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X县电力局公司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

某某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使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1.2反违章工作是一项全员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
要统一部署,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反违章工作。
1.3反违章工作必须克服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的现象。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奖有罚。
1.5本细则适用于秦皇岛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
2.加强组织领导2.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安监处、生技处、劳人处、工会。
反违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门。
2.2各单位要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
2.3要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开展无违章车间、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个人活动,努力实现无违章车间、无违章班组、无违章现场、无违章工程、无违章个人的目标。
2.4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2.4.1组织制定或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2.4.2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其它问题。
2.4.3定期、不定期地(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监督管理部门、生产车间(工区)、班组(站)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
2.4.4对反违章工作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制定措施。
2.4.5决定反违章的重大奖罚事宜。
3.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违章基本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在电力生产工作中违反规程制度的现象在员工和管理者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特别是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的顽敌。
因此反违章工作要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
认真做好反违章工作对遏制人员责任事故,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无违章的具体要求:4.1安全管理无违章4.1.1安全管理要做到无违章管理,首先要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要深入调查研究安全工作,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反窃电工作是供电所的重要任务,对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电力供应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开展反窃电工作,下面为您介绍一份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建设1. 成立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供电所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场部、维修部、网络管理中心等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2. 指定专职责任人,负责反窃电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括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对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等。
二、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1. 加强窃电案件的线索搜集工作,定期组织窃电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真实、准确。
2.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建立反窃电高效沟通机制,共同制定行动计划,依法打击窃电犯罪。
3. 健全窃电案件的举报奖励机制,对于提供线索或协助抓获窃电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1. 完善电力供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加装电表防护罩、电缆防盗套等设备,提高窃电的难度。
2. 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巡视,及时发现和修复异常情况,减少供电中断时间,增加窃电的风险。
3. 建立健全电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
4. 加强对新接入用户的审查,确保用电单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5. 加强对用电单位的诚信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发布供电所窃电高发区域和单位的名单。
6. 开展窃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反窃电意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电力。
四、加强能耗分析和用电数据的统计分析1. 对用电量异常波动的用户进行重点排查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窃电嫌疑线索。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窃电行为的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
3. 建立供电所内部的用电数据监控分析系统,实时监测供电所的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1. 组织开展窃电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窃电行为的认识和理解,增加违法成本。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安全政策,加大对电力企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电力司制定了本《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电力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违章行为的发生,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三、责任制度(一)企业领导责任制1.电力企业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观念,重视电力生产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项时,必须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决策。
2.企业领导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若未能按照要求整改,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部门责任制1.各电力企业分管部门必须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2.各分管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个人责任制1.电力企业内部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章行为。
2.若电力企业内部员工发现有违章行为的情况,必须积极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违章行为管理(一)违章行为的界定违章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和工作中,不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程序,导致事故或灾难,损害人、财、物安全的行为。
(二)违章行为管理措施1.对于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违章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例如:口头通报、书面警示、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等。
2.对于电力企业外部单位或个人的违章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五、处罚制度对于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违章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可以进行以下处罚:1.口头通报:指对行为较轻的电力企业内部员工,进行限期整改和口头警告。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模版反违章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反违章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建立和完善反违章管理体系,明确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素质提升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反违章管理的责任,包括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工人等。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对恶意违章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工作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章行为的认定,将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准确:确有违章行为的证据,如现场调查记录、录像监控、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据。
2.合法合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职业道德规范。
