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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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章》和党内有关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规定的具体化,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选举过程中违反《党章》的现象发生,保证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入党态度等内容并附有个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支部收到申请后要予以登记,进行培养。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的人,可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制定措施培养。培养的主要办法是:(1)收到申请半月内要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2)支部指定1-2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

(3)集中进行党的“三基”知识培训教育。

(4)入党申请人要参加政治学习和马列小组学习。

(5)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给他们压担子,促进他们进步。

(6)支部要定期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至少半年一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另外,也可采取其他措施,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三、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确定,要由党小组或支部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来确定。只有经过培养教育一年以上,表现突出,而且被大多数党员群众信任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镇党委审核、备案。

四、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政审材料,附上调查材料,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

五、发展前准备和予审

支部发展新党员要进行全面审查,经支委会研究和全体党员讨论认为合格后,写出《预审报告》,联同其他有关材料上报镇党委组织部,由镇党委组织部派人考察复审,同意发展后,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时,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政治审查的不发展,教育培养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取得业余党校合格证书的不发展。

六、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发展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支部确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好《入党志愿书》,并如实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要对党忠诚老实,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大会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注意事项: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到会正式党员不超过应到会的半数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会后,填好《入党志愿书》,会同入党申请书、综合政审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业余党校合格证书》等材料报上级组织审查审批。

八、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新党员之前,要派组织员谈话。谈话主要审查其对党的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情况,及对党、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思想成长过程等,并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员可视谈话情况,向组织提出发展、延期发展或不予以展的建议。

九、审查审批手续

发展对象由上级组织审查批准。支部接到“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后,由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会上宣布。未批准的也应及时通知,并做好思想工作。十、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应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镇党委组织进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应继续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通过谈心、听取汇报、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半年时要对其全面考察一次,考察结果填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上,以备转正时上级组织审查。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一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支委会要认真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

(1)本人汇报转正申请。

(2)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3)党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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