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工程师教材《法规》考点: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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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来说建设项目都是建筑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二章是相对于《安全生产法》做的一个全面解释。
涉及到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及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有: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编制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应当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专篇的编写要求,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根据《矿山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矿山建设单位在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送审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报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应当征求原参加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矿山安全法》第七条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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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https://img.taocdn.com/s3/m/79c53065dd36a32d737581ba.png)
3.6 安全评价师考试报考资格条件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 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3 安全评价师队伍概况
❖ 截至2010年12月,全国从事安全评价工 作的人员已达5万余人,从业人员分布在全 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覆盖国民 经济各个领域。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 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吸引了众多科研和应用型 人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已形成一支稳定的 队伍。
❖他们为安全生产提供着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服 务,这种技术服务虽然被定位为第三方提供 的“社会中介服务”,但它在安全生产领域 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 在这10个新职业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安全 评价师是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职业安全维护有着 密切关系的职业。
3.1 安全评价师的定义
❖ 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 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 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3.2 设立安全评价师的意义
❖ 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为促 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 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 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2《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评价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ad7b6b0a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5e.png)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建设单位在进行安全评价(预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审查要点: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1.1 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包括:1.1.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1.1.2 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1.1.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搜集、整理、分析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并明确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以及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 建设单位应当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分析、评估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 建设单位应当分析项目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 基于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建设单位应当论证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 建设单位应当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并对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进行准确和充分的分析(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
1.7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得出肯定的结论,确保项目建设地址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2.1 审查单位应当核实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bbea4936bec0975f565e207.png)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https://img.taocdn.com/s3/m/8a598358e2bd960591c6772e.png)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的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这一方针的确立是经过我国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总结了大量伤亡事故的原因、经验教训,通过科学探索得出的结论。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只有预防,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就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具有较大安全风险性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并且规定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3个条件之一是“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在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安全评价是系统安全工程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孤立的,它与系统安全工程的理论和应用技术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它为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预先采取防范措施,降低工程、系统的安全风险程度创造了条件。
安全评价技术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是随着西方国家保险业的发展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保险公司为客户承担各种风险,必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收取费用的多少是由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决定的。
因此,就产生了一个衡量风险程度的问题,这个衡量、确定风险程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安全评价的过程,因此,安全评价也被称做“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安全评价技术在20世纪的后半叶得到很大的发展,得益于系统安全工程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系统安全理论首先被应用于美国军事工业。
1962年4月美国公布了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空军弹道导弹系统安全工程》,以此作为对与民兵式导弹计划有关的承包商提出的系统安全要求,这是系统安全理论的首次实际应用。
1969年美国国防部批准颁布了最具有代表性的系统安全军事标准《系统安全大纲要点》(MIL-STD-822),对完成系统在安全方面的目标、计划和手段,包括设计、措施和评价,提出了涵盖系统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要求和程序、目标。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三篇)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2945ac54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40.png)
安全评价的起源及发展安全评价(Safety Assessment)是评估和分析风险的过程,用于确定某一系统或活动中的潜在危险,并提出适当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它可以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工业、交通、医疗、建设等,以保护人员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时期,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安全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发展。
一、起源:安全评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工业革命时期。
在这个时期,工业生产迅速扩大,带来了大量的工伤和意外事故。
人们开始认识到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工人的安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尝试使用科学方法来分析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二、发展:20世纪上半叶,安全评价逐渐成为工业和交通等领域中的重要工具。
例如,美国联邦航空局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进行飞行员的安全评价,以提高航空安全性。
此后,安全评价的理论和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下面是安全评价的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重要阶段。
1. 事件分析法:安全评价的早期方法是事件分析法,主要通过对已发生的事故和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识别事故的原因和潜在风险。
这种方法主要侧重于事故的后果,而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较少。
因此,它主要是一种事后的评价方法,并不能很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2. 风险评估法:20世纪60年代,风险评估法逐渐成为安全评价的主要方法。
风险评估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用于识别和评估潜在危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危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三个过程。
它不仅可以用于事故的预防,还可以帮助优化资源的分配,提高效率。
3. 完整性评估法:在20世纪90年代,完整性评估法逐渐发展起来。