3.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利益造成具体损失或者潜在风险。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将采取更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第九条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书面警告。
3.个人申诉。
4.调离岗位、降级、降薪。
5.处分、开除。
第十条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如下:1.传唤听证,听证结果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听证委员会综合诸多因素作出决定。
2.辞退、开除。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关于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于违章行为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二条员工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违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案例分析。
2.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
3.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
4.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应该起到表率作用,时刻树立正确的工作纪律,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xx】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电业公司员工的行为,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电业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落实违章行为的预防、监管和处罚措施。
第五条员工应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或私自篡改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在工作过程和日常生活中,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行为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
轻微违章是指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未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行动,但未造成事故和安全隐患,如未及时出勤、未带相关证件等。
一般违章是指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未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行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如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等。
严重违章是指员工故意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造成严重的事故和伤害,如盗窃电缆、擅自改动配电箱等。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监管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监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四)设立奖励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违章行为记录和台账,及时掌握员工的违章情况。
第九条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检自查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违章行为。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反窃电工作的开展,使得供电线路和设备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和保养 ,提高了供电的可靠性。
经济效益显著
反窃电工作减少了电力损失,降低了运营成本,为供电所带来了显 著的经济效益。
反窃电工作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工作手段单一
反窃电工作的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 ,缺乏创新和多样性。
足。
反窃电管理不严格
03
供电所在反窃电管理上存在漏洞,对用户用电行为监管不严格
。
03
反窃电工作的策略与方法
加强用电检查与监督
制定严格的用电检查计划和制度,明确检查时间和频率。
对客户用电设备和用电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窃电行为。
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进行重点监督,对其用电设备和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
破坏电力设施
窃电行为可能会导致电力 设施的损坏,从而影响电 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增加安全隐患
窃电行为可能会导致安全 隐患,甚至引发火灾等事 故。
反窃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反窃电技术手段落后
01
供电所在反窃电技术手段上相对落后,难以有效监测和防范窃
电行为。
反窃电宣传力度不够
02
供电所对反窃电宣传力度不够,用户对窃电行为的危害认识不
窃电行为的表现形式
01
02
03
擅自接线用电
一些用户采用非法手段, 私自接线使用电力,以增 加其用电量。
绕越计量装置用电
用户通过绕越计量装置, 采用非法手段用电,以逃 避电力部门的计量和收费 。
伪造计量装置
用户通过伪造计量装置, 改变计量结果,以达到少 交电费的目的。
窃电行为的危害
损害国家利益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公司的反违章工作,维护电力行业的安全稳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体员工和合作伙伴。
第三条电力公司的反违章工作是指通过设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
第四条电力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电力公司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反违章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电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违章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反违章工作中,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第七条电力公司的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不按规定操作,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或者扩大;(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用电标准和措施;(三)私自进行非法用电,窃取电力资源;(四)故意损坏电力设施设备或者非法拆除、改造电线、电缆、杆塔等电力设施;(五)擅自进行高空、夜间等特殊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六)违反安全生产、防雷电规定,采用不安全、低质量材料或者设备;(七)泄露电力公司的保密信息;(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明确禁止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违章行为,电力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九条对于违章行为的认定,电力公司应当进行充分调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并依法取证。
第十条对于违章行为的处理,电力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二)责令限期改正;(三)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资质证书等;(四)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范和处理事故、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设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反违章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公司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和事故应对能力;(五)负责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六)组织开展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各部门和各岗位单位要配合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与岗位的反违章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的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和轮岗轮训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的结果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应提供更加深入和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评估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是电力公司为了规范反违章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提升反违章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 原则:科学、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法制管理。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管理规范:制定相关反违章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违章行为定义和处罚措施。
2. 提高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不合规违章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3. 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违章行为防范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 加强安全设施保障: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新不安全设施。
