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论证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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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论证报告

本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一、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前景预测:

1、法律事务专业出现的社会背景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加入WTO后,法制工作日益成为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1997年党的15大、1998年全国人大相继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章和宪法,表明“依法治国”正成为一项治国的基本方略。在这一方略下,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策管理逐渐被法治管理所取代,大量的民间和组织纠纷由政府解决转由法律解决,经济往来也由过去的政府管理转变为法律管理,这一切使得法律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控制手段。总之,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是我们进行该专业申报试点的基础条件及根本动力。

2、法律事务专业出现的行业背景

随着法律专业在整个社会发挥作用日益显著,必然要求法律专业更加精细的分工。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24号文件转发《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的意见》中也指出,“逐步建立法律服务者队伍,……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法律职业者队伍。”在中国共产党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以上表明,法律服务日益成为党和国家全面发展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法律事务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必将得到较大的发展。

我省法制建设工作已进入全面启动、整体推进阶段,各级政府都把法律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太原市的法律服务被评为全国的模范市,并成为全国法制建设工作的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目前,在全国法制工作己成为社会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法律工作者的培养也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满足法律服务的需要,作为教育领域应该加速培养一大批法律服务工作者。

3、法律事务专业的社会需求预测分析

我们山西省有11个地级市、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5个县。我省的法制建设对于促进城市体制改革,强化城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山西省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现状却不容乐观。据山西省司法厅调查,仅就律师数量而言,我省现有注册律师2500名,与发达国家千分之一人口比例、国内发达地区五千分之一比例都有较大差距,按照行业惯例一名律师配2名助手看,我省至少需要有较高法律素质的辅助人员5000名,而我省上述辅助人员仅有两千余人,尚缺3000人左右,即使现有的2000人中,有专业、有法律大专文化的仅有600人,不足三分之一。另从太原市民政局统计来看,按照2004年太原市社区工作总体要求,在现有50个街道办事处,1300个社区居委会中,每个社区应当设立警备室、活动室和康复室等服务机构,并配备相关的人员,但据我们调查,目

前,有400多社区尚无一名专职司法员,即使现有的社区配备了司法员,其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与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还有极大的差距。此外我们还调查了全省的法院系统人员构成,在法院内部从事法律文书工作的书记员及初级办案人员明显不足,全省现有各类书记员980名,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我省应有书记员2000名,差距有一千名左右。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中急需大量有法律素质、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充实。许多企事业单位也急需各种层次的法律顾问等人员。因此从以上情况看,目前市场对法律文秘等辅助人员的需求是迫切的。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公民修养和发展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事务操作技能、能够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政法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助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的具体要求为:

1、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从政治的高度把握法律工作。

2、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

3、比较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4、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5、具备较扎实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

6、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文化修养、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三、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主线”

我们申报开设法律事务专业,借鉴高职院校同类专业的经验,并通过大量实践调查和几年的其他专业教学实践,逐步摸索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

该模式以培养具有法律事务知识和能力,工作在法律基层的法律工作者为目标;以职业技术能力为主线,设计培养方案;以“够用、实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教学内容体系;通过校内外的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教师与法律工作者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培养法律工作者。

首先,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导,树立现代社会高职教育理念。要搞好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更新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法。在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根据职业岗位发展需求传授给学生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而且要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注重学生技能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及创新意识的养成。同时,要重视学生爱岗敬业、与人为善、勇于开拓、乐于奉献的优良品质和职业道德作风的培养,树立服务意识,使学生真正成为在掌握法律事务理论的前提下,具备法律事务工作的职业技能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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