完整性评估是一种综合的评价方法,主要用于评估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它包括对系统构造、组成部分和运行过程的分析,以识别可能导致系统失效的因素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4. 风险管理法:近年来,风险管理法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风险评估法,成为安全评价的主要方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需要的文件和资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需要的文件和资料清单](https://img.taocdn.com/s3/m/5198d178168884868762d686.png)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需要的文件和资料清单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 可能出现最大风险的范围内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的分布和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及居民生活的情况。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1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 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以及总平面布置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3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可能涉及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物、废物(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资料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1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涉及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物、废物(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资料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2 可能出现最大风险的范围内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的分布和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情况。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资料。
4 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以及总平面布置等方面的情况。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6 建设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和交通管制情况。
7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执行情况。
8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9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装置、设备、设施运行和管理的情况。
10 厂房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情况和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的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文件。
11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有毒、粉尘、噪声、高低温、射线等)检验检测及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情况。
12 预测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安监总局36号令
![安监总局36号令](https://img.taocdn.com/s3/m/57f00e85b84ae45c3a358cd7.png)
安监总局36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beam and reinforced concrete floor. , Hanger location should be correct, install neat and firm, tubes and scaffolds should be in very close touch. Pipe and bracket weld shall not eat, burn-through and other phenomena. (2) No heat displacement of the pipe, the suspenders shouldbe installed vertically, boom length can be adjusted; thermal displacement pipe, hangers should be ? of thermal displacement offset value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tilt installation. Two hot pipe of varying displacement or displacement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unless specified design shall use the same hanger. (3), davit specifications should comply 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4) large diameter pipe valve, there should be support shall not be piping weight. (5) fixed to the structure of pipe support, crane and carrier shall not affect safety.(6) steel pipe support spacing for horizontal installation according to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and the national construction code. (7) theriser pipe, when the height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5M, installed on each floor, 1 for height is greater than 5M, each floor shall be notless than 2, it tube cards apart from the ground level to more than1.5~1.8M,2 pipe clamp can be installed symmetry. 7. installation ofindoor drainage pipe (1) pipe and pipe fittings should comply 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de. (2) pipe through the basement wall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203196e27d3240c8447ef87.png)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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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对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进行施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到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是否可靠。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为了保证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有必要进行竣工验收,把好安全关。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生产经营作业中需有一定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往往存在一些危险因素,容易被人忽视。
为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必要制作和设置以图形、符号、文字和色彩表示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阻止某些不安全的行为,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https://img.taocdn.com/s3/m/90c6dc9bf121dd36a22d8203.png)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建设项目安全评价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中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即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保证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之一,就是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项目建设后投产试生产后安全验收评价。
本文就简要介绍以下安全评价的概念、法律依据和意义以及其在建设项目中所起的作用。
一,安全评价的概念安全评价起源于国外发达国家,最早运用在军事,以后陆续推广在航空、航天、核工业、石油、化工等领域。
20世纪80年代初期安全评价引入我国,安全评价指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目的。
安全评价贯穿于工程、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人们将安全评价形象地比喻为企业“保健大夫”,应该说非常恰当的。
安全评价根据评价阶段的不同有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1)安全预评价第 2 页共 12 页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2)安全验收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的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安全生产](https://img.taocdn.com/s3/m/0e4c6d335022aaea988f0fee.png)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1、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在内容上有什么不同?安全条件论证:是针对某一特殊行业,比如矿山,而且是在投入之前必须论证的;安全评价:可以是预评价、现状评价、验收评价,可以是特殊行业(一般是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等)、也可以是其他行业,根据实际情况或阶段、需要选择何种评价方法,且国家有相关的通则等。
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a) 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 准备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c) 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d) 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
2、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b) 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c) 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d)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a) 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
c) 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
(1)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扩展资料:安全评价按照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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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价的关系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的,其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相应对策,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评价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分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迅猛发展。
国家要求重大项目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特别是世纪银行和亚洲银行的贷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身安全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安全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项目本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危害物质、危害因素、危险程度以及危害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价,对涉及的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预测和评价,通过提出安全对策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整个系统和项目的本质安全,保障作业者的人身安全。
安全评价目前按照系统、工程的生命周期和评价目的分为四大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现状安全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人、动物与植物有毒的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危及生命财产的机械设备故障,生态危害(水、大气、土壤土质等问题)等。