5.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力违章行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违章行为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工作责任: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加大投入,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要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 员工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培训和教育,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违章行为。
四、工作评估与奖惩:1. 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反违章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职等处罚。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共同创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二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违章行为的违法性认识,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电力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违章行为。
第二章违章定义电力公司对违章行为的定义如下:1. 私拉乱接电线、非法用电;2. 未经许可私自改动、修理电力设备;3. 其他违反国家电力安全法规的行为;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1. 私拉乱接电线、非法用电的,给予警告并停止供电,同时要求违规人员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采取停职、辞退等严厉措施;2. 未经许可私自改动、修理电力设备的,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职等;3. 其他违反国家电力安全法规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1. 违章行为的举报应当实名制,举报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2. 电力公司应设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举报;3. 对于举报属实的,电力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4.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举报行为,电力公司将依法处理。
第五章预防违章行为的措施1.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违章行为的违法性认识;2. 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巡视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3. 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管,确保操作规范;4.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第六章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电力公司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3. 本规定解释权归电力公司。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内的所有人员及相关机构,包括员工、合作伙伴、承包商等。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规范职工行为,提升安全意识,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所有职工和相关人员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和办公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亲自督导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每个职工都应当具备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要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安全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布安全警示、组织演练和制作宣传资料等。
第四章违章行为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要及时处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规定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停职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可直接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检查要公开透明,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供电公司反窃电活动方案

供电公司反窃电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网省公司、**供电公司营销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创建和谐良好的供用电环境,巩固经营管理的良好局面,公司决定开展反窃电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反窃电活动,整治供用电秩序,打击窃电行为,减少电量损失,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反窃电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本次反窃电行动工作的领导,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成立营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各供电所所长及全体营销人员。
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梳理高损台区、高损线路,侧重无供暖客户的用电现场。
圈定检查用户名单,通过抽取被检查客户有关用电信息,确立检查治理的重点区域。
(二)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1.检查方式:各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检查。
反窃电稽查大队将配合各单位攻坚克难。
2.检查范围:公司所属供电和农电营业区域。
一是高损台区的用户;二是曾经被举报的用户;三是曾经发生过窃电的用户;四是餐馆、网吧、歌厅、洗浴、发廊等高消费场所及商业性用电场所;五是石材、木材、粮食、机械、塑料等加工企业;六是基建临时用电及无表临时用电;七是冶炼等高耗能企业;八是近几个月用电量突增突减客户。
(三)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收集整理反窃电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
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制定防窃电措施,提升反窃电能力,逐步形成反窃电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排版,明确检查范围。
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把专项活动工作抓好,确保收到实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电能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量源,而窃电则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为了提高供电质量和保障正常用电,供电所需要实施反窃电工作方案。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出发,阐述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反窃电专项小组为了加强反窃电工作,供电所首先需要组建反窃电专项小组,该小组需要由经验丰富的电气工程师、市场营销人员以及资深维修人员组成,其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反窃电工作计划、落实反窃电的具体工作措施。
2.负责协调园区管理部门和警察部门开展反窃电的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反窃电相关信息,对窃电风险进行评估,不断完善措施。
二、完善供电系统监控系统为了加强对供电系统的监控和管理,供电所需要完善其监控系统,包括:1.加强对用电单位的管理监督,要求所有用电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用电方式进行用电,严禁擅自接入电网或者违规用电;2.增加供电网的监测设备,及时获取变电站与配电站的运行信息,严防窃电行为产生。
3.通过技术手段对疑似窃电行为进行追踪和监测,提高窃电的查处率。
三、加强供电安全教育和宣传为了提高供电员工和消费者对反窃电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以及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监管意识,提高反窃电工作的效果,供电所需要加强供电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具体如下:1.制定窃电风险提示标识,通过粘贴、张贴等方式在园区内、企业宿舍区、户外供电设施等易发生窃电行为的区域进行公示。
2.对新来到供电所的员工,进行窃电行为预防常识以及安全使用用电设备和维护设备的培训。
3.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张等形式,对消费者进行窃电行为危害和防范知识宣传,以及反窃电举报和处理的渠道告知。
四、改进供电系统运营管理体制供电所需要改进其运营管理体制,以提高对反窃电工作的效率和实际效果。
具体工作如下:1.建立与窃电相关的投诉和安全隐患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保障反窃电信息的第一时间处理,并将重点情况及时汇报相关主管部门。
KX县电力局公司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的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公共安全,规范查处程序和行为,明确责任,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KX电力局(公司)供电营业区域所有从事查处违章用电、窃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查处违章用电、窃电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与防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措施,把反违章、反窃电做为常态工作来抓,,遏制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县局成立查处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领导小组,营销局长任组长,营销部主任任副组长,营销部及各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领导小组负责本局供电营业区域内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指导工作。
