,新建或改建社区中心、多功能活动场所等。

(2)改善老旧小区的儿童活动场地,新建或改建儿童乐园、运动场等,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3)提升老旧小区的医疗和教育设施,改善医疗和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完善老旧小区的社区文化设施,新建或改善图书馆、文化广场等,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4. 拓宽老旧小区社区功能(1)增加老旧小区的社区公共空间,建设休闲广场、公园等,提供居民休闲活动场所。

治理三违工作计划

治理三违工作计划

治理三违工作计划治理三违是指对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进行整治和治理的工作。

这一工作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环境,并保证市民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治理三违工作计划的建议:一、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要制定、完善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为治理三违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监管能力提升执法部门的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治理三违的工作中。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治理三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使市民从根本上遵守相关规定。

四、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为的奖惩机制,对严重的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重罚,同时给予积极参与治理三违的单位和个人以奖励,激发大家参与治理三违的积极性。

五、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治理三违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职,杜绝漠视、包庇和纵容违法行为的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拆违过程的监督,确保拆违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六、加强合作与协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的治理力度。

七、建立健全征收和拆违工作机制要健全征收和拆违工作的规范和程序,确保征收和拆违工作的合法性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拆违工作的后续管理,确保整治后的用地和建筑物得到规范使用和管理。

八、加大对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拆除、停工等措施,确保治理三违的效果和效率。

九、加强日常巡查和督导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督导制度,加大对各地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治理三违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构衢州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构衢州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构衢州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衢政发〔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构衢州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6〕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切实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现就重构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衢州市区农民转移集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构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重要意义以人口集聚为导向,重构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人的城镇化、增强发展动力的现实举措,是夯实生态本底、补齐环境短板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民生工程。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补齐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来抓,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

维护异地转移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转移集聚农民的居住问题。

(二)坚持集聚导向,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产业跟着功能走、人口跟着产业走、资源配套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基本思路,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集聚。

(三)坚持科学管控,分区分类管理。

以全域生态功能区建设为载体,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

(四)坚持综合配套,市区一体推进。

强化市区“一盘棋”意识,注重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优化农民转移集聚空间布局按照全域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在空间布局上引导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向市区、中心镇转移集聚。

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一些违建和违规开发现象也开始出现。

这些违建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需要加强整治。

本方案针对____年,制定了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2. 原则:科学规划、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切实拆除违法建筑,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拆违实施方案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拆违的意识和认知。

2. 制定拆违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有计划有步骤地拆除。

3.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和巡查,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拆违工作。

四、环境整治实施方案1.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推进植树造林,提高绿化率。

2. 加强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大水源地和河流的治理力度。

4.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和车辆的排放管理。

5. 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环境问题。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任务和责任。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和协调工作。

3.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力度,加强协作合作,形成合力。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居民参与环境整治。

5. 经济投入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6.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7. 加强监督和评估,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和效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方法。

六、工作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落地。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执法效果。

3.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协作合作。

4. 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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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篇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规定和《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平政发〔 XX〕5号)、《关于集中开展迎全运庆十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平办发〔 XX〕 22号)的分工安排,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优化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原则(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一)综合执法局是违法建设处罚主体,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文书,提出处罚或处理建议,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活动。

(二)建设管理(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管理主体,负责宣传规划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公开规划许可事项,提供规划技术支持意见;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四)公安局负责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并保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安全。

(五)房管局负责房屋确权和交易市场管理,不得为违法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办理权属登记,会同工商、税务部门查处房地产违法开发经营行为,制止房屋非法交易行为,禁止将违法建设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场所。

(六)平阴镇政府和园区办事处是治理本辖区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指导、监督、考核所属村(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准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村(居 )委会要及时发现、规劝、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所在镇 (办 )报告,配合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不得向违法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服务业务的,要立即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告知阶段( XX年 8月 28日 -XX年 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XX年 9月 1日 -XX年 9月 5日)。

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基础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 XX年 9月 6日 - XX年 9月30日)。

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措施。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

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县镇村“三级”管理、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篇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

对XX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

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

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

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

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

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

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

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

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XX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XX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

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

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

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

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

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

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4)存在安全隐患的;(5)群众反映强烈的;(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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