其着重关注化学风险和物理风险,化学风险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正常生产条件和异常生产条件下,对环境造成的风险;物理风险则是潜在的运输事故、核电站事故、大坝事故等造成的危害。
目前,环境风险评价可分为三个等级,即微观风险评价、系统风险评价和宏观风险评价, 此外,环境风险评价关心的空间范围远远大于安全评价所关心的空间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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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
以下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方法。
请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方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审批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审查。
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并负责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超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三)跨市、地区、自治州的建设项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市、区、盟、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安全评价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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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法律要求目前对安全评价工作有明确法律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
下面分别就这些法律、法规中对应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评价的类型作一简单介绍。
1.安全预评价(原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方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属于原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其它由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6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又规定了“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现改由安全监管部门——编者)审批”。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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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1. 引言安全,这个词听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它的背后可是一门大学问。
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家里,安全都像是那位默默无闻的老朋友,时刻陪伴着我们。
它的重要性就像是吃饭时的米饭,缺了可就没法好好过日子。
所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这两个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概念,别担心,我会尽量让它们变得简单易懂,让你听了不想打哈欠。
2. 安全条件论证2.1 什么是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条件论证,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儿拗口,其实就是在验证一个系统或者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想象一下,就像是你出门前检查自己的背包,确保钱包、钥匙和手机都在。
这个过程就是在给自己打个安全的底儿。
对于工厂、建筑工地等地方来说,安全条件论证就更显得重要了。
如果没有做好这些准备,后果可就不是开玩笑的了。
2.2 为什么需要安全条件论证?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我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注意安全,为什么还要专门论证呢?”这就好比你再怎么小心翼翼,依然可能会不小心踩到香蕉皮。
安全条件论证就是要把这些潜在的风险给找出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没有问题。
这就像是在你的行李里加个防盗锁,给自己一个额外的保障,让你在生活的道路上行走得更稳当。
3. 安全预评价3.1 安全预评价的意义接下来,咱们聊聊安全预评价。
这个概念就像是给项目打个“体检”,在开工之前,提前评估一下潜在的风险。
好比你上山之前,先看看天气预报,了解一下情况,不然到时候遇到大雨可就惨了。
安全预评价能让我们在项目启动之前,提前发现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
这样一来,项目顺利进行的几率就大大提高了。
3.2 安全预评价的步骤那么,安全预评价的步骤又是什么呢?第一步,收集资料,这就像是我们在做功课,准备一些基础的知识。
第二步,分析风险,这一步就有点像是在给每个潜在问题打分,看看哪些是高危,哪些是低危。
最后一步,就是制定措施,想办法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儿像做计划?对呀,计划不周全可就容易出问题,咱们可得谨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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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每一个建设项目立项或设计前,都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备的其他条件进行论证,在这些论证内容中,除了经济、社会等因素外,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安全条件。
所谓安全条件论证,就是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有关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以论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安全评价,也称风险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者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通过评价,知道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可能性有多大或者发生事故的概率有多大,会造成多大损失,从而根据安全评价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进行改进,以降低风险,提高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可靠性。
所谓识别,是指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进行辨认、区别,哪些是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哪些不是。
所谓分析,是指采用定性分析或者定量分析的方式对存在的危险因素或者有害因素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有检查表综合评价法、优良可劣评价法、故障类型影响致命度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指数法、评点法等。
所谓评估,是指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果,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综合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应用范围广。
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设方案。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的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
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者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者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价。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其出发点是从设计上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作为进行监察的参考。
从技术进度看,预评价以拟建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研究系统的固有危险及有害因素,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各种科学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
通常的科学评价方法包括:类比法;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分析(P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故障类型和影响危险性分析(FMECA)、事件树(ETA)、事故树FTA)、格雷厄姆-金尼法(LEC)、道化学公司法(DOW)、蒙德法(MOND)、日本劳动省六阶段法、单元危险性快速排序法、危险性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世界银行国际信贷公司(IFE)法。
各种科学的系统安全、卫生评价方法是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重要手段。
采用合适的法规、法律和标准体系;系统地规划评价模型及其结构层面;恰当地选用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合理地划分评价单元等等,都是非常专业的问题,必须由专门的评价单位来考虑。
国家发布的劳动部10号、11号令规定了预评价工作必须由具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来承担,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
工业生产的核心是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将重大危险源及隐患的辨识、评价、监控与预答列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之一,并且开始探讨初建企业履行危险源分类申报;建立危险源的管理系统;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0SHMS)并进行认证;建立健全危险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制定事故防范减灾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强调采用行政、经济和科技相结合的手段,来加强对工业危险源及隐患的辨识、评估与监控力度。
危险源及隐患的评估,主要针对工业生产领域,特别是对企业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危险源及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和评价的科学技术活动。
只有通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含初始设计阶段)中主要不安全因素,即物料、特性、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乃至安全管理等人为因素进行辨识、评估,才能找出相应的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有效地遏制事故;同时也有利于科学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损失和扩散性危害降到最低。
预测、预防是实现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而预评价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人手,预测、预防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危害,在我国,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尚处于策划和启动阶段,相关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已有一定的基础,但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从已经取得的效果可以预期,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全面推行、展开,将会有效提高安全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建设项目投产后的劳动安全卫生水平,并迅速促使安全设计与工艺设计形成有机结合,为建设项目的总体安全设计提供了基本保证,从而提高了劳动安全卫生投资的效果。
同时,也促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监察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深入地开展,从整体经济上增加了效益,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济的同步增长。
过去由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改为由行业组织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报政府部门备案,这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