其职责为:(1)、制定全局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工作的年度计划;(2)、负责修改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管理考核办法;(3)、适时研究处理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4)、对于重大事项和问题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反窃电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局供电营业区域内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管理工作。
其职责为:(1)、组织开展反窃电检查,积极参与和支持各供电所的反窃电反窃电工作,督促反窃电整改;(2)、负责推广反违章用电、窃电的先进技术和设备;(3)、负责协调处理反窃电、违章用电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4)、对重大窃电案件,单独或会同有关供电所进行查处;(5)、对需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窃电案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负责考核各供电所反窃电小组工作,组织培训反窃电人员的技能,协助本局有关部门开展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各供电所成立本单位反窃电小组;反窃电小组是本辖区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本供电区域内查处违章用电、窃电的日常工作。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安全生产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的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及服务区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防压倒在前、复查在职前、整改在职后”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整改到位、宣传到位、惩罚到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将其列入日常工作经营计划,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经费。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纪律严肃性,纪律违法行为的追究,应当符合公司纪律与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绩效考核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和政策,确保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电力有限公司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定部门/项目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电力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要求,正确选择工作方式,严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
第十二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做好反违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公司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违章行为的发现、纠正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违章操作行为的管理,保障电力生产安全与设备运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改变设备配置等。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每位员工入职时,要进行违章操作相关的培训,并签署相关违章操作规范的承诺书。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违章操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违章操作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违章操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公司要明确违章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操作规定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违规操作轻微的员工,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记过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违章操作情况,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对违章操作行为的举报,公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执行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领导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止盗窃电行为的发生,保持电网供电秩序的稳定,我提出以下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电力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盗窃电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爱护电力设施和保护电力资源的意识,提高群众自觉对盗窃电的抵制力度。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定期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巡查,特别是针对人口密集、电力设施混乱、警戒差或有盗窃记录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检查,防止发生盗窃电事件。
2.加强与公安、消防、城管、燃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对发现的盗窃电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3.引导和督促电力用户履行电费结算制度,不得有欠费、逃费行为,对长期不结费的用户,实行用电限制。
三、优化管理办法
1.对盗窃电案件及时进行登记,记录盗电区域、时间点、损失情况等重要信息。
2.对装有可疑电表的区域,暂停用电进行人工查表核实,并加强对电表机器内部资料的检查,确保电表数据准确无误。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力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家电业公司,我们始终秉持着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可靠的电力服务的理念,并且始终把安全作为工作的首要原则。
然而,近年来,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违章行为的挑战,这些违章行为严重威胁着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因此,为了反击违章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我们决定制定一套反违章管理办法,以规范并加强违章行为的防范和处理。
二、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分类(一)违章行为的定义:违章行为是指在电力生产、输送、使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行为:1. 擅自改变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参数、信号;2. 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电力系统扩容、改造等工程;3. 未经许可接入电力系统或注销后仍继续供电;4. 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 未按规定安装并使用漏电保护器;6. 未经授权进入电力设施;7. 各类违章电器、电线电缆等违规用电设备;8. 违法占用电力专用或防爆通道;9. 其他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违章行为。
(二)违章行为的分类: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我们将其分为轻微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和重大违章行为。
三、反违章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加强宣传教育1. 针对公司全体员工制定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内部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普及和强化违章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2. 定期组织违章行为防范和处理经验交流会议,分享成功案例和教训,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二)建立健全的违章行为防控机制1. 提升对电力系统的监控和保护能力,确保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2. 建立健全的违章行为监测和统计体系,定期分析和评估违章行为的发生情况和趋势,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3. 细化违章行为的防范和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追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的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公共安全,规范查处程序和行为,明确责任,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KX电力局(公司)供电营业区域所有从事查处违章用电、窃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查处违章用电、窃电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与防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积极采用有效技术措施,把反违章、反窃电做为常态工作来抓,,遏制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县局成立查处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领导小组,营销局长任组长,营销部主任任副组长,营销部及各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领导小组负责本局供电营业区域内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指导工作。
其职责为:(1)、制定全局反违章用电和反窃电工作的年度计划;(2)、负责修改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管理考核办法;(3)、适时研究处理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4)、对于重大事项和问题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反窃电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局供电营业区域内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管理工作。
其职责为:(1)、组织开展反窃电检查,积极参与和支持各供电所的反窃电反窃电工作,督促反窃电整改;(2)、负责推广反违章用电、窃电的先进技术和设备;(3)、负责协调处理反窃电、违章用电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4)、对重大窃电案件,单独或会同有关供电所进行查处;(5)、对需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窃电案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负责考核各供电所反窃电小组工作,组织培训反窃电人员的技能,协助本局有关部门开展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各供电所成立本单位反窃电小组;反窃电小组是本辖区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本供电区域内查处违章用电、窃电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实行专业人员分片、划分责任区制度,(各所管片,抄表员为片区工作责任人),原则上各供电所的供电区域由各所的反窃电小组查处。
为了更为有效的开展工作,各供电所应制定季度、年度反违章、反窃电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目的进行本区域用电检查。
第九条各反违章用电、窃电检查人员在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过程中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检查用电计量装置及其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表外用电或表外分流;(2)、检查用户受电设备容量、台数,电价是否与实际相符;(3)、严格审查新增和扩建用户用电工程,从设计和施工上防止违章用电与窃电;(4)、定期、不定期的对用户电量异常情况和窃电、违章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反映窃电、违章用电的重大用户,并提出查处和防范措施;(5)、加强对电源侧、电度表、电表箱的管理工作。
(6)、正确执行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工作程序和规定,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处理资料报表;(7)、按月上报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的工作计划和总结;(8)、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9)、协助大客户管理员对营销部管理专变用户、高压计量用户的违章、窃电行为的查处,并提供技术支持;(10)、在定期实验、轮换表计等工作中发现违章用电、窃电等情况,应在24小时内报县局营销部处理;(11)、对新增和扩建用户,设计和施工时其计量回路和计量装置不能满足技术规程要求或未采用防窃电措施的,应延缓装表,并及时通知督促用户或施工单位整改,整个合格后方可供电。
第十条营销部职责:(1)、负责宣传、普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法律法规;(2)、负责反窃电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和日常考核;(3)、督促、检查各供电所依法开展查处违章用电、窃电工作;(4)、组织协调各所反违章用电、发窃电的整改工作;(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防违章用电、窃电的先进技术和设备;(6)、协助、配合司法机关查处窃电案件。
第十一条95598客户服务中心职责:(1)、对用户举报违章用电、窃电的电话和来信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在1个工作日内汇报反窃电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2)、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用户,并做好解释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处理依据第十二条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所列的用电行为,属于违章用电行为,包括:(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第十三条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用电行为属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十四条对违章用电行为的处理按照《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或第千伏安)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备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以及本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一)、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我县辖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W=P×TW:窃电量(千瓦时)。
P:窃电容量(千瓦),按窃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计算,自制、改制的以及无铭牌容量的用电设备按实测的电流值确定容量。
T:窃电时间(小时)。
可以查实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至少以180日计,用电时间不满180日的按自开始用电之日起的实际天数计,照明用户按窃电日数×6小时/日计算,其它电力用户按窃电日数×12小时/日计算。
(2)、以其它方式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的最大额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的时间计算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W=K×U×I×TW:窃电量(千瓦时)。
K:系数,三相表按、单相表按1计算。
U:窃电线电压(千伏),按计费电能表装接的线电压计算,一般为0.22kV、0.4kV、10kV,通过电压互感器窃电的按高压侧电压等级计算。
I:窃电线电流(安),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的最大额定电流值计算,对装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计算,通过电流互感器窃电的还应乘以实际使用的电流互感器倍率。
T:窃电时间(小时)。
可以查实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以至少180日计,用电时间不满180日的按自开始用电之日起的实际天数计,照明用户按窃电日数×6小时/日计算,其它电力用户按窃电日数×12小时/日计算。
(二)、窃电金额为窃电补交电费与窃电违约使用电费之和,其计算公式为:M=M1+M2其中:M:窃电金额(元)。
M1:窃电追补电费(元)。
M2: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元)。
(1)、窃电补交电费按照上一条计算认定的窃电量乘以当时当地该用电户执行的电价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M1=W×J其中:M1:窃电补交电费(元)。
W:窃电量(千瓦时)。
J:电价(/元千瓦时),按当时当地该用电户执行的售电电价计算(含当时国家批准的电力销售价格和国家、本省物价部门规定按电量收取的其它费用)。
(2)、窃电违约使用电费按照窃电补交电费的三至五倍计算,其计算公式为:M2=3(5)×M1其中:M2:窃电违约使用电费(元)。
M1:窃电补交电费(元)。
第四章查处程序与权限第十六条查处违章用电、窃电的工作必须有组织开展,严禁个人行为,同时应执行查、处、缴分离的原则。
第十七条检查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程序及取证方法(一)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二)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检查任务。
(三)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并应派人随同配合检查。
(四)经现场检查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等违章用电行为时,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字,一份存档备查。
(五)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用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的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1)、有多类电价的;(2)、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3)、有二次变压配电的;(4)、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5)、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6)、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7)、用户要求帮助检查的;(8)、法律规定的其它用电检查。
(六)当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用户有窃电行为时,应当保护现场,并提取和收集有关证据,采取方法有:(1)、拍照;(2)、摄像;(3)、录音;(4)、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的提取;(5)、伪造或已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收集;(6)、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的窃电装置,窃电工具的收缴;(7)、在用电计量装置上遗留的窃电痕迹的提取和保全;(8)、制作用电检查的现场勘验笔录;(9)、记录经当事人签名的询问笔录;(10)、用户用电量显著变化的异常电费清单的收集;(11)、用户产品用电单耗情况的收集;(12)、当事人、知情人、举报人的书面陈述材料的收集;(13)、专业试验、专项技术鉴定的结论的文本材料的收集;(14)、其它提取、收集证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